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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解维汉

【05.06揭晓】“兴庆宫之春”全国征联大赛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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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7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解维汉</I>在2005-6-27 15:46:00的发言:</B>

<P>思游快乐</P>
<P>      原帖已删,你的引帖自己删除吧。</P></DIV>
<P>本人帖子引用的消息已删除。</P>
<P>再次谢谢解老师!</P>
<P>对西安市楹联学会发现问题,及时调查,知错立改的作风叫好!</P>
<P>向解老师及西安市楹联学会致以崇高的敬意!</P>
<P>对关心、关注此事的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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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7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南山月</I>在2005-6-27 18:20:00的发言:</B>

<P>热烈祝贺“兴庆宫之春”全国征联大赛的获奖者<IMG src="http://www.zhgc.com/bbs/Skins/Default/emot/em23.gif"><IMG src="http://www.zhgc.com/bbs/Skins/Default/emot/em23.gif"><IMG src="http://www.zhgc.com/bbs/Skins/Default/emot/em23.gif"></P>
<P>更要祝贺“思游玩乐”联友在本次大赛中荣获二等奖<IMG src="http://www.zhgc.com/bbs/Skins/Default/emot/em23.gif"><IMG src="http://www.zhgc.com/bbs/Skins/Default/emot/em23.gif"><IMG src="http://www.zhgc.com/bbs/Skins/Default/emot/em23.gif"></P>
<P>我刚从《长安联苑》编辑部回来,正在紧张排版准备印刷2005年第二期《长安联苑》兴庆宫征联专集的编辑人员,已经接到了西安市楹联学会的正式通知:湖南 崔钢兵获本次大赛二等奖。
     沉香亭
    沉醉亭边,看湖漾丹青,树摇翠紫,广宇云霞飞七彩
    香萦园内,听莺吟恋曲,燕唱情歌,丽人风韵话千秋</P>
<P>作为联都会员,我为联都联友高超的楹联技艺欣喜!</P>
<P>作为西安联友,我也为西安楹联界快速反应,知错立改的作风叫好!</P></DIV>
<P>谢谢南山月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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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7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P>崔老师的命真好,碰到了“发现问题,及时调查,知错立改”的西安市楹联学会和真心、热心为联友办事的解会长。别说你,联友们都会向西安市楹联学会和解会长表示崇高敬意的!</P><P>唉,俺可就没有崔老师那么幸运了。去年,俺参加了<FONT color=#f70909>南京夫子庙征联</FONT>,发现俺的一副联获了个优秀奖,可署名成了别人,便多次与组委会联系。他们经过调查,承认署错了姓名,许诺在编书的时候纠正过来,并将补寄获奖证书。可时至今日,仍然音讯皆无。对他们这种失信行为,俺是既无奈,又无助,俺想,<FONT color=#f73809>谁能帮俺讨个公道呢?</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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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4
发表于 2005-6-28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美之名曰“全国征联大赛”,实际上是某些人暗箱操作、借题回扣、中饱私囊;因此极不负责、甚至张冠李戴,闹成笑话。这样做的恶劣影响,显然是给当代联坛抹黑!真是令人深感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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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8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P>解老师及西安楹联学会的工作是认真的,态度也是诚恳的,值得学习!!</P><P>解老师就是解老师,真该谢谢解老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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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8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TABLE  width="90%" border=0>

<TR>
<TD  width="100%"><IMG src="http://china-liandu.com/Skins/Default/topicface/face1.gif" align=absMiddle border=0>排头兵:你好!感谢勉励!有错必纠好,能不再出错方为上境! <B></B>

</TD></TR></TABLE>
一蓑烟雨任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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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8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P>网络就是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终于水落石出!</P><P>解老师辛苦了!</P><P>网民敬佩您!</P>
大家齐努力 小我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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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9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P><b><FONT color=#0000ff>     孟建良:你好!同意你的观点。获奖名单网络披露等于在《中国楹联报》刊登前先作一次公示,若无异议正式公布。</FONT></b></P>
<P><b><FONT color=#0000ff>     网上公示应该提倡!</FONT></b></P>
<P><b><FONT color=#0000ff>      谢谢你的支持!</FONT></b></P>
一蓑烟雨任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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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9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解维汉</I>在2005-6-29 11:49:00的发言:</B></DIV>
<DIV class=quote><B><FONT color=#0000ff>获奖名单网络披露等于在《中国楹联报》刊登前先作一次公示,若无异议正式公布。</FONT></B><B><FONT color=#0000ff>网上公示应该提倡!</FONT></B></DIV>

    <FONT size=3>建立评奖公示制,看来是很有必要的了。这样做,可以收到“两防四正”之效:防出错(工作程序性出错和质量标准性出错)、防作弊(评奖过程作弊和参赛过程作弊),正视听、正名誉、正形象、正风气。各协会及大赛评奖机构完全可以推而广之。至于公示方式,利用网络最好,也可根据情况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专函简报、壁报传单等。</FONT><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 face=黑体 color=#f70938 size=5><B>欲求顺利,须受麻烦。</B></FONT>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29 15:31: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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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寸天斋主</I>在2005-6-29 15:27:00的发言:</B>


    <FONT size=3>建立评奖公示制,看来是很有必要的了。这样做,可以收到“两防四正”之效:防出错(工作程序性出错和质量标准性出错)、防作弊(评奖过程作弊和参赛过程作弊),正视听、正名誉、正形象、正风气。各协会及大赛评奖机构完全可以推而广之。至于公示方式,利用网络最好,也可根据情况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专函简报、壁报传单等。</FONT><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 face=黑体 color=#f70938 size=5><B>欲求顺利,须受麻烦。</B></FONT>
</DIV>

<FONT face=黑体 color=#ff0000 size=6>严重支持!!!</FONT>
蒲公巨著千年盛 神父英名万世传 非常之人,举非常之事;非常之事,非常人举之;当举举之,不当举亦举之,常举常乐,知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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