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蜀山剑客

[公告]十八擂评委会第6号公告(终评复议结果)

[复制链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

-1

回帖

0

精华

1080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UID
6168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10-9
发表于 2005-11-9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蜀山先生,第1题33#对句虽被踢出前十,但毕竟是进了终评的作品,其分数对争夺总名次仍然有效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9 12:17:03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

-1

回帖

0

精华

1080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UID
6168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10-9
发表于 2005-11-9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9 12:05:51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0

0

回帖

0

精华

447

积分

联都初级会员

18擂三等奖获得者

UID
5979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9-21
发表于 2005-11-9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龙江微波</I>在2005-11-9 12:02:00的发言:</B>
请问蜀山先生,第1题33#对句虽被踢出前十,但毕竟是进了终评的作品,其分数对争夺总名词仍然有效吧?</DIV>

按照我个人的理解,是这样的。老兄三题都进终评了么,看来有望争一争擂主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84 小时
主题
206

-171

回帖

0

精华

3万

积分

联都贵宾

UID
4036
在线时间
8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3-1
发表于 2005-11-9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P>如果评分已经结束,可以把评委会版面限制进入权限去除,让所有联友进入参观评分与复议的过程。</P><P>开诚布公,消除疑惑。</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6

-25

回帖

0

精华

1

积分

联都举人

PK大师人人有责

UID
5983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9-21
发表于 2005-11-9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小时候贪玩,无聊地玩。有一次,我想把个葫芦按下水去,我两只手一齐用力,无奈我力气太小,怎么也按不下去。后来我想到了一个办法,我抱着葫芦跳到了水里,这下不用按了,目的也达到了,小朋友们都说我聪明,我受到了司马光砸缸般的光荣待遇:)))))</P>[em01][em01]
大家都要乖乖的哦……大家都要听听话话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84 小时
主题
206

-171

回帖

0

精华

3万

积分

联都贵宾

UID
4036
在线时间
8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3-1
发表于 2005-11-9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P>灌军又来了~~</P><P>抗洪指挥部最新指导讲话精神:司马光砸缸后,他爹赔钱买了个缸还给人家,回家再狠狠地扁了他一顿,教育他以后不要多管闲事,只要不是自己被淹死就好了。</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6

-25

回帖

0

精华

1

积分

联都举人

PK大师人人有责

UID
5983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9-21
发表于 2005-11-9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你不知道了吧?后来被救小朋友的爹爹给了他一大笔钱,司马家因此留了家训:1、要多和小朋友碗迷藏2、要在有水的水缸边3、缸边能找到石头4、这块石头自己拿得动5、尽量暗示人家躲缸里…………[em01][em01]
大家都要乖乖的哦……大家都要听听话话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84 小时
主题
206

-171

回帖

0

精华

3万

积分

联都贵宾

UID
4036
在线时间
8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3-1
发表于 2005-11-9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朋友们都成精了,从此不要和司马家的人玩。[em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6

-14

回帖

0

精华

1

积分

联都秀才

水手长

UID
6165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10-9
发表于 2005-11-9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不够大,下点雨
我是一片云,刮风就下雨,下雨就发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0

-10

回帖

0

精华

1641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UID
3976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2-24
发表于 2005-11-9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3><FONT color=#ff0066>“我”</FONT>谁也不怪! <FONT color=#f70968>“我”</FONT>只怪几位重量级大师!你们怎么就如此看重你们的名节而不顾及<FONT color=#ff0033>“我”</FONT>呢?你们怎么就一点面子都不给<FONT color=#ff0066>“我”</FONT>呢?你们跟个帖不就是两个字嘛?有人看到你们都来过啊,最短的也呆了一个多小时!你们却都不动声色地走了,不吃<FONT color=#f70997>“我”</FONT>这套?!!!咳,大师们啊,你们弄得<FONT color=#ff0066>“我”</FONT>好生尴尬!:)))))))))))</FON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0

-10

回帖

0

精华

1641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UID
3976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2-24
发表于 2005-11-9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水中云天</I>在2005-11-8 20:25:00的发言:</B>

<P>支持流浪的猫和醉人清茶!</P>
<P>如果说评委会有权把第二名直接弄出前十,那还要打分干什么?个别评委直接指定不就得了!</P>
<P>第三题中,据说fpe95先生并不同意主评的观点;周大先生尊重某个评委的意见,不过强调了自己喜欢96#。可惜他尊重人家,人家却不尊重他。</P>
<P>常江先生淹没在鲜花和掌声中,哪有时间复议!恐怕老人家的名誉要被连累了。</P>
<P>如果象fpe95先生那样勇于纠错,会令人敬佩;如果改正为错,人格和水平就值得研究了。竟然有三四个评委自己打自己!(声明:不包括未表态的人,也不包括孤山先生,孤山先生的“无意见”值得深思)</P>
<P>复议结果是对整个评判过程的否定。初评违章,复议越权。我宣布,对复议结果不予承认。</P></DIV>

好一条汉子!!!在下向您抱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0

-10

回帖

0

精华

1641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UID
3976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2-24
发表于 2005-11-9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龙江微波</I>在2005-11-9 12:02:00的发言:</B>
请问蜀山先生,第1题33#对句虽被踢出前十,但毕竟是进了终评的作品,其分数对争夺总名次仍然有效吧?
</DIV>
<P>
<P>哈哈,要那玩意干什么哦:)))就是人家给你个名次,那有多大的含金量?这次有多大的含金量?</P>
<P>一客当关,万夫莫开:)))))</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7

-7

回帖

0

精华

1

积分

联都秀才

UID
4755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4-29
发表于 2005-11-9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color=#9900ff size=5><B>既然没有第一名,何来第二名?这个建议没有道理。名次的排定是按得分的高低自然而出。如果说是按等级来评奖,可以空缺,按名次来排定,那么第一名空缺就没有道理了。不知建议者是何用意???</B></FONT>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10 1:36:25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4798 小时
主题
156

300

回帖

0

精华

3万

积分

联都金牌会员

UID
503
在线时间
4798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8-19
发表于 2005-11-9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

-1

回帖

0

精华

1080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UID
6168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10-9
发表于 2005-11-10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174 小时
主题
460

-167

回帖

1

精华

4万

积分

管理员

联都网站站长

UID
49
在线时间
117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5-26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0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龙江微波</I>在2005-11-10 12:24:00的发言:</B>
<TABLE cellSpacing=1 cellPadding=3 align=center 98%?>

<TR>
<TD>在<B>2005-11-10 2:01:00</B>,<B>蜀山剑客</B>给您发送的消息! </TD></TR>
<TR>
<TD class=tablebody1 colSpan=3><B>消息标题:RW: 请教一个小问题</B>

<HR SIZE=1>

======在 2005-11-9 12:11:00 您来信中写道:======
请问蜀山先生,第1题33#对句虽被踢出前十,但毕竟是进了终评的作品,其分数对争夺总名词仍然有效吧?请公开表态!例如在主题“<B>十八擂评委会第6号公告(终评复议结果)”中跟帖。</B>
======================================
分数当然有效,已汇总统计</TD></TR></TABLE>
<P>蜀山先生没有公开表态,怕被抓住小辫子?呵呵!</P>
<P>既然是“当然”有效,为何蜀山先生藐视打分,藐视众评委?既然蜀山先生自己都承认“当然”有效,那复议结果就当然无效了。就因为别人私下质疑了你,所以蜀山先生就抛开章程乱复议,接连打自己耳光。</P></DIV>
<P>
<P><FONT color=#c43c3c>分数有效是针对个人总分统计,论坛总分按章程规定取各题终评复议前十名统计,这没有什么矛盾.也是尊重评委评分及复议结果的体现。龙江先生好好看看章程再发表议论吧:</FONT></P>
<P><B><FONT color=#c43c3c>网络联界联盟擂台联赛的组织章程与竞赛规则</FONT></B><FONT color=#c43c3c>(第五次修订稿)</FONT></P>
<P><FONT color=#c43c3c>......</FONT></P>
<P><FONT color=#c43c3c>五、擂台联赛的评审</FONT></P>
<P><FONT color=#c43c3c>3)首席评委承担评审过程中的主要责任,并在评审结束之后,负责对广大联友的强烈要求和意见进行解释。
4)在评审过程中,首席评委根据擂句要求负责提出每个阶段的的评判(或打分)细则,并在征得其他评委同意后共同严格遵守,首席评委对细则具有解释权。
5)当对某评委的评判有争议时, 首席评委有权要求重审, 该评委经过再度审查, 或改变打分,或提出抗辩理由交由全体评委讨论。
6)在整个评判过程中,当评委之间发生严重意见分歧时,首席评委具有最后裁定权。</FONT></P>
<P><FONT color=#c43c3c>......
在决定名次过程中,首席评委和评委会有权对于得分接近而优劣明显有差距的作品名次进行适当调整。</FONT></P>
<P><FONT color=#c43c3c>......</P>
<P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FONT color=#ff0000>8)擂主的确定:个人三联须同时进入第三轮且至少有一联须入围前十名;擂主所在论坛为第十八届网络擂台联赛的主办论坛。<b>如果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下届主办方则以下列方式确定:从入围前10名的全部作者(三题共30名),以参赛论坛为单位,分别累计总分,分数最高的论坛将夺得举办第十八届网络擂台联赛的主办权。</b></FONT></FONT></P>
<P align=left><FONT color=#ff0000>......</FONT></P></FONT>
<P><FONT color=#c43c3c size=3>剑客行事光明磊落,不存在怕抓小"辫子"的问题.因这几天网下事情较多,关于终评复议的评判有关问题,剑客会在新闻发布处发专贴说明。龙江先生稍安勿躁吧,此外请注意你的措辞,作为评委我可以容忍你的行为,但涉及污辱人格,我作为论坛管理员会对你的过激言论做出相应的处理:)))</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10 15:24:21编辑过]

个人博客:http://blog.sina.com.cn/jianqilianxia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

-1

回帖

0

精华

1080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UID
6168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10-9
发表于 2005-11-10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P>蜀山先生违反了两条</P><P><FONT color=#c43c3c>5)当对某评委的评判有争议时, 首席评委有权要求重审, 该评委经过再度审查, 或改变<b>打分</b>,或提出抗辩理由交由全体评委讨论。
请注意是“打分”!<FONT color=#000000 size=3>在终评打分过程中,首席评委有权要求重审。<FONT color=#c43c3c>评委并未改变<b>打分</b>,<FONT color=#000000>首席自己也承认分数当然有效,</FONT>而</FONT>首席在复议阶段无视两个作品的打分,这还不是违反章程吗?是首席自己错过了改变分数的机会。</FONT></FONT></P><P><FONT color=#c43c3c>在决定名次过程中,首席评委和评委会有权对于得分接近而优劣明显有差距的作品名次进行适当调整。</FONT></P><P><FONT color=#c43c3c>这一条多说无益,大家都心中有数。</FONT></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84 小时
主题
206

-171

回帖

0

精华

3万

积分

联都贵宾

UID
4036
在线时间
8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3-1
发表于 2005-11-10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P>说来说去,不达主题,不免如隔靴搔痒。<P>以下是参赛33#作品,趁还不确定作者是谁之前,大家不妨品评一下,最好限于交流对联,不及其余。<P>出句:杯盈月色月盈杯,茗香醉月(蜀山剑客)<P>对句:画入秋魂秋入画,苑雅吟秋(匿名)33#</P><P>请了,大家也希望看到公道的评语,对作者也是需要还清公道的。</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4798 小时
主题
156

300

回帖

0

精华

3万

积分

联都金牌会员

UID
503
在线时间
4798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8-19
发表于 2005-11-10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174 小时
主题
460

-167

回帖

1

精华

4万

积分

管理员

联都网站站长

UID
49
在线时间
117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5-26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0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color=#cc3333 size=3>再次重申擂赛纪律,请龙江和三羊先生好自为之:</FONT></P><P><FONT color=#cc3333 size=3>4)在每个评判阶段结束后,必须把结果向广大联友公示,以取得更大范围内的监督和听取更多联友的意见。但是,联友在公示处不得恶性灌水和对评委进行恶意攻击,否则主办论坛有权予以处理。
5)所有到公示处发言的联友必须首先说明自己属于哪个论坛(在多个论坛注册的联友只需说出一个论坛即可),并由该论坛的观察员确认后,发言才有效。否则主办论坛有权删除其发言,甚至封其ID。
</FONT></P>

个人博客:http://blog.sina.com.cn/jianqilianxia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联都

GMT+8, 2026-3-2 12:57 , Processed in 0.126651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