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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疏属劲草

[讨论][原创]从“孤平”的概念分析其在联律中的不犯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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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杭州老道</I>在2005-6-25 12:32:00的发言:</B>


<P>联的规则其实基本上源自诗的规则,孤平就是如此。当然,一定要说没有,也是没办法的,不过事实在那里,没必要争,呵呵</P></DIV>
<P>我看的对联书籍、资料的确没有这方面的规则,但个人感觉用发展的眼光来看,把它引入联理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而且我也同意在没有这方面的联理规则的情况下,遵循诗词格律关于孤平的规则,因为这样能保证对联的音律更完美。正如先生所言,没必要要争了,或许我们在浪费时间:)))走了~~</P>
气静年年寿,心平处处和。
--解维汉老师惠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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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杭州老道</I>在2005-6-25 9:09:00的发言:</B>

<P>3)故意曲解王老的观点后,再提出一个“关于诗中的孤平,我大胆提出个新定义:孤平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拗。五言平收句或七言句中的后五字中,除最后一个平声外,只有一个平声,且该平声处于两个仄声中间,则此句孤平。”——如果这句话出于你、我之口,请劲草兄告诉我,算不算剽窃?</P>
<P>我知道有很多人非常不愿意看到这个结论,因为据说这个人也算是联坛一方神圣,打破心目中的一个呕像,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但是,我相信每一个正直的人,每一个有良知的人,每一个具有学术道德的人,都会同意——这,就是剽窃!</P>
<P>我与此人毫无过节,我甚至相信,生活中他完全可能是一个良师益友,一个谦谦君子,一个为人尊重的先生,如果这样,我自然也尊敬他,但是,对这样的行为,我依然会不屈不饶,指证他,剽窃了!</P>
<P>对人与对事,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很多人怎么就搞不清楚?</P>
</DIV>
<P>重要说明:这个剽窃,严格的说,不是剽窃王老的观点,因为关于孤平的界定也并非祖师爷首创提出,而是他老人家在总结了千百年前人的观点后做的一个总结。《古代汉语》也好,《诗词格律》也罢,都不是纯学术性著作,更多的是一种普及性的论著,因此,这个剽窃我以为属于剽窃了千百年此中前人的成果,一言以蔽之,属于贪天功为己功!</P>
属于文人自己的实用书斋——http://www.4uup.com/bbs/xas.php 汉语言文学在线 === http://www.4uup.com/bbs/ 爱好者的QQ群:16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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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P><b><FONT color=#ff0033 size=3>“在五言“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第一字必須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為除了韻腳之外,只剩一個平声字了。”</FONT></b></P><P><b><FONT color=#ff0033 size=3>那么请问楼上对这句话应该怎么理解?</FONT></b></P><P><b><FONT color=#ff0033 size=3></FONT></b> </P><P><FONT color=#ff0033><FONT size=3><b>虽然</b><FONT color=#ff0033>“孤平”是一个专有的语言学概念,但总得有它的本源的道理 我总之认为 不能把一个七言句的整体性割裂然后只依据后五字来判定 如果要分割 只能按照4-3来分</FONT></FONT></FONT></P><P><FONT color=#ff0033 size=3>如果说第一字不重要 那么ZPZZP和PPZZP为什么不同?只有在不考虑句子句读的时候 七言第一字才不重要 而读作PZZP-ZZP的时候 第一字怎么可能不重要呢?</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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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P>诗句是以句式为依据来讨论的,总共四个句式,纳兰兄如果要从结构着眼来讨论,未免风马牛了,切入点不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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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P>讲究平仄就是为了朗读上口 那么在本贴所述的问题中 联系句子朗诵的声韵结构来看待完全是应该的</P><P> 按照“七言是五言的扩展”而从后五字是否形成孤平来判定整句 本身就已经是先划分句子结构然后来作推导 只是这个结构的划分是明显错误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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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纳兰狗剩</I>在2005-6-25 12:31:00的发言:</B>
<P><B><FONT color=#ff0033 size=3>五言的孤平绝无疑义 但关于七言的孤平自救 王力先生语蔫不详</FONT></B></P>
<P><B><FONT size=3><FONT color=#ff0033>“在五言“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第一字必須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為除了韻腳之外,只剩一個平声字了。”</FONT></FONT></B></P>
<P><B><FONT color=#ff0033 size=3>从这句话的表述方式来看 定义孤平的重点在于“韻腳之外,只剩一個平声字。”</FONT></B></P>
<P><B><FONT color=#dc143c size=3>“七言是五言的擴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也叫犯孤平”  这种情况 将出现ZZZPZZP 符合<FONT color=#ff0033>“韻腳之外,只剩一個平声字。” 是孤平也当无疑 那么如何救 王力先生只举了一个法子:“</FONT></FONT></B><B><FONT color=#ff0033 size=3>……七言則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換成“仄仄仄平平仄平”。</FONT></B></P>
<P><B><FONT color=#ff0033 size=3>那么既然可以三拗五救 为什么不能三拗一救呢?“PZZPZZP”就一定是孤平吗?除了句脚平韵字 句中也有两个平声字啊</FONT></B></P>
<P><B><FONT color=#ff0033 size=3>尽管王力先生没有详尽的说明 但是很多朋友依据“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ZZPPZZP中 第三字拗作仄声即为孤平” 从而认定“PZZPZZP”也不为成功的自救而依然是孤平之病</FONT></B></P>
<P><FONT color=#ff0033 size=3><B>对于这种解释 我总觉得十分机械 这等于说 把一个七言句分割开来 如果其中的五言句是孤平 即认定该七言句也为孤平 这合理吗?</B></FONT></P>
<P><B><FONT color=#ff0033 size=3>我们知道 七言的句型结构绝大多数不出2-2-1-2和2-2-2-1两种 不论哪种 一般皆为4-3 那么 我们读一个七言句的时候 一般是在前四字和后三字之间作一个比较长的停顿 而不是在前二字和后五字之间 这样的话 按照后五字是否孤平来判断整句 有任何现实的意义吗?我觉得完全没有</FONT></B></P>
<P><B><FONT color=#ff0033 size=3>例:春尽-灞原----白发-生   如果简单机械的把这个句子视为五言的扩展 那么可以试着连读“灞原白发生”  句中只一个仄声 或许会觉得单调 </FONT></B></P>
<P><B><FONT color=#ff0033 size=3>但是按照正常的读法 “春尽灞原”一个小节 “白发生 ”一个小节 是根本不可能感受到孤平的弊端的</FONT></B></P>
<P><B><FONT color=#ff0033 size=3>因此 我认为PZZPZZP和ZZZPPZP一样 都属于对孤平句的成功自救 </FONT></B></P></DIV>
<P>1、五言是根本,而且大家既也没异议,则先可不论了;



<P>2、七言是前面加二字,首字可不论,平与不平其实并不相干,七言中一字救不了三字;
</P>
<P>正格律为: (通)仄平平仄仄平。 救的办法,只能五字救三字:(通)仄仄平平仄平。
</P>
<P>自救句以相邻字为救,该句型音节/音步在第四字处,相邻字只有三或五字,所以也就有三拗五救,即以五救三的说法(实际上被救的是四)。

</P>
<P>平仄仄平仄仄平,首字的平与否,其实与第四字相邻字自救毫无瓜葛。</P>
<P>3、结论:“平仄仄平仄仄平”要自救句成功,则也只能是“平仄仄平平仄平”。</P>
<P>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25 19:01: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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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5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杭州老道</I>在2005-6-25 9:09:00的发言:</B>
<P>所论比较专业,有新意,读后很有启发,先谢过。在下孤陋寡闻,在联界这样的论述觉得还是比较少见的,非常欣赏。另有几个问题提出来与先生诚意商榷,希望先生不要以为偶在和你过不去,呵呵,好多人似乎有这样的心理。毕竟通过讨论,彼此能增进学术上的水准,是一桩很快乐的事,所以,请允许我从头梳理,目的,是希望能完美先生所论。</P>
<P>1、劲草先生对孤平概念是了然的,但是论题似乎有所偏颇,孤平“<B>在联律中的不存在和不适用”</B>, 是先生的论点,但是这个论点本身小瑕彰然。所谓孤平在联律中不适用,可以通过论证加以论述,但是孤平作为一种客观现象,或者作为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存在于联律中,那不是通过论证就可以否定的。设若先生所论“孤平在联律中不适用”成立,则孤平当合法存在,俯拾皆是,然则,“不存在”之论,岂非不攻自破?故窃以为“不存在”之说失之草率,亦难免论题矛盾,不知劲草兄以为然否?</P>
<P>3、周济此说,似论仄声字上去入孰优孰劣而已,何处当上,何处当去,何处当入,然则论据与论题已游离远甚,当不能印证兄之宏论,由此论证,则所论自难免捉襟见肘,论路亦偏之甚远也</P>
<P>4、对于孤平,劲草兄已了然在胸,故有几点提出请教:
1)王力的定义是韵句即平收句中除尾字平声外,仅有一个字为平声,是谓孤平。王力先生的定义会让人误认为”仄仄仄平平“这样最常见的句子孤平,是其缺点。实际上两个平声在一块不可能叫“孤平”了。叫“双平”吧。——提出这样的观点的人,如果不是不懂王力先生的观点,不懂孤平概念,那一定是在故意曲解王老的观点了,而如果这个人是很懂行的,则“故意曲解”自然成立,我这样推论,劲草兄以为如何?
2)孤平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拗。五言平收句或七言句中的后五字中,除最后一个平声外,只有一个平声,且该平声处于两个仄声中间,则此句孤平。——这个观点应该就是王老先生的观点吧?(当然,这个不是祖师爷首创的)恳请劲草兄证实一下;
3)故意曲解王老的观点后,再提出一个“关于诗中的孤平,我大胆提出个新定义:孤平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拗。五言平收句或七言句中的后五字中,除最后一个平声外,只有一个平声,且该平声处于两个仄声中间,则此句孤平。”——如果这句话出于你、我之口,请劲草兄告诉我,算不算剽窃?</P>
<P>我知道有很多人非常不愿意看到这个结论,因为据说这个人也算是联坛一方神圣,打破心目中的一个呕像,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但是,我相信每一个正直的人,每一个有良知的人,每一个具有学术道德的人,都会同意——这,就是剽窃!</P>
<P>我与此人毫无过节,我甚至相信,生活中他完全可能是一个良师益友,一个谦谦君子,一个为人尊重的先生,如果这样,我自然也尊敬他,但是,对这样的行为,我依然会不屈不饶,指证他,剽窃了!</P>
<P>对人与对事,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很多人怎么就搞不清楚?</P></DIV>
<P>

<P><FONT color=#f73809 size=4><B>1、劲草先生对孤平概念是了然的,但是论题似乎有所偏颇,孤平“在联律中的不存在和不适用”, 是先生的论点,但是这个论点本身小瑕彰然。......</B></FONT>
<P><FONT size=4><FONT color=#1111ee><B>此提有道理,忙乱易出错,我本意是"孤平句在律诗中犯忌的说法在联律中不存在和不适用",原题确实表述不清,谢指出,今改题为"从“孤平”的概念分析其在联律中的不犯忌"</B></FONT></FONT>
<P><FONT color=#f73809 size=4><B>3、周济此说,似论仄声字上去入孰优孰劣而已,何处当上,何处当去,何处当入,然则论据与论题已游离远甚,当不能印证兄之宏论,由此论证,则所论自难免捉襟见肘,论路亦偏之甚远也</B></FONT></P>
<P><B><FONT color=#3809f7 size=4>周济此说是论仄声字上去入孰优孰劣,但他是和韵脚结合起来论的,非单独论仄声字上去入孰优孰劣,更重要的是他是论"韵上"(也即韵脚前)两字的平仄优劣,虽然周济是在"词论"中说的,但韵文学的原理是相通的,孤平句的声律结构又和他所论相同,故引为借鉴,证明孤平句的声律结构,应还合适.</FONT></B></P>
<P><FONT color=#f70909 size=4><B>3)故意曲解王老的观点后,再提出一个“关于诗中的孤平,我大胆提出个新定义:孤平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拗。五言平收句或七言句中的后五字中,除最后一个平声外,只有一个平声,且该平声处于两个仄声中间,则此句孤平。”——如果这句话出于你、我之口,请劲草兄告诉我,算不算剽窃?</B></FONT></P>
<P><FONT color=#3809f7><FONT size=4><B>这可能是你对他的新定义理解的偏差,孤平句在律诗中是大忌,是不允许出现的,引王力原话"<FONT color=#0909f7>在唐人的律詩中,絕對沒有孤平的句子。毛主席的詩詞也从來沒有孤平的句子。"</FONT><FONT color=#3809f7>他的新定义我的理解是:他想把孤平句做为一种</FONT><FONT color=#0909f7>比较特殊的拗在律诗中可以存在或出现,然后重复了一遍关于孤平的句例.此应不算剽窃.至于他的</FONT><FONT color=#3809f7>新定义能不能成立,那就是另一回事了.</FONT></B></FONT></FONT></P>
<P><B><FONT color=#0909f7 size=4><FONT color=#f73809> </FONT></P>
<P><FONT color=#f73809>2、以上论述,已然抓住要害,惜所论失之严密,谓“不能再韵脚句适用”未免草率。韵脚句有二: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其若为平仄平平仄仄平,仄平平仄仄平平似亦无不可,然则“不能适用”云云岂非谬乎?</FONT></P>
<P><FONT color=#0909f7>这个也提的有道理,已改过了,谢.</FONT></P></FONT></B>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25 20:41:1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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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5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纳兰狗剩</I>在2005-6-25 17:35:00的发言:</B>
<P>讲究平仄就是为了朗读上口 那么在本贴所述的问题中 联系句子朗诵的声韵结构来看待完全是应该的</P>
<P>按照“七言是五言的扩展”而从后五字是否形成孤平来判定整句 本身就已经是先划分句子结构然后来作推导 只是这个结构的划分是明显错误的</P></DIV>
<P>
<P><FONT size=4><B>其实,按声律的原理要求,孤平句只所以在律诗中犯忌,就是除了韵脚的平声字外,整句中没有连续紧连的两个平声字在一起,朗诵的起伏过大而不平稳,与其它押韵句不协调而不允许出现,并不是平声字的多少问题,七言一字改平声,没有解决了以上关键问题,故还是孤平句而不允许.</B></FONT></P><FONT color=#f73809 size=4><B>
<P><FONT color=#0909f7></FONT> </P></B></FONT>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25 20:35:4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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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P>懒得多说了 反正我先问:在这个问题中,以4-3划分是不是比所谓“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更有道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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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纳兰狗剩</I>在2005-6-25 21:28:00的发言:</B>
<P>懒得多说了 反正我先问:在这个问题中,以4-3划分是不是比所谓“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更有道理?</P></DIV>
<P>‘七言律句(的音节)以4-3划分’成立与否,跟‘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成立与否,这两个立论其实并无必然的关连,也不见彼此有矛盾冲突之处。</P>
<P>所以“以4-3划分是不是比所谓“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更有道理?”没完全明白~~</P>
<P>1、“七言是五言的扩展”,这个观点有什么地方值得质疑的吗?</P>
<P>若有欢迎说明一下,真心的,需要弄清楚问题。</P>
<P>2、一般而言(占绝大多数情况),七言律句是2-2-3划分、五言是2-3划分。</P>
<P>若再细化:七言也可以是2-2-2-1;或2-2-1-2细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PZZPZZP中,一字不能救三字的关系,因为句子的音节/音步在二、四、六处,被救的应为第四字音节(暂时引入‘被救音节’以便区分)。</P>
<P>其实从五言句‘仄平仄仄平’的自救句也清楚了,第二字为被救音节,所以也就有一拗三救的说法,即:仄平平仄平。</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26 10:25:3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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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P>再通俗点表达一下个人观点:</P>
<P>a.律诗中,很多7言律句可以把前两字省略,成五言句,而句意仍可通;若省略后两字,则往往不通;</P>
<P>如: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黄鹂鸣翠柳,白鹭上青天。</P>
<P>b.若五言律句,也可以在其前面加二字而成七言律句。</P>
<P>如: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三秋白日依山尽,九曲黄河入海流。(姑且这样,只为例证说明b观点)</P>
<P>c.为什么七言不省略后二字?或为什么五言不在后面加二字?(注意:须句意不能差太远为前提)</P>
<P>这个与汉语语法顺序的关系:因前面加的二字,一般做定语、状语、或并列主语;而谓语、补语、宾语一般在最后,所以不宜在最后作增删(即使倒装句,亦不宜在句子最后作增删)。</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26 10:49:3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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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说明一点,举例只为说明五言、七言可变换的意思,并非说写诗时是这样的,大家不要误解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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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6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说的4-3划分是声韵结构的划分 而不是语意结构的划分 “两个黄鹂鸣翠柳”虽然和“黄鹂鸣翠柳”语意差别不大 但读的时候依然是读作“两个黄鹂——鸣翠柳”而不会是“两个——黄鹂鸣翠柳”  而且即使从语意结构来看 七言的划分也不会是2--5  因此我认为 所谓“七言是五言的扩展”仅仅是在说明四个基本句型的平仄安排规律的时候才有意义 既然七言是4-3结构 凭什么分裂出后五字来判断是否孤平?这分明完全不搭界的事啊 </P><P>更缜密的说法是 “一个平声脚的句子中没有两个相连的平声则属孤平” 这样的话则可判定PZZPZZP铁定是孤平 但是我想我们的目的并非只是为孤平找到一个合适的定义 还是来看实例:</P><P>“春尽灞原白发生”“萧索净名老病心”  通常被看作孤平 看起来其第四字平声陷落重围,成孤悬之势 理应读来单调。但是实际读的时候是PZZP——ZZP,我个人的感觉 第一,前一节首尾两个平声完全可以互相呼应 第二,在4-3之间有一个暂缓 这就造成了其第四字似被围困而其实并未真的被围 不象“臂悬两角弓”中的“悬”字这般突兀 所以 我个人认为 PZZPZZP应该被看作对孤平的成功解救</P><P>好了 说完了 不再跟贴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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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6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样表达估计会清晰些——五言、七言律句的声韵停顿节点其实都在这里:从后面倒数第四字为朗诵停顿节点。</P><P>因此分析音律,五言与七言道理相通的。</P><P>七言律句,音节停顿为2-2-3,前2字一般也稍作停顿的,不是单纯的4-3划分音节/音步。</P><P>举例说明一下音节的停顿,比如:</P><P>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P><P>朗诵一下应该清楚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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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9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P>一、楼主从孤平只出现于律诗韵脚句的角度分析为什么孤平在律诗中犯忌,很透彻,有说明力。但楼主对立论,即为什么孤平在联句中可以不犯忌,则语焉不详。仅一个联中不存在韵脚句,不足以支持楼主观点。因为楼主仍没有回答“除了韵脚的平声字外,整句中没有连续紧连的两个平声字在一起,朗诵的起伏过大而不平稳”这个问题,也就没有正面回答孤平句在联句中存在之合理性的问题。</P>
<P>二、同意纳兰关于七言不是五言的简单延展的观点,从七言句通常的节奏分析,纳兰的观点极具说明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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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9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老海</I>在2005-6-29 12:08:00的发言:</B>
<P>一、楼主从孤平只出现于律诗韵脚句的角度分析为什么孤平在律诗中犯忌,很透彻,有说明力。但楼主对立论,即为什么孤平在联句中可以不犯忌,则语焉不详。仅一个联中不存在韵脚句,不足以支持楼主观点。因为楼主仍没有回答“除了韵脚的平声字外,整句中没有连续紧连的两个平声字在一起,朗诵的起伏过大而不平稳”这个问题,也就没有正面回答孤平句在联句中存在之合理性的问题。</P>
<P>二、同意纳兰关于七言不是五言的简单延展的观点,从七言句通常的节奏分析,纳兰的观点极具说明力。</P></DIV>
<P>
<P><FONT size=3><B>哦,是我懒惰了.以为其它论文中已说明的道理不须重复,忽略了大众在一个文论中理解的连贯性,今补加在"也说诗律不能代替联律"中的论述如下:</B></FONT></P>
<P><B>“对称平衡”是万物美学的基本原理,也是对联诞生的基点和精髓所在。对称平衡达到了完全,才是至美。律诗的首、尾联仅求声律的对称平衡而词性不求对称平衡(对仗),即不完美。楹联最始袭承律诗的颈、颔联格式,就是因为颈、颔联达到了完全词性和声律的对称平衡,再加上门楹和桃符本身的对称平衡,才达到了完美的对称平衡,形成了千多年的相延使用和不断发展。因此,联律的基本点是不可破坏的完美的对称平衡原理。并且还需不断地发觉找寻其不对称平衡点,加以改进和完善,才是发展和进步的主流方向,而不可排除声律的对称平衡于联律之外。</B></P>
<P><B><FONT color=#000000>孤平句在律诗中是以总体的平衡,二、四、六分明的原则,韵脚句的平平仄仄平单一句型而定的,它与对句的平仄没关系。而对联中是以两对句之间的声律替对平衡为基点的,不能以单句论其合理性和不合理性,只要两对句之间声律替对平衡即为合理,否则即为不合理,包括<B><FONT color=#000000>孤平句型。</FONT></B></FONT></B></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29 22:31:30编辑过]
请您欣赏: 古诗词曲名句赏析 名家、专家评析精典名句-------http://www.yl601.com/sc1/leoboard.cgi 喜欢与您交流,请到我的博客来指导:yl601.blog.phoenix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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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0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构有二,谓内容之结构,谓形式之结构,混为一谈,就没有讨论之必要了。
属于文人自己的实用书斋——http://www.4uup.com/bbs/xas.php 汉语言文学在线 === http://www.4uup.com/bbs/ 爱好者的QQ群:16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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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P>在QQ群里也碰见好朋友指点我这个问题 因此我还是继续说明一下我的看法</P><P>1. 关于“七言是五言的扩展”    从句读的角度来审视这句话 可以发现它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尽管一个七言的“句”和“读”有时并不统一 但不管是否统一  从“句“”读”两方面来看都完全不会得出这个结论</P><P>2.我的认识是 这句话只是说明七言是在五言的前面增加了双字的一个音节 因此仅仅相对于说明平仄双节秆的扩展的时候这句话才有意义 它的着眼点其实还是在于汉语双字音节这个特点 是为了帮助说明七言的平仄安排规则</P><P>3.孤平所涉及的 并非诗句中音步节奏点的平仄失调 而是一个平声在仄声的围困中显出的突兀所致的声律不协</P><P>4.因此 我认为判定孤平不应该依据“七言是五言的扩展”  而应该从七言本身的句读入手</P><P>5.从而 我说PZ~ZP~~~~ZZ~P或者PZ~ZP~~~~Z~ZP应该看做对孤平成功的解救 理由还是前述 由于前4的首尾呼应和43之间较长的停顿 可以使第4字的平声不再突兀</P><P>有兴趣探讨的朋友 请不必纠缠概念和定义 因为这个概念本身就是说的一种格律之病 请直接从“病”出发 来看看此处第一字的平声是否可以解救</P>
为亢奋者打鸡血 值无聊时踹虎臀 宇宙超级无敌天才大帅哥联苑奇葩联坛巨擘联林泰斗联界传说神圣仁慈伟大崇高光辉灿烂唯一真主明光至尊对王大菩萨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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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P>兰狗你不是说不再跟贴了么~~</P><P>真是,活该老天打雷劈死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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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3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纳兰狗剩</I>在2005-6-25 17:35:00的发言:</B>

<P>讲究平仄就是为了朗读上口 那么在本贴所述的问题中 联系句子朗诵的声韵结构来看待完全是应该的</P>
<P><FONT color=#f709f7>赞同纳兰的看法,我个人也倾向在联律中,此句式不为出律,当然在诗词中另当别论。</FONT></P>
<P>按照“七言是五言的扩展”而从后五字是否形成孤平来判定整句 本身就已经是先划分句子结构然后来作推导 只是这个结构的划分是明显错误的</P>
<P><FONT color=#e61ae6>“七言是五言的扩展”,如果是从平仄的角度来说还是可以的,如果是涉及其它就可谓是“生吞活剥”了。</FONT></P>
<P><FONT color=#e61ae6>看了纳兰在此主题下的全部帖子,感觉在许多地方都深感赞同。</FONT></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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