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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慌慌捣

[原创] 再议“联无定律”(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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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P>有律的联都是文人写出来,违律的联都是半文盲或者不懂对联的人写出来。——这是不是一个误会呢?</P><P>按照余教授的统计概率,不合马蹄韵的有47.6%,这47.6%的作品的作者大多是文人。也许有人会说,有些是当官的,就如现在的官员,懂个屁。但是不要忘了,那时的官员(文官)大都是书生,科举考上去的(也不怀疑有花钱买官当的)。</P><P>朗月照人如鉴临水
时雨润物自叶流根
   [清]林则徐</P><P>长空有月明两岸
秋水不波行一舟
 [清]林则徐题福州西湖宛在堂</P><P>我已家风负梅鹤
天教处士领湖山
 [清]林则徐题杭州西湖巢居阁</P><P><FONT color=#ff0000>林则徐,(1798年)中秀才,嘉庆九年(1804年)中举人,嘉庆十六年(1811年)中进士,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FONT></P><P>一水抱城西,烟霭有无,拄杖僧归苍茫心
群峰朝阁下,雨晴浓淡,倚栏人在画图中
   [明]杨慎题昆明华庭寺</P><P><FONT color=#ff0000>杨慎(1488~1559)  明代文学家。字用修,号升庵。新都(今属四川)人。少年时聪颖,11岁能诗,12岁拟作《古战场文》、《过秦论》,人皆惊叹不已。入京作《黄叶》诗,为李东阳所赞赏。正德六年(1511),殿试第一,授翰林院修撰。</FONT></P><P>高峰入云,清流见底,何处更着点尘
茶烟乍起,鹤梦未醒,此中得少佳趣
   [清]朱彝尊题桂园</P><P><FONT face=宋体 color=#ff0000>朱彝尊,清初著名学者和诗人。康熙十八年(1679年),参加了博学鸿词科殿试,被选进翰林院编修《明史》。</FONT></P><P><FONT face=宋体>谁说这些不是一些好联?谁说如此写联,对联就会死路一条?就会丢了国家的丑?</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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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3>你要求蛮高的嘛!仄平平仄平平仄,也不可以?</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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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学本科生</I>在2005-10-2 16:45:00的发言:</B>



<P>

哈哈~~~~好玩,阁下以为此例句可以当成绝句来看吗?先说一点差的地方,出句平仄不和谐,读起来拗口,缺少声律美,不是吗?[em05]</P>
<P><FONT color=#000000>现在就依隐身会员先生的主张,俺用通俗对法对一下,看看好不好,让大家评</FONT></P>
<P><FONT color=#f73809>月如无恨因何缺[对联雅座]</FONT></P>
<P><FONT color=#f73809>花若多情干嘛凋[小学生]</FONT></P></DIV>
<P><FONT color=#f73809 size=3>月如无恨因何缺</FONT></P>
<P>仄平平仄平平仄——这是合律的!</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 17:02: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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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P>不引用原文了,回慌慌捣兼隐身会员先生:</P>
<P>历史中多有名人之联不合现在人所认同的格律之现象,这正说明了必须要有个多数人能够认可的格律规范。如果千年前就有了这个格律规范,那么我们今天就不用再争论了。我们姑且不说不合律的占百分之多少,就算它占了百分之七十以上,那必竟是历史。难道我们非要用前人的包脚布来束缚现在的腰身吗?是的,我们的先祖曾经用刀耕火种的生产方式延续了人类,那么我们是不是还要效法先人,丢掉牛奶与面包,重新过起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呢?</P>
<P><FONT color=#f73809 size=3>月如无恨因何缺    <FONT color=#000000>请注意我的发言,我说的是韵律不合谐,读起来拗口,韵律和谐的概念是平仄有规律的交错使用,读起来朗朗上口。难道这还用再争辩吗?</FONT></FONT></P>
<P><FONT color=#f73809 size=3></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 17:12:23编辑过]
子曰:学而时习之。我说:时而学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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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P>做一下总结性发言,以后将不再跟帖。</P><P>一:人类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必须有统一的行为规范,对联亦是如此。</P><P>二:前人有些对联,在格律上不统一,这恰好说明了对联有个发展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把完善对联格律的重任赋予了我们这一代热爱对联的人。用前人的对联在格律上不统一的现象来做为联无定律,或者干脆取消联律的理论依据,起码在现在是行不通的。</P><P>三:本人并不想死守马蹄韵及二四六分明之说,但是,在没有新的能够得到普遍认可的联律产生之前,有律可守总比随心所欲要强的多!</P><P>谢谢慌慌捣及隐身会员先生对小学生浅见的重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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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3>如果连“仄平平仄平平仄”都不算“平仄有规律的交错使用”,那么我真诚地说:我对你的严于律已精神肃然起敬,也对你在这方面的身体力行表示敬意!</FONT></P><P><FONT size=3>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这个问题不争了</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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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3>找到一篇观点激进的文章供阿捣参考(也许你看过):</FONT></P><P>作者:龚祯熊</P><P>原题《<b><FONT face=黑体>平仄的实际作用与地位变迁</FONT></b>》 </P><P>载于《对联》2001.1期</P><P>从唐代到清末,平仄公式在科举考试这个指挥捧下,神气十足地转了千余年。对于这些公式的实际作用,你信奉也罢,怀疑也罢,都只有唯命是从。特别是唐代以诗取士,诗不合律写得再好也要淘汰。那么,平仄的反对者就只有终生在科场门外仰天长叹了!李白、杜甫等大诗人屡试不第,与此恐怕不无关系。反过来说,即使你无意功名,诗作也务必合律,才有人认为你入了诗的门坎。否则随时都有可能被打棍子,一辈子也遇不上知音。合律的作品百无二一,然不合律的佳作在中唐以后要流传也很少见。到了“五四”时期,问题又走向另一个极端。格律就像枷锁一样被砸碎。自此六十余年,几乎没有几个人有兴趣去过问它的身世了。

近二十年来,由于对联的复兴,平仄也得到翻身的机会。尽管它一时被打倒,但它在人们心目中早已根深蒂固,一朝幸逢时雨,自然很快又枝繁叶茂了。由于许多问题出现了争执,便形成了流派,对此,发表一些不成熟的看法,祈求广大联友及方家不吝赐教!

<B>一、平仄的实际作用。</B>发现平仄的作用,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然千余年来把它吹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就会走向反面,就会本末倒置。平仄通过科场强制推行,过去的观点认为是对知识分子思想的一种禁锢。我赞同这种说法。人多了自然有人适应这种禁锢;作品多了自然有佳作偶尔跳出这种禁锢。但这是点不是面,极大多数人在这种禁锢下一筹莫展,一辈子不仅搞不出什么名堂,反而成了书呆子。今天的一些《平仄入门》之类的联书,列举“天对地”、“雨对风”、“山对水”等等来证明平仄与同义词有生以来就结伴而行,其实这也是点不是面。绝大部分的同义词或反义词,平仄问题都足以令人头痛,严重束缚了作者的思路。平仄的实际作用,就是避免音韵单调。至于合律是否有“音乐美”,犯律是否就“拗口脚”,我建议大家不妨一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自己有一定的音乐水平,我外甥精于朗诵,我们凑在一起研究音律,可谓“天作之合”了。然反复实践表明,所谓“音乐美”是一种高度夸张的说法。所谓“拗口脚”,只有当许多第三声堆在一起时才会出现。把第三声堆在一起,声腔就显得比较空泛;把第四声堆在一起,声腔就比较短促。然这些都是小疵小病,因为诗联的灵魂在于意境和形象。有句话叫做“传神真宝镜,写意大文章”,并非大家可以理解,更不是大家都能做到。但诗联是文学主宰全盘,而不是音乐主宰全盘;音乐是文学的附庸,而并非文学是音乐的附庸。这一点,我想应该是大家都可以理解的吧!

<B>二、平仄与声调的关系。</B>沈韵把“第一声与第二声”、“第三声与第四声”分别归为同类项。这种原则性的错误,千百年来即使有人提出质疑,也没有人会赞同。我曾问过许多专家学者为什么这样分类?结果全都答非所问。可见他们也人云亦云,不敢向传统挑战;或者说他们都不懂音乐,都不懂朗读,没有能力能触及这个问题。著书讲学,照本宣科就是。其实,“第一声与第二声”、“第三声与第四声”其音调性质是大有不同的。同类不同调交替,也可使人感到音韵和谐。比如“谁知盘中餐”虽然为五连平,但因“谁”与“盘”为第二声,音韵并不单调。又如“山巅青松高”也是五连平,因为全都是第一声,听起来音韵就单调得多了。这种句例随处可见。这说明调的作用不能忽视。

<B>三、关于“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B>这种说法不知起源于何时,但始终没有升华为理论。现代很多人卷入了这个问题的是非研究,其中包括北大著名的教授、声律专家王力,他们都列举事例进行论证。鲁迅先生有句名言:“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可以断言,许多名作都犯了律,而且多在“一、三、五”这个地方触犯,这不就成了“路”?如果对名人成名作在这些地方斤斤计较,评论家的评论就写不下去。比如杜甫有一首诗全部用仄声字写成。有的评论就说这样处理表现了一种愤怒的感情;有的评论就说这样处理是一种大胆的尝试。仄声字可以表示愤怒的感情,平声字就不能?真是太好笑了!后一种说法,倒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像杜甫这样的大手笔,在适当的地方(只要不限死)调出几个平声字来是轻而易举的事。这个事例说明中唐时期的杜甫,对平仄也不是那么坚持信奉的。指责杜甫不通平仄,谁也没有那么大的口气,倒不如为其犯律辩护合算。名人全部犯律尚且有话可说,“一、三、五”当然就不论了。普通诗人在“一、三、五”这个地方犯了律,都以名人、名作为样板开脱自己。后人有了“不论”这个宽容的传说,更是如鱼得水。这就是拥护这种说法的群众基础。那么,为什么多在“一、三、五”这个地方犯律呢?因为诗特别是对联,第一个字最令人注目。写作有本事的人总是在这个地方首先考虑他的立意和对仗,而不是考虑平仄。如果“二、四、六”再宽松,在五言诗联中,就可能发生“四连平”或“四连仄”这就是为什么“二、四、六”要分明的奥秘所在。什么“节奏点”以及围绕“节奏点”所作的不同解释如“重音所在”、“词组分界”等等,都是牵强附会之说。

<B>四、笔墨、朗诵与对联的关系。</B>这两种关系,就今天来说,一目了然的。赵如才先生说得好:“凡有人居住的地方,就会有对联出现。”我曾经看过一种字典的解释,把对联归纳于应用文,当初我不免为之一笑,觉得注释家怎么这样粗心,这样武断。读了赵先生这句话,始觉得“应用文”的解释虽不尽妥,亦不无道理。事实上,今天的对联早已不局限春节或喜事用红纸书写。初、中档的对联条幅就像潮水一样涌进千家万户;镜框镶嵌的高档对联也源源不断地光临酒家、宾馆之类的公共场所,其豪华真是前所未有。《对联》杂志还开辟了《联墨缘》这个栏目,且篇幅有增无减。这说明联与墨的关系。而吟诵这一形式古代虽盛行,今则一落千丈。这是生活方式决定的。我是一个联迷且年过半百,至今还没有听过一人在我面前吟诵对联;我也从来没有把自己撰写的对联吟诵给别人听。有些老前辈说:“哪个地方犯律,一吟唱马上就会露马脚,用不着用平仄公式去检验。”我没有兴趣去尝试。我只觉得,电台、电视台且摒弃了这种朗读方法,难道我们普通爱好者还有必要去复古吗?什么东西值得继承发展,什么东西应当忍痛割爱,这有一种时代潮流起冲击作用,谁也无法阻挡。所以说,从朗读的现状看,也没有必要把平仄的作用抬得过高。如果再像过去一样夸大其辞,那真是不识时务了。

<B>五、也谈古四声与新四声的前途。</B>全世界的语音、语调都在缓慢地变化,中国也不例外。为了适应这种变化,诗韵也在变化。否则,这与刻舟求剑有什么不同呢?从六十年代(或更早一些时候)开始,电台、唱片聘请语音专家朗读古诗词或毛主席诗词,全都采用普通话,我听过的至今记忆犹新。九十年代电视台播音员朗读的诗联(包括大观楼长联),也采用普通话。这是新的指挥棒,谁也无法逆转。尽管老一辈诗人联家听起来不习惯,然他们终有一天要退出文坛,后继而来的,是千百万新生力量。记得当初推行简化字时,新一代无不为此喝彩,老一辈却依然不厌其“繁”地使用老字。几十年过后,除了一些特殊场合,还有谁使用繁体字呢?与此同时,不久的将来,还有谁用古四声呢?在今天这个过渡时期,即使还有人一边揣着《平水韵》来撰联,也不会有几个人愿意揣着《平水韵》来朗读,更不会有人喜欢听。现在沿用古平仄的人(声律专家除外),大多是一种侥幸心理。就是说用普通话去朗读已明显犯律,那么就试试古平仄能否宽恕他们的失败。如果可以,那就获得一种心理平衡。这并不是一种严肃的学习态度,而是一种投机取巧的学习态度。声律专家当然只能采用古平仄,这种人虽然为数不多,但因资格老而影响力大。再过二十年,这种流派就会自然消失。就是说,新四声是否取代古四声,是一个时间迟早的问题,而不是看法问题。继续争鸣下去,没有什么意义。

<B>六、形意、对仗与平仄的关系。</B>自古以来,能传世的诗联作品都是形象鲜明、意境高雅。为了服从形象和意境的需要,对仗在个别地方作适当的让步,也是常见的事。平仄打个比方,就叫锦上添花吧,因而也就只能兼顾。不要以为不拘平仄的对联就好写,有句话叫做“敢用常语谈何易”就是这个道理。不打扮的姑娘能吸引人,那才是仙女下凡。反过来说,仅因平仄协调而名贯古今的诗联作品,可以说一首(副)也没有吧!很明显,为了平仄而调整最佳立意,这岂不是削足适履么?有句名言叫做“练句不如练字,练字不如练意”,广大联友千万不要忘记!

<B>七、精品与合格品应当同步前进。</B>赵如才先生提出要“强化精品意识”,这无疑是正确的。因为我们的精品确实不多,即使古今名联,合律者也屈指可数。精品意识如不强化,精品数量就会世代落后;不要以为获了奖的作品就是精品,很多大奖赛都只强调平仄协调,并且明显掺杂了腐败因素。这样的得奖作品不就是披了红盖头的伪劣产品么?时代急需我们去努力创作出各方面都符合要求的作品,即真正的精品来。余子衡同志提出合格的对联产品可分精品、二等品、三等品,像物质产品一样都允许进入市场。这也是正确的。如果有人认为文化产品不能与物质产品相比。那么我就以学校为例:六十分——一百分都属及格范畴,这些得分者还不是一样升级?如果我们的国家只培养尖子即精品,高校的学生就会寥寥无几;一般部门就会求贤不得,同样的道理,我们的联刊如果只发表精品,不足部分就从联书上转载充数,那么,许多作者的写作积极性,许多读者的阅读兴趣,都会受到打击,换言之即订户将直接受到影响。这是一个务必要引起重视的问题。我们固然一方面不要把声律问题看得过重,即作为精品的先决条件,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所谓合律,其实大部分是属于巧合,属于妙手偶得。真正属于人为的技巧性调整,可以说是不多见的。我写了几十副合律联,几乎全是这样。倒是那些对格律要求很严的人,一生写出了几副合律作品,或者说这些合律作品有几副具有可读性?这种人大多摆臭架子,伪装有学问。去吓唬一些刚入门的人。我觉得这样说并不过分。因为学联十年来,这样的伪学者见得实在是太多了!

熟练驾驭平仄是很难的。这样说不要以为酝酿意境就很容易。对仗却是一个基本的东西,当然也会常常碰到困难,有时甚至也弄得我们挖空心思。立意、对仗、平仄三者揉合为一体,才是精品与合格品的分界线。精品与合格品只有同步前进,才能真正繁荣创作,才能满足多层次的需要。拙文若蒙编辑厚爱与读者见面,也许能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那么,应是我后半生最大的快慰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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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隐身会员。这篇文章虽然有些偏激,也还是以理服人的。对我很有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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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P>如果有人能明白联无定律不是制放松声律的要求而是更强调声律那么或许他真正体会到了啥叫联律。</P><P>另,高难度的技巧联或高度思想性的对联好不好主要不是体现在联律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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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3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P>床前明月光</P><P>疑是地上霜</P><P>举头望明月</P><P>低头思故乡</P><P>请反方评下这首诗的声律美吧</P>
雪,一片一片一片~~ 有一片落进我的手心儿   刚想呵护,它却融了~~~~~冬有冬的来意~ ╭︿︿☆╮  ╭︿︿★╮oο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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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4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P>月如无恨因何缺</P><P>不过是化用老句子而已:月如无恨月长圆</P><P>前四个字完全一样。平仄(律上)前者平平平仄平平仄,后者平平平仄仄平平,都是近体诗的合律句。</P><P>七律其实由五律的平仄安排推导而来。看后五字把握即可。所谓的平仄有规律交错使用,平仄平平仄、平仄仄平平不过是仄仄平平仄,仄仄仄平平两个典型句式的正常变化。</P><P>挑那个句子的平仄交错使用上的不好?笑,就平仄这一点上没有任何问题。</P><P>这个句子觉得不好,其实是因为有老句子在前,一读后有些不习惯而已。再者收尾的“ue”韵母发音不能拉长,没有那个“长圆”的悠长感慨的意味——可以放出声来读读,体会其长度中体现的语气。和名句一比较,剩余的当然要相形见绌了。</P><P>还有一点,短短七字,头尾都是同一个韵目,有些重复感</P><P>这个句子的毛病不在律(平仄安排)上,而在其“爸爸”太强大,加上自身的韵母组合上。</P><P>前人集句:</P><P>天若有情天亦老;</P><P>月如无恨月长圆</P>
竟然有傻货无知到不知MM是美眉的缩写,不知“TO”是给的意思的地步,竟然把这个当作被骂。最愚蠢的是,为了表示他的创意,竟然神叨叨的要“给(别人)(他)MM-B”,还“偶偶”叫唤着主动申明是他自己要给的~ 愚蠢到这么有创意的地步,尔也算古往今来的第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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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4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P>补充一些,同为平仄平平仄的</P><P>(桃花)潭水深千尺</P><P>明月松间照……随意春芳歇……</P><P>比较一下,平仄上都一样。尤其是后面一个例子里两句是同一首诗里的,照和歇,都是去声,但前者读来可以延长,而后者则因为带的韵母延长起来很不自然。所以那个句子拿平仄安排来说事,嘿嘿~</P><P>其实,应该说是联无死律,平仄的组合规则,容易掌握也容易判断,最难的是声韵的组合和声韵组合与情感语气的融合。</P>
竟然有傻货无知到不知MM是美眉的缩写,不知“TO”是给的意思的地步,竟然把这个当作被骂。最愚蠢的是,为了表示他的创意,竟然神叨叨的要“给(别人)(他)MM-B”,还“偶偶”叫唤着主动申明是他自己要给的~ 愚蠢到这么有创意的地步,尔也算古往今来的第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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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4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P>扣,怎么跑到雅士会所来了?不是在弓步应对区里回的吗?</P><P>纠正一个词:韵母。</P><P>这几个回帖里的韵目都应该是韵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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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有傻货无知到不知MM是美眉的缩写,不知“TO”是给的意思的地步,竟然把这个当作被骂。最愚蠢的是,为了表示他的创意,竟然神叨叨的要“给(别人)(他)MM-B”,还“偶偶”叫唤着主动申明是他自己要给的~ 愚蠢到这么有创意的地步,尔也算古往今来的第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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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各位就对联格律问题在雅士会所继续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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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哎,难堪啊,偶这流氓指点某人,让他不愿意服气吧可又找不出反驳的理由,只好去借别的名头一并抗议偶了</P><P>顶起~~</P>
竟然有傻货无知到不知MM是美眉的缩写,不知“TO”是给的意思的地步,竟然把这个当作被骂。最愚蠢的是,为了表示他的创意,竟然神叨叨的要“给(别人)(他)MM-B”,还“偶偶”叫唤着主动申明是他自己要给的~ 愚蠢到这么有创意的地步,尔也算古往今来的第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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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5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P>被屏蔽了?原话:</P><P>哎,难堪啊,偶这流氓指点某人,让他不愿意服气吧可又找不出反驳的理由,只好去借别的名头一并抗议偶了</P><P>顶起~~</P><P>——这话过分也好不过分也好,某当把自己的话都敢公之于众,不想被人误会。你可以说本人狂,但不能给人留下猜疑是污言秽语。</P>
竟然有傻货无知到不知MM是美眉的缩写,不知“TO”是给的意思的地步,竟然把这个当作被骂。最愚蠢的是,为了表示他的创意,竟然神叨叨的要“给(别人)(他)MM-B”,还“偶偶”叫唤着主动申明是他自己要给的~ 愚蠢到这么有创意的地步,尔也算古往今来的第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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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5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P>别的没细看。</P>
<P>有人说 “月如无恨因何缺” 是平仄不协调,实在不知道什么是协调了。</P>
<P>顺便,发现了个和大师相同的小师,一个是没理了就三不冒绿光,另一个是对不出来的就说出句烂。。。</P>
<P>哎,怪不得人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呢~又一个创造世界纪录者就要产生了~</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7 1:46:0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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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7 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P>屏蔽?笑着飘走~</P>
竟然有傻货无知到不知MM是美眉的缩写,不知“TO”是给的意思的地步,竟然把这个当作被骂。最愚蠢的是,为了表示他的创意,竟然神叨叨的要“给(别人)(他)MM-B”,还“偶偶”叫唤着主动申明是他自己要给的~ 愚蠢到这么有创意的地步,尔也算古往今来的第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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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7 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P>哦。看来我又说污言秽语了。</P><P>原来有意见是不能说的。understand~</P><P>大家安琪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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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7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飘萍浪子</I>在2005-10-7 1:45:00的发言:</B>

<P>哦。看来我又说污言秽语了。</P>
<P>原来有意见是不能说的。understand~</P>
<P>大家安琪吧~</P></DIV>
<P>大家心平气和地就事说事,雅部是个交流的地方,有意见也是可以说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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