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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如我所料。请隐身会员版主解除我的屏蔽吧。另外恳请三少先生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1。三少先生在自己所编的《网络楹联大典》中对该出句和对句赞不绝口,见三少先生原话:“拆字与寓意皆为上等。好。联章做到极处,无有它奇,只是恰好。”,而在被别人揭发抄袭后,又极力诋毁,见三少先生原话:“因为后来的我的一技巧联,更好的体现了出对的完美性。而且我本人的技巧出句何止这些)比这更好更多的技巧出句可以说是数不胜数了)”,究竟哪一句是真呢?是三少在编《网络楹联大典》时极力的奉承,抑或是被揭发超级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极力的诋毁?请三少先生正面回答,且无顾左右而言其他。 2。三少先生在编《网络楹联大典》引用改出句时至晚在2006年十月,在当时认定该出句为钢铁散人的作品获佚名的作品,然而在2007年却翻脸认为是自己的作品,或之前并未确定是他人作品,定义为“撞车”,那么请三少先生出示该出句在三少先生名下2006年十月之前的证据,以证明自己不知道该出句为他人作品,否则只能定义为“抄袭”,而无法定义为“撞车”。 3。三少先生即使出示有2006年十月前该作品的证据,却仍在2006年十月自己编写的《网络楹联大典》中将该作品归为钢铁散人或佚名名下,而非理直气壮的归为自己名下。若三少先生已知该作品为他人创作,为何现在又大言不惭地说此联为自己创作,只是巧合的撞车呢?若三少不知,则该认为此联为自己创作,为何又归为钢铁散人先生或佚名名下呢?是否是一种极度的虚伪? 4。三少先生有言:“对于这种撞车重复的出句,我本人是很大方看待的。原因是即使你不曾见过出句,但在思维的局限性下,也很容易出了同样的句子。”,依我的说法,此种说法当是被抄袭者对抄袭者的宽大处理言论,而非抄袭者的自辩说法。(三少先生言之,乃是撞车者与非撞车者,而非抄袭与被抄袭)。请问三少先生,做出如此说法,是您的思维与常规人士具有极大差异,亦或是您的脸皮或度达到一种惊天地泣鬼神的境界? 5。该出句是钢铁散人先生在2002年所出,如果三少先生无法出示2002年之前的证据,则需承认该出句作者为钢铁散人先生,在这个前提下,一切包括撞车、宽容、大方的言论应是钢铁散人先生所发,而非三少先生,请先生明鉴。 6。此事件总结如下:钢铁散人先生2002年出句有证可查,2007年时三少先生将此出句强加于自己名下,至少可认为是撞车,无资格作出“宽容、大方”之类言论;2006年三少已在自己编写的《网络楹联大典》中将该出句作为他人作品,又在2007年强认为自己作品,并在他人揭发后强加抵赖,则不只是撞车,而是赤裸裸的抄袭,一种极其恶劣,并触犯道德底线的行为;若在被别人指出,并给三少先生保全了面子(过激言词被版主屏蔽)的前提下,幡然悔悟,承认自己的过失,则不失为有药可救的做法,然而在明知自己抄袭,并明知败露且被他人指出后,仍然强加抵赖、装作不知甚至诋毁出句的做法,则可被定义为一种无耻并且愚蠢的行为,而且脸皮厚度达到世人惊骇的水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