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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联规范化之路 (常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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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评联规范化之路
                              常 江

                              弁言

    到11月5日,中国楹联学会成立整整25年了,中国对联文化建设的许多工作,都是在学会成立之后才开始,并且坚持至今、继续发扬光大了的。征联评联,就是其中一条亮线,贯穿下来。我从1985年春节开始,参加各地、各种规模的评联,也已经25年了。个中有许多经验和教训,其总结和借鉴的过程,就是评联规范化的路程。今年8月,我在辽宁朝阳主持了第一次面向观众的公开评联,说明中国楹联界的主流评审活动,基本定型,完全成熟,并经受住了考验。这是一个句号,似乎提醒我们这些过来人,可以钩沉一番这四分之一世纪征联活动的历史了。
    本想写一篇《征联论》,所有的资料被人借走写书而未还,我就只好凭借现有材料和可能不准确的记忆,写写评联规则是怎样一次次发现问题、一步步完善起来的。

                            万事开头难

    1983年春节前,举办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大规模的征联活动,由于中央电视台牵头,影响面很大,来稿18万2千件。据说,当时请一个连的战士,剪信就剪了好几天,后来还有一些整袋子没拆封的,直接当废纸处理了。按着这个说法计算,一人一分钟剪两封信, 6小时工作,每人一天7百多封,一个连就算来100人,就是日拆7万封,算2天,14万封信;出了五个对句,平均一封信中有三个对句,就远远不止18万件了。这次的作品集《迎春征联选萃》第一版就印了29万册。
    1984年春节前,举办了第二届迎春征联,据说来稿17万多件,我猜想这个数也不是统计出的,而是比照上一年得出的,可能感觉上似乎没有去年的多吧?
    不管数字怎样,当时来稿迅猛,铺天盖地;群众如此热衷,出人意料。组织者根本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又是五家主办,到评联时有些手忙脚乱,也是能够理解的。
    这两届下来,造出了气势,形成了品牌,也留下了许多问题。1984年11月5日,中国楹联学会成立,这两届的评委刘叶秋、吴小如、朱家溍、白化文、程毅中、毛智汉等又都是楹联学会的人,当毛智汉(时任主办单位之一《团结报》总编)建议中国楹联学会参与主办第三届征联时,很容易获得赞同,于是,我和顾平旦、曾保泉做了评委,我也从此走上评联之路。

                            要有组委会

    征联初期,只有几家主办单位共同出人组成了评委会,而没有其他机构。也许当时人们的想法是:征联的主要环节是评联,有评委会就够了。
    我发现,这是一个误区,至少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其一,部分学者型的评委,善于在给定的若干副对联中划定获奖联,并进行点评,不愿意或者没兴趣或者少能力去管最终评审以外的事情,比如来信拆封,初评人选,评审流程等等;其二,主办单位不是文化单位,或者虽是文化单位但派出参与工作的是领导而非专家,适合做些组织工作,到评审时在专家面前很少发表意见;其三,有些评前和善后工作,没有人做,比如全面策划,征联发布(评委常对不合适的征联启事表示无奈),时间安排,作业程序,质询处理,发布结果,编辑出版,资金使用,酬劳标准等等。
    有针对性的解决的办法是:专家只管评审,组成评委会;主办单位的领导,组成组委会;成立办公室,处理所有相关事宜。从第四届迎春“慰问前线,缅怀英烈”主题征联(俗称老山征联)开始,同时有组委会、评委会两套机构,分别承担不同的任务。

                             谁来初评

    来稿拆封之后,进入评审阶段。来稿较少的征联,可以直接交给评委们,比如80年代末委托我们看的“农行行行行行”征联,一共才百十来副作品,就没有必要再分什么步骤了;一般情况下,不能把几万副都送评委,要有一批人先期筛选,就是搭建初评的班子。
    一开始,人们没有意识到初评的重要,觉得反正最后有高水平的评委把关呢!第一、二届的初评人员,主要是编辑、北大文学系研究生和北京劳动人民文化宫对联灯谜组的人,这在当时是很高规格的了。后来,逐渐认识到初评很关键。初评没评好,许多好联被淘汰,让评委担心,许多差联竟入围,让评委伤眼。评委就像被初评人员牵着鼻子走,无能为力。
    发生过这样的事:初评者发现好联,另抄一份,署上自己的名字,销毁原稿,实为“监守自盗”。评联,作风不正派能行吗?
    发生过这样的事:初评者拿把尺子对照比较上下联相同位置上的词语对仗,其结果是所有的“联中自对”作品,一律惨遭淘汰。评联,业务不精通能行吗?
    发生过这样的事:初评者的名字,赫然在获奖名单上。我们相信那作品是他自己的,一般读者也不知道谁是初评人员。但是,这能体现“公平”吗?
    后来为初评人员定了条件,应该是德才兼备;可操作的,是三条:为各级楹联学会的会员,没有被质疑过有抄袭等不道德行为,不投稿参赛。

                           确保初评质量

    从1986年“老山征联”开始,评审就分成三级了。我们也逐步认识到,初评最重要。
    开始有来稿,可以开始试初评,即由评委会负责人和初评负责人一起,抽查部分来稿,预测质量,平衡数量,发现其中的问题,提出注意事项,告知全体初评人员。
    初评是第一关,大约筛选出百分之五到十。重要的不是保留多少、淘汰多少,而是确保不要“沧海遗珠”,因为再好的作品,也要初评放行,才能最终提交被评委会,而一旦淘汰,没有人、没有时间、没有程序再复查,就永无出头之日。我经历过这样的事:认真的评委审看被初评淘汰的作品,真的挑了一些出来,进入终评,有的竟获了奖。对于有责任心的评委来说,心中肯定不是滋味,说不清是喜是悲。
为了保证初评质量,制订了一系列的制度。
    登记。以往来稿数一直是估算,初评看了多少,也是良心活。实行登记制度,初评人从办公室拿走多少份稿件,要登记;交回多少入选、多少不选的,要清点。这可以确保所有的来稿都分配给初评人员。
    注记。初评人每人有一个编号,每看完一篇来稿,无论选与不选,都要在稿件上用红笔(入选)、兰笔(不入选)注记自己的号码,以示负责。这可以确保分配出去的来稿都有人过目。
    提示。优秀的初评人员独具“慧眼”,对于自撰联立意很新鲜独特的,应征对句有特殊对法的,或者有可能是抄袭或偷意的,都在原稿上提示,请评委注意。
    立档。对于海外来稿、名人来稿、国家或省部级领导人的来稿,以及其他特殊来信,要挑选出来,另外立档。据1983年首届迎春征联的初评人员讲,见到过万里的作品,是时任全国人大委员长的万里,还是重名的万里?谁也说不清楚,因为没有立档留存原稿。
    奖励。对于认真的初评“伯乐”,给予奖励:如果某位初评者选中的作品,获得了一等奖,这位初评人可以得到100元的奖金。这个办法,只在“金利来杯”祖国和平统一征联中用过一次。

                            来稿登记

    这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程序,其做法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
    最早,不进行登记,只是大致估个数字,因为一是没有意识,二是数量太大,顾不过来。
    后来,顺序编号。在信封上按顺序标号,按区段划分(1—500,501—1000,……)给不同的初评人员,便于统计,便于交接,便于追查,便于奖励。
    后来,分省登记。这是只计算数量的办法。80年代,湖南、广西来稿最多,90年代以后,湖北、江苏、山东、河南多起来了。过几年发现,这个统计意义不大,总结时说一句“除某某省区外,来稿多少多少”更是毫无必要,分省登记便停止了;但有的区别本地区和外地区分别发奖德征联,也还有必要分开登记。
    再后来,作者登记。一般有姓名(笔名)、联系方式(地址、电话、邮箱)、来稿数量。特殊有民族、年龄的记载,据说为今后的“总结”提供依据;其实也是意义不大,“参赛者年龄最大的90岁,最小的只有六岁”,能说明什么?90岁的,作联就一定困难、水平就一定高吗?谁能保证六岁的孩子会做对联、这作品一定是他本人作的?
    再后来,连续主办多次征联的单位,把作者登记作为一种“资源”,不断详尽,不断补充,并加强联络。先是装订成册,或者装箱存档,后来及时录入,制成电子文本。

                            作品编号

    编号,不是一个简单的计数步骤,正确的、细致的编号,要含有信息量,这个作品一旦复评通过,进入终评,这些信息量就要起作用了。
    最重要的信息,纵的方向,是顺序号,它能保证迅速查找某一件作品;横的方向,是作者号,它能使评委一眼就能判断所要选出的两副作品,是不是一个作者的。
    先说顺序号。要按着一副作品一个号的原则,顺序排列。有次征联,工作人员把三类作品分别编号,评委看着方便。第一类1,2,3;第二类1,2,3;第三类1,2,3。到评的时候就乱了,主持人请大家看“第三类80号”作品,必然有一番多余的口舌:“第几类?”“我看成第二类80号了。”“在第几页呀?”后来,有的用A,B,C代替类别,说话省了点力气,但又多了一个层次。就是按顺序,各类划分数字段。比如,第一类1—1000,第二类1001—2000,第三类2001—3000。这样,说“2080”,就不说“第三类80号”了。
    再说作者号。每个作者有一个号(在前),与其作品的顺序号(在后)结合起来,就是一个完整的编号体系了。比如,
    1—1,2—2,表示前两个作者,都各只有一副作品;
    3—3,3—4,表示第三个作者有两副作品;
    4—5,4—1001,表示第四个作者在一、二类中都有作品;
    5—6,5—7,5—635,5—636,表示第五个作者分两次寄稿,每次都有两副作品。
    如果复评后,只有5号入选两副(带作者号),其余人入选一副(不必带作者号),就很简单了:
    1(联文);2(联文);4(联文);1001(联文,放第二类);5—7(联文),635(联文)。

                         担起复评责任

    复评人员,一般是初评负责人和部分评委,是在一定程度上 “可以拿主意”的人。
    复评,是一个不可省略、又恰恰容易被忽视的程序,它的任务主要是保证评委会的工作顺利进行,为评委提供一份可靠的、清晰的参评作品册。可靠,指作品来源可靠,文字可靠,经过了仔细校对。清晰,指印刷清楚,版式、字体、字号统一,体现公平。这方面看似技术活,实际影响评选。举个小例子,有次评联,其中一副联排版时比其他缩进了两个格,讨论时,这副联经常“找不着”,试想,当初评委投票时,谁能保证它的票数不会因为“没看见”而受到影响?
    这个作品册,要体现“保证质量,”的复评思想。为保证质量,要看初评人员的提示,有更明确的评选意图,确保不能把初评上的好作品给淘汰掉;选中的作品,要能代表此次征联的水准,不能有硬伤(重字,严重出格等)。控制数量,不能把几百甚至上千的作品,都交给终评委处理,否则,看起来很公正,其实,这等于对评委“疲劳轰炸”,看到最后,可能难分出好坏了。为此,复评结果,必须将数量控制在获等级奖作品总数的10倍左右,比如,征联要评出1等奖3名,2等奖6名,3等奖9名,总数18副,就要提供各方面都“过关”的200副左右的作品。
    复评的另一个任务,是处理初评时的遗留问题。比如,海外来稿是否都进入终评,进入后是否注明。再比如,“沱牌杯”国庆征联中,有一人寄来一箱子稿件,大约有4500副,怎么交评,需要事先有个说法。

                         评委作品不参评
   
    初评人员不得参赛,评委会成员(俗称“终评委)怎么办?按说,当然更不能参赛了。事情没这样简单。
    首先,主办方希望评委们有作品,并能获奖,以提高作品的质量,使本次活动上一个档次。其次,有的评委也希望得到获奖的机会,展示自己的实力,为了公正,评联时本人可以回避。应该说,这两个愿望,都不错。但是,一定要坚持“评委不投稿”,从根本上把住“公平”这一关。
    1986年,北京市举办32家老字号的联合征联,评委后来有个补充名单,其中有市楹联学会副会长唐棣华先生。可是,初评发现他有作品参赛,水平不低。我直接找到唐先生,和他商量,要么参赛不当评委,要么当评委撤回稿件,二者必取其一,鱼和熊掌,挑一样。他想了想说,我参赛吧,能拿一等奖呢!后来,评的结果,真的拿了题“同和居”饭庄的一等奖。
    由此想到,评委参赛,到讨论自己作品时回避,不可行;因为在整个过程中,要反复比较,谁知道什么时候涉及到哪位需要回避的评委呀?
    所以,关键是评委不投稿,别找麻烦。我是绝对坚持了的。除了1984年,我在介入评联之前,得了江苏人民广播电台200元征联奖金外,再没有得过奖了。许多征联我不是评委,我也不送稿,免得让主办方为难。至于想让评委留下“力作”或“墨宝”的想法,后来变通为评委题词,或法书获奖作品。

                      评委亲属的参赛资格

    有一件事,在我心里埋藏了许多年,知道事情原委的曾保泉早已作古。1988年,北京市举行中小学生对联赛,在报上登出试卷,得分前200名的,再集中笔试,创作对联。我二女儿在市重点中学师大附中读初中,自幼喜文,五年级就读《红楼梦》了。我是联赛的评委,本来说好她不参加比赛的,学校为了争得好名次,让她参赛。等到开评委会,把经过两次筛选入围的50副备选作品送到手中、让大家选出5副获奖联时,我发现了女儿的名字和她的对联。此时,我如坐针毡,若要求回避,无异于给其他评委暗示,我只有一种选择:在议论这副对联时候不表态。结果,她得了奖,谁也不知道这个姓“成”(我的本姓)的孩子,是我女儿。
    这些年来,我总觉得像是做了一件亏心事。
    后来发现,在楹联界,夫妻联家、父子(女)联家并不是个别现象,同时获奖的,也常出现,对于评委亲属参赛一事,就没太在意。直到有一次去南方评联,又发生这类事情。
    那次评联,中间休息时,两位参加初评的评委告诉我,有两份来稿,通讯地址就是在座一位评委家的地址,估计是这位评委的家人。因为事先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也不好取消人家作品的评选资格。幸好这两篇作品都没有获奖,否则,也是出给我的一道难题。

                        三句话的承诺

    那段时间,诗联界接二连三出现评委获奖的事;有的作者做了不少对联,分别写上妻子、儿女、朋友、同事的名字,谁撞上谁得奖,以致出现了获奖作者不会做对联的怪事。
    征联这块土地,正在遭受污染,蒙受耻辱,让人痛心!
    为了表明中国楹联学会“公平、公正、公开”评联的决心,上世纪末,我在担任评委会主任的时候,在评审开始之前,就非常郑重地向全体评委提出三个问题──
    第一, 在参赛的作品中,有没有评委您本人的作品?
    第二, 在参赛的作品中,有没有评委您亲属的作品?
    第三, 在参赛的作品中,有没有评委您自己创作让别人署名的作品?
    这样的问话,使评审会场的气氛一下子庄重起来,唤起了评委的责任感。一开始,大家不习惯,觉得小题大做,甚至还有点人格不被重视的感觉。因此,对我的“三问”,有时不回答,有时小声回答。十来年过去了,现在情况完全不同,我每问一句,必定一片答音:没有!这是向主办方、向参赛者、向广大读者的庄严承诺呵!

                        签字承诺书

    到底还是口说无凭,有几次比较大规模的征联,比如鹳雀楼征联等,事先准备一份“承诺书”,请在座的评委──签字。立此为据,保存归档。
    经过几次签字,承诺书内容,稍有变化,最后定稿的,大概是这个格式:
承诺书
     作为xxxxxx征联大奖赛的评委,我将公平、公正地参加评审活动,严肃、认真地尽到评委的责任,并保证在来稿中没有我以及我直系亲属的作品。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其实质性的内容,有两点改变:一个是“亲属”,改为“直系亲属”, 因为“亲属”的范围太大了。有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来稿,也要评委承担责任,有失公平。一个是自己创作让别人署名问题,难以界定,更无法查证。
    至少近十年,在实行承诺制以后,原来的不良现象,没有在我主持过和中国楹联学会主办的征联中再出现。那么,如果违背了承诺,会怎么样?我想可以学学对待足球裁判“黑哨”的作法,一警告,二停吹。

                             匿名评审

    在送交评委的作品中,由工作人员隐去作者的姓名,使评委只面对作品而不面对作者,在实践中大大增强了“公平、公正”的精神。
    上世纪80年代初期,我所知道的征联,都不是匿名评审的。初评人员看上哪篇作品,就挑出来,集中在一起,就是初评结果;再挑一遍,就是复评结果;于是,一摞原稿送给终评委。我第一次参加全国征联评选,就是在一堆稿子里,挑获奖作品的。
    看到原稿,评委的看法常常受到干扰:其一,作者的熟悉程度。熟人很容易被“关注”,好作品自然毫不犹豫地选出;不那么好的作品则很犯难,和作者熟识,担心事后要落埋怨;其二,字体工整与否。清秀的字体很容易被保留下来,现在有一位据说经常“抄袭”别人作品参赛的黄某,八、九十年代常获奖,由于他写得一手好字,很容易得到初评人员的好感;其三,传看次数多了,容易丢失,原稿一旦遗失,按评选进程,根本没有寻找的机会和时间。
    到第四届全国迎春“老山征联”,复评入选作品打印成册,在打印时去掉作者,形成匿名。这样,终评委所见到的,只是编号的作品,评起来很自由,无压力,少拘束,多公平。只有到奖次确定,反复比较不再变动的时候,才由工作人员公布作者;负责掌管作者情况的工作人员或复评人员,肯定要列席终评会的,但是他们在讨论时,一般不应发言,以免出现倾向性。
    匿名评审,是各类评审大原则,也是一种大进步。

                            匿名揭晓

    1982年全国迎春征联结果,不署作者,只登作品,而且获奖作品与其他入围作品,都不加以区别。不知当时是怎样考虑的,是不是觉得突出了“奖”和“名”,容易诱发个人主义、名利思想?因为是“文化大革命”后的首次大规模对联活动,主办者的“谨慎”,似乎可以理解。
    问题是,不能总是这样匿名揭晓,“不明不白”:到底哪副是一等奖?是谁创作的?不向社会公开宣布名单,在发奖等环节上就有可能出现问题。总之,后遗症太多。
    第二年,果然有了变化,征联结果,有奖次,有作者,但是有点含糊:共有5个对句,揭晓时不注明奖次,只是在每一对句专家赏析文章中,才知道有“一等奖两联”、“两副佳联”、“一等奖的下联”,如果不附带赏析文章,看不出获奖联的,而且,一等奖共几副,有没有二等、三等奖,选进书中的是否优秀奖,也不清楚。关于作者署名,是一大进步,体现了作者对作品的冠名权,只是署名数量和获奖联数是什么关系,也有些研究不透。比如这五个征句:
    第一对句,获一等奖2个,署名联9个
    第二对句,获一等奖2个,署名联10个
    第三对句,获一等奖1个,署名联3个
    第四对句,获一等奖2个,署名联35个
    第五对句,获一等奖1个,署名联4个

                        一个奖几个人得

    不断克服“名利”问题上的“左”的影响,征联的透明度不断增加,可以不再遮遮掩掩了,所暴露出的不足和始料未及的事情,也一个一个浮出水面,需要一个一个加以解决。
    从第二届全国迎春征联开始署名,在全部61副署名的作品中,就有7副特例,署名为两个人以上,最多的是集句(每逢佳节倍思亲),评委选中了获奖对句是“愿得此身长报国”,作者是13个省区加上解放军共44人。而这多个作者,绝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合作”或“共同创作”。因为来稿数量太多,难免思路相同。
一个奖项多人得,也只是当时的权宜之计,或者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这种结果,自然留下一些疑问,也有了相应的解决办法:第一,我从61副作品的署名中,发现3位可能是初评人员,很难说不影响评选的公正性,但它推动了解决评选人员参赛问题。第二,就说“愿得此身长报国”吧,获了一等奖,事后有人问,我也是这样对的,为什么我没得奖。谁说得清楚?很可能初评人员看见这个对句太多,给淘汰了;这联被评委看好后,哪里还有时间去堆成小山的“废稿”里 “披沙”?后来,征联主持者们动了脑筋,少出集句对,避免“撞车”,而且尽量不评“大路货”,选择那些有独特视角和意境的作品。第三,当时的奖励,只是获奖证书和有“中央电视台”标志的纪念品,可能还有中华书局的书,没有奖金。如果设立了奖金,是44人得一份奖金呢,还是44人每人得一份奖金呢?
    从此,开始“一个奖,一人得”的模式,保持到现在。

                        一个人得几个奖

    从“一个奖几个人得”,自然又想到:一个人可以得几个奖?
    不是凭空想象,现实生活向评委提出了这个问题。
    1986年底,中国楹联学会、北京楹联学会和《北京晚报》联合32家老字号举办了“京华老字号有奖征联”,评奖时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共有32个一等奖,一个人能不能得两个奖?
    如果一个人只能得一个奖,他的其他好联就要被淘汰,这些联可能比拔上来的还好,老字号会满意吗?如果允许一个人可以得多个奖,我们的征联,岂不是成了少数对联高手的“自留地”,多数人怎么办?长此下去,普通人的兴趣何在?
    当时,评委会做出一个决定:只要联好,不管作者。最后,除了一对夫妻分别得了一等奖外,石山得了三个,黄振岗得了两个。
    这件事引起我和其他评委深深的思考:征联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普及对联知识,为了多数人参与对联活动,为了扩大楹联爱好者的队伍,为了增加楹联文化在全社会的影响。于是,在一般情况下,尤其我主持评联,一个人只能得一个奖;如果评联时遇到一个作者的作品得了两个奖,保留奖次最高的一个。这个“规则”,也一直保持到现在。

                          一等奖空缺

    1986年,京华老字号征联,第一次打出“有奖”的旗号,使得颁发奖金成为一种合理,一种吸引,一种时尚。但是,不到一年,我们就碰到评不出一等奖的情况。
    从1987年中秋开始,我们参与主办了第五届迎春主题征联,出五个题目征偶句。第五个题目是对京剧名“赏中秋醉酒杏花村”,征上联。结果,没有一个对得好的,原以为能对上的“桃叶渡”,据说没有这个剧目。最后,决定这个对句不评一等奖,开创了“一等奖空缺”的先例。
    此后,我一直主张,不到万不得已碰到绝对,一等奖不要空缺。作者绞尽脑汁投稿寄出,是有许多企盼的;水平高低是相对的,只要能“在矬子里拔出个将军”,就要拔一拔,把奖金发出去,不必为主办单位省这几个钱。偶然也出现“空缺”的事,我也亲历过的。比如,1995年的澳门绝对求偶,所出之句,比纪晓岚如夫人出的那个还要难:“明月照纱窗,格格孔明诸葛亮。”没评出最佳对句,只评了十个优秀的。再比如,2002年春节,我和孙小梅、大山连续做7天对联节目所出的“山大王大山”,看似简单,实则极难。
    当然,也有借机炒作的,明眼人看得出来,一次次地发布新闻,就是没结果。也有的当初意图不错,走着走着就要走偏。有一次,一家企业搞了个特等奖天价奖金的征联,评委会里只有我一个人是楹联学会的,大家对我的话还比较看重。当评委对特等奖联有不同意见时,有人把我请到一边,先是征求我的意见,是不是可以空缺,我说不行,造了那么大的舆论,不评出说不过去;接着让我看一副对联,说是公司领导亲戚的,能不能得特等奖?这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呀,我看了说“够不上”,否了。最后,特等奖评出了,天价奖金也发出了,若干年过去,我也早忘了作者的姓名。由此想到,评联中如果出现“暗箱操作”,将会给评联的声誉带来多么大的危害呀!

                          照顾主办方

    由此想到一个问题:主办方又出钱,又出力,如何得到“照顾”?你看,世界杯足球赛,主办国的球队可以直接进入决赛,是公平,还是不公平?
    最早有的地方曾经有过这样的评选办法,分为本地组和外地组,分别评奖,这是考虑到本地与外地作者水平的差距。这个办法没有流行开来,主要原因是主办方希望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希望能留下更多的好作品,也就是说,更重视质量,不大重视作者是何方人士。这样的结果,又常使主办方和主办者受到诘难:奖项都让别的省拿走了,我们自己剃了光头,这样的征联意义何在?
    谁都有道理。要想出一个办法,既保证公正公平,又让主办方好向家乡父老有个交代,而且又不允许“暗箱操作”。我们试着这样做,在评选开始时,开诚布公,把话说到桌面上:
    1,不分本地外地,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竞争;希望本地作品能够依靠实力获奖。
    2,如果本地作者没有拿到任何等次奖,可以为他们在优秀奖中留占少许名额。
    这个办法,逐渐得到认可,它已不再是“潜规则”,而是约定俗成了。

                           一纸一联

    当我们在评委的素质、业务、组织方面给予保障后,别忘了评联公正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保证初评人员能看到应征作品。这有什么难的吗?难。有时问题不是出在评审方面,而是在参赛者。
    比如,一次征联,有五个出句,五个初评人员一人看一个题目,于是,工作人员把所有的来稿,分成五类,分别给他们带回去评审。如果作者把五个对句都写在一张纸上,问题就麻烦大了:
认真一点的,分出个“综合类”,让五个人轮流看;不那么认真的,只看头一个,觉得好就入选,不好就淘汰,不管其他四个对句了。
    再说,怎么“轮流看”?这一批“综合类”稿子(多时能占总数的一半)转了五个人,哪一个环节不小心,都会使一部分稿子“暗无天日”。
    再说,这是“五个人”,如果是“五个组”,每个组若干人,这批“综合类”在组间转,在组内转,还不乱套?
    再说,这是五个题目,再多一些题目怎么办?当年,32家老字号征联,真的分成32类呢,这批“综合类”把征联办公室折腾得急不得恼不得。好在我们那时只想到,作者投稿不容易,有些是写在烟盒、医院处方笺的背面,他们只有密密麻麻地写给你,怎敢“浪费”一张小纸片呢?
    无论如何,也要“一纸一联”,为评委着想,更为作者着想。

                           联系方式

    现在作者留下的联系方式很多,信件、电报、电话、手机、电子信箱,信件还是最基本的。人们有个根深蒂固的印象,认为寄挂号信最保险,不会遗失,还能查询。不遗失是可能的,但查询很难。征联高潮时,每天工作人员都要从邮局取回几十封、几百封信,挂号信和平信,几乎没有多大区别的。如果数量很大,根本无法查清。
    有的作者投稿之后,觉得有的文字不妥,又写信要求把哪副联的哪个字改掉,在几千封信中,让工作人员去挑出原信,怎么可能呢?还真不如把改后的重寄一份呢。
    更麻烦的,是联系方式留得不全。有的作者做到“一纸一联”了,但没有在每一页上都写全地址、邮编和姓名。他们觉得,我在信封上写地址了,里面就不用写了。实在是一种幼稚的想法:到了分拣阶段,信封基本上没有用了,工作人员把作品按题目分类,每一张纸都分别有自己的归属。作者会说,你们组委会应该找人帮助抄一遍呀?80年代,我们还确实替作者抄录了不少地址,后来在征联启事上要求“在每张纸上写清姓名地址”以后,就不再抄了。连作者都厌烦写那么多地址、姓名,工作人员又能有多大的耐心呢?如果在雇几个人抄地址,岂不把奖金都用光了?
    有些征联,出现过找不找作者的情况,只好以“佚名”代替;这还是负责任的,倘若索性把这副联“枪毙”,也“无可奈何”吧?

                          评审之前

    理论上说,评委会主任应该参加参与策划、启动征联开始的全过程,实际上多数是到终评会上才开始接手。从会议开始到评审开始,这一大段“开场”,都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呢?
    介绍各位评委。有些人是评委,有些人是列席的;评委之中,也有互相陌生的。
    请初、复评人员介绍情况。
    请评委回答三句话,或签署“承诺书”。
    重温征联启事相关部分。对于内容的要求,新旧四声的要求,联文字数的要求,一定要按启事所说的办,向参赛者负责。
    提出本次评审的注意事项。多是文字技术方面问题。
    改正所送参评作品本册中的错别字。至今,我还没有见过一份不出现一个错字的终评材料。一副好作品,很可能因为打印中的一点疏忽,变成文理不通,平仄不谐,让终评委打入冷宫。因此,校对在评联中是一个绝对不可忽视的环节。这时,要求大家统一改正过来,并允许评委根据改正后的情况,修改自己的推荐意见。
指定专门看重字、查作者、检视平仄声字的人。
    就奖项分配提出原则意见。比如,五个对句,设三个一等奖,就要根据所介绍的应对数量、质量和对本次征联的影响,做初步匹配,在评审过程中再做调整。
    提出对主办方在优秀奖项上予以照顾的意见。
    这时,可以根据事先大家的投票推荐意见,进入评审讨论阶段了。

                         投票与讨论

    中国楹联学会评联,老先生比较多,大家不喜欢投票,愿意多讨论,很长时间是以讨论为主的。
1989年,辽宁举办钟秀杯征联,有30个评委分布在全国各地,无法集中,让大家投票。事后,有人打电话给我,说我的选票是最后到的,就因为我的一票,使他的作品得票超过半数而获了奖。我没有沾沾自喜,而是“沾沾自责”:会不会因为我看得不细,使得更好的作品因为少了我这一票,而名落孙山了呢?
    投票的意义是什么?不是一锤定音,而是倾心推荐。投票一定要和讨论、议论、争论、辩论结合起来,投票的结果只是开始讨论的话题,千万不可唯票数是尊。有时主办方出人列席评审会,听完这一场大讨论式的评审,觉得比听课还过瘾;评委们也从别人的发言中学到新鲜的东西,我就有这种感觉。
    事实证明讨论实在是必要的。我没有精确统计,就我所经历的评联,得票最多的而又获得最高奖的比例,大约只是三分之一;如果仅凭票数,岂不将真正的好作品给埋没了?得票最多的而最终未能获奖的,大约有十分之一;这就意味着,个别时候几乎所有人都看好的一副作品,因为一个隐藏着的致命伤被发现,而必须淘汰。
    这是所谓的“盲点”吗?

                        闯过“重字门”

    对联重字,就是一个大盲点。
    眼下流行一个词:门。大事小事,能构成一个事件的,都叫“门”。我就遇到了“重字门”。
    上世纪末,与北京的一家报纸等单位,搞了一次征联,出了几个题目。评联的,都是很有经验的几位老评委了。评联那天是个阴天,屋里灯光也比较昏暗。报社的编辑就坐在那里等着拿结果,当天就要见报的。最后整理出的东西,几个人又看了一边,便匆匆拿走了。当天见了报,过了几天开发奖会。到了会上,才发现有个题目的获奖作品中,居然有个重字!我脑袋“嗡”的一下子。
    发生“重字门”。 评联是我主持的,自然难辞其咎,心中十分不安。有家杂志,拿“北京五教授”的有眼无珠大大奚落一番,我也不敢吭声,无理寸步难行嘛!
    反思一下,有作者,有初评人员,有终评人员,有编辑,一个不到20字的对句,经过这么多人的眼睛,为什么就看不到重字呢?原因在于掉以轻心了,总以为经过这么多人的眼睛,不会发生这种事的,你看,却偏偏发生了。吃一堑长一智,从此,我在终评评委中专门指定一个人,就看“重字”,以至成了一个惯例。即使这样,后来还险些又发生“重字门”。可见,闯过“重字门”有多难。
    不过,错误和挫折,真的使我们变得聪明起来。

                        四个“自由人”

    近年,排球比赛场上队员设了个“自由人”,负有特殊使命。我所提出设立的专门看“重字”的,是第一个“自由人”,要细心的人担任。
    第二个“自由人”,是专门看“重人”的,就是看有没有一个作者有重复获奖的情况,贯彻和体现“一人一奖”的传统原则。这个“自由人”,由复评的组织者担任,他掌握稿件、作者情况的原始资料,知道所匿之名为谁。
    第三个“自由人”,是专门挑平仄用字、格律方面毛病的。据说有的网友很注重分析每次征联评委会主任的喜好,也据说对我的看法是:注重立意,偏爱诗意,不喜长联。没有说我对联律的看法。其实,我的观点一直很明确:立意是对联的灵魂,像所有的文学艺术一样,内容重于形式;格律是对联的形式,但它是使对联有别于其它文体的标志;对联格律应该有别于诗律,自成简单、灵活、易记、好学的体系,自由创作宜宽,征联评审宜严。二十多年来,我们的评联,注重立意的独特性,注重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结合,原则上不涉及对格律的不同理解,按常规出牌。
    第四个“自由人”,是对征联主题(如景区,地域,行业等)十分熟悉、十分在行的人,一般由主办方派出,为作品相关内容把关,回答评联进程中评委们的相关问题。
这四个“自由人”,是四道关口,也是我的四个助手。他们要把自己所负责的内容,在评联中随着讨论的进程及时报告;在最后认定评审结果时,再一次做总体报告。这样,就保证本次评审没有“硬伤”了。

                         五次缩小包围圈

    评联的过程,是将应征作品,不断淘汰的过程,它的表现形式就是不断缩小范围,最后找出最佳作品。
    譬如某次征联,要评出获奖联18副(一等奖3副,二等奖6副,三等奖9副),缩小范围,至少有这样五次──
第一次, 初评,入选5—10%。
    第二次, 复评,入选200副左右,打印成册,发给评委。
    第三次, 投票推荐。每个评委推荐18副,计票统计,凡一票以上的,均打印成册,
    再发评委,一般会有70副左右。
    第四次, 在推荐作品中,按票数由多到少讨论:某副联,是“进18”(可以获奖),
还是“出18”(不能获等级奖,但可能获优秀奖)。主持人用这样简明的语言,引导所有的评委表态,确定18副获奖联,此时,可以稍事休息,工作人员打印18副获奖联。
    第五次, 在18副联中,评出一等奖3副,二等奖6副,三等奖9副。全体评委再一次审察作品,四个“自由人”再次报告,确认作品可以获奖,由第二个“自由人”公布获奖作者。优秀奖一般不在会上评审,会后由部分评委和复评人员商定;不过,在讨论过程中,优秀奖作品大体已有眉目。

                        评委“命中率”

    检查评委工作、考核评委水平的一个办法,是计算评委的“命中率”,看他所推荐的作品最后占获奖作品的比例。比如,有四位评委,计算方法是──

    评委      推荐获奖联数(副)   推荐并最终获奖数(副)    命中率(%)
    甲              18                   12                    66
    乙              18                    9                    50
    丙              18                    6                    33
    丁              18                    5                    27
    可见,推荐过程有多么重要,它关系到评选结果,也关系到评委的名誉。我曾经做过几次统计,资料保存着,不便公布,因为这个数字非常敏感。原来有个评定全国和省市两级“对联评审师”的设想,那么,“命中率”就是很重要的评审条件;后来这个设想流产,就没有人再关注它了。但它对于促进评审工作,确实有好处。
    不过,大家对于“命中率”要全面理解,不要一看到百分比底,就简单认为评委“没水平”。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它能到50%,就很不错了,80%极少。可见,评审要依靠的,是集体智慧。我们也不妨这样比较一下,一个篮球队的投篮命中率能到50%,这场球就基本上拿下来了。

                          网上公示

    网络的发展,给对联评审带来新的思路,出现许多新的操作方式。主要是——
重字查询。利用特定的软件,查输入联文的重字,也许它不会疏漏,但那个“自由人”还是不能取消。
抄袭查询。利用特定的软件,查联文的重点字词、词组、句子,浏览前人是否使用过,是怎样使用的。但判断抄袭、剽窃、偷意、巧合等以及如何处理,还需要评委的智慧。
    网上公示。这是一个很好的方式,既可以请千万双雪亮的眼睛,帮助评委把关,杜绝抄袭,也可以起到普及、讨论、明辨的作用。这一两年几次征联的公示,多数有比较好的效果,
    确实对搞抄袭的人,予以警示和棒喝。
    面对网上公示的评选结果,参赛者应该有一种平和的态度,千万不要看到自己的作品没有被评上,首先想到评委“不公平”,“猫腻”,“任人唯亲”,并为此说些很影响团结、伤害感情的话。我以上所说的这一切,还不足以说明我们的努力吗?还不足以说明中国楹联学会为楹联的荣誉是怎样奋斗的吗?

                          结束语

    二十多年,一批人辛苦经营对联文化事业,使得我们这些喜欢对联的人,在社会上有了地位;一批人完善评审机制,创建评审环境,维护了对联评审的尊严,在社会上赢得了声誉。我不知道当今的评选活动,还有哪个行业,能像对联人这样循规蹈矩、一丝不苟、经得起检验的,但中国楹联学会做到了!我们有过失误、不足、曲折、错误,每一个教训都使我们清醒一次,认真一次,改进一次。而我们所摸索出的这一套行之有效的评联办法,正被其他组织运用到各自的比赛评审中。
    大家亲手建立的中国楹联学会,能有今天,不容易;大家共同栽种出的对联文化之花,能有今天,不容易;大家共同闯出的评联规范化之路,能有今天,不容易。我们要做护会人,做护花人,做护路人呵!
          200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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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8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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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妃竹无语还摇曳,子规声里雨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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