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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25截止】“酒鬼酒杯”巨奖征联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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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3
发表于 2009-1-6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联之恋</I>在2009-1-6 17:41:01的发言:</B>


<P>真闹不明白,前有“一重字”,现来“两处改”,人们不禁要问:这是征联比赛,还是习作辅导?这样做,对其他参赛者来说,公平吗?</P></DIV>

没什么不公平的,奖级的确定,是以原作为基础的,评委指点之前,各个奖项已经确定。对于获奖作品,评委指出不足,提出修改意见正是对参赛者的一种尊重,也是我们难得的学习机会,至少我个人受益匪浅,才有了上述的体会。或许最终公布的获奖作品,不是我们修改前的原貌,但组委会的做法,无非是希望作品尽善尽美,以求示范效应,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和获奖与否,获奖等级无关,只是提高了作品水准,并未有失公允,还请联之恋朋友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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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6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color=#000066>易水长虹先生:君不见</FONT><FONT color=#000000>“楹歌发展 联颂和谐”有奖征联活动初评结果公示中,有许多拟评上等级奖的联句,就因为有这样那样的微瑕被论坛联友一一指出而失掉了获奖资格。评委这种做法,得到了论坛联友们的肯定与赞许。你说的不错,“好联是炼出来的,未必可以信手拈来。”但要在交“卷”之前“炼”才行。如果交“卷”之后,在评委特殊政策的“庇护”下去“炼”,如何能体现征联比赛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呢?</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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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3
发表于 2009-1-6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P>联之恋朋友:</P><P>我和您一样,与评委素不相识,和您一样,没有得到过谁的“庇护”,如果侥幸获奖,只看作是一种鼓励。易水早年曾以诗词高手自诩,随着学业日进,学然后知不足,原来我们和高手之间有很大的差距。晓川老师的点拨,也正是告诉了我所以没有夺魁的差距在哪里,窃以为受益匪浅,如果这是一种关照,我相信所有的朋友都需要这样的关照,您觉得呢?而且我再强调一遍,在评委老师指点之前,各个奖项已经评出,修改的结果与是否获奖无关,请您仔细阅读一下我在100楼的回帖。另外,我们参赛为了得奖,也是为了寻找差距,向高手学习,提高联艺而已,首先要摆正心态,“胜固欣然,败亦可喜”,古人的豁达很值得我们借鉴。一点浅见,与您共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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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6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有个“一字重”得到评委的“授权”而改之(还在本论坛向高手求援过,你查阅一下便知此事),如今,你又来个“两处改”,这不能不让人将这两件事情联系起来产生某种联想,我敢说,这论坛不只我一人有这种想法。我多次参加征联赛事,“胜固欣然,败亦可喜”,早已习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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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9
发表于 2009-1-6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联之恋</I>在2009-1-6 20:16:39的发言:</B>
前面有个“一字重”得到评委的“授权”而改之(还在本论坛向高手求援过,你查阅一下便知此事),如今,你又来个“两处改”,这不能不让人将这两件事情联系起来产生某种联想,我敢说,这论坛不只我一人有这种想法。我多次参加征联赛事,“胜固欣然,败亦可喜”,早已习以为常。</DIV>

联之恋朋友:同为作联人,个中辛苦想必您深有体会,本人参赛只是兴之所至,一晚临屏发送了五个对句,写完后心中已觉酣畅淋漓,获不获奖早抛之脑后,事后也没再去管它,也未考虑是否有重字,那天晚上评委打来电话告知入围,我觉得很突然,这并非是某刻意去追求的结果!我想,人家拿他自己的钱交换你的东西,自然可以和你讨价还价的,这并非不可理解!倘是他觉得你的东西根本没有价值,即使外表再光鲜漂亮也是枉然的!顺便告诉您,只是入围而已,没必要看得太重!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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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6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向小草推荐“惊涛拍岸”牌杀虫剂,好让你一池春草长得更加茁壮[em05]
关注微信公众号【联之天下】·(zhenglian-520)
获取最全的楹联诗词赛事信息,行间字里征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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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3
发表于 2009-1-6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一池春草</I>在2009-1-6 21:02:55的发言:</B>


联之恋朋友:同为作联人,个中辛苦想必您深有体会,本人参赛只是兴之所至,一晚临屏发送了五个对句,写完后心中已觉酣畅淋漓,获不获奖早抛之脑后,事后也没再去管它,也未考虑是否有重字,那天晚上评委打来电话告知入围,我觉得很突然,这并非是某刻意去追求的结果!我想,人家拿他自己的钱交换你的东西,自然可以和你讨价还价的,这并非不可理解!倘是他觉得你的东西根本没有价值,即使外表再光鲜漂亮也是枉然的!顺便告诉您,只是入围而已,没必要看得太重!您觉得呢?:)</DIV>
<P>本人只是就事论事,有感而发而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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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9
发表于 2009-1-6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荤素!早知道有此灵药,草不必悬贴杀虫了!当时就觉得那个字是不可移易的,未曾想事后却害我经受这番折腾![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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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8
发表于 2009-1-7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P>   重字还能得特等奖?这是傻水平的评委? 万余对句偏偏就没有一个能与这残疾对句比肩的?  哈哈...不过出句本来就是残疾,原来是"残疾对联运动会",晕</P>
<P>   是有许多联友说湖南的征联多是假的,原来果真如此!!!</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7 13:20: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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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7
发表于 2009-1-7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B><FONT color=#ff0000 size=4>酒鬼征联,四点质疑:</FONT></B>
<P><FONT size=3>      <FONT color=#ff0000> <B>质疑1.获得特等奖的竟然是与出句有重字的对句。</B></FONT>难道11000多对句中就没有比这残疾对句更好的吗? </FONT></P>
<P><FONT size=3>      <B><FONT color=#ff3300>质疑</FONT><FONT color=#ff0000>2.评选程序没有公开,过程草率,疑为暗箱操作。</FONT></B>酒鬼公司称:“评委团耗时一天,历经初选、复评两轮次的评审,最终评出各个奖项”。试想,11000多对句,仅10个不到的评委,一天时间就能完成初评和复评吗?显然评选粗糙!</FONT></P>
<P><FONT size=3>      <B><FONT color=#f73809>质疑</FONT><FONT color=#f73809>3</FONT><FONT color=#ff0000>.评委组成人员多数为行业和部门头目,极少有行家</FONT></B>。如什么酒办、酒协、酒厂、酒厂工会的头目等等。外行或少数人能体现出公平公正吗?</FONT></P>
<P><FONT size=3>       <B><FONT color=#f73809>质疑</FONT><FONT color=#ff0000>4. 获特、一、二、三等奖的15名作者中,,只有3名3等奖作者是外省人。</FONT></B>其余12名都是湖南本地人。自然这次有“全国20多个省、区和市应征11000多个应征作品”,为什么湖南本地(特别是长沙)的对联水平就高一筹呢?</FONT></P>
<P><FONT size=3>     企业进行网络征联,增加广告效应,无可非议。但如果借此欺骗读者,戏弄联友,只能引起不满,反而败坏企业信誉。</FONT><FONT size=3>     </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7 22:52:5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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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b><FONT face=黑体 color=#ee1111 size=5>还是真诚的祝贺一池春草获大奖!</FONT></b>
彩笔常行无俗韵 青锋欲试有雄怀 ----龙脊山人老师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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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5-24
发表于 2009-1-8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P>本钓客也来晒一晒:</P>
<P><FONT face=黑体 color=#ee0000 size=3>煮碧洞地造精华,论英雄何其利洒,一言说道义,无令无行,无令过行。</FONT></P>
<P><FONT color=#ee0000 size=4><FONT color=#000000>下联意为:</FONT>煮酒论英雄讲道义。</FONT></P>
<P>利洒:利落、潇洒。</P>
<P>无令:1、没有律令。2、不使、不可。</P>
<P>行:道也——《说文》,此处品质、品德意。</P>
<P>无行:没有善行,品行不端或指没有品行的人。</P>
<P>过行:即错误的行为。</P>
<P>无令无行,无令过行即意为不可有错误的行为,不要品行不端、做没有品行的人</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8 12:25:1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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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3
发表于 2009-1-8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论坛怎么啦,讲真话伸张正义批判假丑恶现象,竟然没几人呼应?!——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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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3-6
发表于 2009-1-8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花钱买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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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联之恋</I>在2009-1-8 13:39:35的发言:</B>
我们的论坛怎么啦,讲真话伸张正义批判假丑恶现象,竟然没几人呼应?!——悲哉!!!</DIV>
<P><b><EM>联之恋</EM> 兄:</b>
<P><b>在揭晓区的帖子是我建议解除置顶的,因为联友们在此的声音征联方未必听得到。</b>
<P><b>如果真的想较个真,我建议:将意见直接发送到以前的征联邮箱。</b>
<P><b>以上仅代表个人意见,与论坛无关。</b></P>
如果此人还让你记得,那么就点一支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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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3
发表于 2009-1-8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P>  按说不规则重字乃楹联之大忌!属淘汰之列,却获得特等奖,让人大跌眼镜!而“一字重”先生获得特等奖竟然还有那么多人祝贺。讲真话伸张正义批判假丑恶现象,反而没几人响应?!——论坛联友的正义感哪去了?!可悲啊!!!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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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3-24
发表于 2009-1-8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联之恋</I>在2009-1-8 14:09:18的发言:</B>

<P>  按说不规则重字乃楹联之大忌!属淘汰之列,却获得特等奖,让人大跌眼镜!而“一字重”先生获得特等奖竟然还有那么多人祝贺。讲真话伸张正义批判假丑恶现象,反而没几人响应?!——论坛联友的正义感哪去了?!可悲啊!!! </P></DIV>
<P><b><EM>联之恋</EM> 兄:</b>
<P><b>我在此多说几句。</b>
<P><b>1、得特等奖的联虽然有重字,但这是评委的选择,跟具体写此联者已然没有关系。</b>
<P><b>2、大家祝贺得奖者也是种礼貌,和是否有正义感无关。</b>
<P><b>3、当然,“讲真话 伸张正义 批判丑恶现象”,大家在此说了不少;不过真的是否能传到征联方耳朵里,这还是个问题。还是前面帖子的建议:有意见直接发送征联邮箱。</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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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P>作为联友,首先对春草获奖表示热烈祝贺!</P><P>作为联人,对湖南的赛事严重鄙视!也许我的联还不够获奖水准,但不至于不屑一顾吧?遗憾的是:发往酒鬼公司的联至今不见已读回执。可见这个赛事原本就有糊弄广大联友的存心。既然这样何不事前限定只在湖南范围内征联呢?</P><P>从曾国藩酒,到刘少奇征联,再加上这个酒鬼,湖南的征联赛事让联友失望太多。</P><P>别的不想多说了,商人重利,文人重节!气不平的联友如果不想再受这份闲气,以后湖南的赛事不用再参乎了,让人家自娱自乐去好了。或者找个湖南辣妹子做老婆(可惜本人早已过期了),拿老婆的名字去玩,可能还有希望!</P><P>呵呵,其实这也是一厢情愿的说法,利诱难当,象这样动辄万元的诱惑,又有几人能抵抗?末了恐怕又是酒鬼故事的后续篇吧?不过我个人是不想再上当了,在没有公平竞争的前提下,湖南赛事从此54!</P>[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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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冷江文雨</I>在2009-1-4 10:56:07的发言:</B>


晕......我发往酒鬼酒公司邮箱的作品,至今“未读”.</DIV>
<P>看来未读的不在少数,发两个邮箱都没有动静,不守信用的缺德玩意儿</P>[em14][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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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好人</I>在2009-1-8 14:20:07的发言:</B>


<P><B><EM>联之恋</EM> 兄:</B>
<P><B>我在此多说几句。</B>
<P><B>1、得特等奖的联虽然有重字,但这是评委的选择,跟具体写此联者已然没有关系。</B>
<P><b></b>
</P></DIV>
<P>好人老师:</P>
<P>我在此还想多说几句:</P>
<P>1.怎么没有关系?如果评委没跟他联系过,他是稀里糊涂获奖,那真没话可说,可事实并非如此!</P>
<P>2.按说“一字重”先生在接到评委电话告之修改时,他本可以一声不响悄悄为之。这样做,神不知鬼不觉,谁也不知道也就罢了。可他,竟然大言不惭地把这事给张扬出来,还在论坛发帖寻找“一字师”。他是个多次获奖的撰联高手,难道不知道“一字重”被淘汰的后果?他无外乎想告诉人们,他是板上钉钉,获奖定了,你们奈我何!——是何等之嚣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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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联之恋</I>在2009-1-8 15:09:46的发言:</B>


<P>好人老师:</P>
<P>我在此还想多说几句:</P>
<P>1.怎么没有关系?如果评委没跟他联系过,他是稀里糊涂获奖,那真没话可说,可事实并非如此!</P>
<P>2.按说“一字重”先生在接到评委电话告之修改时,他本可以一声不响悄悄为之。这样做,神不知鬼不觉,谁也不知道也就罢了。可他,竟然大言不惭地把这事给张扬出来,还在论坛发帖寻找“一字师”。他是个多次获奖的撰联高手,难道不知道“一字重”被淘汰的后果?他无外乎想告诉人们,他是板上钉钉,获奖定了,你们奈我何!——是何等之嚣张!!!</P></DIV>
<P><b><EM>联之恋 兄:</EM></b>
<P><b>多虑了,想必周兄接到电话时,自己不知是特等奖的。</b>
<P><b>我们换个角度讲,抛开经济利益因素,就联作的创作而言,为了联作的完善才有“一字师”之举,评委和联作者还是态度认真的。</b><b>至于其他,旁人就不要多作设想了。</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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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好斗</I>在2009-1-7 22:51:41的发言:</B>
<B><FONT color=#ff0000 size=4>酒鬼征联,四点质疑:</FONT></B>
<P><FONT size=3>      <FONT color=#ff0000> <B>质疑1.获得特等奖的竟然是与出句有重字的对句。</B></FONT>难道11000多对句中就没有比这残疾对句更好的吗? </FONT></P>
<P><FONT size=3>      <B><FONT color=#ff3300>质疑</FONT><FONT color=#ff0000>2.评选程序没有公开,过程草率,疑为暗箱操作。</FONT></B>酒鬼公司称:“评委团耗时一天,历经初选、复评两轮次的评审,最终评出各个奖项”。试想,11000多对句,仅10个不到的评委,一天时间就能完成初评和复评吗?显然评选粗糙!</FONT></P>
<P><FONT size=3>      <B><FONT color=#f73809>质疑</FONT><FONT color=#f73809>3</FONT><FONT color=#ff0000>.评委组成人员多数为行业和部门头目,极少有行家</FONT></B>。如什么酒办、酒协、酒厂、酒厂工会的头目等等。外行或少数人能体现出公平公正吗?</FONT></P>
<P><FONT size=3>       <B><FONT color=#f73809>质疑</FONT><FONT color=#ff0000>4. 获特、一、二、三等奖的15名作者中,,只有3名3等奖作者是外省人。</FONT></B>其余12名都是湖南本地人。自然这次有“全国20多个省、区和市应征11000多个应征作品”,为什么湖南本地(特别是长沙)的对联水平就高一筹呢?</FONT></P>
<P><FONT size=3>     企业进行网络征联,增加广告效应,无可非议。但如果借此欺骗读者,戏弄联友,只能引起不满,反而败坏企业信誉。</FONT><FONT size=3>     </FONT></P>
</DIV>
<P><FONT size=4>看开点,人家可是喝酒鬼酒到了微醺的最高境界壮着胆子才去认真地筛选评联的呢!</FONT>
<P><FONT size=4>(声明:此语不针对获奖的一众联友)</FONT></P>
网络朋友若求点评或邀请活动的,为免日后纠纷,请先签合同并办理公证,希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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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联之恋</I>在2009-1-8 13:39:35的发言:</B>
我们的论坛怎么啦,讲真话伸张正义批判假丑恶现象,竟然没几人呼应?!——悲哉!!!</DIV>

这位朋友刚来,还没吃过亏。您不知道,有些评委鸡肠小肚,您的话如果得罪了这类人,您在他们的一亩三分地将永远得不了什么奖。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8 21:05: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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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已经用行动做出了最有力的回击[em05]</P><P>以后长沙所有诗联赛事(已经上了黑榜)一律在四海征联封杀。。。当然是我在任期间[em0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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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P>      坚决支持和拥护78管理的英明决断!!!</P><P>     不能让他们再忽悠咱们!!!</P><P>     本人表示今后绝不参与湖南的征联游戏!!!</P><P>     </P>[em01][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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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7荤8素</I>在2009-1-8 21:37:45的发言:</B>

<P>我已经用行动做出了最有力的回击[em05]</P>
<P>以后长沙所有诗联赛事(已经上了黑榜)一律在四海征联封杀。。。当然是我在任期间[em01]</P></DIV>
<P>
<P>猫哥:你象个爷们,有血性,有勇气,还证明活着。I服了YOU~ !我穿自己的注册名顶你!</P>
<P>我谈不上抵制长沙,因为我玩了五年,水平有限,一个优秀奖也没拿过。所以我还得玩呀,玩到一百岁,等长沙伯乐的出现。[em0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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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9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P>晒晒我的“入围联”:
  
逢盛世业自风流,酿醇醪凭人饮酌,千杯抒胜概,尽管尽情,尽管倾情。</P><P>谈谈我的体会:</P><P>鸡肋羡鳌头,不可不闷,不可太闷;
酒联如水对,莫讲莫名,莫讲虚名。
</P>
人到万难须放胆;事逢两可莫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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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9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赣鄱哪吒</I>在2009-1-8 23:20:13的发言:</B>


<P>
<P>猫哥:你象个爷们,有血性,有勇气,还证明活着。I服了YOU~ !我穿自己的注册名顶你!</P>
<P>我谈不上抵制长沙,因为我玩了五年,水平有限,一个优秀奖也没拿过。所以我还得玩呀,玩到一百岁,等长沙伯乐的出现。[em01]</P></DIV>
<P>谢谢哪吒献身相顶!至少让我知道了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em0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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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9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7荤8素</I>在2009-1-9 19:27:27的发言:</B>





<P>谢谢哪吒献身相顶!至少让我知道了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em05]</P></DIV>
<P>

中国的事情就这样,陈水扁因贪坐牢,也会有人为之摇旗呐喊,很简单,是个人(排除无奈的获奖者)以前得了好处。没有谁否定整个湖南,之所以出来说几句是因为我在征联版多少闻到了些真正的人味道。兄弟,人心城府,就这么回事。只要我在联都,我就支持你。</P>
<P>换句话说南昌现在要是搞名堂,我不会再去帮他们,尽管和南昌楹协的一些人有感情,大家轰的越猛(只要不用脏话)是越爱护她。如果我再去帮说话,我会认为自己很搞笑。</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9 20:05: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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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0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P>给联之恋先生的几句话:</P><P>本来这帖子沉了,不想再把它顶起,但我想你一定还在关注此贴,那么我现在回复你:第一,当初没有回复你贴子的原因,是因为你的情绪已经失控,我没必要和你吵架;第二,你的言行已经涉嫌人身攻击,我可以不计较,但请你以后不要对其他联友再这样恣意妄为;第三,我一向认为,联品如人品,请你先加强思想品格上的修为。</P><P>余不多言,你无须回复,但请好自为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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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0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联之恋</I>在2009-1-8 15:09:46的发言:</B>
<P>我在此还想多说几句:</P>
<P>1.怎么没有关系?如果评委没跟他联系过,他是稀里糊涂获奖,那真没话可说,可事实并非如此!</P>
<P>2.按说“一字重”先生在接到评委电话告之修改时,他本可以一声不响悄悄为之。这样做,神不知鬼不觉,谁也不知道也就罢了。可他,竟然大言不惭地把这事给张扬出来,还在论坛发帖寻找“一字师”。他是个多次获奖的撰联高手,难道不知道“一字重”被淘汰的后果?他无外乎想告诉人们,他是板上钉钉,获奖定了,你们奈我何!——是何等之嚣张!!!</P></DIV>
<P>我此前没有看到联之恋朋友的这段话,现在翻查才知道你未免有失偏颇了!
<P>我个人对于此次获奖的选手自始至终都没有什么别的看法,对于春草则更是有点喜欢他的可爱了,这里我用可爱这个词是指他的人格上的亮点,试想想如果是你或者其他人接到这个电话,会把它发到论坛上来向大家求教吗?汗啊~  我自己都不敢回答这个问题。。。
<P>仅仅从此处就可以看出小草为人的坦诚以及不设防的心中城府,当初他想的也许只是想如何让自己的对句更加完善而已,估计做梦都没想到晓川主评会把他推上这个风口浪尖,与他同样情况的还有易水新朋友,也将自己不够完美的作品和那个电话发了上来,显示出天津卫爷们的爽直性格!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某些人要是知道他们的公开晒贴,恐怕就不会有目前的这个结果了。。。
<P>我之前没有祝贺春草获奖,就在此补上吧:
<P>恭喜你。。。。牛年的 <b><FONT size=5>  好--运--气!</FONT></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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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一池春草</I>在2009-1-10 21:50:53的发言:</B>

<P>给联之恋先生的几句话:</P>
<P>本来这帖子沉了,不想再把它顶起,但我想你一定还在关注此贴,那么我现在回复你:第一,当初没有回复你贴子的原因,是因为你的情绪已经失控,我没必要和你吵架;第二,你的言行已经涉嫌人身攻击,我可以不计较,但请你以后不要对其他联友再这样恣意妄为;第三,我一向认为,联品如人品,请你先加强思想品格上的修为。</P>
<P>余不多言,你无须回复,但请好自为之!!</P></DIV>
<P>好样的!一池春草联友,我们支持你!祝新年更上层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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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P>现在看来论坛有些人很赞赏某些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大谈修改一字、两处“光明正大”之言行。如属于学术交流、技艺切磋倒是不难理解并予以支持,可对于一项当时未揭晓之赛事,如此之赞赏,似乎还缺乏考虑些什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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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联之恋</I>在2009-1-11 21:57:29的发言:</B>
<P>现在看来论坛有些人很赞赏某些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大谈修改一字、两处“光明正大”之言行。如属于学术交流、技艺切磋倒是不难理解并予以支持,可对于一项当时未揭晓之赛事,如此之赞赏,似乎还缺乏考虑些什么......</P></DIV>
<P>和联之恋联友探讨,我一向觉得看问题要一分为二,对于此次评审机制和方法,我们理当质疑甚至批判,但对于正常参赛意外获奖的联友我们即使不去祝贺他们好运气,也不至于去指责别人吧吧?

<P>举个例子,如果您的一副重字联被评为大奖,你会拒绝领奖么?就算你有这种“骨气”,也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必须做到这样啊~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2 10:05: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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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联之恋</I>在2009-1-11 21:57:29的发言:</B>

<P>现在看来论坛有些人很赞赏某些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大谈修改一字、两处“光明正大”之言行。如属于学术交流、技艺切磋倒是不难理解并予以支持,可对于一项当时未揭晓之赛事,如此之赞赏,似乎还缺乏考虑些什么......</P></DIV>
<P>和联之恋联友探讨,我一向觉得看问题要一分为二,对于此次评审机制和方法,我们理当质疑甚至批判,但对于正常参赛意外获奖的联友我们即使不去祝贺他们好运气,也不至于眼红吧?
<P>举个例子,如果您的一副重字联被评为大奖,你会拒绝领奖么?就算你有这种“骨气”,也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必须做到这样啊~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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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P>祝贺获奖朋友的运气,欣赏高手的实力!</P><P>这贴子可够火的呵!</P>
伟绩何须有
小联不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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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画船听雨眠</I>在2009-1-8 21:04:23的发言:</B>


这位朋友刚来,还没吃过亏。您不知道,有些评委鸡肠小肚,您的话如果得罪了这类人,您在他们的一亩三分地将永远得不了什么奖。
</DIV>


<P>教授说的这种情况应该说确实存在,我在做红黑榜时已经想的很清楚了,我不怕得罪什么人,也做好被某些地区封杀的准备了[em05]   但是大家没必要都去做这个牺牲,我只希望大家认可我的做法,并能够默默的配合本版的打假行为,嘿嘿--没必要象哪吒那样“傻乎乎”用真身来顶我的~</P>
<P>借此热帖声明一下,欢迎大家用马甲揭露一些不良赛事和组织(在红黑榜跟帖),只要证据确凿,我就敢将它钉上耻辱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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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画船听雨眠</I>在2009-1-8 21:04:23的发言:</B>


这位朋友刚来,还没吃过亏。您不知道,有些评委鸡肠小肚,您的话如果得罪了这类人,您在他们的一亩三分地将永远得不了什么奖。
</DIV>


<P>教授说的这种情况应该说确实存在,我在做红黑榜时已经想的很清楚了,我不怕得罪什么人,也做好被某些地区封杀的准备了[em05]   但是大家没必要都去做这个牺牲,我只希望大家认可我的做法,并能够默默的配合本版的打假行为,嘿嘿--没必要象哪吒那样“傻乎乎”用真身来顶我的~</P>
<P>借此热帖声明一下,欢迎大家用马甲揭露一些不良赛事和组织(在红黑榜跟帖),只要证据确凿,我就敢将它钉上耻辱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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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级获奖对句中,有许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甚至是硬伤,我不想去评说,只针对“一字重”和“两处改”谈了一些看法,更不是什么“情绪失控”,而是针对他们俩在2009年1月6日晚上的言论(很令人玩味)有感而发罢了。他们敢在大庭广众面前说事,就不许人们发表点看法,什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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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P>好了,为了避免更多的误解,我看就终止这个话题了吧~</P><P>还是那句话,把精力用在更多的诚信征集中去[em01]  对不起各位,我暂时锁住本主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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