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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不惑的青春

[原创]修省更如蜀道难[一周内凡对必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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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3-1
发表于 2005-6-24 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P>乱披风:我想问的是由此引发的另一个问题:出句孤平,对句是否可救?</P><P>——————————————————————————————<P>阳光在线:无救。<P>——————————————————————————————<P>杭州老道:无救?真要哭了,发现有很多人根本不求甚解,也许写对联的都是文学家,用不着对汉语进行研究的
<P>那你们就做文学家吧,语言的研究不是你们的事,但最好就不要介入讨论了,术业有专攻,何必给人一个不懂装懂的印象</P><P>——————————————————————————————</P><P>阳光在线:不出所料,果然又被断章取义了~</P><P>出句:修省更如蜀道难,平仄仄平仄仄平。无论对句如何救,该句也是孤平。</P><P>倒要请教对句的救句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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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5
发表于 2005-6-24 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P>不是断章取义,而是胡说八道。阳光的“无救”在这个语意环境中是对的。估计是按了“引用”键后打了个岔,然后没看到披风的话,只看到了阳光的。</P><P>作风不严谨,向阳光兄真诚致歉!</P><P>不过我不收回我的见解,那没错。我注意到确实有很多人就存在那么个问题。这话原本也不是针对阳光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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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3-3
发表于 2005-6-24 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杭州老道</I>在2005-6-24 1:38:00的发言:</B>

<P>胡说就是胡说,已经到了刻意歪曲的地步了,还用得着温良恭俭让?</P>
<P>...................</P>


</DIV>
<P>你的这里的帖子许多地方用词十分不当,不一一列举了,请你停止使用这种词汇和攻击性语言,否则将予以删除.
<P>(至于什么"...ed","....ing,"之类的词汇也请少用,请多用汉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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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4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4>纳言不比韶音悦
修省更如蜀道难

</FONT>学生先试着对个玩。对严肃的学术问题俺就搬个板凳听老师们理论吧

觉得这个贴子最好不要删。对老道而言,即使真理全在您一边,也不用作凌人之色,以大家的智商相信会分辩出对错的,讨论是为了明理不是为了高下,所以要愉快地交流吧
心悬巴地月,情寄蜀山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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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杭州老道</I>在2005-6-23 23:56:00的发言:</B>

<P>你误会我的意思了,因为无论是你或者苏三兄,都只不过是引用而已,歪曲有源头的,这个源头在网上居然流传甚广,到处被引用,这里就有一例。。。。。。</P></DIV>
<P>没关系,现实中常有误会,何况网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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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翠拨青松</I>在2005-6-24 1:02:00的发言:</B></DIV>
<P>
<P>认真探讨,有趣.但我不赞成使用带感情色彩的语言如"胡说"之类词汇.学术问题,应允许有不同理解.其实王力书里定义很明确:在近体诗中,应避免孤平和三平调.<FONT color=#0033ff>所谓孤平的定义,是仅限于平起平收的5言句和仄起平收的7言句.除此之外的律句除落脚外即使只有一个平声也不叫孤平.</FONT>如仄仄仄平平,就不属于定义孤平的句型.所以老道说的对,"两仄夹一平"的定义是错误的.拗救理论也限于这种句型才避免"孤平".其他句型都不存在孤平问题.孤平已是病句,不存在自救和对句救的问题.</P>
<P>青松是诗词和对联的双栖玩家,感谢你参与讨论。我手头没有王力先生的《古代汉语》,看的是<FONT color=#ff3300>吴国忠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下)》</FONT>,对于解释孤平的观点是一致的<FONT color=#0000ff>。“B型句五言平起平收(平平仄仄平)、七言仄起平收(仄仄平平仄仄平)的倒数第五个字必须是平,如果是仄就叫犯孤平。也就是不允许有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仄平句子。--P282页”</FONT>书中该节并未谈及“平仄仄平仄仄平”句型是否允许存在,不知王力先生著作中是否谈及。按照青松提供的兰色字体和这个解释,该句型并非仄起,而且也属于律句(<FONT color=#0000ff>律句的平仄要求一是双字节节奏必须平仄相间,二是标准三字尾不能是三平、三仄、夹平、夹仄--p280页</FONT>),这样推导出以上解释决定不了该句型为孤平。我当然还是不相信,因为毕竟各位老师的观点是认为该句型为孤平的。再翻书,没有答案。百度搜索,看不少相关文章、讨论,找到了一个说法<FONT color=#0000ff>。“因七言首字可不论,在不计之列。”</FONT><FONT color=#000000>这样就可推导出该句型为孤平了!可此时为什么首字不论?亦或还有其他原因?烦请青松及各位老师解释!谢谢</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24 14:19:0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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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4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P>呵呵老乡不必客气.其实您已经找到准确答案了.<FONT color=#0000ff>律句</FONT></P>
<P><FONT color=#0000ff>平平仄仄平--------------(1)</FONT></P>
<P><FONT color=#0000ff>仄仄平平仄仄平--------(2)</FONT></P>
<P><FONT color=#0000ff>这是标准句型,(1)第一字(2)第三字必须平,否则孤仄,已经无疑问了.您问题在于对"平起"或"仄起"的问题.可以简单地说:看律句是平起还是仄起,不能看第一字,而要看第二字.比如起句:</FONT></P>
<P><FONT color=#0000ff>仄平平仄平------(3)</FONT></P>
<P><FONT color=#0000ff>这是自救合律的拗句,虽然首字是仄,但仍然算平起,又如7言起句:</FONT></P>
<P><FONT color=#0000ff>平仄平平仄仄平  --- (4)</FONT></P>
<P><FONT color=#0000ff>平仄平平平仄平  ----(5)</FONT></P>
<P><FONT color=#0000ff>虽然首字是平,但仍然算仄起的律句.其中(4)拗句,未自救;(5)拗句(一般用来救上联的句型).</FONT></P>
<P><FONT color=#0000ff>至于为什么要看第二字不看第一字决定平起还是仄起,这是由律句的词汇构成特点决定的.A,律诗的句式一般是每2个音节构成一个节奏单位,且和意义单位基本是一致的,即是双音词组,所以读音节奏交换主要由2位决定的.B,律诗的结尾,往往是三字尾.如:</FONT></P>
<P><FONT color=#0000ff>城春-草木-深            2-2-1</FONT></P>
<P><FONT color=#0000ff>人间-重-晚情            2-1-2</FONT></P>
<P><FONT color=#0000ff>一片-孤城-万仞-山   2-2-2-1</FONT></P>
<P><FONT color=#0000ff>春风-不渡-玉门关    2-2-3</FONT></P>
<P><FONT color=#0000ff>......</FONT></P>
<P><FONT color=#0000ff>一个双音节词组一般是不跨两个节奏单位的.但三音节词可以跨2个节奏单位,但比较少见.2字尾,4字尾的古诗句是不能用于律诗的,因为不合于律诗的节奏.如"家在蛤蟆陵下住"等不能用于近体诗.</FONT></P>
<P><FONT color=#0000ff>可见"孤平"的限制是非常有限的:平起平收5言和仄起平收7言律句.不宜扩大到所有律句和古诗句甚至所有对联中,这是联律的问题了,不敢再多言.</FONT></P>
<P><FONT color=#0000ff>以上只是个人学习体会,体会不对由个人负责啊!</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24 15:29: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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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4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明白了!十分感谢青松的悉心解释,辛苦了,奉茶![em27][em27][em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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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4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翠拨青松</I>在2005-6-24 6:36:00的发言:</B>


<P>你的这里的帖子许多地方用词十分不当,不一一列举了,请你停止使用这种词汇和攻击性语言,否则将予以删除.

<P>(至于什么"...ed","....ing,"之类的词汇也请少用,请多用汉语.)</P></DIV>
<P>一、有理说理,无理取闹,天下是非,有什么辩不清楚的?对剽窃者,而且影响很大的剽窃,为什么在联都就不能攻击了?在下十分迷茫。
<P>二、青松兄看了我的胡说二字,要如此勃然,原因不外其三:
1、因为我不听话,而且还居然敢顶嘴,说“胡说就是胡说”,这个太不把总版主放在眼里了,所以不免抡起“删除”大棒,呵呵,如果是这样,倒确实应该棒杀;
2、青松兄一定是不认为倨坐人是剽窃,因为对剽窃者进行攻击,是理所当然的事,本在人人喊打之列,不至于会叫我“停止使用”。如果是这个原因,请也能据理力争,拿出没有剽窃的证据来!否则就给人不讲道理的感觉了;
3、第三个就是我小人之心了,也许这个倨坐者是青松兄故人、老友甚或很可能是师长,师长被人如此攻击,自然心里老大不痛快,既然有总版主的权利,何不拿出来一用?如果是这样,我可以理解,我之勃然,何尚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P>三、“至于什么"...ed","....ing,"之类的词汇也请少用,请多用汉语”,说这个,青松兄就更欠熟虑了。时代已经进入21世纪,语言学的研究早已经中西融会贯通,当今汉语研究自马氏文通起,就已经开始引入西语语法概念,汉语没有时态概念,引用西语的表达方式来说明问题,阐述一个语法现象,那是很平常的事,我们不至于要狭窄到看到一个英文字母就不舒服的程度吧?也许青松兄不懂英文,但是不懂就要别人也勿用,这个也太霸道了一点呢(不过我似乎已经看到青松兄在后悔了:晕,我真浑,怎么去多说了这么一句,让这个混账抓住了把柄。嘻嘻)
<P>四、不知道这个帖子里是不是又有“用词不当”的地方了,请青松兄教正。在下70年代即开始研究语言,所著论述,也颇受一些语言学家赞赏,不过用词不当倒还是第一次有人指正,青松兄真乃我良师诤友,十分欣慰。再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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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痴迷直觉潇江远</P><P>修省更如蜀道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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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杭州老道</I>在2005-6-24 18:43:00的发言:</B>


<P>一、有理说理,无理取闹,天下是非,有什么辩不清楚的?对剽窃者,而且影响很大的剽窃,为什么在联都就不能攻击了?在下十分迷茫。

<P>二、青松兄看了我的胡说二字,要如此勃然,原因不外其三:
1、因为我不听话,而且还居然敢顶嘴,说“胡说就是胡说”,这个太不把总版主放在眼里了,所以不免抡起“删除”大棒,呵呵,如果是这样,倒确实应该棒杀;
2、青松兄一定是不认为倨坐人是剽窃,因为对剽窃者进行攻击,是理所当然的事,本在人人喊打之列,不至于会叫我“停止使用”。如果是这个原因,请也能据理力争,拿出没有剽窃的证据来!否则就给人不讲道理的感觉了;
3、第三个就是我小人之心了,<FONT color=#e61a1a>也许这个倨坐者是青松兄故人、老友甚或很可能是师长,师长被人如此攻击,自然心里老大不痛快,既然有总版主的权利,何不拿出来一用?</FONT>如果是这样,我可以理解,我之勃然,何尚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P>三、“至于什么"...ed","....ing,"之类的词汇也请少用,请多用汉语”,说这个,青松兄就更欠熟虑了。时代已经进入21世纪,语言学的研究早已经中西融会贯通,当今汉语研究自马氏文通起,就已经开始引入西语语法概念,汉语没有时态概念,引用西语的表达方式来说明问题,阐述一个语法现象,那是很平常的事,我们不至于要<FONT color=#f70909>狭窄到看到一个英文字母就不舒服的程度吧?也许青松兄不懂英文</FONT>,但是不懂就要别人也勿用,这个也太霸道了一点呢(不过我似乎已经看到青松兄在后悔了:晕,我真浑,怎么去多说了这么一句,让这个混账抓住了把柄。嘻嘻)

<P>四、不知道这个帖子里是不是又有“用词不当”的地方了,请青松兄教正。在下70年代即开始研究语言,所著论述,也颇受一些语言学家赞赏,不过用词不当倒还是第一次有人指正,青松兄真乃我良师诤友,十分欣慰。再谢。</P></DIV>
<P>我建议你不要用攻击性语言,漫骂的词汇,完全是为你好,也为了联都网站的安定.你指责的人并非联都的常客.你为什么不到他当斑竹的论坛和他辩论去,却要在这里挑起战火?你作为联都的贵宾,也有自己的网站,应该知道该怎么做,我对你也是尊重的,但请你看你上面的贴,除了讽刺,胡乱猜测人和人的关系外,有什么学术内容吗?有什么积极内容吗?你一再盛气凌人的骂这个胡说,骂那个剽窃,如今连我"不懂英文"你都指责,你不觉得有失你"学者"的身份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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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break-all; LINE-HEIGHT: 12pt"><FONT face=宋体><B>[立此存照]杭州老道与语录:</B><B><p></p></B></FONT></P><P break-all; LINE-HEIGHT: 12pt"><FONT face=宋体>不是他们教错了,就是你理会错了。听我的,没错的,呵呵<p></p></FONT></P><P break-all; LINE-HEIGHT: 12pt"><FONT face=宋体>并没有说法不一,如你觉得说法不一,是因为你没有弄懂<B><p></p></B></FONT></P><P break-all; LINE-HEIGHT: 12pt"><FONT face=宋体>希望还没有弄明白孤平概念的,在看了我上述说明后,知道已有定论,作为“一个统一的说法”。<p></p></FONT></P><P break-all; LINE-HEIGHT: 12pt"><FONT face=宋体>PS:真正有兴趣弄明白,又觉得看我的话不舒服的,建议听从我8楼的建议<p></p></FONT></P><P break-all; LINE-HEIGHT: 12pt"><FONT face=宋体>孤平可救,本句救<p></p></FONT></P><P break-all; LINE-HEIGHT: 12pt"><FONT face=宋体>无救?真要哭了,发现有很多人根本不求甚解,也许写对联的都是文学家,用不着对汉语进行研究的<p></p></FONT></P><P break-all; LINE-HEIGHT: 12pt"><FONT face=宋体>那你们就做文学家吧,语言的研究不是你们的事,但最好就不要介入讨论了,术业有专攻,何必给人一个不懂装懂的印象<p></p></FONT></P><P break-all; LINE-HEIGHT: 12pt"><FONT face=宋体>这位孤峰踞坐坐在那里,睁眼说瞎话呢。<p></p></FONT></P><P break-all; LINE-HEIGHT: 12pt"><FONT face=宋体>这说明所谓的救,实际上就是作者自己在补救,因此,本句救与对句救实质上是一码事,全都我自己说了算。所以逻辑上说,出律是不存在的,因为作品完成时,所有的毛病都已经被救了。<p></p></FONT></P><P break-all; LINE-HEIGHT: 12pt"><FONT face=宋体>但是联则不同,自古来对对子就经常是2人所为<p></p></FONT></P><P break-all; LINE-HEIGHT: 12pt"><FONT face=宋体>汉语没有tense,为方便说明,我套用一下,亦即:当孤平是孤平ed时,青松兄是对的,而当孤平是孤平ing时,就错了,因为这个时候可以救。而我们在讨论本句救对句救的时候,讨论的正是孤平ing这个概念。<p></p></FONT></P><P break-all; LINE-HEIGHT: 12pt"><FONT face=宋体>不是断章取义,而是胡说八道。阳光的“无救”在这个语意环境中是对的。估计是按了“引用”键后打了个岔,然后没看到披风的话,只看到了阳光的。<p></p></FONT></P><P break-all; LINE-HEIGHT: 12pt"><FONT face=宋体>作风不严谨,向阳光兄真诚致歉!<p></p></FONT></P><P break-all; LINE-HEIGHT: 12pt"><FONT face=宋体>不过我不收回我的见解,那没错。我注意到确实有很多人就存在那么个问题<p></p></FONT></P><P break-all; LINE-HEIGHT: 12pt"><FONT face=宋体>也许这个倨坐者是青松兄故人、老友甚或很可能是师长,师长被人如此攻击,自然心里老大不痛快,既然有总版主的权利,何不拿出来一用<p></p></FONT></P><P break-all; LINE-HEIGHT: 12pt"><FONT face=宋体>汉语没有时态概念,引用西语的表达方式来说明问题,阐述一个语法现象,那是很平常的事,我们不至于要狭窄到看到一个英文字母就不舒服的程度吧?也许青松兄不懂英文,但是不懂就要别人也勿用,这个也太霸道了一点呢<p></p></FONT></P><P break-all; LINE-HEIGHT: 12pt"><B><p><FONT face=宋体> </FONT></p></B><FONT face=宋体>在下70年代即开始研究语言,所著论述,也颇受一些语言学家赞赏,不过用词不当倒还是第一次有人指正,。。。<B><p></p></B></FONT></P>[em01][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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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换个地方奉陪你老道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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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color=#d52b2b>手头倒有几本王力(1900年~1986年)先生的书,不过不太好读~~</FONT></P><P><FONT color=#d52b2b>《诗词格律》(中华书局1977年版32开本)</FONT></P><P><FONT color=#d52b2b>《汉语诗律学》(上海教育出版社1958年1月出版32开本)</FONT></P><P><FONT color=#d52b2b>《诗词格律概要》(北京出版社于1979年10月出版32开本)</FONT></P><P>———————————————————————————————— </P><P><FONT color=#d52b2b>以下是摘录一些相关段落,供大家参考:</FONT></P><P>“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是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也叫犯孤平。”</P><P>注解:“犯孤平指的是平脚的句子;仄脚的句子即使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如李白《宿五松山下荀媪家》:‘我宿五松下’,只算拗句,不算孤平。”</P><P>(《诗词格律》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28页)</P><P>————————————————————————————————</P><P>“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以免犯孤平。……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是本句自救。”(《诗词格律》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1页)</P><P>————————————————————————————————</P><P>“……七言第一字用平声是不中用的,因为它的地位太不重要了。”《汉语诗律学》(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1958年1月出版第91页)</P><P><FONT color=#d54d2b>阳光附注:这里是指“平仄仄平仄仄平”这里有三个平声字的句式。</FONT></P><P>————————————————————————————————</P><P><FONT color=#d52b2b>阳光:《诗词格律概要》(北京出版社于1979年10月出版)第三章关于乐律的内容与《诗词格律》(中华书局1977年出版)所论述的定义与内容基本类同,不重复列举了(我也嫌累赘)</FONT>
————————————————————————————————</P><P><FONT color=#d52b2b>综合所论:在五言七言中,孤平只有“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三种律句式。</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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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POWER=8]<B></B></DIV>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亚子</I>在2005-6-25 9:51:00的发言:</B>
青松:给老道发个短信息,专门到坛务区争论。本来对联的帖子,没有必要移走。对联和评论以外的内容,另外开帖子讨论。</DIV>
<P>
我已经短信告诉老道和不惑了.</P>[/Power]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3 7:19:5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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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都贡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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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9-2
发表于 2005-6-25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修省更如蜀道难[一周内凡对必评]

<P>这样处理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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