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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韵律手册》出版
诗词韵律手册·自序(有删节)
??“韵”的本义是和谐的声音,“韵律”是使声音和谐的律,包括声调和押韵等方面的规则。格律诗词与古风的最大区别是,格律诗词有完整严密的韵律。可以说,格律诗词的声韵美是以其韵律为保障的,即使不吟唱,格律诗词的诵读也有音乐性。如果一首格律诗词和一首古风有相同的意境美和对仗美,那格律诗词的整体美很容易超过古风,因为格律诗词的声韵美是古风很难达到的。
??格律诗的鼎盛时期过后,诗律在流传中发生了一些变化,因而传统诗律可分为古典诗律和近代诗律两种。前者指唐宋时期的诗律,后者指近代形成的诗律。古典诗律与近代诗律有所不同:一,古典诗律比近代诗律略微宽松一些,如在古典诗律中,“三仄尾”“失粘”不是当然的禁忌,更没有“孤仄”这样的禁忌。二,古典诗律有丰富的变格,如允许连用五个仄声字,甚至可以用“平仄平仄平”去对“仄平仄平仄”。本书所说的诗律指以唐律为主的古典诗律。
??经过近几十年的研究,诗律学仍然未成熟。现在,不少人写书喜欢抄袭,这容易造成以讹传讹,谬论被抄来抄去,最后成了“真理”。例如,认为“平平仄平仄”的第一字不能换成仄声,认为上句是“仄仄仄仄仄”,下句第三字必须是平声。在同一问题上,许多书论调相同,容易给人以“诗律学已经成熟”的假象。更何况有的书也存在前后矛盾之处。如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先是说:“唐以后的诗在格律上完全和唐诗一样。”(中华书局1999年第3版1518页)后来又说:“宋代以后,失粘和失对成为大忌,更没有人犯这些规则了。”(1528页)既然失粘和失对成为大忌是宋代以后的事,又怎能不加前提地说“唐以后的诗在格律上完全和唐诗一样”呢?
??诗律应当以什么为准?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应当认识到,诗律不能照搬古人的论述,即使唐人的专文专著也不能完全相信。例如《文笔式·文病》(旧题魏文帝著):“傍纽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有‘月’字,更不得安‘鱼’‘元’‘阮’‘愿’等之字。此即双声,双声即犯傍纽。”(张伯伟,全唐五代诗格汇考,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87页)如果我们以此为准,那格律就太苛刻了。傍纽诗常见,就连唐·王兢在《诗髓脑》中也不得不承认:“但须知之,不必须避。”(全唐五代诗格汇考119页)我们判断一种格式是否符合传统格律,必须在古诗中寻找相应的例子,例子具有普遍性便是合律,不具普遍性便是不合律。王力先生的《汉语诗律学》《诗词格律》和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是格律学中的经典,本书则针对其中的二十余个可议之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此外,在统计古诗后,本书还提出了一些新论点,如唐诗中存在“入上代平”,力图把古人写诗的实际情况呈现给大家。
??学习古声重点是掌握古入今平字,难点则是入声之外的古今平仄异读字。王力先生在《诗词格律》中说:“入声问题是辨别平仄的唯一障碍。”(中华书局2000年4月版第9页)这恐怕是太绝对了。翻开本书的《声韵检索》部分,入声之外的古今平仄异读字俯拾即是。现在,人们在这类字上频频出错。上海古籍出版社的《读诗常识》认为白居易的“曾到尚书墓上来”和罗隐的“狂忆判身入酒船”的第三字都是仄声,这便是没有注意到它们是这类字。天津人民出版社的《诗词曲格律纲要》指出了这两处错误,现补充考证如下:
??在唐诗中,“尚书”作为官名时“尚”几乎都读平声,例如:
送陕州王司马建赴任 白居易 陕州司马去何如,养静资贫两有馀。 公事闲忙同少尹,料钱多少敌尚书。 只携美酒为行伴,唯作新诗趁下车。 自有铁牛无咏者,料君投刃必应虚。 漫成三首·三 李商隐 雾夕咏芙蕖,何郎得意初。 此时谁最赏,沈范两尚书。 ??“判”在唐诗中也有平声读音,例如:
曲江对酒 杜甫 苑外江头坐不归,水精春殿转霏微。 桃花细逐杨花落,黄鸟时兼白鸟飞。 纵饮久判人共弃,懒朝真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