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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第九届擂台联赛的组织章程与竞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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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18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擂台联赛的组织
1)第九届擂台联赛由《燃情都市 联意诗情茶社》负责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昆山女侠
成员:静轩、霓裳、风飘絮
2)各参赛论坛指定一名斑竹负责本论坛的比赛组织工作和与领导小组的联络事宜。

二、擂台联赛的擂联
擂联采取公开征集形式,并在适当民主讨论的基础上最后由领导小组确定。

三、擂台联赛的比赛
1)擂台联赛在各联坛同时进行,并各自固顶10天征对。
2)每人在各自联坛上只许参赛一组作品。
3)在多个联坛注册的联友可在多个联坛参赛,但同一组参赛作品只能在一个联坛发表,否则按发表时间早晚取舍。
4)各联坛在征联结束后,由各论坛斑竹将合格作品送交主办联坛备审

四、擂台联赛的评审
擂台联赛的评审由评委会完成。评委会设首席评委一人,评判办法及评委会的组成均由首席评委决定。首席评委由《联意诗情茶社》尽快聘请。

五、参赛纪律
1)每个参赛选手在一个论坛的擂台上(固顶专栏内)只许发表一组作品,但可以在规定时间之内,多次修改和补充自己的参赛作品。
2)参赛选手一定要服从领导小组和所在论坛斑竹的安排,无条件地服从评委的评定,不许恶语伤人,更不许有谩骂等粗俗行为。
3)参赛选手如果对比赛有意见,可将意见反映给本论坛斑竹,亦可在特定的专栏内发表看法,但只许讲道理、提意见,不许无理取闹。
4)参赛选手如有恶性违反上述纪律者,由所在论坛给予纪律处分。
5)获得擂主的选手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担任擂主,否则取消所有名次和奖励。

六、擂台联赛的奖励
1)各个参赛论坛对总分前三名和单项(意境联或机巧联)前两名进行奖励:总分第一名获一等奖,总分第二名和单项第一名获二等奖,总分第三名和单项第二名获三等奖。但不重复授奖,例如某联友在某次擂台联赛中如果同时获得总分第一名和一个单项第一名、一个单项第二名,则只授予三个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一等奖。
2)获奖联友的实质性奖励(加分、加星、加封号、发奖金等)由各论坛自行决定。

七、其他未尽事宜,随时由领导小组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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