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453|回复: 6

[推荐] 謝桃枋 詩律的聲韻標準

[复制链接]
在线时间
2 小时
主题
64

-63

回帖

0

精华

4543

积分

联都高级会员

UID
7970
在线时间
2 小时
注册时间
2006-4-27
发表于 2008-2-21 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們要確定詩律的声聲韻標準,必須瞭解中國音韻的分期。中國音韻分為三期:
  
   (一)上古音:從先秦到漢魏時期,此時韻文使用漢語的自然韻律,並無韻書。人們對漢語的聲韻尚無自覺的知識。關於此期的聲母和韻母及韻部等的歸納分析,語言學家們是依據中國古代的詩歌總集《詩經》為準的,因而《詩經》成為上古音系統的代表。
  
   (二)中古音:從晉到南宋時期,此期產生了韵韻書,而且唐宋時期製訂了官方韻書,建立了音韻學。北宋頒佈的《廣韻》為中古音系統的代表。
  
   (三)近古音:從元代到清代末年,此期的語音發生重大的變化,即中古的平聲分為陰平和陽平,入聲消失而分化到平聲、上聲和去聲之中,適應通俗文藝的俗韻出现。元代周德清的《中原音韻》體現了此期音韻特點,成為近代音系統的代表。在近代语音的基礎上形成了我們以北京語音為準的現代音系统。
  
   中国的律诗产生于中古音时期的唐代,当时凡讲四声、平仄和韵,一律依据当时的音韵,而且以政府公布的官方韵书为准。官韵的形成是有一个过程的。
  
   晋代吕静编有《韵集》五卷,分为五篇,每一篇中将同音字排列一起,尚未分韵部。六朝的韵书有十余种,如周研的《声韵》四十一卷、阳休之《韵略》一卷、沈约《四声》一卷、夏侯咏《四声韵略》十三卷。这些古韵书皆早已散佚了。隋代初年(581-589)学者陆法言在家里邀请刘臻、颜之推、卢思道、李若、萧该、辛德源、薛道衡、魏彦渊等八位朋友,讨论中国音韵问题,评论各种韵书得失,分韵辩音,准备编制一部通行的标准韵书。隋代仁寿元年(601),陆法言根据当时讨论的提纲,著成了划时代的《切韵》。唐代开元年间(713-741),孙愐在《切韵》的基础上加以增补订正著成《唐韵》,作为国家公布的用韵标准。北宋景德四年(1007)崇文馆陈彭年等向朝廷呈上校定的《切韵》五卷,次年大中祥符元年改名为《大宋重修广韵》(简称《广韵》),由朝廷颁布实施。稍后,丁度等奉朝廷之命修订《广韵》为简本,作为礼部科举考试时考官和士子的使用范本,此简本称为《礼部韵略》。此本经宋代历朝增修,南宋淳祐十二年(1252)刘渊奉命编定《壬子新刊礼部韵略》,因刘渊为平水(山西临汾)人,故此韵被称为《平水韵》。《礼部韵略》自北宋以来成为官方韵书的正统,此后元代的诗韵、明清两代的官方韵书皆属一个系统。清代康熙五十年(1711)张玉书等奉命编纂《佩文诗韵》为作诗准则;乾隆时礼部尚书周兆基作《佩文诗韵释要》极为简明适用,通行于世。
  
   从《切韵》、《唐韵》到《广韵》,在音韵方面是属于一个系统。《广韵》五卷,上平声为一卷,下平声一卷,上声一卷,去声一卷,入声一卷。“上平声”与“下平声“并无声调的区别,皆是平声,因平声字最多,故分上下两卷。凡同声调同韵的字汇为一部,平声五七部,上声五五部,去声六十部,入声三四部,共为二○六部。在《广韵》韵部下原注有“独用”或“同用”。凡独用的韵部,在人们作诗用韵时若选此部韵,便不准使用邻近的韵部;凡同用的韵部,注有与某部同用,如“冬”部注“钟,同用”,则此两部韵可以合用;又如“支”部下注“脂、之”同用,则“支”、“脂”、“之”三部韵可以合并使用。因此刘渊编《礼部韵略》时按《广韵》可同用的韵部进行合并,并为一○七部;元代阴时夫编《韵府群玉》改为一○六部,自此成为传统诗韵韵部。
  
   诗律的声韵标准即是《广韵》音系。我们学习诗律,辨别平仄、四声、韵部,皆依《广韵》音系为准,不容许变通,必须严格遵守。
  
   因此,我们要学会诗律必须与上古音、近代音和现代音划清界限,尤其切忌以现代普通话语音去比附。《广韵》各韵部的音值,语言学家们只能推测和试拟。我们现在谈格律诗的四声是以《广韵》所列的四声,例如其平声韵各部所收的平声字为平声,上、去、入三声所收之字为仄声;我们作诗用韵,依《广韵》音系简化的一○六部韵。这是规定,不容讨论。
  
  (謝桃枋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研究員)
  


真人游戏|足球篮球|时时→彩| 六合投→注| 网络赚钱去SO娱→乐→城:顶级信用→提现百分百即时到账SO.CC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6995

4万

回帖

0

精华

44万

积分

管理员

联都网站荣誉站长

UID
9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26-2-27
发表于 2008-2-23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也来讨论一下吧~
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妃竹无语还摇曳,子规声里雨如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95

-91

回帖

0

精华

1

积分

联都贵宾

UID
507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6-1
发表于 2008-2-26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P>“從元代到清代末年,此期的語音發生重大的變化,即中古的平聲分為陰平和陽平,入聲消失而分化到平聲、上聲和去聲之中,”</P>
<P>平分阴阳与入派三声始于何时尚存争议。</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26 23:28:43编辑过]



真人游戏|足球篮球|时时㎝彩| 六合投㎝注| 网络赚钱去SO娱㎝乐㎝城:顶级信用㎝提现百分百即时到账SO.CC
《诗词韵律手册》已由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诗律”部分客观反映古人写诗的实际情况,“声韵检索”便于通过普通话拼音查古四声及平水韵。另含《词谱举要》等。每册22.4元(含邮费),如欲购买请给我发消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2 小时
主题
64

-63

回帖

0

精华

4543

积分

联都高级会员

UID
7970
在线时间
2 小时
注册时间
2006-4-27
 楼主| 发表于 2008-2-27 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分陰陽與入派三聲始於何時的爭論是音韻學家的事。你我都祗有看鬧熱的份。

泥裳雨衣先生對下面兩點要表態:

1,诗律的声韵标准即是《广韵》音系。我们学习诗律,辨别平仄、四声、韵部,皆依《广韵》音系为准,不容许变通,必须严格遵守。

2,我们现在谈格律诗的四声是以《广韵》所列的四声,例如其平声韵各部所收的平声字为平声,上、去、入三声所收之字为仄声;我们作诗用韵,依《广韵》音系简化的一○六部韵。这是规定,不容讨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95

-91

回帖

0

精华

1

积分

联都贵宾

UID
507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6-1
发表于 2008-2-27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的态度为:</P><P>一、用普通话也可以写出格律诗来。最好不要在必须用平声的位置使用阳平。</P><P>二、创作格律诗以用古声为传统,如果用的不是古声,就不要叫它“传统格律诗”。</P>
《诗词韵律手册》已由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诗律”部分客观反映古人写诗的实际情况,“声韵检索”便于通过普通话拼音查古四声及平水韵。另含《词谱举要》等。每册22.4元(含邮费),如欲购买请给我发消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6201 小时
主题
869

34

回帖

0

精华

6万

积分

荣誉版主

UID
10415
在线时间
620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1-10
发表于 2008-2-28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B>   <FONT color=#4db361>这篇文章只是对音韵书历史做了一般性的叙述(而不是论述)。因不是论述,而不能判断得出一定要以《广韵》为格律诗用韵标准。叙述与文章的末段赞成意见没有因果关系。</FONT></B></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4db361 size=4><B>   “这是规定”说的是宋朝的事。格律诗何字用“上”?何字用“去”?何字用“入”声?已都归为“仄”声一统了。“四声”对格律诗来说也已经消亡。今只有“二声”非“平”则“仄”。吟诗(吟诗似已失传,这几年来刚在抢救)也已成诵诗。</B></FONT></P>
<P><FONT color=#4db361><B><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   若一定格律诗要用《广韵》。则读《詩經》要用上古音。读《楚辞》《汉赋》南北朝诗也必要用那时的音了。因为既然作诗要用那时的音,那么诵读用那时的音也是必要的。</FONT></B></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28 0:26:30编辑过]

雅玩清谈隐含事业;闲吟漫识无赖平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094 小时
主题
233

-96

回帖

0

精华

1万

积分

联都银牌会员

UID
30427
在线时间
1094 小时
注册时间
2010-11-12
发表于 2010-12-13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交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联都

GMT+8, 2026-3-1 23:10 , Processed in 0.112514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