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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中国楹联学会发布联律通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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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3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align=left><B><FONT size=3><FONT color=#3809f7 size=2>哈哈公说:这个东西是从其它论坛转来的,大家看看。</FONT>                                </FONT></B></P>
<P align=left><B><FONT size=3>中国楹联学会发布联律通则(试行)</FONT></P></B>
<P align=left>
<P align=left>按语:中国楹联学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工作报告指出,楹联作为独立的文体,应该有自己的理论体系,运行规则。长期以来,联界在很大程度上习惯于套用诗律,没有自己一套行之有效、易于掌握的联律,长此下去,势必影响楹联文化事业的发展。这一论述,在我国楹联界引起了广泛的共鸣。进一步把握楹联发展规律,尽快制订出一套既符合楹联文体自身特点,又切合时代发展需要的联律,已成为楹联文化事业蓬勃、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P>
<P align=left>中国楹联学会学术委员会在广泛开展联格文则讨论的基础上,遵循“求大同,存小异”、“严而不死,宽而不滥”的原则,适时地制订了《联律通则(试行)》。这是楹联学术理论研究的重要成果,是我国楹联文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P>
<P align=left>实施《联律通则(试行)》,必将对进一步提高楹联创作水平,普及楹联知识产生积极的影响。在楹联创作、评审、鉴赏的实践中,我们必须坚持联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我们由衷地希望广大联友在实践中继续关注《联律通则(试行)》,使其不断充实和完善,无愧于联界的基本法则。</P>
<P align=left><FONT size=4><B>联 律 通 则 </B></FONT></P>
<P align=left>(试行)</P>
<P align=left>中 国 楹 联 学 会</P>
<P align=left><B>第一章 引 言</B></P>
<P align=left><B>
<P align=left></B>第一条<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楹联作为有一千多年历史的独立文体,根植于中华民族悠久传统文化的沃土之中。从各种文学形式来看,楹联与包括骈赋、唐诗、宋词、元曲、民间韵律性文学等在内的其它文学体裁、语言、文论术语之间,既有互相包容、渗透、扶翼的共性,又有自己的规律、定则。</P>
<P align=left>第二条<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楹联是传统的格律文学,具有格律性、典型性。凡不符合联律基本要求的作品就不应称其为楹联。</P>
<P align=left>第三条<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楹联的基本特征是词语对仗和声律协调。每一副楹联,由上联、下联两部分构成。上下联从形式到内容均为相辅相成、对立统一的关系。</P>
<P align=left>第四条<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楹联文体质的规定性、适应性,要求创作与赏评坚持创新而不离传统体范,重律而尤见时代风徽的原则。</P>
<P align=left><B>第二章 总 则</B></P>
<P align=left>
<P align=left>第一条 字句对等。上下联的字数及其句数要相等。</P>
<P align=left>第二条 词性一致。上下联句法结构的对应位置用词的词类属性要相同。</P>
<P align=left>第三条 结构对应。联文用词的构成、词义的配合、修辞的运用,上下联要对应平衡。</P>
<P align=left>第四条 节律对拍。联文语句的语流节拍,上下联要一致。</P>
<P align=left>第五条 平仄对立。联文用词缀句按节奏安排平仄交替;上下联对应节奏点位置的用字平仄要相反。对于单边两句及两句以上的复句联,每句句脚之平仄按音步递换,句脚拼节形成“仄顶仄,平顶平”的格局。上联收于仄声、下联收于平声。</P>
<P align=left>第六条 语意相关。上下联所表达的内容相关联,统一于主题。</P>
<P align=left><B>第三章 附 则</B></P>
<P align=left>
<P align=left>第一条 用字的平仄声调遵循汉语音韵学的成规。(1)在近古与近代通行的韵书中,字分四声,“平声”不分阴阳,统称为“平”,“上声”、“去声”、“入声”三种声调为“仄”;(2)现代汉语字音以“阴平”、“阳平”为“平”,“上声”、“去声”为“仄”。判别声调平仄遵循“双轨制”,但旧声、今声在同一联文中不得混用。</P>
<P align=left>第二条 语句的平仄结构以两字(两个音节)或一字(一个音节)为一个节奏,节奏点在每个节奏的第二字(一字节奏,节奏点即为该字,诵读时隔占一节奏),以此安排平仄重复交替。</P>
<P align=left>第三条 语句的语流节律按“二字而节”的常规节奏安排。在其与句法结构的语意节拍不一致时,平仄结构是不变的,可据联文表达需求、作者态度表现与诵读需要组织或划分为种种相应的语意点顿句式。一副楹联,或依节奏,或依意顿,只用一种方式,上下联要一致。</P>
<P align=left>第四条 使用领字,在上下联相应位置要一致,词性要相同,允许不拘平仄相反律,且不与被领词语一起计节奏。</P>
<P align=left>第五条 原则上按现代汉语语法学体系的词性分类属对。据历史上诗联家创作、鉴赏实际,允许异类相对的范围大致包括:</P>
<P align=left>① 形容词和动词(尤其不及物动词);</P>
<P align=left>② 在以名词为中心的偏正词组中充当修饰成分的词;</P>
抬头饮酒,闭目玩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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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3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闲游宇宙摘星去,笑傲江湖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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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一人又土戏称孙大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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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27
发表于 2007-5-23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P>“第七条<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巧对、趣对、借对(或借音或借义)、摘句对、集句对等允许不受典型对式的严格限制。”</P><P><b><FONT size=3>很好!</P><P><b><FONT size=3>很好!</FONT></b></P><P>没有马蹄驴叫,很好!</P><P>--还没细看。</P></FONT></b>

真人游戏|足球篮球|时时︴彩| 六合投︴注| 网络赚钱去SO娱︴乐︴城:顶级信用︴提现百分百即时到账SO.CC
华夏千秋  凤舞龙飞机巧对
神州万里  山清水秀意境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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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3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P 0cm 0cm 0pt">我没意见,因为几乎与我的六要素与六禁忌一文完全一致(我已经说了,六禁忌中,个别是小禁忌,可不论)。呵呵~~~

<b>浅谈对联基本格律的六要素和六禁忌</b><B>
</B>
<a href="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2&amp;ID=50486&amp;page=1" target="_blank" >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2&amp;ID=50486&amp;page=1</A></P><P 0cm 0cm 0pt"><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p></P><P 0cm 0cm 0pt">当然,我也是概括现有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总结。<B>中国楹联学会《联律通则(试行)》也是如此。</B></P>
欢迎光临達之的博客
http://blog.kdnet.net/boke.asp?xdz123.showchannel.0.html
包括社会批评类杂文、佛学文章、佛教对联 、对联作品与对联理论文章、新诗、格律诗词、哲理随笔、杂感体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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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3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了若干年的规则终于出台了,可喜可贺!如果再出台相关细则会更有利于联赛的评审以及初学者学习。
气静年年寿,心平处处和。
--解维汉老师惠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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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30
发表于 2007-5-23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学习一下!
把月桂移来,聚七姊归心,乡谊直令神智爽;
将云舟驶去,邀群星送目,号声常促感怀深。
魏启鹏老师题
-----------------------------------------------------------------------
廪丘食客_新浪博客
http://b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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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掌上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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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3-6
发表于 2007-5-23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P>看了,大部分没意见。</P><P>不过我想问的是:</P><P>1,官方能否代表权威?</P><P>2,联律是以权威制订为标准,还是按前人的总结为标准?</P><P>3,中国楹联协会只不过是个联家组织,有什么资格颁布所谓的“通则”?</P>
幸有青春能断送 终无意气可销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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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3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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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4
发表于 2007-5-23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P>阅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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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11
发表于 2007-5-23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中国楹联学会发布联律通则(试行)

学习,赞同。
将丽藻铺陈,一快雄毫,满页英馨堪透纸;
更韶华把握,常明典训,凝心慧业总扬眉.(魏启鹏赠)
广西岑溪市归义中学 陈英训  QQ 122582051
http://blog.sina.com.cn/cenxichenyingx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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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26
发表于 2007-5-23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认同[em17][em17][em22][em22][em29][em29]
有情有义有烦恼;
无欲无求无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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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5-29
发表于 2007-5-23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半亩方塘谁作主 四时斋壁墨流香 --裴鸣若先生惠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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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8
发表于 2007-5-23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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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3-3
发表于 2007-5-23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学习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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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4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莫其生</I>在2007-5-23 23:49:33的发言:</B>
请管理员将此《通则》存入联都书库,以备联友们随时查阅。</DIV>
<P><FONT size=4>好的,谢谢提醒!:)</FONT></P>
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妃竹无语还摇曳,子规声里雨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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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24
发表于 2007-5-24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4>聊胜于无,至少树了个靶子,有抛砖引玉之功!</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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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5
发表于 2007-5-24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六一儿童节的时候就开始实行了?
仙山悬海外,枫红晚醉吟初月云幛落清流,散发扁舟酹大江醉枫堂新年送春联,大家赶紧啊!http://china-liandu.com/list.asp?boardid=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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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8
发表于 2007-5-24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3><b></b></FONT> </P><P><FONT size=3><b>有一点没有提到——</b></FONT></P><P><FONT size=3><b>同句或上下句中可不可以不规则同音。</b></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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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
发表于 2007-5-24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学习,细心领会.
憨态可掬,疑是南山寿至  
宝刀不老,分明北海云来      
------剑隐琴风老师题赠
暂借好诗消永夜 (苏轼)
莫将美酒负良辰 (杨发)
——三少爷的微笑老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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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4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P>看了之后,感觉不够详细,例如第七条,允许不受典型对式的严格限制,即要放宽,那么究境要宽到什么程度呢?希望释义能尽快出来.</P>
淑德勤修养
鸿篇任激扬-----邢伟川老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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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4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P>
对于单边两句及两句以上的复句联,每句句脚之平仄按音步递换,句脚拼节形成“仄顶仄,平顶平”的格局。上联收于仄声、下联收于平声。
</P><P>还是马蹄韵。</P><P>这个通则,唯一可以接受的是PK掉了已无甚实际意义的裹脚布——“犯孤平”;</P><P>这个通则,唯一不可以接受的是保留了无甚实际意义的裹脚布——“马蹄韵”;这是制定者,局限于声律形式,以致于出现“联律受声律——小方面影响大方面”的界定。还是那句话,子分句句脚平仄是否相替,根本不会影响楹联艺术形式的存亡,如此独尊“马蹄”,黔驴之固耳!其它老生常谈,通不同则也无妨“约定俗成”。</P>
欢迎光临俺的博客: http://hi.baidu.com/%C1%AA%D2%B6%BA%E1%B4%B5/blog http://lianyehengchui.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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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4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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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4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P>学习一下,</P><P>用处很大。</P><P>联律通则,</P><P>遍地开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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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4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P>感到高兴的是,禁忌少了,更有利于对联的发展。过去那一堆清规戒律害人不浅!</P>
联无俗韵,诗有雅风http://wxfeiyang.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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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一人又土戏称孙大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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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4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P>在楹联创作、评审、鉴赏的“实践中”,我们必须“坚持”联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我们由衷地希望广大联友在实践中继续关注《联律通则“(试行)”》,使其“不断充实和完善”,无愧于联界的基本法则。</P><P>--------整体有点矛盾!</P><P>“第七条<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巧对、趣对、借对(或借音或借义)、摘句对、集句对等允许不受典型对式的严格限制。”</P><P>--------有严肃性;权威性的极具体细则不可能有的(因为这些句式特殊性,复杂性和需要人为的经验性)。</P>
华夏千秋  凤舞龙飞机巧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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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4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消孤平等,短时间内无法接受,尽快适应吧。[em05]
万卷山积,一篇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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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4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P>[power=20]第一次见到由某协会颁布的“通则”,不知道这跟学术有无关系,还是仅仅类似于“员工手册”的性质。[/power]</P>
<P>还是有问题的。</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24 18:49: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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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新意,"试行'二字看似商榷口吻,其实加重了官文语态.楹联作为民俗文化,没几个人理会这个"文件".但是相关部门引导一下究竟不是坏事.
坚持洗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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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文妙语水浪滔滔,放这个版还是很好玩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24 19:31:0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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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一下新章程~~[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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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再来一个实施细则,并附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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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6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P>看见</P>
嗡、咯、啊、吼、哞、咄、噪、叨
八相、八音、八灯、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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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6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联叶横吹</I>在2007-5-24 11:32:47的发言:</B>

<P>。</P>
<P>还是马蹄韵。</P>
<P>这个通则,唯一可以接受的是PK掉了已无甚实际意义的裹脚布——“犯孤平”;</P>
<P>这个通则,唯一不可以接受的是保留了无甚实际意义的裹脚布——“马蹄韵”;这是制定者,局限于声律形式,以致于出现“联律受声律——小方面影响大方面”的界定。还是那句话,子分句句脚平仄是否相替,根本不会影响楹联艺术形式的存亡,如此独尊“马蹄”,黔驴之固耳!其它老生常谈,通不同则也无妨“约定俗成”。</P></DIV>

所言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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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7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P>“春晖映晚晴”找到下联</P><P>2007年05月26日15:56</P><DIV class=date>金黔在线讯昨日下午,102岁的张宝琛老人挥毫写下“芳草荣艺苑百花齐放”几个大字,与上联“春晖映晚晴五日同辉”配成一对。由省关工委、省老龄委、《当代贵州》、《晚晴》杂志社等单位联合主办的“春晖映晚晴”征联于昨日结束,选出9条获奖作品。 </DIV><TABLE align=left border=0 cellPadding=0 cellSpacing=0><TR><TD vAlign=top><TABLE align=left border=0 cellPadding=0 cellSpacing=4 width=350><TR><TD></TD></TR></TABLE></TD></TR><TR><TD><TABLE><TR><TD></TD></TR></TABLE></TD></TR></TABLE><P>  此次征联活动旨在倡导全社会“感恩父母、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社会”。主办单位拟出“春晖映晚晴五日同辉”、“春晖映晚晴熠熠生辉”两幅上联,通过媒体征集下联,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500条下联。由赵西林、刘学洙等我省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从中选出9条优秀作品,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其中,我省仁怀的徐文仲对出的下联“芳草荣艺苑百花齐放”获得一等奖;安徽周广征对出的“艺苑荣芳草蒸蒸日上”、六枝特区吕和对出的“桃李荣桑梓森森叠翠”、息烽师前对出的“慈念思感恩一心敬老”获得二等奖。</P><P><FONT color=#ff0000>请教各位大虾:</FONT></P><P><FONT color=#ff0000>蒸蒸日上为何可以对五日同辉?</FONT></P>
https://user.qzone.qq.com/295858544/main
书傲百城,三余冬夜雨;仁扬六合,四辟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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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7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余仁杨</I>在2007-5-27 0:05:31的发言:</B>

<P>“春晖映晚晴”找到下联</P>
<P>2007年05月26日15:56</P>
<DIV class=date>金黔在线讯昨日下午,102岁的张宝琛老人挥毫写下“芳草荣艺苑百花齐放”几个大字,与上联“春晖映晚晴五日同辉”配成一对。由省关工委、省老龄委、《当代贵州》、《晚晴》杂志社等单位联合主办的“春晖映晚晴”征联于昨日结束,选出9条获奖作品。 </DIV>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align=left border=0>

<TR>
<TD vAlign=top>
<TABLE cellSpacing=4 cellPadding=0 width=350 align=left border=0>

<TR>
<TD></TD></TR></TABLE></TD></TR>
<TR>
<TD>
<TABLE>

<TR>
<TD></TD></TR></TABLE></TD></TR></TABLE>
<P>  此次征联活动旨在倡导全社会“感恩父母、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社会”。主办单位拟出“春晖映晚晴五日同辉”、“春晖映晚晴熠熠生辉”两幅上联,通过媒体征集下联,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500条下联。由赵西林、刘学洙等我省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从中选出9条优秀作品,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其中,我省仁怀的徐文仲对出的下联“芳草荣艺苑百花齐放”获得一等奖;安徽周广征对出的“艺苑荣芳草蒸蒸日上”、六枝特区吕和对出的“桃李荣桑梓森森叠翠”、息烽师前对出的“慈念思感恩一心敬老”获得二等奖。</P>
<P><FONT color=#ff0000>请教各位大虾:</FONT></P>
<P><FONT color=#ff0000>蒸蒸日上为何可以对五日同辉?</FONT></P></DIV>

这是个部首偏旁联技巧。只要能画龙点睛,叠字重字应该是可以放宽的。
抬头饮酒,闭目玩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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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7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P>35.36楼的都看错了.蒸蒸日上是对熠熠生辉的.</P>[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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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7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em04]
抬头饮酒,闭目玩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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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7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仔细看过,无法接受。
万卷山积,一篇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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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7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篇报道写的马虎,容易使人误解,对联应该连出句一起贴出来的~</P><P>出句:春晖映晚晴五日同辉
对句:芳草荣艺苑百花齐放——一等奖 仁怀徐文仲
对句:慈念思感恩一心敬老——二等奖 息烽师前</P><P>出句:春晖映晚晴熠熠生辉
对句:艺苑荣芳草蒸蒸日上——二等奖  安徽周广征
对句:桃李荣桑梓森森叠翠——二等奖  六枝特区吕和
</P>
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妃竹无语还摇曳,子规声里雨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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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7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余仁杨</I>在2007-5-27 0:05:31的发言:</B>

<P>“春晖映晚晴”找到下联</P>
<P>2007年05月26日15:56</P>
<DIV class=date>金黔在线讯昨日下午,102岁的张宝琛老人挥毫写下“芳草荣艺苑百花齐放”几个大字,与上联“春晖映晚晴五日同辉”配成一对。由省关工委、省老龄委、《当代贵州》、《晚晴》杂志社等单位联合主办的“春晖映晚晴”征联于昨日结束,选出9条获奖作品。 </DIV>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align=left border=0>

<TR>
<TD vAlign=top>
<TABLE cellSpacing=4 cellPadding=0 width=350 align=left border=0>

<TR>
<TD></TD></TR></TABLE></TD></TR>
<TR>
<TD>
<TABLE>

<TR>
<TD></TD></TR></TABLE></TD></TR></TABLE>
<P>  此次征联活动旨在倡导全社会“感恩父母、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社会”。主办单位拟出“春晖映晚晴五日同辉”、“春晖映晚晴熠熠生辉”两幅上联,通过媒体征集下联,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500条下联。由赵西林、刘学洙等我省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从中选出9条优秀作品,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其中,我省仁怀的徐文仲对出的下联“芳草荣艺苑百花齐放”获得一等奖;安徽周广征对出的“艺苑荣芳草蒸蒸日上”、六枝特区吕和对出的“桃李荣桑梓森森叠翠”、息烽师前对出的“慈念思感恩一心敬老”获得二等奖。</P>
<P><FONT color=#ff0000>请教各位大虾:</FONT></P>
<P><FONT color=#ff0000>蒸蒸日上为何可以对五日同辉?</FONT></P></DIV>
<P>可以继续质疑“艺苑荣芳草蒸蒸日上”为何可以“春晖映晚晴熠熠生辉(应为煜煜生辉)”,这没关系,但有个问题我得搞清楚,请问帖子发在这个主题下是何用意?想说明什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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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4>看法</FONT></P>
<P><b><FONT color=#000000 size=4>楹联慎戴新枷锁</FONT></b></P>
<P><b><FONT size=4>学会莫成老官衙</FONT></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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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P>好事!不过来得迟了点,毕竟中国楹联学会已经成立20年了!</P>
楹联香小店 春色醉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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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P>答复周老师:</P><P>我发此贴的本意是,总则第五条要求上联收于仄声、下联收于平声。而时下仍有不少征联单位将出句一概视为上联(即使收于平声如煜煜生辉),将对句一概视为下联(即使收于仄声如蒸蒸日上),请问这种违背通则的情况在什么条件下允许?</P><P>顺再举2007年05月28日 11:47:29  来源:<FONT color=#000066>新华网</FONT> </P><P>中央文明办、信息产业部和中国移动组织的“倡导文明、传递爱心”公益短信大赛唯一获奖对联。</P><P>上联:别让文明欠费,别让爱心停机,道德别出服务区。</P><P>下联:五讲总在线,四美不关机,热爱社会发信息。</P><P>横批:爱不移动,心才相通! </P><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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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9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益短信大赛——手机短信和对联,貌似不是一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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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9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3>  </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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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3-1
发表于 2007-5-30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学习,努力适应,尽量遵守
疏淪臟腑茶和酒
澡雪精神琴與書               
   ——自題“品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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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1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b>好事。没有规则就没有游戏。</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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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4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无名渔父</I>在2007-5-31 23:39:43的发言:</B>
<B>好事。没有规则就没有游戏。</B></DIV>

原来是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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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4>经过斟酌,认同此则。</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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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 href="http://www.china-liandu.com/dispbbs.asp?boardid=107&amp;id=76525" target="_blank" >http://www.china-liandu.com/dispbbs.asp?boardid=107&amp;id=76525</A></P><P 0cm 0cm 0pt">关于《对联基本格律六要素和六禁忌》一文的几个说明</P><P 0cm 0cm 0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p></p></FONT></P><P 0cm 0cm 0pt">为了说清楚,下面我话分几点说:</P><P 0cm 0cm 0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p></p></FONT></P><P 0cm 0cm 0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FONT>),我对于对联理论研究,不算早,也不算多,任性看了几本对联理论书籍和一些有关文章而已(<FONT face="Times New Roman">90</FONT>年代以来,我的绝大部分阅读、写作是佛教方面的,对联理论只是附带)。在<FONT face="Times New Roman">80</FONT>年代初,曾经看过民国时出版的《联对作法》一书,写了一副自勉联,勉强合律。但是,后来十几年把时间都花在看国外文学、哲学等方面去了,<FONT face="Times New Roman">93</FONT>年以后,重新回到古典文学,在家父的影响下,开始比较多地接触对联(不过我主要是写佛教对联),看了一部分对联理论书,不算多,如陆伟廉先生、常江先生、余德泉先生,还有几个人的书,忘记名字了,另外,对于一些知名楹联学者的有关理论文章,也零星看过一些,如谷向阳、常治国、于海洲、南方、李先鸿、等等(我曾经专门说了常江先生的“强弱相当”,不应是基本格律。前面一贴说成是“概念相当”,记错了。概念相当,是另外某人的。看过,忘记了。)</P><P 0cm 0cm 0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p></p></FONT></P><P 0cm 0cm 0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FONT>),相对人类群体,每个人都是渺小的,都没有狂妄的资格(当然,自己的成果,也不必妄自菲薄)。对联理论也不例外,一个人能够做一点点添砖加瓦的事,就很不错了。我觉得自己也是在对联理论的大厦上添砖加瓦,对联理论正是在一大批对联爱好者的添砖加瓦中逐渐完善的。一个人,在前人的基础上,能提出自己的一点点新见解,就很不错了。我的《对联基本格律六要素和六禁忌》一文,我在向《对联·民间对联故事》杂志投稿时就说了:“此文在综合楹联界一些有代表性的看法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对比较全面而又比较新颖的观点。具体来说,本文的新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p></p></P><P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4.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2.05pt"><B><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FONT></B><B>.对于六要素,加以比较明确的界定,排除了个别不能称为要素的论点(如“强弱相当”、“概念相当”)。</B><B><p></p></B></P><P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4.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2.05pt"><B><FONT face=宋体>2.对于六要素,创新提出:可分别从基础、语法、声律三方面来加以理解。<p></p></FONT></B></P><P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4.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2.05pt"><B><FONT face=宋体>3.概括性地首先提出:对联格律有六个基本禁忌,并初步阐述了有关理由。<p></p></FONT></B></P><P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4.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2.05pt"><B>4.创新提出:</B><B>句脚平仄安排的格律要求可以</B><B><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B><B>忌同声落脚</B><B><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B><B>为规则(此点曾单独以一短文在《中国楹联报》发表)。</B><B><p></p></B></P><P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4.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2.05pt"><B><FONT face="Times New Roman">5</FONT></B><B>.对孤平等问题,进行了大致分析,并创新提出了个人的看法和理由。”</B><B><p></p></B></P><P 0cm 0cm 0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p></p></FONT></P><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3</FONT>),我的《对联基本格律六要素和六禁忌》一文,于<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002</FONT>年在网上发表后,其比较大的影响是有目可睹的。在《对联·民间对联故事》杂志<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003</FONT>年<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0</FONT>月发表后,也有一定影响。李文郑先生《<B>对联格律古今谈</B>》一文,认为“我能见到的今人比较早且比较完整的关于对联格律的论述”,其中,列举了自<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983</FONT>年至<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006</FONT>年的近<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0</FONT>种对联格律说法,其中没有列举我的文章,那是他的资料收集、或见解问题。不知他是否上网?是否看《对联·民间对联故事》杂志?是否看过拙文?作为专题研究,他应该看过近几年《对联·民间对联故事》杂志上这方面的理论文章。我的《对联基本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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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达之</I>在2007-6-28 2:46:57的发言:</B>


<p>
<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p></FONT>
<p>
<P 0pt? 0cm>以下是引用都市村夫在<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007-5-25 22:58:30</FONT>的发言:</P>
<P 0pt? 0cm>再次读了达之先生的《六要素、六禁忌》,再一次赞赏!</P>
<P 0pt? 0cm>先生此文作为很多联友(包括村夫本人)的启蒙读物,可以说十分经典!此文在网络联界的影响十分深远<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包括国粹网校初级教材在内的很多网上学习心得受先生此文的启发最大!</P>
<P 0pt? 0cm>我一开始就注意到《联律通则(试行)》的内容有相当部分和先生的观点相同或相似,足以说明先生的总结性文字对整个联界的影响!</P>
<P 0pt? 0cm><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p></FONT>
<p>
<P 0pt? 0cm> </P></DIV>
<P>都市村夫先生很生气,他说你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把他在国粹论坛的发言擅自转到联都、中国楹联论坛等多个大型知名的楹联专业网站,这样的做法伤害了他的感情,使他对你的尊敬程度下降到历史最低点。他表示不需要你的道歉,因为他现在很伤心,并坚称已无可挽回。
<P>昨天深夜先生的女粉丝在国粹论坛向先生这一壮举表示了由衷的敬佩,她称先生为《联律通则》之父。但后来下半夜的时候中楹学会某高层人物登陆,看见这个回帖表示了极大的愤慨,他说你如果再这样四处散布谣言,就是想做《联律通则》的亲爹,中楹学会的千千万万会员是绝不会做你的干儿子的。该帖在黎明前被国粹某知名版主以“不和谐”删除。该高层的发言,有请达之先生三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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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color=#000066><b>秋风落叶,你说的内容如果属]实,那实在是匪夷所思。我只是说了几句实在话而已。如有一句是杜撰,则错在我。我总没有说</b></FONT><FONT color=#000000>《联律通则》是我搞出来的吧?我只说一个客观事实:二者非常一致而已,难道不是吗?所谓之父、亲爹之句,实在是很不明智!至于干儿子之类,则只是无知的愤青之言而已。其实,我早在先前就已经说了,这六条其实是很多人的共识,都是对现有对联理论和现实的总结概括。至于都市村夫先生很生气,我不知是否?他说过的话(我一字未改),他当然可以收回去呀。伤感情之说,恕我实在笨拙,怎么也想不到这点。</FONT></P><P><b><FONT color=#000066>其余的话,不想多说了。</FONT></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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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8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color=#000066><B>秋风落叶,我刚才看了,我的贴子在国粹网好好的摆在那里,没人有批评的回应,反而有一个跟我一样,批评</B><FONT color=#000000>李文郑先生《<B>对联格律古今谈</B>》一文的</FONT><B>回应(当然,那不代表我的观点)。你说的话不会就是谣言本身吧?</B></FONT>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28 19:40: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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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8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P>补充说明:我的意思绝不是说中楹会《联律通则》是根据我的六要素制定通则的。我只说一个客观事实:《联律通则》六条,与我说的六要素,二者非常一致而已。其实,我早在先前就已经说了,这六条其实是很多人的共识,都是对现有对联理论和现实的总结概括。这个无须多议。</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28 17:08:4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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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8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P>达之先生人品和联品都好,看来那些是谣言,我们不应该相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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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8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P 0cm 0cm 0pt">我的前面说了:“对联理论也不例外,一个人能够做一点点添砖加瓦的事,就很不错了。我觉得自己也是在对联理论的大厦上添砖加瓦,对联理论正是在一大批对联爱好者的添砖加瓦中逐渐完善的。一个人,在前人的基础上,能提出自己的一点点新见解,就很不错了。”

其实,大家都是在总结既有的前人的对联创作实际情况,大家都是在前人理论探索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完全另辟新径,那根本就不可能,《联律通则》也是一样,总之,一切联理,都是对现有对联理论和现实的总结概括。其实,对于对联格律的几个基本方面,很多对联学者是有基本的共识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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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8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了,有一个感想:联律通则的运行,终于使得电脑对联机有了软基础,为对联机的升级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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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6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4>王力的“两个一致”〔即“句型一致”“词性一致”〕不符合事实,误导了整个对联界,可参见我的《论对仗理论中王力语法分析法的失误》一文。

</FONT>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4 5:01: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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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1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4>我有完全不同的意见,居然没有任何反响。是不是不便评论呢?</FONT></P>[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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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把通则当作灌水 无非联会想来当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23 19:24:5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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