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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7荤8素

【08.12.25截止】“酒鬼酒杯”巨奖征联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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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3
发表于 2009-1-6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联之恋</I>在2009-1-6 17:41:01的发言:</B>


<P>真闹不明白,前有“一重字”,现来“两处改”,人们不禁要问:这是征联比赛,还是习作辅导?这样做,对其他参赛者来说,公平吗?</P></DIV>

没什么不公平的,奖级的确定,是以原作为基础的,评委指点之前,各个奖项已经确定。对于获奖作品,评委指出不足,提出修改意见正是对参赛者的一种尊重,也是我们难得的学习机会,至少我个人受益匪浅,才有了上述的体会。或许最终公布的获奖作品,不是我们修改前的原貌,但组委会的做法,无非是希望作品尽善尽美,以求示范效应,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和获奖与否,获奖等级无关,只是提高了作品水准,并未有失公允,还请联之恋朋友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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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3
发表于 2009-1-6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color=#000066>易水长虹先生:君不见</FONT><FONT color=#000000>“楹歌发展 联颂和谐”有奖征联活动初评结果公示中,有许多拟评上等级奖的联句,就因为有这样那样的微瑕被论坛联友一一指出而失掉了获奖资格。评委这种做法,得到了论坛联友们的肯定与赞许。你说的不错,“好联是炼出来的,未必可以信手拈来。”但要在交“卷”之前“炼”才行。如果交“卷”之后,在评委特殊政策的“庇护”下去“炼”,如何能体现征联比赛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呢?</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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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3
发表于 2009-1-6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P>联之恋朋友:</P><P>我和您一样,与评委素不相识,和您一样,没有得到过谁的“庇护”,如果侥幸获奖,只看作是一种鼓励。易水早年曾以诗词高手自诩,随着学业日进,学然后知不足,原来我们和高手之间有很大的差距。晓川老师的点拨,也正是告诉了我所以没有夺魁的差距在哪里,窃以为受益匪浅,如果这是一种关照,我相信所有的朋友都需要这样的关照,您觉得呢?而且我再强调一遍,在评委老师指点之前,各个奖项已经评出,修改的结果与是否获奖无关,请您仔细阅读一下我在100楼的回帖。另外,我们参赛为了得奖,也是为了寻找差距,向高手学习,提高联艺而已,首先要摆正心态,“胜固欣然,败亦可喜”,古人的豁达很值得我们借鉴。一点浅见,与您共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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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6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有个“一字重”得到评委的“授权”而改之(还在本论坛向高手求援过,你查阅一下便知此事),如今,你又来个“两处改”,这不能不让人将这两件事情联系起来产生某种联想,我敢说,这论坛不只我一人有这种想法。我多次参加征联赛事,“胜固欣然,败亦可喜”,早已习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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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9
发表于 2009-1-6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联之恋</I>在2009-1-6 20:16:39的发言:</B>
前面有个“一字重”得到评委的“授权”而改之(还在本论坛向高手求援过,你查阅一下便知此事),如今,你又来个“两处改”,这不能不让人将这两件事情联系起来产生某种联想,我敢说,这论坛不只我一人有这种想法。我多次参加征联赛事,“胜固欣然,败亦可喜”,早已习以为常。</DIV>

联之恋朋友:同为作联人,个中辛苦想必您深有体会,本人参赛只是兴之所至,一晚临屏发送了五个对句,写完后心中已觉酣畅淋漓,获不获奖早抛之脑后,事后也没再去管它,也未考虑是否有重字,那天晚上评委打来电话告知入围,我觉得很突然,这并非是某刻意去追求的结果!我想,人家拿他自己的钱交换你的东西,自然可以和你讨价还价的,这并非不可理解!倘是他觉得你的东西根本没有价值,即使外表再光鲜漂亮也是枉然的!顺便告诉您,只是入围而已,没必要看得太重!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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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6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向小草推荐“惊涛拍岸”牌杀虫剂,好让你一池春草长得更加茁壮[em05]
关注微信公众号【联之天下】·(zhenglian-520)
获取最全的楹联诗词赛事信息,行间字里征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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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6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一池春草</I>在2009-1-6 21:02:55的发言:</B>


联之恋朋友:同为作联人,个中辛苦想必您深有体会,本人参赛只是兴之所至,一晚临屏发送了五个对句,写完后心中已觉酣畅淋漓,获不获奖早抛之脑后,事后也没再去管它,也未考虑是否有重字,那天晚上评委打来电话告知入围,我觉得很突然,这并非是某刻意去追求的结果!我想,人家拿他自己的钱交换你的东西,自然可以和你讨价还价的,这并非不可理解!倘是他觉得你的东西根本没有价值,即使外表再光鲜漂亮也是枉然的!顺便告诉您,只是入围而已,没必要看得太重!您觉得呢?:)</DIV>
<P>本人只是就事论事,有感而发而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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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9
发表于 2009-1-6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荤素!早知道有此灵药,草不必悬贴杀虫了!当时就觉得那个字是不可移易的,未曾想事后却害我经受这番折腾![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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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8
发表于 2009-1-7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P>   重字还能得特等奖?这是傻水平的评委? 万余对句偏偏就没有一个能与这残疾对句比肩的?  哈哈...不过出句本来就是残疾,原来是"残疾对联运动会",晕</P>
<P>   是有许多联友说湖南的征联多是假的,原来果真如此!!!</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7 13:20: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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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7
发表于 2009-1-7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B><FONT color=#ff0000 size=4>酒鬼征联,四点质疑:</FONT></B>
<P><FONT size=3>      <FONT color=#ff0000> <B>质疑1.获得特等奖的竟然是与出句有重字的对句。</B></FONT>难道11000多对句中就没有比这残疾对句更好的吗? </FONT></P>
<P><FONT size=3>      <B><FONT color=#ff3300>质疑</FONT><FONT color=#ff0000>2.评选程序没有公开,过程草率,疑为暗箱操作。</FONT></B>酒鬼公司称:“评委团耗时一天,历经初选、复评两轮次的评审,最终评出各个奖项”。试想,11000多对句,仅10个不到的评委,一天时间就能完成初评和复评吗?显然评选粗糙!</FONT></P>
<P><FONT size=3>      <B><FONT color=#f73809>质疑</FONT><FONT color=#f73809>3</FONT><FONT color=#ff0000>.评委组成人员多数为行业和部门头目,极少有行家</FONT></B>。如什么酒办、酒协、酒厂、酒厂工会的头目等等。外行或少数人能体现出公平公正吗?</FONT></P>
<P><FONT size=3>       <B><FONT color=#f73809>质疑</FONT><FONT color=#ff0000>4. 获特、一、二、三等奖的15名作者中,,只有3名3等奖作者是外省人。</FONT></B>其余12名都是湖南本地人。自然这次有“全国20多个省、区和市应征11000多个应征作品”,为什么湖南本地(特别是长沙)的对联水平就高一筹呢?</FONT></P>
<P><FONT size=3>     企业进行网络征联,增加广告效应,无可非议。但如果借此欺骗读者,戏弄联友,只能引起不满,反而败坏企业信誉。</FONT><FONT size=3>     </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7 22:52:5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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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b><FONT face=黑体 color=#ee1111 size=5>还是真诚的祝贺一池春草获大奖!</FONT></b>
彩笔常行无俗韵 青锋欲试有雄怀 ----龙脊山人老师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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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5-24
发表于 2009-1-8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P>本钓客也来晒一晒:</P>
<P><FONT face=黑体 color=#ee0000 size=3>煮碧洞地造精华,论英雄何其利洒,一言说道义,无令无行,无令过行。</FONT></P>
<P><FONT color=#ee0000 size=4><FONT color=#000000>下联意为:</FONT>煮酒论英雄讲道义。</FONT></P>
<P>利洒:利落、潇洒。</P>
<P>无令:1、没有律令。2、不使、不可。</P>
<P>行:道也——《说文》,此处品质、品德意。</P>
<P>无行:没有善行,品行不端或指没有品行的人。</P>
<P>过行:即错误的行为。</P>
<P>无令无行,无令过行即意为不可有错误的行为,不要品行不端、做没有品行的人</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8 12:25:1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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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论坛怎么啦,讲真话伸张正义批判假丑恶现象,竟然没几人呼应?!——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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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花钱买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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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联之恋</I>在2009-1-8 13:39:35的发言:</B>
我们的论坛怎么啦,讲真话伸张正义批判假丑恶现象,竟然没几人呼应?!——悲哉!!!</DIV>
<P><b><EM>联之恋</EM> 兄:</b>
<P><b>在揭晓区的帖子是我建议解除置顶的,因为联友们在此的声音征联方未必听得到。</b>
<P><b>如果真的想较个真,我建议:将意见直接发送到以前的征联邮箱。</b>
<P><b>以上仅代表个人意见,与论坛无关。</b></P>
如果此人还让你记得,那么就点一支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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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P>  按说不规则重字乃楹联之大忌!属淘汰之列,却获得特等奖,让人大跌眼镜!而“一字重”先生获得特等奖竟然还有那么多人祝贺。讲真话伸张正义批判假丑恶现象,反而没几人响应?!——论坛联友的正义感哪去了?!可悲啊!!!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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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联之恋</I>在2009-1-8 14:09:18的发言:</B>

<P>  按说不规则重字乃楹联之大忌!属淘汰之列,却获得特等奖,让人大跌眼镜!而“一字重”先生获得特等奖竟然还有那么多人祝贺。讲真话伸张正义批判假丑恶现象,反而没几人响应?!——论坛联友的正义感哪去了?!可悲啊!!! </P></DIV>
<P><b><EM>联之恋</EM> 兄:</b>
<P><b>我在此多说几句。</b>
<P><b>1、得特等奖的联虽然有重字,但这是评委的选择,跟具体写此联者已然没有关系。</b>
<P><b>2、大家祝贺得奖者也是种礼貌,和是否有正义感无关。</b>
<P><b>3、当然,“讲真话 伸张正义 批判丑恶现象”,大家在此说了不少;不过真的是否能传到征联方耳朵里,这还是个问题。还是前面帖子的建议:有意见直接发送征联邮箱。</b>
如果此人还让你记得,那么就点一支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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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P>作为联友,首先对春草获奖表示热烈祝贺!</P><P>作为联人,对湖南的赛事严重鄙视!也许我的联还不够获奖水准,但不至于不屑一顾吧?遗憾的是:发往酒鬼公司的联至今不见已读回执。可见这个赛事原本就有糊弄广大联友的存心。既然这样何不事前限定只在湖南范围内征联呢?</P><P>从曾国藩酒,到刘少奇征联,再加上这个酒鬼,湖南的征联赛事让联友失望太多。</P><P>别的不想多说了,商人重利,文人重节!气不平的联友如果不想再受这份闲气,以后湖南的赛事不用再参乎了,让人家自娱自乐去好了。或者找个湖南辣妹子做老婆(可惜本人早已过期了),拿老婆的名字去玩,可能还有希望!</P><P>呵呵,其实这也是一厢情愿的说法,利诱难当,象这样动辄万元的诱惑,又有几人能抵抗?末了恐怕又是酒鬼故事的后续篇吧?不过我个人是不想再上当了,在没有公平竞争的前提下,湖南赛事从此54!</P>[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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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冷江文雨</I>在2009-1-4 10:56:07的发言:</B>


晕......我发往酒鬼酒公司邮箱的作品,至今“未读”.</DIV>
<P>看来未读的不在少数,发两个邮箱都没有动静,不守信用的缺德玩意儿</P>[em14][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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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好人</I>在2009-1-8 14:20:07的发言:</B>


<P><B><EM>联之恋</EM> 兄:</B>
<P><B>我在此多说几句。</B>
<P><B>1、得特等奖的联虽然有重字,但这是评委的选择,跟具体写此联者已然没有关系。</B>
<P><b></b>
</P></DIV>
<P>好人老师:</P>
<P>我在此还想多说几句:</P>
<P>1.怎么没有关系?如果评委没跟他联系过,他是稀里糊涂获奖,那真没话可说,可事实并非如此!</P>
<P>2.按说“一字重”先生在接到评委电话告之修改时,他本可以一声不响悄悄为之。这样做,神不知鬼不觉,谁也不知道也就罢了。可他,竟然大言不惭地把这事给张扬出来,还在论坛发帖寻找“一字师”。他是个多次获奖的撰联高手,难道不知道“一字重”被淘汰的后果?他无外乎想告诉人们,他是板上钉钉,获奖定了,你们奈我何!——是何等之嚣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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