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ailin.gov.cn/zwgk/zfwj/2013nwj/12ywj/2013/12/8745.htm
关于印发《海林市“迎新春•畅幸福”第十七届楹联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海文联发[2013]4号
作者:海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来源: 更新时间:2013-12-10 11:14:49
各乡镇党委、市直各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各文艺协会: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活动安排》的总体部署,市文联决定举办海林市第十七届春联大赛,现将《海林市“迎新春·畅幸福”第十七届春节楹联大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积极组织参赛。 海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3年12月10日 海林市举办“迎新春·畅幸福”第十七届春节楹联大赛活动方案 为弘扬海林特色文化,增添节日气氛,丰富全市人民春节期间群众文化生活,鼓舞人心、提振精神,全面建设“书香海林”,加快推进海林新一轮领跑争先和追赶跨越发展。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决定在春节期间举办第十七届楹联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楹联作品 1、内容: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歌颂党的十八大和“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为主题,以欢乐、祥和、团结、向上为主基调,反映和歌颂新中国成立64年及海林撤县建市21年来各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弘扬社会新风,感悟幸福生活,赞美城乡发展新风貌,回顾历史和畅想美好未来。 2、格律:讲究对仗,平仄协调,符合联律。 3、参赛范围:海林市城乡楹联爱好者均可投稿(包括驻市中、省直企事业单位和驻军)。每位作者投寄对联数量不限,每幅对联字数不限。 4、奖项设置:楹联大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佳作奖20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5、作品展示:(1)获奖作品将在《林海文学》辟专栏刊登。(2)将获奖作品推荐给牡丹江文联期刊《镜泊风》、《黑龙江联坛》刊登代表性作品和优秀作品。(3)举办楹联专题展,将获奖作品及参展作品以书法形式向广大市民展出,活跃节日气氛。 6、评分标准:立意高雅,30分;对仗工整,30分;平仄协调,20分;含蓄隽永,20分;具有较强的文学性,能够与海林经济建设、推动我市新一轮领跑争先和追赶跨越发展紧密联系的作品加5分。 7、截稿时间:2014年1月10日。(以邮戳及作品送达时间为准) 二、要求 各乡镇、市直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及时布置,要尽快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尤其是骨干作者参加比赛,每个党(工)委、各协会必须组织质量较高的参赛作品10幅以上,各部门组织参赛作品5幅以上,参赛楹联必须是海林市民创作的作品,坚决反对抄袭。 三、组织机构 本次楹联大赛由市委宣传部、市文联主办,市诗词楹联作家协会协办。 1、大赛组委会: 主 任:纪丽宏 副 主 任:胡敬秋 委 员:刘兴利 李笑静 徐景辉 高南兴 石姝媛 金 洁 王国栋 2、大赛评委会: 名誉主任:纪丽宏 特邀顾问:周哲辉(牡丹江市诗联协会主席) 主 任: 胡敬秋 副 主 任:李笑静 张呈文 高南兴 委 员:刘兴利 徐景辉 高南兴 石姝媛 金 洁 王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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