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ONT size=4></FONT></P>
<P><FONT size=4> 说古人没有语法,其实也不完全是那么回事,他们知道主体、动作、受体。还有这三体的修饰体,今天叫定,状,补。把大骨架一对仗,字数相等,大词性就对仗了,无论各个体怎么变化怎么复杂,只要断句一致,字数相等,永远也不会失对,其实就这么简单。每个个体自由发挥就演变成了各种长联,就像你看见很多树,很多不同种类的树,其实,不过就是那一片森林,没必要一棵棵去数有多少颗树,树是什么样子,在里面苦苦探路,认清整体就不会迷路了。对联永远只有趋同,而没有刻意求异,你们认为的求异,我恰恰认为是趋同,那是因为首先出发的起点不一样,写严对的时候,没得说,写宽对的时候,只是因为起点不一样,在起点稍微偏离每个细枝末节完全对仗稍微远一些的时候,恰恰是为了求同而把那些多而长的内容尽量弄成字数一致,词性一致,保持简单,整洁,美观,否则长句即使对齐了,也显得凌乱而毫无美感,也正因为在此原则下,才自然而然地产生了被众多人追捧的所谓自对。其实它不是上下联对不齐了或者对仗了这么多年对仗得不耐烦了求个新鲜搞的自对,对联,上下联始终都是对齐的,不论严对宽对都是工整的对联,宽对不工整,那是不正确的,所谓的自对,并不是自己在句子对齐就可以不管上下联对齐的,它恰恰是在不同的起点趋同而不是求异的结果。</FONT></P>
<P><FONT size=4> 至于有人举例说有断句词性不一致的例子,是的,这存在,谁都知道,包括我,我只能这么说,为了某种特殊情况或者意义,把特定的句子或者名言警句等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当对联挂起来,肯定没人找你麻烦,也肯定会有一定的存在意义。但是,那只能是特定的人在特定的环境中的使用,而不能做推广的,其实那些交股对什么的,主体、动体、受体也是完全对仗的,是为了韵律而牺牲局部而不是整体的词性,至于滥交对,严格按对联来说,那等于就是放屁,你非要说很香或者觉得发现了瑰宝,那您就好好拿着抱着吧。其实也不过和上面一样,只能适合在特定环境特定人用的极个别个例。</FONT></P>
<P><FONT size=4>扯个谈,老王和张生不是亲生父子,因某种原因结成父子,他们是父子吗?是的,他们如父子一样地生活,张生喊老王作爹,老王认他作儿,一个屋檐下吃住;难道他们真的是父子吗?按遗传角度来说,不是,这点没得说。但是对于他们俩来说,作为父子来相认,是有他们存在的特定意义的,但是,你就不能据此以张生不是老王亲生的,可以是老王的儿子,那我可以依此推广,满大街的人只要见到是男的比你小的你就可以喊儿子,肯定遭人白眼;张生也不能只要见到比自己大的男的就开口喊爹,别人也肯定认为脑子进水了。所以,个别的特例,存在就让他存在,只是作为一个了解,你绝对不能把他当作是通用法则。</FONT></P>
<P><FONT size=4> 另外,欢迎讨论拍砖,</P>
<P><FONT size=4> 你有礼,平和直叙,直接指出哪里错误,不必转弯抹角玩酸腐,我绝对谦和。</FONT>但是,如果认为自己能玩转几个文字就一副老气横秋,世上就你最酷就你有什么才别人都是无知小儿,盛气凌人面带讥讽的架势,我也欢迎,只是,我讽刺人骂人写杂文的本事不会比一般人差。再说,术业有专攻,你能玩转文字,我能玩转土木,谁也不比谁高明多少。</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15 16:55: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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