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778|回复: 40

[交流]16擂联赛联友和评委交流处

[复制链接]
在线时间
13184 小时
主题
7001

4万

回帖

0

精华

44万

积分

管理员

联都网站创始人

UID
9
在线时间
1318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5-19
发表于 2005-1-24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16擂的评审,各位联友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均可在此跟贴提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3 22:03:54编辑过]
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妃竹无语还摇曳,子规声里雨如烟。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

-2

回帖

0

精华

959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UID
3702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1-24
发表于 2005-1-24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41 编辑 <br /><br />规则好象没有要求命题联要加横批吧?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囙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囙提现即时到账SO.C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3

-7

回帖

0

精华

736

积分

联都贡士

联都04年度甲科殿试第5名

UID
842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10-28
发表于 2005-1-25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41 编辑 <br /><br />具体的恐怕要请负责命题的两位评委来回答你,但至少横批问题不在初选考虑范围之内。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提现即时到账SO.C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

-2

回帖

0

精华

821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牧云者

UID
2763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10-5
发表于 2005-1-26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41 编辑 <br /><br /><FONT color=#ff0066 size=4>
<P><FONT color=#000000 size=2>逸雪道人:
呵呵,给妃子提个问题:)
在《章程与规则》中有这样一条:
“七、参赛纪律
1)每个参赛选手在一个论坛的擂台上(固顶专栏内)只许发表一组作品,但可以在规定时间之内,多次用“编辑”的方法修改、完善、补充自己的参赛作品。”
以及《补充说明》中:
“第四条:擂台联赛的比赛与加密
2)参赛选手可按章程在各自联坛上参赛,且最多只许参赛一组作品,多余的发帖应自行删除。

</FONT>
<P><FONT color=#000000 size=2>依照以上规定,单组参赛作品数不应该大于参赛人数吧?</FONT></P>
<P><FONT color=#000000 size=2>潇湘妃子答复:
以前出现过这种情况:联友写了多副作品应对,因为在同一论坛只能提交一组作品,所以又注册了别的马甲继续发,对评委来讲,工作量一点也没减轻,但对联友来说,由于个人审美观的不同,最后导致他自己认为好的联第一轮就淘汰了,而他个人认为一般的联却入选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他个人用不同的马甲提交了两组作品,最后结果是一组作品中均有一联入围前三名,而由于马甲不同,尽管大家都知道是他的马甲,但客观上是不能认定的,所以导致和擂主的宝座擦肩而过,鉴于这种情况,本次比赛只要大家写了,我就都收集了,评委辛苦一下,但可以避免类似的事情再度出现。</FONT></P></FONT>
<P><FONT color=#ff0066 size=4>作为个人可以理解,作为参赛论坛的观察员对于上述答复不满意。所以单独提请 顾问兼监督委员会 </FONT><FONT size=4><FONT color=#ff0066>名誉顾问<b>钢铁散人先生</b>答复。谢谢~</FONT></FONT></P>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じ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じ提现即时到账SO.CC
http://www.gudian.ne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3844 小时
主题
128

-39

回帖

0

精华

3万

积分

联都元老

联痴

UID
1971
在线时间
384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4-26
发表于 2005-1-27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41 编辑 <br /><br /><P>联都此举显然让那些大赛组织者知道其马甲的人占了便宜,说白一点就是穿联都马甲的可以不受“<FONT size=2>在同一论坛只能提交一组作品</FONT>”的约束。这对于其他论坛公平何在?若不尽快纠正,后果难以设想!</P>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Σ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Σ提现即时到账SO.CC
得过且过;无为而为。——哈公QQ馈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3

-7

回帖

0

精华

736

积分

联都贡士

联都04年度甲科殿试第5名

UID
842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10-28
发表于 2005-1-27 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41 编辑 <br /><br />进来看一眼,发现好像没评委什么事嘛……||||||||||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デ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デ提现即时到账SO.C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

-2

回帖

0

精华

821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牧云者

UID
2763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10-5
发表于 2005-1-27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4楼提问的依据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41 编辑 <br /><br /><FONT color=#0000ff>
<DIV class=quote><FONT color=#0000ff><b>[公告]参加16擂联赛的论坛及参赛作品数量统计
</b></FONT>
<P><FONT color=#0033ff size=4><b><U><FONT color=#ff0033>1、联都:</FONT><FONT color=#ff00ff>96</FONT>人参赛,应对联132副,命题联82副;</U>
</b><FONT size=3><FONT color=#ff0033>2、北国网:</FONT>   <FONT color=#ff00ff>25</FONT>人参赛,应对联24副,命题联21副;
<FONT color=#ff0033>3、</FONT></FONT></FONT><FONT color=#0033ff><FONT size=3><FONT color=#ff0033>唐诗宋词论坛:</FONT><FONT color=#ff00cc>8</FONT>人参赛,应对联8副,命题联4副;
<FONT color=#ff0033>4、九天联苑:</FONT><FONT color=#ff00cc>19</FONT>人参赛,应对联19副,命题联19副;
<FONT color=#ff0033>5、依旧竹声:</FONT><FONT color=#ff00ff>6</FONT>人参赛,应对联6副,命题联6副;
<FONT color=#ff0033>6、玫瑰论坛:</FONT><FONT color=#ff00ff>9</FONT>人参赛,应对联9副,命题联7副;
<FONT color=#ff0033>7、飘雪文学社区:</FONT><FONT color=#ff00ff>6</FONT>人参赛,应对联6副,命题联5副;
<FONT color=#ff0033>8、中华国粹网:</FONT><FONT color=#ff00ff>73</FONT>人参赛,应对联73副,命题联43副;
<FONT color=#ff0033>9、</FONT><FONT color=#ff0033>凤鸣轩——歌管动韶音:<FONT color=#ff00ff>2</FONT></FONT></FONT></FONT><FONT color=#0033ff><FONT size=3>人参赛,应对联2副,命题联2副;
<FONT color=#ff0033>10、天下文坛:</FONT><FONT color=#ff00ff>9</FONT>人参赛,应对联9副,命题联8副;
<FONT color=#ff0066>11、夜静春山空:</FONT><FONT color=#ff00ff>1</FONT>人参赛,应对联1副,命题联1副;
<FONT color=#ff0033>12、</FONT></FONT></FONT><FONT color=#0033ff><FONT color=#ff0033><FONT size=3>中国古典文化论坛:<FONT color=#ff00ff>12</FONT></FONT><FONT color=#0033ff size=3>人参赛,应对联12副,命题联8副
</FONT></FONT><FONT size=3><FONT color=#ff0033>13、流光溢彩:</FONT><FONT color=#ff00ff>10</FONT>人参赛,应对联10副,命题联8副;
<FONT color=#ff0033>14、青年文艺网─联开并蒂:</FONT><FONT color=#ff00ff>13</FONT>人参赛,应对联13副,命题联12副;
<FONT color=#ff0033>15、燕东文苑:</FONT><FONT color=#ff00ff>15</FONT>人参赛,应对联14副,命题联15副;
<FONT color=#ff0033>16、潇湘夜雨:</FONT><FONT color=#ff00cc>6</FONT>人参赛,应对联6副,命题联4副;
<FONT color=#ff0033>17、天涯对联雅座:</FONT><FONT color=#ff00ff>6</FONT>人参赛,应对联6副;
<FONT color=#ff0033>18、</FONT></FONT></FONT><FONT color=#0033ff><FONT size=3><FONT color=#ff0033>对联精品屋:</FONT><FONT color=#ff00ff>1</FONT>人参赛,应对联1副:
<FONT color=#ff0033>19、云水阁:</FONT><FONT color=#ff00ff>6</FONT>人参赛,应对联6副,命题联5副;
<FONT color=#ff0033>20、</FONT></FONT></FONT><FONT color=#0033ff><FONT size=4><FONT size=3><FONT color=#ff0033>轩辕春秋对联雅座:</FONT><FONT color=#ff00ff>1</FONT>人参赛,应对联1副;
<FONT color=#ff0033>21、爆米花论坛:</FONT><FONT color=#ff00cc>3</FONT>人参赛,应对联3副;
<FONT color=#ff0033>22、竹林笛声论坛:</FONT><FONT color=#ff00ff>3</FONT>人参赛,应对联3副;
<FONT color=#ff0033>23、云中漫步论坛:</FONT><FONT color=#ff00ff>3</FONT>人参赛,应对联3副;
<FONT color=#ff0033>24、半山枫林论坛:</FONT><FONT color=#ff00ff>1</FONT>人参赛,应对联1副,命题联1副;
<FONT color=#ff0033>25、辽宁楹联论坛:</FONT> <FONT color=#ff00ff>7</FONT>人参赛,应对联7副,命题联5副;
<FONT color=#ff0033>26、心情车站:</FONT><FONT color=#ff00ff>2</FONT>人参赛,应对联2副,命题联2副;
<FONT color=#ff0033>27、三月风:</FONT> <FONT color=#ff00ff>4</FONT>人参赛,应对联4副,命题联3副;
<FONT color=#ff0033>28、秋色文学论坛:</FONT><FONT color=#ff00ff>5</FONT>人参赛,应对联5副,命题联3副;
<FONT color=#ff0033>29、蝶梦论坛:</FONT><FONT color=#ff00ff>6</FONT>人参赛,应对联6副,命题联3副;
<FONT color=#ff0033>30、风的承诺文学论坛:</FONT><FONT color=#ff00ff>2</FONT>人参赛,应对联2副,命题联2副;
<FONT color=#ff0033>31、中华诗词论坛</FONT>:<FONT color=#ff00ff>3</FONT>人参赛,应对联3副,命题联2副;
</FONT><FONT color=#0033ff><FONT size=3><FONT color=#ff0033>32、颐真对联:</FONT><FONT color=#ff00ff>3</FONT>人参加 应对联3副
<FONT color=#ff0033>33、百渡:</FONT><FONT color=#ff00cc>2</FONT>人参赛,应对联2副,命题联1幅
<FONT color=#ff0066>34、雨中论坛:</FONT><FONT color=#ff00ff>11</FONT>人参赛,应对联11副,命题联5幅
<FONT color=#ff0033>35、联艺诗情茶座:</FONT><FONT color=#ff00ff>1</FONT>人参赛,应对联1副
</FONT><b><U><FONT color=#ff0033>36、夜雨无声对联联盟:</FONT><FONT color=#ff00ff>2</FONT>人参赛,应对联3副,命题联3幅
</U></b><FONT size=3><FONT color=#ff0033>37、听草阁:</FONT><FONT color=#ff00ff>2</FONT>人参赛,应对联2副,命题联2幅
<FONT color=#ff0033>38、书页联坛:</FONT><FONT color=#ff00ff>1</FONT>人参赛,应对联1副,命题联1幅
<FONT color=#ff0033>39、松溪阁:</FONT><FONT color=#ff00cc>3</FONT>人参赛,应对联3副,命题联3幅</FONT></FONT></FONT></FONT></P></DIV></FONT>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提现即时到账SO.CC
http://www.gudian.ne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4 小时
主题
32

-27

回帖

0

精华

4641

积分

联都贵宾

UID
1603
在线时间
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3-2
发表于 2005-1-27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41 编辑 <br /><br />没关系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Κ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Κ提现即时到账SO.CC
玉笛吹融两江雪梅花撒满一城春楹联小筑:http://blog.sina.com.cn/LFP128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3

-7

回帖

0

精华

736

积分

联都贡士

联都04年度甲科殿试第5名

UID
842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10-28
发表于 2005-1-27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41 编辑 <br /><br />不是说提得没依据,而是……这好像确实不是评委决定的事吧?个人觉得开贴直接请组委会和顾问委员会讨论比较好。[em04]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B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B提现即时到账SO.C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3184 小时
主题
7001

4万

回帖

0

精华

44万

积分

管理员

联都网站创始人

UID
9
在线时间
1318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5-19
 楼主| 发表于 2005-1-27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color=#ff0033 size=4>回逸雪道人老师:</FONT></P><P><FONT color=#0033ff size=4>本次组织纪律中此条在执行上有所放宽。如果作者提交的不止一组(或一副)作品,由于事先没有确定如何认定哪一副作为代表去参赛(如是以第一句为准后面的都删除还是挑一副斑竹个人认为比较的好的等等),为了避免出现遗珠之憾,所以在整理的时候就都汇总进来了。</FONT></P><P><FONT color=#0033ff size=4>规则里还有“提交一组作品”的说法,但历届比赛都有不同程度的联友以“一副”作品参赛的现象,为了鼓励大家参与,这些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也都整理进来了,因为,虽然不是一组,但参加单项的角逐应该还是比较合情合理的吧。</FONT></P><P><FONT color=#ff0033 size=4>回无为而为老师:</FONT></P><P><FONT color=#0033ff size=4>现在评判的第一轮已接近尾声,如果纠正会对评判造成比较大的影响,所以综合考虑,本次擂赛还是按原来的计划进行。</FONT></P>
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妃竹无语还摇曳,子规声里雨如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

-2

回帖

0

精华

821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牧云者

UID
2763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10-5
发表于 2005-1-28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41 编辑 <br /><br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楚国夫人</I>在2005-1-27 11:04:00的发言:</B>
不是说提得没依据,而是……这好像确实不是评委决定的事吧?个人觉得开贴直接请组委会和顾问委员会讨论比较好。[em04]</DIV>
夫人的建议很好!~不过已经发到这里了,那就借块宝地一用,还是别撵我了吧:)
夫人评审辛苦,千万要注意身体噢!别把MM累倒了,让革命工作受损失哈:)致敬![em23]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提现即时到账SO.CC
http://www.gudian.ne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

-2

回帖

0

精华

821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牧云者

UID
2763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10-5
发表于 2005-1-28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潇湘妃子</I>在2005-1-27 13:17:00的发言:</B>

<P><FONT color=#0033ff size=4>本次组织纪律中此条在执行上有所放宽。</FONT></P></DIV>
<P>谢谢潇湘妃子主席!也许有权放宽执行此条款。那么,我就再向潇湘妃子主席提几个问题:
1.“此条在执行上放宽”是否发布了公告?或者以其他方式通知了参赛论坛?据我观察,到目前为止没有!那么,就出现了大多数参赛论坛不知情的情况,这样是否有背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现在通过提问知道了“<FONT color=#0033ff size=4>本次组织纪律中此条在执行上有所放宽</FONT>”,是不是还有《章程和规则》的其他条款在执行中有所放宽呢?放宽的尺度是如何把握的呢?
3.制定、发布《章程和规则》目的是用来执行和约束的呢还是要在大赛过程中“合情合理”放宽(修改)的呢?假如是后者,那么修改的组织程序是什么样的?请问《章程和规则》的最后一条款应当如何理解?

<DIV class=quote>九、<FONT color=#0000ff>本章程为广大联友经过多次讨论共同制定,因此各主办论坛组委会在无特殊情况下应严格按照执行。但在特殊情况下,<U>主办论坛可结合实际情况事先对个别条款进行必要修改并需提前公示和仅限于当界擂台联赛中有效</U>。</FONT>另外,其他未尽事宜,也由每届擂台联赛的论坛组织委员会另行决定。 <U>但是,每届擂台联赛的主办论坛在开赛之后不得再对已经公布的章程和比赛题目进行修改。</U></DIV>
<P>本观察员绝对知道大赛的所有领导都很忙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敬!特别感谢潇湘妃子主席在百忙中给予答复!不过,还要劳烦再次作答,谢谢!~
</P>
http://www.gudian.ne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3184 小时
主题
7001

4万

回帖

0

精华

44万

积分

管理员

联都网站创始人

UID
9
在线时间
1318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5-19
 楼主| 发表于 2005-1-28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章程事先也没有认真的学习,对其中个别得地方没有弄清楚,所以在执行的过程中不自觉地放宽了,现在第一轮评判已经接近尾声,不好再调整了,就对不起了呢,:)))
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妃竹无语还摇曳,子规声里雨如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3

-7

回帖

0

精华

736

积分

联都贡士

联都04年度甲科殿试第5名

UID
842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10-28
发表于 2005-1-28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逸雪道人</I>在2005-1-28 9:36:00的发言:</B>


夫人的建议很好!~不过已经发到这里了,那就借块宝地一用,还是别撵我了吧:)
夫人评审辛苦,千万要注意身体噢!别把MM累倒了,让革命工作受损失哈:)致敬![em23]</DIV>

谢谢道人G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

-2

回帖

0

精华

821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牧云者

UID
2763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10-5
发表于 2005-1-29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潇湘妃子</I>在2005-1-28 11:07:00的发言:</B>
这个章程事先也没有认真的学习,对其中个别得地方没有弄清楚,</DIV>潇湘妃子主席太谦虚了吧!你在2004-11-21发布的“<b>[转帖]网络联界联盟擂台联赛的组织章程与竞赛规则[钢铁散人]</b>”帖子中开篇头一句话是“<FONT color=#0000ff>说明:文中蓝色字为在第二次讨论稿基础上根据大家意见所做的重要修改。</FONT>”都做过“<FONT color=#0000ff>重要修改</FONT>”了,怎么可能“事先也没有认真的学习”呢?其实,学习不学习的也无所谓哈,只要执行得好就行!作为参赛论坛的观察员只想得到一个认真的答复!
再提一个问题:
潇湘妃子主席从开始就说,这样做的根本意图是为了避免:参赛人因多马甲参赛而造成“他个人用不同的马甲提交了两组作品,最后结果是一组作品中均有一联入围前三名,而由于马甲不同,尽管大家都知道是他的马甲,但客观上是不能认定的,所以导致和擂主的宝座擦肩而过”!
而事实上,由于组委会没有及时公布这样的“决定”,大部分参赛论坛(参赛人员)还是按照《章程和规则》要求做的,所以仍然有可能出现类似潇湘妃子主席所说的情况。请问:假如本次大赛的结果也出现这样的情况,组委会、评委会、监委会将如何处理?事先是否有处理办法出台?是不是要先公告于参赛人员?
希望组委会或评委会或监委会能给个具体的、切实的、明确的答复!谢谢~
http://www.gudian.ne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3184 小时
主题
7001

4万

回帖

0

精华

44万

积分

管理员

联都网站创始人

UID
9
在线时间
1318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5-19
 楼主| 发表于 2005-1-29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个组织章程和竞赛规则,原则上应该是严格遵守的,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事先没有料到的情况,联都作为主办论坛,在个别的细节上是按照实际情况来进行操作的,没有提前说明是我们组织过程中的失误,但汇总结果我们不准备作更改了,因为这样做会严重影响到现在正在进行的第二轮的评判工作。我想这应该是一个实事求是的答复了吧。</P>
<P>“假如本次大赛的结果也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果最终的结果再次出现了上述情况,我想处理的方法还是会同前的,因为,客观上确实无法认定不同的ID是一个人。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原本是为了预防这种情况的发生,把出现这种情况的几率最大限度地降低,但要达到杜绝的效果,可能还需要大家做进一步的思考。</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9 12:19:41编辑过]
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妃竹无语还摇曳,子规声里雨如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1

-8

回帖

0

精华

1

积分

联都贡士

UID
31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7-14
发表于 2005-1-30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参赛,算做两个选手不就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

-2

回帖

0

精华

821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牧云者

UID
2763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10-5
发表于 2005-1-30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潇湘妃子</I>在2005-1-29 12:17:00的发言:</B>

<P>这个组织章程和竞赛规则,原则上应该是严格遵守的,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事先没有料到的情况,联都作为主办论坛,在个别的细节上是按照实际情况来进行操作的,没有提前说明是我们组织过程中的失误,但汇总结果我们不准备作更改了,因为这样做会严重影响到现在正在进行的第二轮的评判工作。我想这应该是一个实事求是的答复了吧。</P>
<P>“假如本次大赛的结果也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果最终的结果再次出现了上述情况,我想处理的方法还是会同前的,因为,客观上确实无法认定不同的ID是一个人。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原本是为了预防这种情况的发生,把出现这种情况的几率最大限度地降低,但要达到杜绝的效果,可能还需要大家做进一步的思考。</P>
</DIV>
<P>

<P>OK!~我将如实反馈上述情况,古典文化论坛及参赛选手保留申诉权。同时,请求组委会公告此“决定”!~</P>
http://www.gudian.ne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3

-3

回帖

0

精华

994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UID
2029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5-8
发表于 2005-1-30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color=#000000 size=3>既然“在《章程与规则》中有这样一条:
“七、参赛纪律
1)每个参赛选手在一个论坛的擂台上(固顶专栏内)只许发表一组作品,但可以在规定时间之内,多次用“编辑”的方法修改、完善、补充自己的参赛作品。”
以及《补充说明》中:
“第四条:擂台联赛的比赛与加密
2)参赛选手可按章程在各自联坛上参赛,且最多只许参赛一组作品,多余的发帖应自行删除。”

道人“</FONT><FONT color=#000000 size=3>依照以上规定,单组参赛作品数不应该大于参赛人数吧?”理解应该是正确的。

为了公平而出现更多的不公平,个人以为妃子的解释并非有足够的说服力。

“如果作者提交的不止一组(或一副)作品,由于事先没有确定如何认定哪一副作为代表去参赛(如是以第一句为准后面的都删除还是挑一副斑竹个人认为比较的好的等等),为了避免出现遗珠之憾,所以在整理的时候就都汇总进来了。”——我认为此种情况的处理在联赛举办了16届之后应该已经制订出相应的规则。或者以最后参赛作品为准,或者取消参赛资格(当然这种规则不是我能考虑的,但至少不该是现在的回答)。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他个人用不同的马甲提交了两组作品,最后结果是一组作品中均有一联入围前三名,而由于马甲不同,尽管大家都知道是他的马甲,但客观上是不能认定的,所以导致和擂主的宝座擦肩而过,鉴于这种情况,本次比赛只要大家写了,我就都收集了,评委辛苦一下,但可以避免类似的事情再度出现。”——给我的感觉,人情可以大于法律,或者就这件事而言,人情可以大于章程。

</FONT><FONT color=#000000 size=3>从道人提供的数据来看,39个论坛中仅有联都和夜雨无声两个论坛出现“单组参赛作品数不应该大于参赛人数”情况,很容易让人联想公平的涵义,也很容易让人看到论坛对联赛章程执行的认真程度。</FONT></P>
中国古典文化论坛 http://www.gudian.ne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3184 小时
主题
7001

4万

回帖

0

精华

44万

积分

管理员

联都网站创始人

UID
9
在线时间
1318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5-19
 楼主| 发表于 2005-1-30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P>任何事情要想做到绝对的公平,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可以这么说,公平只是相对的,本届比赛已经把联友多提交的作品都整理进来了,就目前来看,想再剔出去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P><P>主办论坛在举办比赛的过程中,可以根据自己论坛的实际情况,对章程做出一些修改,我们这次的失误就是没有把同一ID“可以提交多个对句”写在前面,这也是我们事先没有考虑周全的地方,对于这一点,我们并不否认,但就结果而言,我已申明了我的观点,鉴于评判已经进行到关键的时候,所以就不做更改的考虑了。</P><P>联都有个别联友一人提交了10余个应对句,这也是事实,不过我相信兵不在多而在精,也请大家相信我们的评委不会因为数量而忽略了质量,这点优势不会成为本次评判的障碍,也不会影响到最终结果的确定,因此,我还是坚持这个观点:没有提前把这点改动的地方写在前面是我们的失误,但已经整理汇总好的作品我们不准备做任何改动,评判将继续按原计划进行。</P>
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妃竹无语还摇曳,子规声里雨如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3184 小时
主题
7001

4万

回帖

0

精华

44万

积分

管理员

联都网站创始人

UID
9
在线时间
1318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5-19
 楼主| 发表于 2005-1-30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P>同时,请求组委会公告此“决定”!~</P><P>——在公布结果的时候,我们会把这一条写进去的。</P>
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妃竹无语还摇曳,子规声里雨如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4

-24

回帖

0

精华

218

积分

联都秀才

UID
565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9-1
发表于 2005-1-31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41 编辑 <br /><br />作为16擂古典论坛观察员的逸雪道人,对此提出的质疑,不单是对古典等论坛参赛选手利益的维护,更主要的是对本届擂赛公正性的呼唤,特别是对今后网络擂赛健康发展的关注和负责!
本应引起主办方的高度重视,然而结果却是令人遗憾的。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 ——
<b><U><FONT size=4><FONT color=#ff0033>联都:</FONT><FONT color=#ff00ff>96</FONT><FONT color=#0033ff>人参赛,应对联132副</FONT></FONT></U></b>
这样严重违反组织章程和竞赛规则的现象在参赛的众多论坛中偏偏又发生在主办方。
本届擂赛设有实力雄厚的监督委员会,对此应发挥职能,作出答复。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ǔ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ǔ提现即时到账SO.CC
陶情要待诗成后 , 遣兴须逢酒醉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

-2

回帖

0

精华

959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UID
3702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1-24
发表于 2005-1-31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41 编辑 <br /><br /><P>话虽然是这么说的,可是,法律也要兼顾人情,中央政府又一直在强调:以人为本嘛~~</P><P>等什么时候再轮到你们论坛主办,到时你们想乍得就乍得,而我们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这样大家不就扯平了吗,呵呵~~</P><P>嘻嘻~~这个帖子能不能不删呢~~</P>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⒃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⒃提现即时到账SO.C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6

-5

回帖

0

精华

1247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UID
1387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2-10
发表于 2005-1-31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P>       首先感谢妃子主席的盛情,邀请疏竹加盟监督委员会。古典提出的有些联坛参赛联多于参赛人数的现象,疏竹个人的观点是:</P><P>1、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有些联坛,一般联友没有编辑、删除自己贴子的权力,而参赛联友在交卷前,对自己的参赛联不满意,重新修改后,又贴上去了,而该联坛的斑竹未作认真的核对,造成有多组联参赛的假象。二是的确有些联友以同一网名、多组联、在同一联坛中参赛的现象,这就明显违反了联赛的规定。这两种情况,只有一并考虑,按违反规定办,避免今后擂赛再出现这种情况。</P><P>2、目前联评工作过半,也的确如妃子主席所说的那样,不宜更改程序了,因而建议联评工作正常进行下去。</P><P>3、评判结果,若存在以<FONT color=#ff0000>同一网名、多组联、在同一联坛中参赛的</FONT><FONT color=#d54d2b>获奖者,则取消该获奖者分数与名次。</FONT><FONT color=#000000>否则今后的擂赛就很难举办了。</FONT></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3

-23

回帖

0

精华

1

积分

联都贡士

漫步者

UID
22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6-26
发表于 2005-1-31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疏竹</I>在2005-1-31 21:07:00的发言:</B>

<P>       首先感谢妃子主席的盛情,邀请疏竹加盟监督委员会。古典提出的有些联坛参赛联多于参赛人数的现象,疏竹个人的观点是:</P>
<P>3、评判结果,若存在以<FONT color=#ff0000>同一网名、多组联、在同一联坛中参赛的</FONT><FONT color=#d54d2b>获奖者,则取消该获奖者分数与名次。</FONT><FONT color=#000000>否则今后的擂赛就很难举办了。</FONT></P></DIV>
<P>深以为然。</P>
市闹心需静 轩空意自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6

-16

回帖

0

精华

894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16擂联赛命题联第五名

UID
149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2-21
发表于 2005-1-31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P>妃子的宽容是有害的!</P><P>一个网友只能以一组作品参赛,早有规定,为何此届要宽容?何来遗珠之撼?</P><P>所谓遗珠之撼,是该入围的对句,而没有入围,造成了遗珠之撼。个人的东西,个人选最好的参赛,不能入选,只能怪自已没眼力,与评委无关。若想以多取胜,给评委增力压力,自已毫无判断力,多,总有一副好的,存侥幸心理,特别是主办单位,更应制止,否则,以后如何办下去?!</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6

-16

回帖

0

精华

894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16擂联赛命题联第五名

UID
149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2-21
发表于 2005-1-31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潇湘妃子</I>在2005-1-28 11:07:00的发言:</B>
这个章程事先也没有认真的学习,对其中个别得地方没有弄清楚,所以在执行的过程中不自觉地放宽了,现在第一轮评判已经接近尾声,不好再调整了,就对不起了呢,:)))</DIV>
<P>既然第一轮过了,不好调整了,第二轮就要改过来,不然何以服人?参赛多的网友应取消第二轮评选的资格!</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

-2

回帖

0

精华

597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UID
3736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1-29
发表于 2005-1-31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P>既然不能杜绝同一选手用多个马甲参赛的问题,那此条款是不是应该改成:<FONT color=#f70968>同一ID不论以多少组联参赛,最后只能有一组联可以获奖。</FONT><FONT color=#000000>偶觉得这样应该更合理些。毕竟同一选手仅以一个ID参赛比同一选手以多个马甲参赛对团体成绩的影响要小得多。猜想这条规定当初也许主要是用来约束那些高手,或者出于对团体成绩的真实程度考虑的。楼上几位老师提出要棒杀多联参赛的选手是不是出手重了些啊。最后取消获奖名次和现在就取消参赛资格有什么区别吗?</FONT></P>
<P><FONT color=#000000>事已至此,我们是不是应该通融一下找一个仁慈一点的办法把这个问题解决了,比如说:<FONT color=#ee1169>对那些多联参赛的选手,评委有权在第一轮初评前随意选取一联作为该选手的参赛联,选手不得有任何异议。</FONT>这样不好吗?</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1 0:01:07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6

-5

回帖

0

精华

1

积分

联都贡士

留级生

UID
591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9-7
发表于 2005-2-1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不依,遗害无穷呀!还是按法律办才能服人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3

-3

回帖

0

精华

994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UID
2029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5-8
发表于 2005-2-1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疏竹</I>在2005-1-31 21:07:00的发言:
</B>1、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有些联坛,一般联友没有编辑、删除自己贴子的权力,而参赛联友在交卷前,对自己的参赛联不满意,重新修改后,又贴上去了,而该联坛的斑竹未作认真的核对,造成有多组联参赛的假象。</DIV>
疏竹先生可参考我这一帖来得出“一般联友没有编辑能力”的假设是否可能了。
在下没半点针对先生的意思。
只是“有编辑能力”却重发新帖,重发帖后未作相应删帖要求(可以考虑“一般联友没有删除自己帖子的权力”),“斑竹未作认真的核对”却出现在主办方联都。此情此景,深以为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1 9:24:36编辑过]
中国古典文化论坛 http://www.gudian.ne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3

-3

回帖

0

精华

994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UID
2029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5-8
发表于 2005-2-1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不好玩</I>在2005-1-31 17:54:00的发言:
</B>话虽然是这么说的,可是,法律也要兼顾人情,中央政府又一直在强调:以人为本嘛~~
等什么时候再轮到你们论坛主办,到时你们想乍得就乍得,而我们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这样大家不就扯平了吗,呵呵~~
嘻嘻~~这个帖子能不能不删呢~~</DIV>
<P>我也希望“这个帖子能不能不删”。</P>
中国古典文化论坛 http://www.gudian.ne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

-2

回帖

0

精华

1

积分

联都贡士

UID
732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10-2
发表于 2005-2-1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P>华盖先生所言极是:)))</P><P>为联都计,为楹联赛的发展计,妃子的宽容有害无益!</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

-2

回帖

0

精华

1

积分

联都贡士

UID
732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10-2
发表于 2005-2-1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P>其实多联参赛的人只有寥寥几人,如何能为了几人而影响了联赛的公平呢:)</P><P><FONT color=#ee1111>几个所谓高手与比赛的三百多位联友比起来,是不值一提的!</FONT></P><P>何况用多联参赛的人,自己违犯了章程,不但不应宽容,更应给予一定的教育:)</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

-2

回帖

0

精华

1

积分

联都贡士

UID
732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10-2
发表于 2005-2-1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苇是当律师的,深知公平的重要、法律的无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

-2

回帖

0

精华

821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牧云者

UID
2763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10-5
发表于 2005-2-1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疏竹</I>在2005-1-31 21:07:00的发言:</B>

<P>       首先感谢妃子主席的盛情,邀请疏竹加盟监督委员会。古典提出的有些联坛参赛联多于参赛人数的现象,疏竹个人的观点是:</P>
<P>1、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有些联坛,一般联友没有编辑、删除自己贴子的权力,而参赛联友在交卷前,对自己的参赛联不满意,重新修改后,又贴上去了,而该联坛的斑竹未作认真的核对,造成有多组联参赛的假象。二是的确有些联友以同一网名、多组联、在同一联坛中参赛的现象,这就明显违反了联赛的规定。这两种情况,只有一并考虑,按违反规定办,避免今后擂赛再出现这种情况。</P>
<P>2、目前联评工作过半,也的确如妃子主席所说的那样,不宜更改程序了,因而建议联评工作正常进行下去。</P>
<P>3、评判结果,若存在以<FONT color=#ff0000>同一网名、多组联、在同一联坛中参赛的</FONT><FONT color=#d54d2b>获奖者,则取消该获奖者分数与名次。</FONT><FONT color=#000000>否则今后的擂赛就很难举办了。</FONT></P></DIV>
<P>感谢疏竹先生对此关注!~
疏竹先生是监督委员会成员,“个人观点”不知是否也代表监委会的意见?:))
</P>
http://www.gudian.ne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4 小时
主题
12

-5

回帖

0

精华

3172

积分

联都贡士

17擂应对联第5名+18擂优秀奖

UID
2585
在线时间
1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8-25
发表于 2005-2-1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个办法:只取同ID在同网站发表的第一副或最后一副。比较公平。
书可解忧何必酒,
文能生色不需花。 -自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1

-19

回帖

0

精华

1110

积分

联都贵宾

无执照的流氓

UID
3041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11-8
发表于 2005-2-1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P>联系人认为,有这么多人参与是最重要的,至于程序规则的公平与合理,在我们这个社会的大环境下来苛求的话,其结果往往是适得其反。</P><P>网络归根结底是个好玩的地方,所以大家不可太认真,过年了,热闹是硬道理。我为自己曾做过的所谓认真的一切行为而后悔,并保证从此不再认真。
不说了,俺还要工作赚钱给小孙子准备压岁钱去。</P>
爱上茶楼酒馆,不谈道德文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4 小时
主题
1037

-1022

回帖

0

精华

5万

积分

联都贡士

学部图书司司长(副部级)

UID
2842
在线时间
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10-15
发表于 2005-2-2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缘缘堂</I>在2005-2-1 9:17:00的发言:</B>

疏竹先生可参考我这一帖来得出“一般联友没有编辑能力”的假设是否可能了。
在下没半点针对先生的意思。
只是“有编辑能力”却重发新帖,重发帖后未作相应删帖要求(可以考虑“一般联友没有删除自己帖子的权力”),“斑竹未作认真的核对”却出现在主办方联都。此情此景,深以为然。
</DIV>
<P>联都的参赛连有一部分是我核对的,差错在哪里,请告知,以便我作出道歉。</P>
仙山悬海外,枫红晚醉吟初月云幛落清流,散发扁舟酹大江醉枫堂新年送春联,大家赶紧啊!http://china-liandu.com/list.asp?boardid=22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

1

回帖

0

精华

400

积分

联都初级会员

UID
3786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2-3
发表于 2005-2-3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是昨天揭露 * * * 子马甲的专揭马甲,但是今天却发现已经被管理员,其实肯定就是那个 * * * 子,把我的IP封掉了,所以只好重新注册,这正好暴露了 * * * 子的胆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

-2

回帖

0

精华

959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UID
3702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1-24
发表于 2005-2-3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仙枫云散</I>在2005-2-2 23:55:00的发言:</B>


<P>联都的参赛连有一部分是我核对的,差错在哪里,请告知,以便我作出道歉。</P></DIV>

大哥,人家说光一句轻轻松松的<FONT color=#ff0000>道歉</FONT>是不负责任的,是不道德的,人家要的是<FONT color=#ff0000>有错必改~~</FON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4 小时
主题
12

-5

回帖

0

精华

3172

积分

联都贡士

17擂应对联第5名+18擂优秀奖

UID
2585
在线时间
1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8-25
发表于 2005-2-5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P><B>补充——参赛联友请注意</B>:</P><P><FONT color=#dc143c>《网络联界联盟擂台联赛的组织章程与竞赛规则》第四条:擂台联赛的比赛与加密</FONT></P><P>1)擂台联赛在各参赛联坛同时进行,并各自固顶10天征对(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2)参赛选手可按章程在各自联坛上参赛,且最多只许参赛一组作品,多余的发帖应自行删除。
3)在多个联坛注册的联友可在多个联坛参赛,但在多个联坛注册的同一个联友不管网名是否相同均视作不同的选手,因此同一组参赛作品只能在一个联坛发表。
4)各论坛在征联过程中,必须根据本论坛的特点,对参赛作品进行加密(例如屏蔽)处理,并且要到比赛的结果公告发出后才准解除加密。
5)征联结束后,由各联坛指定专人将合格作品编号(匿名)送交主办联坛备审。
6)评判决定名次时,各参赛论坛再将编号的实名报告给主办论坛,以便公布评判结果。</P><P>----</P><P><FONT color=#bd1ae6>根据第3条,同个ID可以在不同的论坛发表不同的作品。对参赛者而言结果是一样的,为什么不去不同的论坛去发表</FONT>呢?</P>
书可解忧何必酒,
文能生色不需花。 -自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联都

GMT+8, 2026-6-29 12:18 , Processed in 0.157966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