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观点作者:纳兰狗剩
对联叶横吹与踏歌人树大拇指!
二人的文章剪辑综合一下就是我的观点:
1.“读轻声的字,在单念时,不读轻声,都读本调即单字调。离开了一定的语言环境,轻声没有单独的调类,所以,《汉拼》方案规定,轻声不标调号。轻声是一种语调,一种共时的音变现象。”
2.“轻声和变调都属于语调的变化,并非汉字本身声调的改变。因此,没有必要讨论“轻声”的平仄归属问题,决定“轻声”字或平或仄的条件是该字的本调。”
————以上引自踏歌人文章,对于“字”本身的平仄定性
3.“既然以新声撰联理应注意“改调”和“多音”的情形,就不能忽略新声汉字“轻声”和“变调”的情形。”
4.“以新声汉字 撰联,不能不考虑上述因字音变异而形成的平仄转换。尽管撰联时,这类新声汉字多不常用。 ”
————以上引自联叶横吹,对于这些“字”在使用中的灵活变通,他文章中举的例子很好。
两人的观点初看似乎矛盾,其实一者从字的本身而言,一者从字在实际写作中的运用而言,两人都首先确认了轻声变调是在特定的具体语境中才会体现出来的变异 脱离此 这个问题就是一个伪问题
总的来说,字本身的平仄属性不会改变,但在实际运用的个案中,视具体情况可以变通。
至于楼主百度搜索的结果,第二个在对联大家对的对联学里看到。他还声称自己做了声音物理实验来验证过,因此他的这种谬论欺骗性不小。
中文声律绝不是单纯的长短律,也不是单纯的轻重律、节奏律等,而是一个综合体,不同的字读音的或开或合、读音的轻重长短变化、音调的高低升降、音步节拍的抑扬顿挫、句型句式造就的节奏型的重复与往复回环等等……共同构建了优美的旋律
基于其繁复多样,我认为对于声律来说 作为一个基本规律 应该以踏歌人的严正坚守之;而在实际运用中,应该以联叶横吹的细致具体态度来灵活对待 格律是规律的表面载体 规律是确定不移而又在使用中有诸多变化的东西 总而言之四个字:得鱼忘筌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 17:41:01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