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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经乾传卷一

    乾下乾上。乾:元、亨、利、贞。   [疏]正义曰:“乾”者,此卦之名。谓之卦者,《易纬》云:“卦者挂也,言县挂物象,以示於人,故谓之卦。”但二画之体,虽象阴阳之气,未成万物之象,未得成卦,必三画以象三才,写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之象,乃谓之卦也。故系辞云“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是也。但初有三画,虽有万物之象,於万物变通之理,犹有未尽,故更重之而有六画,备万物之形象,穷天下之能事,故六画成卦也。此乾卦本以象天,天乃积诸阳气而成天,故此卦六爻皆阳画成卦也。此既象天,何不谓之天,而谓之“乾”者?天者定体之名,“乾”者体用之称。故《说卦》云:“乾,健也”。言天之体,以健为用。圣人作《易》本以教人,欲使人法天之用,不法天之体,故名“乾”,不名天也。天以健为用者,运行不息,应化无穷,此天之自然之理,故圣人当法此自然之象而施人事,亦当应物成务,云为不已,“终日乾乾”,无时懈倦,所以因天象以教人事。於物象言之,则纯阳也,天也。於人事言之,则君也。父也。以其居尊,故在诸卦之首,为《易》理之初。但圣人名卦,体例不同,或则以物象而为卦名者,若否、泰、剥、颐、鼎之属是也,或以象之所用而为卦名者,即乾、坤之属是也。如此之类多矣。虽取物象,乃以人事而为卦名者,即家人、归妹、谦、履之属是也。所以如此不同者,但物有万象,人有万事,若执一事,不可包万物之象;若限局一象,不可总万有之事,故名有隐显,辞有踳驳,不可一例求之,不可一类取之。故《系辞》云:“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韩康伯注云“不可立定准”是也。“元、亨、利、贞”者,是乾之四德也。子夏传云:“元,始也。亨,通也。利,和也。贞,正也。”言此卦之德,有纯阳之性,自然能以阳气始生万物而得元始亨通,能使物性和谐,各有其利,又能使物坚固贞正得终。此卦自然令物有此四种使得其所,故谓之四德:言圣人亦当法此卦而行善道,以长万物,物得生存而为“元”也。又当以嘉美之事,会合万物,令使开通而为“亨”也。又当以义协和万物,使物各得其理而为“利”也。又当以贞固幹事,使物各得其正而为“贞”也。是以圣人法乾而行此四德,故曰“元、亨、利、贞”。其委曲条例,备在《文言》。   初九:潜龙勿用。《文言》备矣。   [疏]正义曰:居第一之位,故称“初”;以其阳爻,故称“九”。潜者,隐伏之名;龙者,变化之物。言天之自然之气起於建子之月,阴气始盛,阳气潜在地下,故言“初九潜龙”也。此自然之象,圣人作法,言於此潜龙之时,小人道盛,圣人虽有龙德,於此时唯宜潜藏,勿可施用,故言“勿用”。张氏云:“以道未可行,故称‘勿用’以诫之。”於此小人道盛之时,若其施用,则为小人所害。寡不敌众,弱不胜强,祸害斯及,故诫“勿用”。若汉高祖生於暴秦之世,唯隐居为泗水亭长,是勿用也。诸儒皆以为舜始渔於雷泽。舜之时,当尧之世,尧君在上,不得为小人道盛。此“潜龙”始起,在建子之月,於义恐非也。第一位言“初”,第六位当言“终”;第六位言“上”,第一位当言“下”。所以文不同者,庄氏云:“下言初则上有末义。”故《大过·彖》云:“栋桡,本末弱。”是上有末义“六”言“上”,则“初”当言“下”。故《小象》云:“潜龙勿用,阳在下也。”则是初有下义,互文相通,义或然也。且第一言“初”者,欲明万物积渐,从无入有,所以言初不言一与下也。六言“上”者,欲见位居卦上,故不言六与末也。此初九之等,是乾之六爻之辞,但乾卦是阳生之世,故六爻所述,皆以圣人出处讬之,其馀卦六爻,各因象明义,随义而发,不必皆论圣人。他皆仿此。谓之“爻”者,《系辞》云:“爻也者,效此者也。”圣人画爻,以仿效万物之象。先儒云,后代圣人以《易》占事之时,先用蓍以求数,得数以定爻,累爻而成卦,因卦以生辞,则蓍为爻卦之本,爻卦为蓍之末。今案:《说卦》云:“圣人之作《易》也,幽赞於神明而生蓍,三天两地而倚数,观变於阴阳而立卦,发挥於刚柔而生爻。”《系辞》云:“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龟。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又《易乾凿度》云:“垂皇策者牺。”据此诸文,皆是用蓍以求卦。先儒之说,理当然矣。然阳爻称“九”,阴爻称“六”,其说有二:一者《乾》体有三画,《坤》体有六画,阳得兼阴,故其数九,阴不得兼阳,故其数六。二者老阳数九,老阴数六,老阴老阳皆变,《周易》以变者为占,故杜元凯注襄九年《传》遇《艮》之八,及郑康成注《易》,皆称《周易》以变者为占,故称九、称六。所以老阳数九,老阴数六者,以揲蓍之数,九遇揲则得老阳,六遇揲则得老阴,其少阳称七,少阴称八,义亦准此。张氏以为阳数有七有九,阴数有八有六,但七为少阳,八为少阴,质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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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出潜离隐,故曰“见龙”,处於地上,故曰“在田”。德施周普,居中不偏,虽非君位,君之德也。初则不彰,三则“乾乾”,四则“或跃”,上则过亢。“利见大人”,唯二、五焉。   [疏]“九二”至“利见大人”。○正义曰:阳处二位,故曰“九二”。阳气发见,故曰“见龙”。田是地上可营为有益之处,阳气发在地上,故曰“在田”。且一之与二,俱为地道,二在一上,所以称“田”。“见龙在田”,是自然之象。“利见大人”,以人事讬之,言龙见在田之时,犹似圣人久潜稍出,虽非君位而有君德,故天下众庶利见九二之“大人”。故先儒云:若夫子教於洙泗,利益天下,有人君之德,故称“大人”。案:《文言》云:“九二德博而化。”又云:“君德也。”王辅嗣注云:“虽非君位,君之德也。”是九二有人君之德,所以称“大人”也。辅嗣又云:“利见大人,唯二五焉。”是二之与五,俱是“大人”,为天下所“利见”也。而褚氏、张氏同郑康成之说,皆以为九二利见九五之大人,其义非也。且“大人”之云,不专在九五与九二,故《讼卦》云:“利见大人。”又《蹇卦》:“利见大人。”此“大人”之文,施处广矣,故辅嗣注谓九二也。是“大人”非专九五。○注“处於地上”至“唯二五焉”。○正义曰:“处於地上,故曰在田”者,先儒以为重卦之时,重於上下两体,故初与四相应,二与五相应,三与上相应。是上下两体,论天地人各别,但《易》含万象,为例非一。及其六位,则一、二为地道,三、四为人道,五、上为天道。二在一上,是九二处其地上,所田食之处,唯在地上,所以称“田”也。观辅嗣之注意,唯取地上称田,诸儒更广而称之,言田之耕稼利益,及於万物,盈满有益於人,犹若圣人益於万物,故称“田”也。“德施周普”者,下《小象》文,谓周而普遍。“居中不偏”者,九二居在下卦之中,而於上於下,其心一等,是“居中不偏”也。不偏则周普也。“虽非君位”者,二为大人,己居二位,是非君位也。“君之德”者,以德施周普也。《文言》云:“德博而化。”又云:“君德也。”是九二有人君之德也。“初则不彰”者,谓潜隐不彰显也。“三则乾乾”者,危惧不安也。“四则或跃”者,谓进退怀疑也。“上则过亢”,过谓过甚,亢谓亢极。“利见大人,唯二五焉”者,言范模乾之一卦,故云“唯二五焉”。於别卦言之,非唯二五而己。故讼卦、蹇卦并云“利见大人”,所以施处广,非唯二五也。诸儒以为九二当太蔟之月,阳气发见,则九三为建辰之月,九四为建午之月,九五为建申之月,为阴气始杀,不宜称“飞龙在天”。上九为建戌之月,群阴既盛,上九不得言“与时偕极”。於此时阳气仅存,何极之有?诸儒此说,於理稍乖。此乾之阳气渐生,似圣人渐出,宜据十一月之后。至建巳之月已来,此九二当据建丑、建寅之间,於时地之萌牙初有出者,即是阳气发见之义。乾卦之象,其应然也。但阴阳二气,共成岁功,故阴兴之时,仍有阳在,阳生之月,尚有阴存。所以六律六吕,阴阳相间,取象论义,与此不殊。乾之初九,则与复卦不殊。乾之九二,又与临卦无别。何以复、临二卦与此不同者,但《易》论象,复、临二卦,既有群阴见象於上,即须论卦之象义,各自为文。此乾卦初九、九二,只论居位一爻,无群阴见象,故但自明当爻之地,为此与临、复不同。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处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在不中之位,履重刚之险。上不在天,未可以安其尊也。下不在田,未可以宁其居也。纯脩下道,则居上之德废;纯脩上道,则处下之礼旷。故“终日乾乾”,至于夕惕犹若厉也。居上不骄,在下不忧,因时而惕,不失其几,虽危而劳,可以“无咎”。处下卦之极,愈於上九之亢,故竭知力而后免於咎也。乾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亢龙之悔。坤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龙战之灾。   [疏]“九三君子”至“夕惕若厉无咎”。○正义曰:以阳居三位,故称“九三”;以居不得中,故不称“大人”;阳而得位,故称君子。在忧危之地,故“终日乾乾”,言每恒终竟此日,健健自强,勉力不有止息。“夕惕”者,谓终竟此日后,至向夕之时,犹怀忧惕。“若厉”者,若,如也;厉,危也。言寻常忧惧,恒如倾危,乃得无咎。谓既能如此戒慎,则无罪咎,如其不然,则有咎。故《系辞》云:“无咎者,善补过也。”此一爻,因阳居九三之位,皆以人事明其象。○注“处下体之极”至“免龙战之灾”。○正义曰:“处下体之极”者,极,终也。三是上卦之下,下体之极,故云“极”也。又云:“居上体之下”者,四、五与上是上体,三居四下,未入上体,但居上体之下,四则已入上体,但居其上体之下,故九四注云“居上体之下”,与此别也。云“履重刚之险”者,上下皆有阳爻,刚强好为险难,故云“履重刚之险”。云“上不在天,未可以安其尊”者,若在天位,其尊自然安处,在上卦之下,虽在下卦之上,其尊未安,故云“未可以安其尊”也。“下不在田,未可以宁其居”者,田是所居之处,又是中和之所,既不在田,故不得安?script >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ㄠ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ㄠ提现即时到账SO.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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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疏]“《象》曰天行健”至“自强不息”。○正义曰:此《大象》也。《十翼》之中第三翼,总象一卦,故谓之“大象”。但万物之体,自然各有形象,圣人设卦以写万物之象。今夫子释此卦之所象,故言“《象》曰”。天有纯刚,故有健用。今画纯阳之卦以比拟之,故谓之《象》。《象》在《彖》后者,《彖》详而《象》略也。是以过半之义,思在《彖》而不在《象》,有由而然也。“天行健”者,行者,运动之称,健者强壮之名,“乾”是众健之训。今《大象》不取馀健为释,偏说“天”者,万物壮健,皆有衰怠,唯天运动日过一度,盖运转混没,未曾休息,故云“天行健”。健是“乾”之训也。顺者“坤”之训也。《坤》则云“地势坤”。此不言“天行乾”而言“健”者,刘表云:“详其名也。”然则“天”是体名,“乾”则用名,“健”是其训,三者并见,最为详悉,所以尊乾异於他卦。凡六十四卦,说象不同:或总举象之所由,不论象之实体,又总包六爻,不显上体下体,则乾、坤二卦是也。或直举上下二体者,若“云雷,屯”,也。“天地交,泰”也。“天地不交,否”也。“雷电,噬嗑”也,“雷风,恒”也,“雷雨作,解”也,“风雷,益”也,“雷电皆至,丰”也,“洊雷,震”也,“随风,巽”也,“习坎,坎”也,“明两作,离”也,“兼山,艮”也,“丽泽,兑”也。凡此一十四卦,皆裛举两体而结义也。取两体俱成,或有直举两体上下相对者,“天与水违行,讼”也,“上天下泽,履”也,“天与火同,人”也,“上火下泽,睽”也,凡此四卦,或取两体相违,或取两体相合,或取两体上下相承而为卦也,故两体相对而俱言也。虽上下二体,共成一卦,或直指上体而为文者,若“云上於天,需”也,“风行天上,小畜”也,“火在天上,大有”也,“雷出地奋,豫”也,“风行地上,观”也,“山附於地,剥”也,“泽灭木,大过”也,“雷在天上,大壮”也,“明出地上,晋”也,“风自火出,家人”也,“泽上於天,夬”也,“泽上於地,萃”也。“风行水上,涣”也,“水在火上,既济”也,“火在水上,未济”也。凡此十五卦,皆先举上象而连於下,亦意取上象以立卦名也。亦有虽意在上象,而先举下象,以出上象者,“地上有水,比”也,“泽上有地,临”也,“山上有泽,咸”也,“山上有火,旅”也,“木上有水,井”也,“木上有火,鼎”也,“山上有木,渐”也,“泽上有雷,归妹”也,“山上有水,蹇”也,“泽上有水,节”也,“泽上有风,中孚”也,“山上有雷,小过”也。凡此十二卦,皆先举下象以出上象,亦意取上象,共下象而成卦也。或先举上象而出下象,义取下象以成卦义者,“山下出泉,蒙”也,“地中有水,师”也,“山下有风,蛊”也,“山下有火,贲”也,“天下雷行,无妄”也,“山下有雷,颐”也,“天下有山,遯”也,“山下有泽,损”也,“天下有风,姤”也,“地中有山,谦”也,“泽中有雷,随”也,“地中生木,升也”,“泽中有火,革”也。凡此十三卦,皆先举上体,后明下体也。其上体是天,天与山则称“下”也。若上体是地,地与泽则称“中”也。或有虽先举下象,称在上象之下者,若“雷在地中,复”也,“天在山中,大畜”也,“明入地中,明夷”也,“泽无水,困”也。是先举下象而称在上象之下,亦义取下象以立卦也。所论之例者,皆大判而言之,其间委曲,各於卦下别更详之。先儒所云此等象辞,或有实象,或有假象。实象者,若“地上有水,比”也,“地中生木,升”也,皆非虚,故言实也。假象者,若“天在山中”,“风自火出”,如此之类,实无此象,假而为义,故谓之假也。虽有实象、假象,皆以义示人,总谓之“象”也。“天行健”者,谓天体之行,昼夜不息,周而复始,无时亏退,故云“天行健”。此谓天之自然之象。“君子以自强不息”,此以人事法天所行,言君子之人,用此卦象,自彊勉力,不有止息。言“君子”者,谓君临上位,子爱下民,通天子诸侯,兼公卿大夫有地者。凡言“君子”,义皆然也。但位尊者象卦之义多也,位卑者象卦之义少也。但须量力而行,各法其卦也,所以诸卦并称“君子”。若卦体之义,唯施於天子,不兼包在下者,则言“先王”也。若《比卦》称“先王以建万国”,《豫卦》称“先王以作乐崇德”,《观卦》称“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噬嗑》称“先王以明罚敕法”,《复卦》称“先王以至日闭关”,《无妄》称“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涣卦》称“先王以享于帝立庙”,《泰卦》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姤卦》称“后以施命诰四方”。称“后”兼诸侯也,自外卦并称“君子”。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见龙在田”,德施普也。“终日乾乾”,反复道也。以上言之则不骄,以下言之则不忧,反覆皆道也。   [疏]“潜龙勿用”至“反覆道也”。正义曰:自此以下至“盈不可久”,是夫子释六爻之《象》辞,谓之“小象”。以初九阳潜地中,故云“阳在下也”。经言“龙”而《象》言“阳”者,明经之称“龙?script >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ム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ム提现即时到账SO.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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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文言》曰”至“乾元亨利贞”。○正义曰:《文言》者,是夫子第七翼也。以乾、坤其《易》之门户邪,其馀诸卦及爻,皆从乾、坤而出,义理深奥,故特作《文言》以开释之。庄氏云:“文谓文饰,以乾、坤德大,故特文饰,以为《文言》。”今谓夫子但赞明易道,申说义理,非是文饰华彩,当谓释二卦之经文,故称《文言》。从此至“元亨利贞”,明乾之四德,为第一节;从“初九曰潜龙勿用”至“动而有悔”,明六爻之义,为第二节;自“潜龙勿用”下至“天下治也”,论六爻之人事,为第三节;自“潜龙勿用,阳气潜藏”至“乃见天则”,论六爻自然之气,为第四节;自“乾元者”至“天下平也”,此一节复说“乾元”之“四德”之义,为第五节;自“君子以成德为行”至“其唯圣人乎”,此一节更广明六爻之义,为第六节。今各依文解之。此第一节论乾之四德也。“元者善之长也”,此巳下论乾之“四德”,但乾之为体,是天之用。凡天地运化,自然而尔,因无而生有也,无为而自为。天本无心,岂造“元亨利贞”之德也?天本无名,岂造“元亨利贞”之名也?但圣人以人事讬之,谓此自然之功,为天之四德,垂教於下,使后代圣人法天之所为,故立天“四德”以设教也。庄氏云:“第一节‘元者善之长’者,谓天之体性,生养万物,善之大者,莫善施生,元为施生之宗,故言‘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者,嘉,美也。言天能通畅万物,使物嘉美之会聚,故云‘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者,言天能利益庶物,使物各得其宜而和同也。‘贞者事之幹’者,言天能以中正之气,成就万物,使物皆得幹济。”庄氏之意,以此四句明天之德也,而配四时。“元”是物始,於时配春,春为发生,故下云“体仁”,仁则春也。“亨”是通畅万物,於时配夏,故下云“合礼”,礼则夏也。“利”为和义,於时配秋,秋既物成,各合其宜。“贞”为事幹,於时配冬,冬既收藏,事皆幹了也。於五行之气,唯少土也。土则分王四季,四气之行,非土不载,故不言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者,自此巳下,明人法天之行此“四德”,言君子之人,体包仁道,泛爱施生,足以尊长於人也。仁则善也,谓行仁德,法天之“元”德也。“嘉会足以合礼”者,言君子能使万物嘉美集会,足以配合於礼,谓法天之“亨”也。“利物足以和义”者,言君子利益万物,使物各得其宜,足以和合於义,法天之“利”也。“贞固足以幹事”者,言君子能坚固贞正,令物得成,使事皆幹济,此法天之“贞”也。施於王事言之,元则仁也,亨则礼也,利则义也,贞则信也。不论智者,行此四事,并须资於知。且《乾凿度》云:“水土二行,兼信与知也。”故略而不言也。“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以君子之人,当行此四种之德。是以文王作《易》,称“元亨利贞”之德,欲使君子法之。但行此“四德”,则与天同功,非圣人不可。唯云“君子”者,但易之为道。广为垂法。若限尚圣人,恐不逮馀下。故总云“君子”,使诸侯公卿之等,悉皆行之。但圣人行此“四德”,能尽其极也。君子行此“四德”,各量力而为,多少各有其分。但乾卦象天,故以此“四德”皆为天德。但阴阳合会,二象相成,皆能有德,非独乾之一卦。是以诸卦之中亦有“四德”,但馀卦“四德”有劣於乾故乾。卦直云“四德”。更无所言,欲见乾之“四德”,无所不包。其馀卦“四德”之下,则更有馀事,以“四德”狭劣,故以馀事系之,即《坤卦》之类是也。亦有“四德”之上,即论馀事,若《革卦》云“巳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也。由“乃孚”之后有“元亨利贞”,乃得“悔亡”也。有“四德”者,即乾、坤、屯、临、随、无妄、革七卦是也。亦有其卦非善,而有“四德”者,以其卦凶,故有“四德”乃可也。故《随卦》有“元亨利贞”,乃得无咎”是也。“四德”具者,其卦未必善也。亦有三德者,即离、咸、萃、兑、涣、小过。凡六卦就三德之中,为文不一,或总称三德於上,更别陈馀事於下,若离、咸之属是也。就三德之中,上下不一,《离》则云“利贞亨”。由利贞乃得亨也。亦有先云“亨”,更陈馀事,乃始云“利贞”者,以有馀事,乃得利贞故也。有二德者,大有、蛊、渐、大畜、升、困、中孚凡七卦。此二德或在事上言之,或在事后言之由后有事,乃致此二德故也。亦有一德者,若蒙、师、小、畜、履、泰、谦、噬嗑、贲、复、大过、震、丰、节、既济、未济、凡十五卦,皆一德也,并是“亨”也。或多在事上言之,或在事后言。《履卦》云:“履虎尾,不咥人,亨。”由有事乃得亨。以前所论德者,皆於经文挺然特明德者乃言之也。其有因事相连而言德者,则不数之也。若《需卦》云:“需,有孚,光亨贞吉。”虽有亨、贞二德,连事起文,故不数也。《遯卦》云:“亨,小利贞。”虽有三德,亦不数也。《旅卦》云:“旅,小亨。旅,贞吉。”虽有亨、贞二德,亦连他事,不数也。《比卦》云:“原筮,元永贞,无咎。”《否卦》云:“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虽有“贞”字,亦连他文言之,又非本卦德,亦不数之。《同人》云?script >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卐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卐提现即时到账SO.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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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疏]“九二曰”至“君德也”。○正义曰:此释九二爻辞。“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九二居中不偏,然不如九五居尊得位,故但云“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者,庸谓中庸,庸,常也。从始至末,常言之信实,常行之谨慎。“闲邪存其诚”者,言防闲邪恶,当自存其诚实也。“善世而不伐”者,谓为善於世,而不自伐其功。“德博而化”者,言德能广博,而变化於世俗。初爻则全隐遁避世,二爻则渐见德行以化於俗也。若舜渔於雷泽,陶於河滨,以器不窳,民渐化之是也。“《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者,以其异於诸爻,故特称“《易》曰”。“见龙在田”,未是君位,但云“君德”也。   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谓也?子曰:“君子进德脩业。忠信所以进德也。脩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处一体之极,是“至”也。居一卦之尽,是“终”也。处事之至而不犯咎,“知至”者也。故可与成务矣。处终而能全其终,“知终”者也。夫进物之速者,义不若利,存物之终者,利不及义。故“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夫“可与存义”者,其唯“知终”者乎?   [疏]“九三曰”至“可与存义也”。○正义曰:此释九三爻辞也。“子曰:君子进德脩业”者,德谓德行,业谓功业。九三所以“终日乾乾”者,欲进益道德,脩营功业,故“终日乾乾”匪懈也。“进德”则“知至”,将进也;“脩业”则“知终”,存义也。“忠信所以进德”者,复解进德之事,推忠於人,以信待物,人则亲而尊之,其德日进,是“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者,辞谓文教,诚谓诚实也。外则脩理文教,内则立其诚实,内外相成,则有功业可居,故云“居业”也。上云“进德”,下复云“进德”;上云“脩业”,下变云“居业”者,以其间有脩辞之文,故避其脩文而云“居业”。且功业宜云“居”也。“知至至之,可与几”者,九三处一体之极,方至上卦之下,是“至”也。既居上卦之下,而不凶咎,是“知至”也。既能知是将至,则是识几知理,可与共论几事。几者,去无入有,有理而未形之时。此九三既知时节将至,知理欲到,可与共营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者,居一体之尽,而全其终竟,是“知终”也。既能知此终竟,是终尽之时,可与保存其义。义者宜也,保全其位,不有失丧,於事得宜。九三既能知其自全,故可存义。然九三唯是一爻,或使之欲进知几也,或使之欲退存义也。一进一退,其意不同,以九三处进退之时,若可进则进,可退则退,两意并行。○注“处一体之极”至“其唯知终者乎”。○正义曰:“处一体之极,是至也”者,庄氏云:“极即至也。三在下卦之上,是至极。”褚氏云:“一体之极是至者,是下卦巳极,将至上卦之下,至谓至上卦也。”下云“在下位而不忧”,注云“知夫至至,故不忧”,此以人事言之。既云“下位”,明知在上卦之下,欲至上卦,故不忧,是知将至上卦。若庄氏之说,直云“下卦”上极是至极,傥无上卦之体,何可至也?何须与几也?是知至者,据上卦为文。庄说非也。“处事之至而不犯咎”,是“知至”者,谓三近上卦,事之将至,能以礼知屈,而不触犯上卦之咎,则是知事之将至。“故可与成务”者,务谓事务。既识事之先几,可与以成其事务。“与”犹许也,言可许之事,不谓此人共彼相与也。“进物之速者,义不若利”者,利则随几而发,见利则行也。义者依分而动,不妄求进。故进物速疾,义不如利,由义静而利动故也。“存物之终者,利不及义”者,保全巳成之物,不妄兴动,故“利不及义”也。“故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者,见利则行,不顾在后,是“靡不有初”;不能守成其业,是“鲜克有终”。   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居下体之上,在上体之下,明夫终敝,故“不骄”也。知夫至至,故“不忧”也。   [疏]“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正义曰:“是故居上位而不骄”者,谓居下体之上位而不骄也,以其“知终”,故不敢怀骄慢。“在下位而不忧”者,处上卦之下,故称“下位”,以其知事将至,务几欲进,故不可忧也。○注“明夫终敝故不骄也”至“故不忧也”。○正义曰:“明夫终敝,故不骄”者,解“知终”也。“知夫至至,故不忧”者,解“知至”也。前经“知至”在前,“知终”在后,此经先解“知终”,后解“知至”者,随文便而言之也。   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惕,怵惕之谓也。处事之极,失时则废,懈怠则旷,故“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   [疏]“故乾乾”至“无咎矣”。○正义曰:九三以此之故,恒“乾乾”也。因其巳终、巳至之时,而心怀惕惧,虽危不宁,以其知终、知至,故“无咎”。○注“处事之极”至“解怠则旷”。○正义曰:“处事之极,失时则废”者,谓三在下卦之上体,?script >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提现即时到账SO.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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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动而有悔也。处上卦之极而不当位,故尽陈其阙也。独立而动物莫之与矣。《乾·文言》首不论“乾”而先说“元”,下乃曰“乾”,何也?夫“乾”者统行四事者也。君子以自强不息,行此四者,故首不论“乾”而下曰“乾、元、亨、利、贞”。馀爻皆说龙,至於九三独以“君子”为目,何也?夫易者象也。象之所生,生於义也。有斯义,然后明之以其物,故以龙叙“乾”,以马明“坤”,随其事义而取象焉。是故初九、九二,龙德皆应其义,故可论龙以明之也。至於九三“乾乾夕惕”,非龙德也,明以君子当其象矣。统而举之,“乾”体皆龙,别而叙之,各随其义。   [疏]“是以动而有悔也”。○正义曰:圣人设戒,居此之时不可动作也。○注“夫乾者统行四事者也”。○正义曰:“夫乾者统行四事者也,君子以自强不息,行此四者”,注意以“乾”为四德之主,《文言》之首,不先说“乾”而先说四德者,故自发问而释之,以“乾”体当分无功,唯统行此四德之事。行此四德,乃是“乾”之功。故《文言》先说君子以自强不息行此四德者,故先言之,发首不论“乾”也。但能四德既备,“乾”功自成,故下始云“乾元亨利贞”。   “潜龙勿用”,下也。“见龙在田”,时舍也。“终日乾乾”,行事也。“或跃在渊”,自试也。“飞龙在天”,上治也。“亢龙有悔”,穷之灾也。乾元“用九”,天下治也。此一章全以人事明之也。九,阳也。阳,刚直之物也。夫能全用刚直,放远善柔,非天下至理,未之能也。故“乾元用九”,则“天下治”也。夫识物之动,则其所以然之理,皆可知也。龙之为德,不为妄者也。潜而勿用,何乎?必穷处於下也。见而在田,必以时之通舍也。以爻为人以位为时,人不妄动,则时皆可知也。文王明夷,则主可知矣。仲尼旅人,则国可知矣。   [疏]“潜龙勿用”至“天下治也”。○正义曰:“此一节是《文言》第三节,说六爻人事所治之义。“潜龙勿用,下也”者,言圣人於此潜龙之时,在卑下也。”见龙在田,时舍”者,舍谓通舍。九二以见龙在田,是时之通舍也。“终日乾乾,行事”者,言行此知至、知终之事也。“或跃在渊,自试”者,言圣人逼近五位,不敢果决而进,唯渐渐自试,意欲前进,迟疑不定,故云“自试”也。“飞龙在天,上治”者,言圣人居上位而治理也。“亢龙有悔,穷之灾”者,言位穷而致灾,灾则悔也,非为大祸灾也。“乾元用九,天下治”者,《易经》上称“用九”,“用九”之文,总是“乾”德。又“乾”字不可独言,故举“元”德以配“乾”也。言此“乾元”用九德而天下治。九五止是一爻,观见事狭,但云“上治”。“乾元”裛包六爻,观见事阔,故云“天下治”也。○注“此一章全以人事”至“国可知矣”。○正义曰:“此一章全以人事明之”者,下云“阳气潜藏”,又云“乃位乎天德”,又云“乃见天则”此一章,但云“天下治”,是皆以人事说之也。“夫能全用刚直,放远善柔,非天下至理,未之能也”者,以”乾元用九”,六爻皆阳,是“全用刚直”。“放远善柔”,谓放弃善柔之人。善能柔谄,貌恭心狠,使人不知其恶,识之为难。此用九纯阳者,是全用刚直,更无馀阴。柔善之人,尧尚病之,故云:“非天下之至理,未之能也”。“夫识物之动,则其所以然之理,皆可知”者,此欲明在下龙潜见之义。故张氏云:“识物之动,谓龙之动也。则其所以然之理,皆可知者,谓识龙之所以潜所以见,然此之理皆可知也。”“龙之为德,不为妄者”,言龙灵异於他兽,不妄举动,可潜则潜,可见则见,是不虚妄也。“见而在田,必以时之通舍”者,经唯云“时舍”也。注云“必以时之通舍”者,则辅嗣以通解舍,“舍”是通义也。初九潜藏不见,九二既见而在田,是时之通舍之义也。“以爻为人,以位为时”者,爻居其位,犹若人遇其时,故“文王明夷,则主可知矣”。主则时也,谓当时无道,故明伤也。“仲尼旅人,则国可知矣”,国亦时也,若见仲尼羁旅於人,则知国君无道,令其羁旅出外。引文王、仲尼者,明龙潜、龙见之义。   “潜龙勿用”,阳气潜藏。“见龙在田”,天下文明。“终日乾乾”,与时偕行。与天时俱不息。   [疏]“潜龙勿用”至“与时偕行”。○正义曰:此一节是《文言》第四节,明六爻天气之义。“天下文明”者,阳气在田,始生万物,故天下有文章而光明也。“与时偕行”者,此以天道释爻象也。所以九三乾乾不息,终日自戒者,同於天时,生物不息,言“与时偕行”也。偕,俱也。诸儒以为建辰之月,万物生长,不有止息,与天时而俱行。若以不息言之,是建寅之月,三阳用事,三当生物之初,生物不息。同於天时生物不息,故言“与时偕行”也。   “或跃在渊”,乾道乃革。“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亢龙有悔”,与时偕极。与时运俱终极。   [疏]“或跃在渊”至“与时偕极”。○正义曰:“乾道乃革”者,去下体,入上体,故云“乃革”也。“乃位乎天德”者,位当天德之位,言九五阳居於天,照临广大,故云“天德”也。   “乾元用九”,乃见天则。此一章?script >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提现即时到账SO.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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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乾始,能以美利”至“天下平也”。○正义曰:“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者,此复说始而亨、利、贞之义。“乾始”,谓乾能始生万物,解“元”也。“能以美利利天下”,解“利”也。谓能以生长美善之道,利益天下也。不复说亨、贞者,前文“亨”既连始,“贞”又连利,举始举利,则通包亨、贞也。“不言所利,大矣哉”者,若《坤卦》云“利牝马之贞”,及“利建侯”,“利涉大川”,皆言所利之事。此直云“利贞”,不言所利之事,欲见无不利也。非唯止一事而已故云:“不言所利大矣哉其实此利为无所不利此贞亦无所不贞是乾德大也,“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者,此正论乾德,不兼通“元”也。故直云“大哉乾乎,刚健中正,谓纯阳刚健,其性刚强,其行劲健。“中”谓二与五也,“正”谓五与二也,故云“刚健中正”。六爻俱阳,是纯粹也。纯粹不杂,是精灵,故云“纯粹精也”。“六爻发挥,旁通情”者,发谓发越也,挥谓挥散也,言六爻发越挥散,旁通万物之情也。“时乘六龙,以御天”者,重取《乾·彖》之文,以赞美此乾之义。“云行雨施,天下平”者,言天下普得其利而均平不偏陂。   君子以成德为行,日可见之行也。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   [疏]“君子以成德为行”至“君子弗用也”。○正义曰:此一节是《文言》第六节,更复明六爻之义。此节明初九爻辞。周氏云:“上第六节‘乾元者始而亨者也’,是广明‘乾’与‘四德’之义,此‘君子以成德为行’,亦是第六节,明六爻之义,总属第六节,不更为第七节。”义或当然也。“君子以成德为行”者,明初九“潜龙”之义,故先开此语也。言君子之人,当以成就道德为行,令其德行彰显,使人日可见其德行之事,此君子之常也,不应潜隐。所以今日潜者,以时未可见,故须潜也。“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此夫子解“潜龙”之义。此经中“潜龙”之言,是德之幽隐而未宣见,所行之行未可成就。“是以君子弗用”者,德既幽隐,行又未成,是君子於时不用,以逢众阴,未可用也。周氏云:“德出於己,在身内之物,故云:‘成’;行被於人,在外之事,故云为‘行’。”下又即云“行而未成”,是行亦称成。周氏之说,恐义非也。“成德为行”者,言君子成就道德以为其行。其“成德为行”,未必文相对。   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辩之,以君德而处下体,资纳於物者也。   [疏]正义曰:此复明九二之德。“君子学以聚之”者,九二从微而进,未在君位,故且习学以畜其德。“问以辩之”者,学有未了,更详问其事,以辩决於疑也。   宽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疏]正义曰:“宽以居之”者,当用宽裕之道,居处其位也。“仁以行之”者,以仁恩之心,行之被物。“《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者,既陈其德於上,然后引《易》本文以结之。《易》之所云是君德,“宽以居之,仁以行之”是也。但有君德,未是君位。   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疏]“九三”至“无咎矣”。○正义曰:此明九三爻辞。上之初九、九二皆豫陈其德於上,不发首云初九、九二,此九三、九四,则发首先言九三、九四;其九五全不引《易》文,上九则发首云“亢之为言”也。上下不为例者,夫子意在释经,义便则言,以潜见须言其始,故豫张本於上。三、四俱言“重刚不中”,恐其义同,故并先云爻位并重刚不中之事。九五前章已备,故不复引《易》,但云“大人”也。上九亦前章备显,故此直言“亢之为言”也。案:初九云“潜之为言”,上爻云“亢之为言”,独二爻云“言”者,褚氏以初、上居无位之地,故称言也;其馀四爻是有位,故不云“言”,义或然也。“重刚”者,上下俱阳,故“重刚”也。“不中”者,不在二、五之位,故“不中”也。“上不在天”,谓非五位;“下不在田”,谓非二位也。“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者,居危之地,以“乾乾夕惕”,戒惧不息,得“无咎”也。   九四,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   [疏]“九四”至“故无咎正义”。曰:此明九四爻辞也。其“重刚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并与九三同也。“中不在人”者,三之与四,俱为人道。但人道之中,人下近於地,上远於天,九三近二,是下近於地,正是人道,故九三不云“中不在人”。九四则上近於天,下远於地,非人所处,故特云“中不在人”。“故或之”者,以其上下无定,故心或之也。“或之者,疑之也”者,此夫子释经“或”字。经称“或”是疑惑之辞,欲进欲退,犹豫不定,故疑之也。九三中虽在人,但位卑近下,向上为难,故危惕,其忧深也。九四则阳德渐盛,去五弥近,前进稍易,故但疑惑,忧则浅也。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於人乎?况?script >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提现即时到账SO.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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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地势坤。地形不顺,其势顺。   [疏]正义曰:地势方直,是不顺也。其势承天,是其顺也。   君子以厚德载物。   [疏]正义曰:君子用此地之厚德容载万物。言“君子”者,亦包公卿诸侯之等,但“厚德载物”,随分多少,非如至圣载物之极也。   初六:履霜,坚冰至。始於履霜,至于坚冰,所谓至柔而动也刚。阴之为道,本於卑弱而后积著者也,故取“履霜”以明其始。阳之为物,非基於始以至於著者也,故以出处明之,则以初为潜。   [疏]“初六:履霜,坚冰至”。○正义曰:初六阴气之微,似若初寒之始,但履践其霜,微而积渐,故坚冰乃至。义所谓阴道,初虽柔顺,渐渐积著,乃至坚刚。凡易者象也,以物象而明人事,若《诗》之比喻也。或取天地阴阳之象以明义者,若《乾》之“潜龙”,“见龙”,《坤》之“履霜坚冰”,“龙战”之属是也。或取万物杂象以明义者,若《屯》之六三“即鹿无虞”,六四“乘马班如”之属是也。如此之类,《易》中多矣。或直以人事,不取物象以明义者,若《乾》之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坤》之六三“含章可贞”之例是也。圣人之意,可以取象者则取象也,可以取人事者则取人事也。故《文言》注云:“至於九三,独以君子为目者何也?”“乾乾夕惕,非龙德也”。故以人事明之,是其义也。   《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疏]“《象》曰履霜坚冰”至“至坚冰也”。○正义曰:夫子所作《象》辞,元在六爻经辞之后,以自卑退,不敢于乱先圣正经之辞。及至辅嗣之意,以为“象”者本释经文,宜相附近,其义易了,故分爻之《象》辞,各附其当爻下言之,犹如元凯注《左传》分经之年,与传相附。“阴始疑也”者,释“履霜”之义,言阴气始凝,结而为霜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者,驯犹狎顺也。若鸟兽驯狎然。言顺其阴柔之道,习而不已,乃至“坚冰”也。褚氏云:“履霜者,从初六至六三。坚冰者,从六四至上六。”阴阳之气无为,故积驯履霜,必至於坚冰。以明人事有为,不可不制其节度,故於履霜而逆以坚冰为戒,所以防渐虑微,慎终于始也。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居中得正,极於地质,任其自然而物自生,不假修营而功自成,故“不习”焉而“无不利”。   [疏]“六二”至“无不利”。正义曰:《文言》云:“直其正也”。二得其位,极地之质,故亦同地也。俱包三德,生物不邪,谓之直也。地体安静,是其方也。无物不载,是其大也。既有三德极地之美,自然而生,不假修营,故云“不习无不利”。物皆自成,无所不利,以此爻居中得位,极於地体故,尽极地之义。此因自然之性,以明人事,居在此位,亦当如地之所为。注“居中得正”。○正义曰:“居中得正,极於地质”者,质谓形质,地之形质直方又大,此六二“居中得正”,是尽极地之体质也。所以“直”者,言气至即生物,由是体正直之性。其运动生物之时,又能任其质性,直而且方,故《象》云:“六二之动,直以方也”。   《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动而直方,任其质也。   [疏]“《象》曰”至“直以方也”。○正义曰:言六二之体,所有兴动,任其自然之性,故云“直以方”也。○注“动而直方”。正义曰:是质以直方,动又直方,是质之与行,内外相副。物有内外不相副者,故《略例》云“形躁好静,质柔爱刚”,此之类是也。   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疏]正义曰:言所以不假修习,物无不利,犹地道光大故也。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三处下卦之极,而不疑於阳,应斯义者也。不为事始,须唱乃应,待命乃发,含美而可正者也,故曰“含章可贞”也。有事则从,不敢为首,故曰“或从王事”也。不为事主,顺命而终,故曰“无成有终”也。   [疏]“六三”至“无成有终”。○正义曰:“含章可贞”者,六三处下卦之极,而能不被疑於阳。章,美也。既居阴极,能自降退,不为事始,唯内含章美之道,待命乃行,可以得正,故曰“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者,言六三为臣,或顺从於王事,故不敢为事之首,主成於物,故云“无成”。唯上唱下和,奉行其终,故云“有终”。○注“三处下卦之极”。○正义曰:“三处下卦之极”者,欲见三虽阴爻,其位尊也。“不疑於阳”者,阴之尊极,将与阳敌,体必被阳所忌。今不被疑於阳言阳,不害也。“应斯义”者,斯,此也,若能应此义,唯行“含章可贞”已下之事,乃应斯义。此爻全以人事明之。   《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也。知虑光大,故不擅其美。   [疏]“《象》曰”至“知光大也”。○正义曰:“含章可贞,以时发”者,夫子释“含章”之义,以身居阴极,不敢为物之首,但内含章美之道,待时而发,是“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者,释“无成有终”也。既随从王事,不敢主成物始,但奉终而行,是知虑光大,不自擅其美,唯奉於上。   六四:括囊,无咎地誉。处阴之卦,以阴居阴?script >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k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k提现即时到账SO.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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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动之方直,不为邪也。柔而又圆,消之道也。其德至静,德必方也。   [疏]正义曰:此一节是第一节,明坤之德也。自“积善之家”以下是第二节也,分释六爻之义。“坤至柔而动也刚”者,六爻皆阴,是至柔也。体虽至柔而运动也刚,柔而积渐,乃至坚刚,则上云“履霜坚冰”是也。又地能生物,初虽柔弱,后至坚刚而成就。“至静而德方”者,地体不动,是“至静”。生物不邪,是德能方正。   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   [疏]正义曰:“后得主而有常”者,阴主卑退,若在事之后,不为物先,即“得主”也。此阴之恒理,故云“有常”。“含万物而化光”者,自明《彖》辞含弘光大,言含养万物而德化光大也。“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者,言“坤”道柔顺,承奉於天,以量时而行,即不敢为物之先,恒相时而动。   积善之家,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疏]“积善之家”至“盖言顺也”。○正义曰:此一节明初六爻辞也。“积善之家,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者,欲明初六其恶有渐,故先明其所行善恶事,由久而积渐,故致后之吉凶。“其所由来者渐矣”者,言弑君弑父,非一朝一夕率然而起,其祸患所从来者积渐久远矣。“由辩之不早辩”者,臣子所以久包祸心,由君父欲辩明之事,不早分辩故也。此戒君父防臣子之恶。“盖言顺”者,言此“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习阴恶之道,积微而不已,乃致此弑害。称“盖”者是疑之辞。凡万事之起,皆从小至大,从微至著,故上文善恶并言,今独言弑君弑父有渐者,以阴主柔顺,积柔不已,乃终至祸乱,故特於坤之初六言之,欲戒其防柔弱之初,又阴为弑害,故寄此以明义。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   [疏]“直其正也”至“所行也”。○正义曰:此一节释六二爻辞。“直其正”者,经称直是其正也。“方其义”者,经称方是其义也。义者,宜也,于事得宜,故曰义。“君子敬以直内”者,覆释“直其正”也。言君子用敬以直内,内谓心也,用此恭敬以直内理。“义以方外”者,用此义事,以方正外物,言君子法地正直而生万物,皆得所宜,各以方正,然即前云“直其正也,方其义也”。下云“义以方外”,即此应云“正以直内”。改云“敬以直内”者,欲见正则能敬,故变“正”为“敬”也。“敬义立而德不孤”者,身有敬义,以接於人,则人亦敬,义以应之,是德不孤也。直则不邪,正则谦恭,义则与物无竞,方则凝重不躁,既“不习无不利”,则所行不须疑虑,故曰“不疑其所行”。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疏]“阴虽有美”至“有终也”。○正义曰:此一节明六三爻辞,言“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者,释“含章可贞”之义也。言六三之阴,虽有美道包含之德,苟或从王事,不敢为主先成之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者,欲明“坤”道处卑,待唱乃和,故历言此三事,皆卑应於尊,下顺於上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者,其地道卑柔,无敢先唱成物,必待阳始先唱,而后代阳有终也。   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   [疏]“天地变化”至“盖言谨也”。○正义曰:此一节明六四爻辞。“天地变化”,谓二气交通,生养万物,故草木蕃滋。“天地闭,贤人隐”者,谓二气不相交通,天地否闭,贤人潜隐。天地通则草木蕃,明天地闭草木不蕃;“天地闭,贤人隐”,明天地通则贤人出,互而相通,此乃“括囊无咎”,故贤人隐属天地闭也。“盖言谨”者,谨谓谨慎,盖言贤人君子於此之时须谨慎也。   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於四支,发於事业,美之至也。   [疏]“君子”至“美之至也”。○正义曰:此一节明六五爻辞也。“黄中通理”者,以黄居中,兼四方之色,奉承臣职,是通晓物理也。“正位居体”者,居中得正,是正位也;处上体之中,是居体也。黄中通理,是“美在其中”。有美在於中,必通畅於外,故云“畅於四支”。四支犹人手足,比于四方物务也。外内俱善,能宣发於事业。所营谓之事,事成谓之业,美莫过之,故云“美之至”也。   阴疑於阳必战。辩之不早,疑盛乃动,故“必战”。   [疏]正义曰:此一节明上六爻辞。“阴疑於阳,必战”者,阴盛为阳所疑,阳乃发动,欲除去此阴,阴既强盛,不肯退避,故“必战”也。   为其嫌於无阳也,为其嫌於非阳而战。故称“龙”焉。   [疏]正义曰:上六阴盛,似阳,为嫌纯阴非阳,故称“龙”以明之。   犹未离其类也,犹未失其阴类,为阳所灭。故称“血”焉。犹与阳战而相伤,故称血。   [疏]正义曰:言上六虽阴盛似阳,然犹未能?script >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く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く提现即时到账SO.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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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正义曰:“经”谓经纬,“纶”谓纲纶,言君子法此屯象有为之时,以经纶天下,约束於物,故云“君子以经纶”也。姚信云:“纶谓纲也,以织综经纬。”此君子之事,非其义也。刘表、郑玄云“以纶为沦字”,非王本意也。   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处屯之初,动则难生,不可以进,故“磐桓”也。处此时也,其利安在?不唯居贞建侯乎?夫息乱以静,守静以侯,安民在正,弘正在谦。屯难之世,阴求於阳,弱求於强,民思其主之时也。初处其首而又下焉。爻备斯义,宜其得民也。   [疏]“初九”至“利建侯”。○正义曰:磐桓,不进之貌。处屯之初,动即难生,故“磐桓”也。不可进,唯宜利居处贞正,亦宜建立诸侯。○注“息乱以静”至“得民也”。○正义曰:“息乱以静”者,解“利居贞”也。“守静以侯”者,解“利建侯”也。“安民在正”者,解“贞”也。“弘正在谦”者,取象其“以贵下贱”也。言弘大此屯,正在於谦也。“阴求於阳,弱求於强”者,解“大得民”也。   《象》曰:虽“磐桓”,志行正也。不可以进,故“磐桓”也。非为宴安弃成务也,故“虽磐桓,志行正也”。   [疏]“《象》曰”至“志行正也”。○正义曰:言初九虽磐桓不进,非苟求宴安,志欲以静息乱,故居处贞也。非是苟贪逸乐,唯志行守正也。○注“非为宴安弃成务”。○正义曰:“非为宴安弃成务”者,言巳止为前进有难,故磐桓且住,非是苟求宴安,弃此所成之务而不为也。言身虽住,但欲以静息乱也。   以贵下贱,大得民也。阳贵而阴贱也。   [疏]正义曰:贵谓阳也,贱谓阴也。言初九之阳在三阴之下,是“以贵下贱”。屯难之世,民思其主之时,既能“以贵下贱”,所以大得民心也。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志在乎“五”,不从於初。屯难之时,正道未行,与初相近而不相得,困於侵害,故屯邅。“屯”时方屯难,正道未通,涉远而行,难可以进,故曰:“乘马班如”也。寇谓初也。无“初”之难,则与“五”婚矣,故曰“匪寇婚媾”也。“志在於五”,不从於初,故曰“女子贞不字”也。屯难之世,势不过十年者也。十年则反常,反常则本志斯获矣。故曰“十年乃字”。   [疏]“六二”至“十年乃字”。○正义曰:“屯如邅如”者,屯是屯难,邅是邅回,如是语辞也。言六二欲应於九五,即畏初九逼之,不敢前进,故“屯如邅如”也。“乘马班如”者,《子夏传》云:“班如者,谓相牵不进也”。马季长云:“班,班旋不进也”。言二欲乘马往適於五,正道未通,故班旋而不进也。“匪寇婚媾”者,寇谓初也,言二非有初九与巳作寇害,则得其五为婚媾矣。马季长云:“重婚曰媾。”郑玄云:“媾犹会也。”“女子贞不字”者,贞,正也,女子,谓六二也,女子以守贞正,不受初九之爱,“字”训爱也。“十年乃字”者,十年难息之后,即初不害巳也。乃得往適於五,受五之字爱。十者数之极,数极则变,故云“十年”也。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疏]正义曰:“六二之难,乘刚也”者,释所以“屯如邅如”也。有畏难者,以其乘陵初刚,不肯从之,故有难也。“十年乃字,反常”者,谓十年之后,屯难止息,得“反常”者,谓反常道,即二適于五,是其得常也。巳前有难,不得行常,十年难息,得反归於常以適五也。此爻因六二之象,以明女子婚媾之事,即其馀人事,亦当法此。犹如有人逼近於强,虽远有外应,未敢苟进,被近者所陵,经夕之后,乃得与应相合。是知万事皆象於此,非唯男女而巳。诸爻所云阴阳、男女之象,义皆仿於此。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三既近五而无寇难,四虽比五,其志在初,不妨已路,可以进而无屯邅也。见路之易,不揆其志,五应在二,往必不纳,何异无虞以从禽乎?虽见其禽而无其虞,徒入于林中,其可获乎?几,辞也。夫君子之动,岂取恨辱哉!故不如舍,“往吝,穷也”。   [疏]“六三”至“舍往吝”。○正义曰:“即鹿无虞”者,即,就也。虞谓虞官,如人之田猎,欲从就於鹿,当有虞官助已,商度形势可否,乃始得鹿,若无虞官,即虚入于林木之中,必不得虞,故云“唯入于林中”。此是假物为喻。今六三欲往从五,如就鹿也。五自应二,今乃不自揆度彼五之情纳已以否,是“无虞”也。即徒往向五,五所不纳,是徒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者,几,辞也。夫君子之动,自知可否,岂取恨辱哉!见此形势,即不如休舍也。言六三不如舍此求五之心勿往也。“往吝”者,若往求五,即有悔吝也。○注“见路之易,不揆其志”。○正义曰:“见路之易,不揆其志”者,三虽比四,四不害已,身夫屯邅,是路之平易,即意欲向五而不预先揆度五之情意纳已以否,是“无虞”也。猎人先遣虞官商度鹿之所有,犹若三欲適五,先遣人测度五之情意。几为语辞,不为义也。知此“几”不为事之几微,凡“几微”者,乃从无向有,其事未见,乃为“几”也。今“即鹿无虞”,是巳成之事,事?script >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提现即时到账SO.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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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利贞”。○正义曰:贞,正也。言蒙之为义,利以养正,故《彖》云“蒙以养正”,乃“圣功也”。若养正以明,即失其道也。○注“然则养正以明失其道”。○正义曰:“然则养正以明,失其道”者,言人虽怀圣德,若隐默不言,人则莫测其浅深,不知其大小,所以圣德弥远而难测矣。若彰显其德,苟自发明,即人知其所为,识其浅深。故《明夷》注云“明夷莅众,显明於外,巧所避”是也。此卦,《系辞》皆以人事明之。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退则困险,进则阂山,不知所適,蒙之义也。   [疏]正义曰:“山下有险”者,坎在艮下,是山下有险。艮为止,坎上遇止,是险而止也。恐进退不可,故蒙昧也。此释蒙卦之名。   “蒙,亨”,以亨行,时中也。时之所愿,惟愿“亨”也。以亨行之,得“时中”也。   [疏]正义曰:叠“蒙亨”之义,言居“蒙“之时,人皆愿“亨”。若以亨道行之于时,则得中也。故云“时中”也。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我”谓非“童蒙”者也。非“童蒙”者,即阳也。凡不识者求问识者,识者不求所告;闇者求明,明者不谘於闇。故《蒙》之为义,“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也。童蒙之来求我,志应故也。   [疏]正义曰:以童蒙闇昧之志,而求应会明者,故云“志应”也。   初筮告,以刚中也。谓二也。二为众阴之主也,无刚失中,何由得初筮之告乎?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   [疏]正义曰:“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者,所以再三不告,恐渎乱蒙者。自此以上,《彖》辞总释“蒙亨”之义。“蒙以养正,圣功也”者,能以蒙昧隐默自养正道,乃成至圣之功。此一句释经之“利贞”。   《彖》曰:山下出泉,蒙。山下出泉,未知所適,蒙之象也。   [疏]正义曰:山下出泉,未有所適之处,是险而止,故蒙昧之象也。   君子以果行育德。“果行”者,初筮之义也。“育德”者,养正之功也。   [疏]正义曰:君子当发此蒙道,以果决其行,告示蒙者,则“初筮之义”。“育德”谓隐默怀藏,不自彰显,以育养其德。“果行”、“育德”者,自相违错,若童蒙来问,则果行也,寻常处众则育德,是不相须也。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处蒙之初,二照其上,故蒙发也。蒙发疑明,刑说当也。“以往吝”,刑不可长。   [疏]“初六”至“以往吝”。正义曰:“发蒙”者,以初近於九二,二以阳处中,而明能照闇,故初六以能发去其蒙也。“利用刑人,用说桎梏”者,蒙既发去,无所疑滞,故利用刑戮于人,又利用说去罪人桎梏,以蒙既发去,疑事显明,刑人说桎梏皆得当。在足曰桎,在手曰梏。《小雅》云:“杻谓之梏,械谓之桎。”“以往吝”者,若以正道而往,即其事益善矣;若以刑人之道出往,往之即有鄙吝。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刑人之道,道所恶也。以正法制,故刑人也。   [疏]正义曰:且刑人之道乃贼害於物,是道之所恶,以利用刑人者,以正其法制,不可不刑矣。故刑罚不可不施於国,鞭扑不可不施於家。案:此经刑人、说人二事,《象》直云“利用刑人”一者,但举刑重故也。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以刚居中,童蒙所归,包而不距则远近咸至,故“包蒙吉”也。妇者,配巳而成德者也。体阳而能包蒙,以刚而能居中,以此纳配物莫不应,故“纳妇吉”也。处于卦内,以刚接柔,亲而得中,能幹其任,施之於子,克家之义。   [疏]“九二”至“子克家”。正义曰:“包”谓包含,九二以刚居中,童蒙悉来归己,九二能含容而不距,皆与之决疑,故得吉也。九二以刚居中,阴来应之。“妇”谓配也,故纳此匹配而得吉也。此爻在下体之中,能包蒙纳妇,任内理中,幹了其任,即是子孙能克荷家事,故云“子克家”也。○注“亲而得中”。○正义曰:“亲而得中”者,言九二居下卦之中央,上下俱阴,以己之两阳迎接上下二阴,阴阳相亲,故云“亲而得中”也。“能幹其任”者,既能包蒙,又能纳匹,是能幹其任。   《象》曰:“子克家”,刚柔节也。   [疏]正义曰:以阳居於卦内,接待群阴,是刚柔相接,故克幹家事也。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童蒙之时,阴求於阳,晦求於明,各求发其昧者也。六三在下卦之上,上九在上卦之上,男女之义也。上不求三而三求上,女先求男者也。女之为体,正行以待命者也。见刚夫而求之,故曰“不有躬”也。施之於女行在不顺故“勿用取女”,而“无攸利”。   [疏]“六三”至“无攸利”。○正义曰:“勿用取女”者,女谓六三,言勿用取此六三之女。所以不须者,此童蒙之世,阴求於阳,是女求男之时也。“见金夫”者,谓上九以其刚阳,故称“金夫”。此六三之女,自往求见“金夫”。女之为礼,正行以待命而嫁。今先求於夫,是为女不能自保其躬,固守贞信,乃非礼而动,行既不顺,若欲取之,无所利益,故云“不有躬,无攸利”也。   《象》曰:“?script >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σ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σ提现即时到账SO.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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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经需传卷二

    乾下坎上。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疏]正义曰:“此需卦系辞也。“需”者,待也。物初蒙稚,待养而成,无信即不立,所待唯信也,故云“需有孚”,言《需》之为体,唯有信也。“光亨贞吉”者,若能有信,即需道光明物得亨通,于正则吉,故云“光亨贞吉”也。“利涉大川”者,以刚健而进,即不患於险,乾德乃亨,故云“利涉大川”。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谓五也,位乎天位,用其中正,以此待物,需道毕矣,故“光亨贞吉”。   [疏]“彖曰需须也”至“以正中也”。○正义曰:此释需卦系辞。需,须也。“险在前”者,释需卦之名也,是需待之义,故云“需,须也”。“险在前”,释所以需待由险难在前,故有待乃进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者,解需道所以得亨,由乾之刚健,前虽遇险而不被陷滞,是其需待之义,不有困穷矣,故得“光亨贞吉”,由乾之德也。“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者,此叠出需卦系辞,然后释之也。言此需体非但得乾之刚彊而不陷,又由中正之力也。以九五居乎天子之位,又以阳居阳,正而得中,故能有信,光明亨通而贞吉也。刚健而不陷,只由二象之德,位乎天位以正中,是九五之德也。凡卦之为体,或直取象而为卦德者,或直取爻而为卦德者,或以兼象兼爻而为卦德者,此卦之例是也。○注“谓五也”至”光亨贞吉“。○正义曰:“需道毕矣”者,凡需待之义先须於信,后乃光明亨通於物而贞吉,能备此事,是须道终毕。五即居於天位,以阳居尊,中则不偏,正则无邪。以此待物,则所为皆成,故“需道毕矣”。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乾德获进,往辄亨也。   [疏]“利涉大川往有功也”。○正义曰:释“利涉大川”之义,以乾刚健,故行险有功也。○注“乾德”至“亨也”。○正义曰:前云“刚健而不陷”,此云“往有功”,刚健即“乾”也。故“乾”德获进,往而有功,即是往辄亨通也。此虽释“利涉大川”,兼释上“光亨”之义,由是“光亨”乃得“利涉大川”,故於利涉大川乃明亨也。   《象》曰:云上於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童蒙已发,盛德光亨,饮食宴乐,其在兹乎!   [疏]“《象》曰”至“饮食宴乐”。○正义曰:坎既为险,又为雨,今不言险雨者,此象不取险难之义也。故不云“险”也。雨是巳下之物,不是须待之义,故不云“雨”也。不言天上有云,而言“云上於天”者,若是天上有云,无以见欲雨之义,故云“云上於天”。若言“云上於天”,是天之欲雨,待时而落,所以明“需”大惠将施而盛德又亨,故君子於此之时“以饮食宴乐”。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居需之时,最远於难,能抑其进以远险待时,虽不应几,可以保常也。   [疏]正义曰:但难在於坎,初九去难既远,故待时在於郊。郊者是境上之地,亦去水远也。“利用恒,无咎”者,恒,常也,远难待时以避其害,故宜利保守其常,所以无咎,犹不能见几速进,但得无咎而已。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疏]正义曰:“不犯难行”者,去难既远,故不犯难而行,“未失常”者,不敢速进,远难待时,是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将近於难,故曰“需於沙”也。不至致寇,故曰“小有言”也。近不逼难,远不后时,履健居中,以待其会,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疏]正义曰:沙是水傍之地,去水渐近,待时于沙,故难稍近。虽未致寇,而“小有言”以相责让。“近不逼难,远不后时”,但“履健居中,以待要会”,虽小有责让之言,而终得其吉也。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终吉也。   [疏]正义曰:“需于沙衍在中”者,衍谓宽衍,去难虽近,犹未逼于难,而宽衍在其中也,故“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以刚逼难,欲进其道,所以招寇而致敌也。犹有须焉,不陷其刚。寇之来也,自我所招,敬慎防备,可以不败。   [疏]正义曰:泥者,水傍之地,泥溺之处,逼近於难,欲进其道,难必害已。故致寇至,犹且迟疑而需待时,虽即有寇至,亦未为祸败也。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白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疏]正义曰:“灾在外”者,释“需于泥”之义,言为“需”虽复在泥,泥犹居水之外,即灾在身外之义,未陷其刚之义,故可用“需”以免。“自我致寇,敬慎不败”者,自,由也,由我欲进而致寇来,已若敬慎,则不有祸败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凡称血者,阴阳相伤者也。阴阳相近而不相得,阳欲进而阴塞之,则相害也。穴者,阴之路也,处坎之始,居穴者也。九三刚进,四不能距,见侵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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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正义曰:“终凶”者,讼不可长,若终竟讼事,虽复窒惕,亦有凶也。“利见大人”者,物既有讼,须大人决之,故“利见大人”也。“不利涉大川”者,以讼不可长,若以讼而往涉危难,必有祸患,故“不利涉大川”。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凡不和而讼,无施而可,涉难特甚焉。唯有信而见塞惧者,乃可以得吉也。犹复不可终,中乃吉也。不闭其源使讼不至,虽每不枉而讼至终竟,此亦凶矣。故虽复有信,而见塞惧犹,不可以为终也。故曰“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也。无善听者,虽有其实,何由得明?而令有信塞惧者得其“中吉”,必有善听之主焉,其在二乎?以刚而来正夫群小,断不失中,应斯任也。   [疏]“《彖》曰讼上刚下险”至“入于渊也”。正义曰:此释繇辞之义。“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者,上刚即乾也,下险即坎也,犹人意怀险恶,性又刚健,所以讼也。此二句因卦之象以显有讼之所由。案:上“需”,须也,以释卦之名。此《讼卦》不释“讼”名者,“讼”义可知,故不释也。诸卦其名难者则释之,其名易者则不释之,他皆仿此。“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者,先叠出讼之繇辞,以“刚来而得中”者,释所以讼得其“有孚,窒惕中吉”者,言中九二之刚,来向下体而处下卦之中,为讼之主,而听断狱讼,故讼者得其“有孚,窒惕中吉”也。“终凶,讼不可成”者,释“终凶”之义,以争讼之事,不可使成,故“终凶”也。“利见大人,尚中正”者,释“利见大人”之义。所以於讼之时,利见此大人者,以时方斗争,贵尚居中得正之主而听断之。“不利涉大川,入于渊”者,释“不利涉大川”之义。若以讼事往涉于川,即必坠于深渊而陷于难也。○注“凡不和而讼”至“应斯任也”。○正义曰:“无施而可”者,言若性好不和,又与人斗讼,即无处施设而可也。言所往之处皆不可也。“涉难特甚焉”者,言好讼之人,习常施为,己且不可,若更以讼涉难,其不可特甚焉,故云“涉难特甚焉”。“中乃吉”者,谓此讼事以中途而止,乃得吉也。前注云“可以获中吉”。谓获中止之吉。“不闭其源,使讼不至”者,若能谦虚退让,与物不竞,即此是闭塞讼之根源,使讼不至也。今不能如此,是不闭塞讼源,使讼得至也。“虽每不枉而讼至终竟”者,谓虽每诉讼陈其道理,不有枉曲,而讼至终竟,此亦凶矣。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讼在於谋始,谋始在於作制。契之不明,讼之所以生也。物有其分,职不相滥,争何由兴?讼之所以起,契之过也。故有德司契而不责於人。   [疏]“天与水违行讼”至“作事谋始”。○正义曰:天道西转,水流东注,是天与水相违而行,相违而行,象人彼此两相乖戾,故致讼也。不云“水与天违行”者,凡讼之所起,必刚健在先,以为讼始,故云“天与水违行”也。“君子以作事谋始”者,物既有讼,言君子当防此讼源。凡欲兴作其事,先须谋虑其始。若初始分职分明,不相干涉,即终无所讼也。○注“听讼”至“不责於人”。○正义曰:“讼之所以起,契之过”者,凡斗讼之起,只由初时契要之过,谓作契要不分明。“有德司契”者,言上之有德司主契要,而能使分明以断於下,亦不须责在下之人有争讼也。“有德司契”之文,出《老子》经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处讼之始,讼不可终,故“不永所事”,然后乃吉。凡阳唱而阴和,阴非先唱者也。四召而应,见犯乃讼。处讼之始,不为讼先,虽不能不讼,而了讼必辩明矣。   [疏]“初六”至“小有言终吉”。○正义曰:“不永所事”者,永,长也,不可长久为斗讼之事,以“讼不可终”也。“小有言,终吉”者,言“终吉”者,言初六应于九四。然九四刚阳,先来非理犯己,初六阴柔,见犯乃讼,虽不能不讼,是不获己而讼也,故“小有言”;以处讼之始,不为讼先,故“终吉”。○注“处讼之始”至“必辩明也”。○正义曰:“处讼之始”者,始入讼境,言讼事尚微,故云“处讼之始”也。“不为讼先”者,言己是阴柔,待唱乃和,故云“不为讼先也”。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疏]正义曰:“讼不可长”者,释“不永所事”,以讼不可长,故不长此斗争之事。“其辩明”者,释“小有言”,以讼必辩析分明。四虽初时犯己,己能辩讼,道理分明,故初时“小有言”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以刚处讼,不能下物,自下讼上,宜其不克。若能以惧归窜其邑,乃可以免灾。邑过三百,非为窜也。窜而据强,灾未免也。   [疏]“九二”至“三百户无眚”。○正义曰:“不克讼”者,克,胜也;以刚处讼,不能下物,自下讼上,与五相敌,不胜其讼,言讼不得胜也。“归而逋其邑”者,讼既不胜,怖惧还归,逋窜其邑。若其邑强大,则大都偶国,非逋窜之道。“?scri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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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疏]正义曰:“安贞不失”者,释“复即命渝”之义,以其反理变命,故得安贞之吉,不失其道。   九五:讼元吉。处得尊位,为讼之主,用其中正以断枉直,中则不过,正则不邪,刚无所溺,公无所偏,故讼“元吉”。   [疏]“九五讼元吉”。○正义曰:处得尊位,中而且正,以断狱讼,故得“元吉”也。○注“处得尊位”至“故讼元吉”。○正义曰:“处得尊位为讼之主”者,居九五之位,当争讼之时,是主断狱讼者也。然此卦之内,断狱讼之人,凡有二主。案上注云“善听之主,其在二乎”?是二为主也。此注又云“为讼之主,用其中正以断枉直”,是五又为主也。一卦两主者,凡诸卦之内,如此者多矣。五是其卦尊位之主,馀爻是其卦为义之主,犹若复卦初九是复卦之主,“复”义在于初九也。六五亦居复之尊位,为复卦尊位之主,如此之例,非一卦也。所以然者,五居尊位,犹若天子总统万机,与万物为主,故诸卦皆五居尊位。诸爻则偏主一事,犹若六卿春官主礼,秋官主刑之类偏主一事,则其馀诸爻各主一事也。即六卿总归於天子,诸卦之爻,皆以九五为尊位也。若卦由五位,五又居尊,正为一主也,若比之九五之类是也。今此讼卦二既为主,五又为主,皆有断狱之德,其五与二爻,其义同然也,故俱以为主也。案:上《彖》辞“刚来而得中”,今九五《象》辞云“讼元吉,以中正”也,知《彖》辞“刚来得中”,非据九五也。辅嗣必以为九二者,凡上下二象在於下象者,则称“来”。故《贲卦》云“柔来而文刚”,是离下艮上而称“柔来”。今此云“刚来而得中”,故知九二也。且凡云“来”者,皆据异类而来。九二在二阴之中故称“来”;九五在外卦,又三爻俱阳,不得称“来”。若於爻辞之中,亦有从下卦向上卦称“来”也。故需上六“有不速之客三人来”,谓下卦三阳来。然需上六阴爻,阳来诣之,亦是往非类而称“来”也。“以断枉直”者,枉,曲也。凡二人来讼,必一曲一直,此九五听讼能断定曲直者,故云“以断枉直”。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疏]正义曰:“以中正也”者,释“元吉”之义。所以讼得大吉者,以九五处中而得正位,中则不有过差,正则不有邪曲,中正为德,故“元吉”。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处讼之极,以刚居上,讼而得胜者也。以讼受锡,荣何可保?故终朝之閒,褫带者三也。   [疏]正义曰:“或锡之鞶带”者,上九以刚居上,是讼而得胜者也。若以谦让蒙锡,则可长保有。若因讼而得胜,虽或锡与鞶带,不可长久,终一朝之閒三被褫脱,故云“终朝三褫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疏]正义曰:“释终朝三褫”之义。以其因讼得胜,受此锡服,非德而受,亦不足可敬,故终朝之间,三被褫脱也。凡言“或”者,或之言“有”也。言或有如此,故言“或”。则上云“或从王事无成”,及《坤》之六三“或从王事无成”之类是也。鞶带谓大带也。故杜元凯桓二年《传》“鞶厉旒缨”注云:“盘,大带也。”此讼一卦及爻辞并以人事明之,唯“不利涉大川”,假外物之象以喻人事。   坎下坤上。师:贞,丈人吉,无咎。丈人,严庄之称也。为师之正,丈人乃吉也。兴役动众无功,罪也,故吉乃无咎也。   [疏]“师:贞,丈人吉,无咎”。○正义曰:“师”,众也。贞,正也。丈人谓严庄尊重之人,言为师之正,唯得严庄丈人监临主领,乃得“吉无咎”。若不得丈人监临之,无不畏惧,不能齐众,必有咎害。○注“丈人严戒之称也”至“乃无咎也”。○正义曰:“兴役动众无功,罪”者,监临师旅,当以威严,则有功劳,乃得无咎;若其不以威严,师必无功而获其罪,故云“兴役动众无功,罪”也。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毒犹役也。   [疏]“彖曰”至“又何咎矣”。○正义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者,此释师卦之名,并明用师有功之义。但师训既多,或训为法,或训为长,恐此师名取法之与长,故特明之师训为众也。贞为正也。贞之为正,其义已见於此,复云““贞,正”者,欲见齐众必须以正,故训贞为正也。与下文为首引之势,故云“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者,“刚中”谓九二,而“应”谓六五。“行险而顺”者,“行险”谓下体坎也,而“顺”谓上体坤也。若刚中而无应,或有应而不刚中,或行险而不柔顺,皆不可行师得吉也。“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者,毒犹役也,若用此诸德使役天下之众,人必从之以得其吉,又何无功而咎责乎?自“刚中”以下释“丈人吉,无咎”也,言丈人能备此诸德也。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疏]正义曰:“君子以容民畜众”者,言君子法此师卦,容纳其民,畜养其众。若为人除害,使众得宁,此则“容民畜众”也。又为师之,主虽尚威严,当赦其小过,不可纯用威猛於军师之中,亦是容民畜?scri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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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处师之时,柔得尊位,阴不先唱,柔不犯物,犯而后应,往必得直,故“田有禽”也。物先犯己,故可以执言而无咎也。柔非军帅,阴非刚武,故不躬行,必以授也。授不得王,则众不从,故“长子帅师”可也。弟子之凶,故其宜也。   [疏]“六五田有禽”至“舆尸贞凶”。○正义曰:“田有禽,利执言”者,柔得尊位,阴不先唱,柔不犯物,犯而后应,往必得直,故往即有功。犹如田中有禽而来犯苗,若往猎之,则无咎过也。人之修田,非禽之所犯。王者守国,非叛者所乱。禽之犯苗,则可猎取。叛人乱国,则可诛之。此假他象以喻人事,故“利执言,无咎”,已不直则有咎。己今得直,故可以执此言往问之而无咎也。“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者,以已是柔,不可为军帅。已又是阴,身非刚武,不可以亲行,故须役任长子、弟子之等。若任役长子,则可以帅师。若任用弟子,则军必破败而舆尸,是为正之凶。庄氏云:“‘长子’谓九二,德长於人。‘弟子’谓六三,德劣於物。”今案:《象》辞云“长子帅师,以中行也”,是九二居中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谓六三失位也。○注至“往必得直”。○正义曰:“往必得直”者,见犯乃得欲往征之,则於理正直,故云“往必得直”。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处师之极,师之终也。大君之命,不失功也。开国承家,以宁邦也。小人勿用,非其道也。   [疏]“上六大君有命”至“小人勿用”。○正义曰:“大君有命”者,上六处师之极,是师之终竟也。“大君”谓天子也,言天子爵命此上六,若其功大,使之开国为诸侯;若其功小,使之承家为卿大夫。“小人勿用”者,言开国承家,须用君子,勿用小人也。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疏]正义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者,正此上六之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者,若用小人,必乱邦国,故不得用小人也。   坤下坎上。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疏]正义曰:“比吉”者,谓能相亲比而得具吉。“原筮,元永贞,无咎”者,欲相亲比,必能原穷其情,筮决其意,唯有元大永长贞正,乃得无咎。“元永贞”者,谓两相亲比,皆须“永贞”。“不宁方来”者,此是宁乐之时,若能与人亲比,则不宁之方,皆悉归来。“后夫凶”者,夫,语辞也。亲比贵速,若及早而来,人皆亲已故在先者吉。若在后而至者,人或疏己,亲比不成,故“后夫凶”。或以“夫”为丈夫,谓后来之人也。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处比之时,将原筮以求无咎,其唯元永贞乎?夫群党相比,而不以“元永贞”,则凶邪之道也。若不遇其主,则虽永贞而犹未足免於咎也。使永贞而无咎者,其唯九五乎?   [疏]“彖曰”至“以刚中也”。○正义曰:“比,吉也”者,释亲比为善,言相亲比而得吉也。“比,辅也”者,释“比”所以得吉,由“比”者人来相辅助也,“下顺从”者,在下之人,顺从於上,是相辅助也,谓众阴顺从九五也。自此以上,释比名为吉之义。“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者,释“原筮,元永贞,无咎”之义,所以得如此者,以九五刚而处中,故使“比”者皆得“原筮,元永贞,无咎”也。○注“处比之时”至“其唯九五乎”?○正义曰:“将原筮以求无咎,其唯元永贞乎”者,原谓原穷比者根本,筮谓筮决求比之情,以求久长无咎。“其唯元永贞乎”,元,大也;永,长也。为已有大长贞正,乃能原筮相亲比之情,得久长而无咎,谓彼此相亲比也。“若不遇其主,则虽永贞而犹未足免於咎”者,若不逢遇明主,则彼此相求,“比”者虽各怀永贞,而犹未足免离於咎。虽有永贞,而无明主照察,不被上知,相亲涉於明党,故不免咎也。“使永贞而无咎者,其唯九五乎”者,使“比”者得免咎,保永贞,久而无咎,其唯九五乎?以九五为比之主,刚而处中,能识“比”者之情意,故使“比”者得保永贞,无内咎也。   “不宁方来”,上下应也。上下无阳以分其民,五独处尊,莫不归之,上下应之,既亲且安,安则不安者讬焉,故不宁方所以来,“上下应”故也。夫无者求有,有者不求所与,危者求安,安者不求所保。火有其炎,寒者附之。故已苟安焉,则不宁方来矣。   [疏]正义曰:释“不宁方来”之义,以九五处中,故上下群阴皆来应之。於此之时,阴往比阳,群阴未得其所,皆未宁也。   “后夫凶”,其道穷也。将合和亲而独在后,亲成则诛,是以凶也。   [疏]“后夫凶,其道穷也”。○正义曰:释“后夫凶”。他悉亲比,己独后来,比道穷困,无人与亲,故其凶也。此谓上六也。○注“将合和亲”至“是以凶也”。○正义曰:“亲成则诛”者,彼此相比,皆速来为亲;亲道已成,已独在后而来,众则嫌其离贰,所以被诛而凶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scri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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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疏]“显比之吉”至“上使中也”。○正义曰:“显比之吉,位正中”者,所以“显比”得吉者,以所居之位正而且中,故云“显比之吉”。“舍逆取顺失前禽也”者,禽逆来向己者,则舍之而不害,禽顺去背己而走者,则射而取之,是“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者,释“邑人不诫”之义,所以己邑之人,不须防诫,止由在上九五之使得其中正之人,伐不加邑,动必讨叛,不横加无罪,止由在上使中也。“中”谓九五也。此九五虽不得为王者之身,堪为王者之使,以居中位,故云“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无首,后已,处卦之终,是后夫也。亲道已成,无所与终,为时所弃,宜其凶也。   [疏]正义曰:“无首凶”者,谓无能为头首。它人皆“比”,己独在后,是亲比於人,无能为头首也。它人皆“比”,亲道已成,己独在后,众人所弃,宜其凶也。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疏]正义曰:“无所终”者,释“比之无首”,既不能为比之初首,被人所弃,故无能与之共终也。   乾下巽上。小畜:亨。不能畜大,止健刚志,故行是以亨。   [疏]正义曰:但小有所畜,唯“畜”九三而已。初九、九二,犹刚健得行,是以刚志上得亨通,故云“小畜亨”也。若大畜、乾在於下,艮在於上,艮是阳卦,又能止物,能止此乾之刚健,所畜者大,故称“大畜”。此卦则巽在於上,乾在於下,巽是阴,柔性,又和顺,不能止畜在下之乾,唯能畜止九三,所畜狭小,故名“小畜”。   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疏]正义曰:“密云不雨”者,若阳之上升,阴能畜止,两气相薄则为雨也。今唯能畜止九三,其气被畜,但为密云,初九、九二,犹自上通,所以不能为雨也。“自我西郊”者,所聚密云,由在我之西郊,去我既远,润泽不能行也,但聚在西郊而已。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谓六四也,成卦之义,在此爻也。体无二阴,以分其应故上下应之也。既得其位,而上下应之,三不能陵,小畜之义。   [疏]正义曰:“柔得位”,谓六四也。以阴居阴,故称得位。此卦唯有一阴,上下诸阳皆来应之,故曰“小畜”。此释小畜卦名也。言此卦之畜,六四唯畜其下九三,初九、九二犹不能拥畜,而云“上下应之”者,若细别而言,小畜之义,唯当畜止在下。三阳犹不能畜尽,但畜九三而已。若大判而言之,上下五阳总应六四,故云“上下应之”。其四虽应何妨,总不能畜止刚健也。   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密云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小畜之势,足作密云,乃“自我西郊”,未足以为雨也。何由知未能为雨?夫能为雨者,阳上薄阴,阴能固之,然后烝而为雨。今不能制初九之“复道”,固九二之“牵复”,九三更以不能复为劣也。下方尚往,施岂得行?故密云而不能为雨,尚往故也。何以明之?去阴能固之,然后乃雨乎。上九独能固九三之路,故九三不可以进而“舆说辐”也。能固其路而安於上,故得“既雨既处”。若四、五皆能若上九之善畜,则能雨明矣。故举一卦而论之,能为小畜密云而已。阴苟不足以固阳,则虽复至盛,密云自我西郊,故不能雨也。雨之未下,即施之未行也。《彖》至论一卦之体,故曰“密云不雨”。《象》各言一爻之德,故曰“既雨既处”也。   [疏]“健而巽”至“施未行也”。○正义曰:“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者,内既刚健而外逢柔顺,刚发於外,不被摧抑,而志意得行。以此言之,故刚健之志,乃得亨通,此释“亨”也。“密云不雨,尚往”者,所以密云不雨者,不能畜止诸阳,初九、九二,犹得上进,阴阳气通,所以不雨,释“密云不雨”也。“自我西郊施未行”者,释“自我西郊”之义。所以密云不雨,从我西郊而积聚者,犹所施润泽,未得流行周遍,故不覆国都,但远聚西郊也。然云在国都而不雨,亦是施未行也。必云在西郊者,若在国都,雨虽未落,犹有覆荫之施,不得云“施未行”,今言在西郊,去施远也。○注“小畜之势”至“既雨既处也”。○正义曰:“九三更以不能复为劣”者,初九既得“复道”,九二可“牵”以获“复”,皆得刚健上通,则是阴不能固阳,而九三劣弱,又不能自复,则是阳不薄阴,是以皆不雨也。且小畜之义,贵於上往,而九三不能自复,更为劣弱,故言“九三更不能复为劣”也。“能固其路而安於上”者,谓上九能闭固九三之道路,不被九三所陵,得安於上,所以“既雨既处”也,故举一卦而论之。“能为小畜密云而已”者,此明卦之与爻,其义别也。但卦总二象,明上体不能闭固下体,所以密云不能为雨。爻则止明一爻之事,上九能固九三,所以上九而有雨也。所以卦与爻其义异也。诸卦多然。若《比卦》云“比吉”,上六则云“比之无首凶”也;《复卦》云“复亨”,上六云“迷复凶”也。此皆卦之与爻,义相违反,它皆仿此。   《象》曰: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未能行其施者,故可以?scri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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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正义曰:《履卦》之义,以六三为主。六三以阴柔履践九二之刚,履危者也,犹如履虎尾,为危之甚。“不咥人亨”者,以六三在兑体,兑为和说,而应乾刚,虽履其危,而不见害,故得亨通,犹若履虎尾不见咥齧于人。此假物之象以喻人事。   《彖》曰:履,柔履刚也。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凡“彖”者,言乎一卦之所以为主也,成卦之体在六三也。“履虎尾”者,言其危也。三为履主,以柔履刚,履危者也。“履虎尾”,有“不见咥”者,以其说而应乎乾也。乾,刚正之德者也。不以说行夫佞邪,而以说应乎《乾》,宜其“履虎尾”,不见咥而亨。   [疏]“《彖》曰履柔履刚也”至“不咥人亨”。○正义曰:“履,柔履刚”者,言履卦之义,是柔之履刚。六三阴爻,在九二阳爻之上,故云“柔履刚”也。“履”谓履践也。此释履卦之义。“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者,释“不咥人亨”之义。六三在兑体,兑为和说,应於上九,上九在乾体。兑自和说,应乎乾刚,以说应刚,无所见害。是以履践虎尾,不咥害于人,而得亨通也。若以和说之行,而应於阴柔,则是邪佞之道,由以说应於刚,故得吉也。   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言五之德。   [疏]正义曰:“刚中正履帝位”者,谓九五也。以刚处中,得其正位,居九五之尊,是“刚中正履帝位”也。“而不疚光明”者,能以刚中而居帝位,不有疚病,由德之光明故也。此一句赞明履卦德养之美,於经无所释也。   《象》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   [疏]正义曰:天尊在上,泽卑处下,君子法此履卦之象,以分辩上下尊卑,以定正民之志意,使尊卑有序也。但此履卦名合二义,若以爻言之,则在上履践於下,六三“履”九二也。若以二卦上下之象言之,则“履”,礼也,在下以礼承事於上。此象之所言,取上下二卦卑承尊之义,故云“上天下泽,履”。但易合万象,反覆取义,不可定为一体故也。   初九:素履往,无咎。处履之初,为履之始,履道恶华,故素乃无咎。处履以素,何往不从?必独行其愿,物无犯也。   [疏]正义曰:处履之始,而用质素,故往而无咎。若不以质素,则有咎也。   《象》曰:素履之往,独行原也。   [疏]正义曰:“独行愿”者,释“素履”之往,它人尚华,己独质素,则何咎也?故独行所愿,则物无犯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履道尚谦,不喜处盈,务在致诚,恶夫外饰者。也而二以阳处阴,履於谦也。居内履中,隐显同也。履道之美,於斯为盛。故“履道坦坦”,无险厄也。在幽而贞,宜其吉。   [疏]“九二”至“幽人贞吉”。○正义曰:“履道坦坦”者,坦坦,平易之貌。九二以阳处阴,履於谦退,已能谦退,故“履道坦坦”者,易无险难也。“幽人贞吉”者,既无险难,故在幽隐之人,守正得吉。○注“履道尚谦”至“宜其吉”。○正义曰:“履道尚谦”者,言履践之道,贵尚谦退,然后乃能践物。“履”又为礼,故“尚谦”也。“居内履中,隐显同”者,“履道尚谦”,不喜处盈,然以阳处阴,尚於谦德。“居内履中”,以信为道,不以居外为荣,处内为屈。若居在外,亦能履中谦退,隐之与显,在心齐等,故曰“隐显同”也。“在幽而贞,宜其吉”者,以其在内卦之中,故云“在幽”也。谦而得中,是贞正也。“在幽”能行此正,故曰“宜其吉”。   《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   [疏]正义曰:“中不自乱”者,释“幽人贞吉”,以其居中,不以危险而自乱也。既能谦退幽居,何有危险自乱之事?   六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居“履”之时,以阳处阳,犹曰不谦,而况以阴居阳,以柔乘刚者乎?故以此为明眇目者也,以此为行跛足者也,以此履危见咥者也。志在刚健,不修所履,欲以陵武於人,“为于大君”,行未能免於凶,而志存于五,顽之甚也。   [疏]“六三眇能视”至“武人为于大君”。○正义曰:“眇能视,跛能履”者,居“履”之时,当须谦退。今六三以阴居阳,而又失其位,以此视物,犹如眇目自为能视,不足为明也;以此履践,犹如跛足自为能履,不足与之行也。“履虎尾咥人凶”者,以此履虎尾,咥齧於人,所以凶也。“武人为于大君”者,行此威武加陵於人,欲自“为於大君”,以六三之微,欲行九五之志,顽愚之甚。   《象》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咥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疏]“《象》曰眇能视”至“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正义曰:“不足以有明”者,释“眇能视物”。目既隆眇,假使能视,无多明也。“不足以与行”者,解“跛能履”。足既蹇跛,假使能履,行不能远,故云“不足以与行”也。“位不当”者,释“咥人之凶”。所以被咥见凶者,缘居位不当,为以阴处阳也。“志刚”者,释“武人为于大君”。所以陵武加人,欲为大君,以其志意刚猛,以阴而处阳,是志意刚也。   九四:履虎尾,愬愬,终吉?scri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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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4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疏]正义曰:“志在外”者,释“拔茅征吉”之义。以其三阳志意皆在於外,己行则从,而似“拔茅征行”而得吉。此假外物以明义也。   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体健居中而用乎“泰”,能包含荒秽,受纳“冯河”者也。用心弘大,无所遐弃,故曰“不遐遗”也。无私无偏,存乎光大,故曰“朋亡”也。如此乃可以“得尚于中行”。尚,尤配也。“中行”,谓五。   [疏]正义曰:“包荒用冯河”者,体健居中,而用乎“泰”,能包含荒秽之物,故云“包荒”也。“用冯河”者,无舟渡水,冯陵于河,是顽愚之人,此九二能包含容受,故曰“用冯河”也。“不遐遗”者,遐,远也。遗,弃也。用心弘大,无所疏远弃遗於物。“朋亡”者,得中无偏,所在皆纳,无私於朋党之事,“亡,无也”,故云“朋亡”也。“得尚於中行”者,“中行”谓六五也,处中而行,以九二所为如此。尚,配也,得配六五之中也。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疏]正义曰:释“得尚中行”之义。所以包荒、得配此六五之中者,以无私无偏,存乎光大之道,故此包荒。皆假外物以明义也。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乾本上也,坤本下也,而得泰者,降与升也。而三处天地之际,将复其所处。复其所处,则上守其尊,下守其卑,是故无往而不复也,无平而不陂也。处天地之将闭,平路之将陂,时将大变,世将大革,而居不失其正,动不失其应,艰而能贞,不失其义,故“无咎”也。信义诚著,故不恤其孚而自明也,故曰“勿恤其孚,于食有福”也。   [疏]“九三无平不陂”至“于食有福”。○正义曰:“无平不陂”者,九三处天地相交之际,将各分复其所处。乾体初虽在下,今将复归於上,坤体初虽在上,今欲复归於下,是初始平者,必将有险陂也。初始往者,必将有反复也。无有平而不陂,无有往而不复者,犹若元在下者而不在上,元在下者而不归下也。“艰贞无咎”者,已居变革之世,应有危殆,只为己居得其正,动有其应,艰难贞正,乃得“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者,恤,忧也;孚,信也。信义先以诚著,故不须忧其孚信也。信义自明,故於食禄之道,自有福庆也。○注“将复其所处”至“于食有福也”。○正义曰:“将复其所处”者,以泰卦“乾体”在下,此九三将弃三而向四,是将复其乾之上体所处也。泰卦“坤体”在上,此六四今将去四而归向初,复其“坤体”所处也。“处天地之将闭,平路之将陂”者,天将处上,地将处下,闭而不通,是“天地之将闭”也。所以往前通泰,路无险难,自今巳后,时既否闭,路有倾危,是“平路之将陂”也。此因三之向四,是下欲上也。则上六将归於下,是上欲下也,故云“复其所处”也。“信义诚著”者,以九三居不失正,动不失应,是信义诚著也。“故不恤其孚而自明”者,解“於食有福”,以信义自明,故饮食有福。   《象》曰:“无往不复”,天地际也。天地将各分复之际。   [疏]正义曰:“天地际”者,释“无往不复”之义。而三处天地交际之处,天体将上,地体将下,故往者将复,平者将陂。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乾乐上复,坤乐下复,四处坤首,不固所居,见命则退,故曰“翩翩”也。坤爻皆乐下,已退则从,故不待富而用其邻也。莫不与已同其志愿,故不待戒而自孚也。   [疏]正义曰:“六四翩翩”者,四主坤首,而欲下复,见命则退,故翩翩而下也。“不富以其邻”者,以,用也。“邻”谓五与上也。今己下复,众阴悉皆从之,故不待财富而用其邻。“不戒以孚”者,邻皆从己,共同志愿,不待戒告而自孚信以从已也。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实也。“不戒以孚”,中心愿也。   [疏]正义曰:“皆失实”者,解“翩翩不富”之义,犹众阴皆失其本实所居之处,今既见命,翩翩乐动,不待财富,并悉从之,故云“皆失实”也。“不戒以孚中心愿”者,解“不戒以孚”之义,所以不待六四之戒告,而六五、上六,皆以孚信者,由中心皆愿下复,故不待戒而自孚也。   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妇人谓嫁曰“归”。“泰”者,阴阳交通之时也。女处尊位,履中居顺,降身应二,感以相与,用中行愿,不失其礼。“帝乙归妹”,诚合斯义。履顺居中,行原以祉,尽夫阴阳交配之宜,故“元吉”也。   [疏]“六五”至“以祉元吉”。○正义曰:“帝乙归妹”者,女处尊位,履中居顺,降身应二,感以相与,用其中情,行其志愿,不失於礼。爻备斯义者,唯帝乙归嫁于妹而能然也。故作《易》者,引此“帝乙归妹”以明之也。“以祉元吉”者,履顺居中,得行志愿,以获祉福,尽夫阴阳交配之道,故大吉也。○注“妇人谓嫁曰归”。○正义曰:“妇人谓嫁曰归”,隐二年《公羊传》文也。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疏]正义曰:“中以行愿”者,释“以祉元吉”之义,正由中顺,行其志愿,故得福而元吉也。   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scri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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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4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当也。   [疏]正义曰:释“大人吉”之义,言九五居尊得位,正所以当遏绝小人得其吉。   上九:倾否,先否后喜。先倾后通,故“后喜”也。始以倾为“否”,后得通乃喜。   [疏]正义曰:处否之极,否道已终,此上九能倾毁其否,故曰“倾否”也。“先否后喜”者,否道未倾之时,是“先否”之道;否道巳倾之后,其事得通,故曰“后有喜”也。   《象》曰:否终则倾,何可长也?   [疏]正义曰:释“倾否”之义。否道巳终,通道将至。故“否”之终极,则倾损其否,何得长久?故云“何可长也”。   离下乾上。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疏]正义曰:“同人”,谓和同於人。“于野,亨”者,野是广远之处,借其野名,喻其广远,言和同於人,必须宽广,无所不同。用心无私,处非近狭,远至于野,乃得亨进,故云“同人于野亨”。与人同心,足以涉难,故曰“利涉大川”也。与人和同,义涉邪僻,故“利君子贞”也。此“利涉大川”,假物象以明人事。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二为同人之主。   [疏]正义曰:此释所以能同於人之义。“柔得位得中”者,谓六二也,上应九五,是“应於乾”也。   《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所以乃能“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非二之所能也,是乾之所行,故特曰“同人曰”。   [疏]“同人曰”至“乾行也”。○正义曰:释“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之义。所以能如此者,由乾之所行也。言乾能行此德,非六二之所能也,故特云“同人曰”,乃云“同人于野,亨”,与诸卦别也。○注“故特曰同人曰”。○正义曰:“故特曰同人曰”者,谓卦之《彖》辞,发首即叠卦名,以释其义,则以例言之,此发首应云“同人于野亨”,今此“同人于野亨”之上别云“同人曰”者,是其义有异。此同人卦名,以六二为主,故同人卦名系属六二,故称“同人曰”,犹言“同人卦曰”也。“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虽是《同人》卦下之辞,不关六二之义,故更叠“同人于野亨”之文,乃是乾之所行也。   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行健不以武,而以文明用之,相应不以邪,而以中正应之,君子正也,故曰“利君子贞”。   [疏]正义曰:此释“君子贞”也。此以二象明之,故云“文明以健”。“中正而应”,谓六二、九五,皆居中得正,而又相应,是君子之正道也,故云“君子正”也。若以威武而为健,邪僻而相应,则非君子之正也。   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君子以文明为德。   [疏]“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正义曰:此更赞明君子贞正之义。唯君子之人於“同人”之时,能以正道通达天下之志,故利君子之贞。○注“君子以文明为德”。○正义曰:若非君子,则用威武。今卦之下体为离,故《彖》云“文明”,又云“唯君子能通天下之志”,是君子用文明为德也。谓文理通明也。   《象》曰:天与火,同人。天体在上,而火炎上,同人之义也。   [疏]正义曰:天体在上,火又炎上,取其性同,故云“天与火,同人”。   君子以类族辨物。君子小人,各得所同。   [疏]正义曰:族,聚也。言君子法此同人,以类而聚也。“辨物”谓分辨事物,各同其党,使自相同,不间杂也。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居同人之始,为同人之首者也。无应於上,心无系吝,通夫大同,出门皆同。故曰“同人于门”也。出门同人,谁与为咎?   [疏]正义曰:“同人于门”者,居同人之首,无应於上,心无系吝,含弘光大,和同於人,在於门外,出门皆同,故云“无咎”也。   《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疏]正义曰:“又谁咎”者,释“出门同人无咎”之义。言既心无系吝,出门逢人皆同,则谁与为过咎?   六二:同人于宗,吝。应在乎五,唯同於主,过主则否。用心扁狭,鄙吝之道。   [疏]正义曰:系应在五,而和同於人在於宗族,不能弘阔,是鄙吝之道,故《象》云“吝道”也。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居同人之际,履下卦之极,不能包弘上下,通夫大同;物党相分,欲乖其道,贫於所比,据上之应;其敌刚健,非力所当,故“伏戎于莽”,不敢显亢也。“升其高陵”,望不敢进,量斯势也,三岁不能兴者也。三岁不能兴,则五道亦以成矣,安所行焉?   [疏]“九三伏戎于莽”至“三岁不兴”。○正义曰:“伏戎于莽”者,九三处下卦之极,不能包弘上下,通夫大同,欲下据六二,上与九五相争也。但九五刚健,九三力不能敌,故伏潜兵戎於草莽之中,升其高陵。“三岁不兴”者,唯升高陵以望前敌,量斯势也,纵令更经三岁,亦不能兴起也。○注“不能包弘上下”至“安所行焉”。○正义曰:“不能包弘上下,通夫大同”者,初九出门皆同,无所系著,是包弘上下,通夫大同。今九三欲下据六二,夺上之应,是不能包弘也。“物党相分”者,谓同人之时,物?scri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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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4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乾下离上。大有:元亨。不大通,何由得“大有”乎?“大有”则必元亨矣。   [疏]正义曰:柔处尊位,阳并应,大能所有,故称“大有”。既能“大有”,则其物大得亨通,故云“大有元亨”。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处尊以柔,居中以大,体无二阴以分其应,上下应之,靡所不纳,大有之义也。   [疏]正义曰:释此卦称“大有”之义。“大中”者,谓六五处大以中,柔处尊位,是其大也。居上卦之内,是其中也。   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德应於天,则行不失时矣。刚健不滞,文明不犯,应天则大,时行无违,是以“元亨”。   [疏]“其德刚健”至“是以元亨”。○正义曰:释“元亨”之义。“刚健”谓乾也。“文明”谓离也。“应乎天而时行”者,褚氏、庄氏云:“六五应《乾》九二。”亦与五为体,故云“应乎天”也。德应於天,则行不失时,与时无违,虽万物皆得亨通,故云“是以元亨”。注“刚健不滞”至“是以元亨”。○正义曰:“刚健不滞”者,刚健则物不拥滞也。“文明不犯”者,文则明粲而不犯於物也。“应天则大”者,能应於天则盛大也。“时行无违”者,以时而行,物无违也。以有此诸事,故大通而“元亨”也。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大有》,包容之象也。故遏恶扬善,成物之性,顺天休命,顺物之命。   [疏]正义曰:“君子以遏恶扬善”者,“大有”包容之义,故君子象之,亦当包含遏匿其恶,褒扬其善,顺奉天德,休美物之性命,巽顺含容之义也。不云天在火下而云“火在天上”者,天体高明,火性炎上,是照耀之物而在於天上,是光明之甚,无所不照,亦是包含之义,又为扬善之理也。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以夫刚健为大有之始,不能履中,满而不溢,术斯以往,后害必至。其欲匪咎,“艰则无咎也”。   [疏]“初九”至“艰则无咎”。○正义曰:以夫刚健为大有之始,不能履中谦退,虽无交切之害,久必有凶。其欲“匪咎”,能自艰难其志,则得“无咎”,故云“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也。○注“不能履中”至“无咎也”。○正义曰:“不能履中,满而不溢”者,初不在二位,是不能履中。在大有之初,是盈满,身行刚健,是溢也,故云“不能履中满而不溢”也。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九二:大车以载,任重而不危。   [疏]“九二大车以载”。○正义曰:“大车以载”者,体是刚健,而又居中,身被委任,其任重也。能堪受其任,不有倾危,犹若大车以载物也。此假外象以喻人事。○注“任重而不危”。○正义曰:释“大车以载”之意。大车谓牛车也。载物既多,故云“任重”。车材彊壮,故不有倾危也。   有攸往,无咎。健不违中,为五所任,任重不危,致远不泥,故可以往而“无咎”也。   [疏]正义曰:堪当重任,故有所往无咎者,以居失其位,嫌有凶咎,故云“无咎”也。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疏]正义曰:“积中不败”者,释“大车以载”之义。物既积聚,身有中和,堪受所积之聚在身上,上不至於败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处“大有”之时,居下体之极,乘刚健之上,而履得其位,与五同功,威权之盛,莫此过焉。公用斯位,乃得通乎天子之道也。小人不克,害可待也。   [疏]“九三”至“小人弗克”。○正义曰:“公用亨于天子”者,九三处“大有”之时,居下体之极,乘刚健之上,履得其位,与五同功。五为王位,三既与之同功,则威权之盛,莫盛於此,乃得通乎天子之道,故云“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者,小人德劣,不能胜其位,必致祸害,故云“小人不克”也。。○注“与五同功”至“莫此过焉”。○正义曰:“与五同功”者,《系辞》云:“三与五同功”。此云“与五同功”,谓五为王位,三既能与五之同功,则威权与五相似,故云“威权之盛,莫此过焉”。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九四:匪其彭,无咎。既失其位,而上近至尊之威,下比分权之臣,其为惧也,可谓危矣。唯夫有圣知者,乃能免斯咎也。三虽至盛,五不可舍,能辩斯数,专心承五,常匪其旁,则“无咎”矣。旁谓三也。   [疏]“九四匪其彭无咎”。○正义曰:“匪其彭无咎”者,匪,非也。彭,旁也。谓九三在九四之旁,九四若能专心承五,非取其旁,言不用三也。如此乃得“无咎”也。既失其位,上近至尊之威,下比分权之臣,可谓危矣。能弃三归五,得“无咎”也。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辩晢也。明犹才也。   [疏]正义曰:“明辩晢也”者,释“匪其彭无咎”之义。明犹才也。九四所以能去其旁之九三者,由九四才性辩而晢知,能斟酌事宜,故云“明辩晢”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君尊以柔,处大以中,无私於物,上下应之,信以发志,故其孚交如也。夫不私於物,物亦公焉。不疑於物,物亦诚焉。既公且信,何?scri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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