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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莉莉莉

十四擂的组委们,你们在践踏尊严与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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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是晚上嘛
白天我不敢出来,晚上您再不让我出来,我只有555555~~~~~~~~~(这才是真正的鬼哭呢,可惜没有狼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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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狼嚎——你把那啸天的叫来,就胜似狼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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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君真我知音也!他天狼,嚎的更是婉转有致,入耳寒心呀!找他去:(突然想起来,他会喷火呀,鬼怕这个5555555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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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引用的《[公告]第14届网络对联擂台联赛题目及竞赛规则》在哪里,怎么我找不到原文呢?阎王帮我去找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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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没弄懂怎么回事呢,怎么帮你
况且联都我只来了三四次,也不知道去哪儿找呀

我搜索了一下也没搜到
是不是请教一下熟悉这儿的人?要不让让他们帮着帖出来我们看看呀。不然这样弄的一头雾水,怕要急死人(包括鬼)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2 5:17: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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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第14届网络对联擂台联赛题目及竞赛规则

三、第14届网络对联擂台联赛奖励办法

1)总分第一名为下届擂主,所在论坛获下届擂赛主办权。获得擂主的选手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担任擂主,否则取消所有名次和奖励。

第十四届网络对联擂台联赛组委会
                                                   2004年3月1日


楼主引用了这一条,可是我在(http://yh2000.com/xnff/dispbbs.asp?boardID=157&ID=8667)里没找到,只怕楼主是在别的地方找到的。

这个《规则》说:总分第一名为下届擂主——究竟是指个人总分第一,还是指团体总分第一呢?——阎王帮帮我。。。要不我就要请孙大圣来打到你的地府里去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2 5:25: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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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5:3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yh2000.com/xnff/dispbbs.asp?boardID=157&ID=8667
是你帖的这个网址吗?我也找不到,我鬼老了,老眼昏花,对不起了哦!见不到原文,不能上下贯通,要我解释也是断章取义,难免有失,还是先问问熟悉这儿的人原文在哪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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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行!现在论坛上只有你在这里,不找你找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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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对了,现在论坛上没有一个人
只有一个妖精一个鬼

那照我看,两种理解都可以,就看怎么去看待问题了
抱一平常心对此虚名,和抱以上进心对此盛名,两种心态就会产生两种情绪,就会有两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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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老阎王在2004-5-2 5:44:20的发言:
哦,对了,现在论坛上没有一个人
只有一个妖精一个鬼

那照我看,两种理解都可以,就看怎么去看待问题了
抱一平常心对此虚名,和抱以上进心对此盛名,两种心态就会产生两种情绪,就会有两种结果。


不是怎样理解的问题哦。现在是很多人在论是非,而是非是必须要根据《规则》才能讲得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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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找到了,在http://yh2000.com/xnff/dispbbs.asp?boardID=157&ID=8779

判定是非的关建在于:

以下是引用火栗妖精在2004-5-2 5:22:53的发言:

这个《规则》说:总分第一名为下届擂主——究竟是指个人总分第一,还是指团体总分第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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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中我没找到那条,让我怎么说,况且八、九次擂台联赛我没见过了,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更是无言了。不过就这条来争论,还是两种看法造成的两种理解,而导致有热闹看:)。所以,我认为就此事,大家都不要再说什么了。理解不同,意见无法统一,再怎么也争不出结果来,除了都闹一肚子气,让别(包括鬼)人看热闹外,别无补益。大家不如握手言和,回头我请大家喝酒,吃青椒炒大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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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阎王,你再不回帖,我就要找孙大圣来打到你的地府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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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干吗缠上我呀:((((((((俺来一次阳间不容易的,有热闹不让俺看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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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找到一个规则了,在http://yh2000.com/xnff/dispbbs.asp?boardID=145&ID=8478

以下是引用[公草堂告]《第十三届擂台联赛》评比揭晓

附千堆雪、华山老祖两位首席评委的补充公告:

根据改革后的评选规则:“即从本届开始,擂主只授予两联最高分之和的参赛论坛(及所有论坛两题最高分之和最高,即是新擂主,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两人的得分加总),个人表彰,只公布参赛两联的前三名(即第几届擂台联赛状元、榜眼、探花)”


这个规则说:从本届开始。。。,那就是从十三擂开始,对吗?按照这个规则,用十三届以前的事例来指责联都好象是不行的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2 6:16: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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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大体也看了这儿的争论,据我个鬼理解,14擂是沿袭13擂产生擂主的的方法,这点无可厚非。不论是从哪儿改的,不论是怎么改的,那种方法也是可行的,不然13擂就吵开。既然当时没有人提出异议,就证明那种方法是被大家认可了的,那么在14擂就不应该再对此方法进行全盘否决。不过就14擂的《规则》的表述来说,是存在问题的,若将《奖励办法》的第一条和第三条放在一起看就可以看出来。因此就这方面来说,组委会是应当承担责任的,但责任不应该是某个人的,也不能成为吵架的理由。有问题可以说清楚,言语上不应该过于激烈,就这方面来说,楼主有些过于激动了些,在此,支持楼主的一方也是有责任的。当然,这些都可以理解,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嘛。既然大家都应该负一定的责任,那么我个鬼认为,还是平心静气的好。如果不能平静的话,就都不要再吵下去了,将它放在一边算了,毕竟都不是全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2 6:32: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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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十四届擂台赛中:

个人总分第一名:我爱f4《推敲窗前月》最后得分:485+526 =1011

团体总分第一名:《联都》
团体总分第二名:《清莲社》
团体总分第三名:《推敲窗前月》

现在问题的核心在于下列结果究竟是否违反了擂台赛的规则,一切争论皆由此起,最后也必须要根据《规则》来辩是非:


《第十四届网络擂台联赛》评比揭晓
六、结果:

   鉴于《联都》刚刚举办了第14届网络擂台联赛,第十五届网络擂台联赛由《清莲社》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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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老阎王在2004-5-2 6:27:03的发言:

就14擂的《规则》的表述来说,是存在问题的


如果只是表述有问题,那就好办了。《规则》是组委会公布的,组委会对《规则》有最终的解释权吧。如果谁都可以任意解释《规则》的话,那《规则》就不成其为《规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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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此帖的中心意义并不是为了
《第十四届网络擂台联赛》评比揭晓
六、结果:

   鉴于《联都》刚刚举办了第14届网络擂台联赛,第十五届网络擂台联赛由《清莲社》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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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老阎王在2004-5-2 6:57:43的发言:

呵呵~~~~此帖的中心意义并不是为了
《第十四届网络擂台联赛》评比揭晓
六、结果:

    鉴于《联都》刚刚举办了第14届网络擂台联赛,第十五届网络擂台联赛由《清莲社》举办。


这么深奥呀,那我越弄越糊涂了。不过现在有一件事情是好办的,那就是如何理解《规则》里面说的:

总分第一名为下届擂主,所在论坛获下届擂赛主办权。获得擂主的选手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担任擂主,否则取消所有名次和奖励。

在这里有两个问题:

1),总分第一名——究竟是指个人总分第一,还是指团体总分第一?
2),联都作为总分第一名而不担任下届擂主,是否要取消所有名次和奖励?鉴于《联都》刚刚举办了第14届网络擂台联赛——这算不算特殊理由,这一理由的特殊性以及是否为组委会所接受是你说了算、我说了算、还是组委会说了算?

既然不少人这两个问题有疑问,那组委会就应该出面把这两个问题说清楚——因为对《规则》的最后解释权是属于组委会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2 7:14: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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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大肠世家在2004-5-2 2:57:59的发言:

——你还不服!你去看看人家论坛!人家哪怕受尽窦娥她姐那么大的委屈,都能咬紧牙关,在自家一声抱怨都没有,有怨气最多在友坛大度地说说而已!人家是铁军呀,一声令下,谁都不埋怨,哪象你呀!我也爱灌,可是不得要领,傍晚时以为终于找到了灌水事业爱好者心目中的革命圣地,兴冲冲地拎了两桶去学手艺,结果怎么着?人家的版面干净得苍蝇飞上去都能打滑,哪象你们联都,考场里都可以随地那个,我寒心哩!!!


大肠老师找对了楼却敲错了门,你如果爱灌的话,欢迎您到水库去,虽然我不是水库的版主,不过圣经的妹妹和lp都是水库的长驻人口,相信她们会热烈欢迎您的。
http://www.4yt.net/bbs/list.asp?boardid=23

ps.鉴于飘萍浪子和飞火流星第一次到水库的情形,提醒您一句,在灌水的时候一定要全神贯注,否则很容易找不着北。

又ps.有一位喜欢骂人的朋友,你骂的还不够毒,你最好到晋江去见识见识,在那里鸡窝最喜欢骂四月天,看看什么叫做天外有天,劝你去学习一些骂人的技巧,最好要青出于蓝才行,因为被鸡窝的人骂过之后,四月的版主都已经有了免疫力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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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阎王:联都“拒绝”担任下一届擂主了吗?

附:《第14届擂台联赛组织章程和竞赛规则》

总分第一名为下届擂主,所在论坛获下届擂赛主办权。获得擂主的选手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担任擂主,否则取消所有名次和奖励。


拒绝是什么意思?如果组委会决定要联都承办下一届擂台赛而联都不同意,那才叫拒绝吧?如果组委会根本就没要联都承办下一届擂台赛,那拒绝从何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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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你个老阎王,不回我的帖你就偷偷跑了。你等着,我也下了,我这就找孙大圣打到你的地府里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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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1),总分第一名——究竟是指个人总分第一,还是指团体总分第一?
①还是刚才说的,就是基于理解的不同而出现两种意见,最终导致现在的局面的出现
②既是然理解不同造成的(因《规则》表述问题),组委会应该出面解释,个人——不论其名气多大,威望多高。的结实都不能作数,即不论是谁发解释帖,都应该是组委会的集体意见,而且应该由组委会的人员跟帖确认。
2),联都作为总分第一名而不担任下届擂主,是否要取消所有名次和奖励?鉴于《联都》刚刚举办了第14届网络擂台联赛——这算不算特殊理由,这一理由的特殊性以及是否为组委会所接受是你说了算、我说了算、还是组委会说了算?
①“联都作为总分第一名而不担任下届擂主”。如果这是联都的个体行为,应该取消所有名次和奖励,因为这是《规则》所规定的
②“鉴于《联都》刚刚举办了第14届网络擂台联赛”这是一个特殊理由,可以想见联都应该是好心相让的。因为很多论坛都想争取主办的机会,联都已经办了一届,就想着将15擂的机会让给别的论坛,这是一种无私的精神值得赞扬。但这若是论坛自己的行为,虽是好心,也是不可取,是应该予以处罚的。
③对于联都的相让,应该提请组委会讨论或审议通过,非组委会决定的相让,不论其动机如何,都应该严格按照《规则》所规定的执行。
这老是鬼的看法,若不合阳间之俗,就当看阎王的告示——满篇鬼话吧,也不值当和鬼生气,气坏了身子老鬼不负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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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大肠世家在2004-5-2 2:57:59的发言:

  ——你还不服!你去看看人家论坛!人家哪怕受尽窦娥她姐那么大的委屈,都能咬紧牙关,在自家一声抱怨都没有,有怨气最多在友坛大度地说说而已!人家是铁军呀,一声令下,谁都不埋怨,哪象你呀!我也爱灌,可是不得要领,傍晚时以为终于找到了灌水事业爱好者心目中的革命圣地,兴冲冲地拎了两桶去学手艺,结果怎么着?人家的版面干净得苍蝇飞上去都能打滑,哪象你们联都,考场里都可以随地那个,我寒心哩!!!
  


还有,大肠老师如果想学习灌水的话,我可以为你推荐几位老师(别说我不尊重您,术业有专攻,你对联厉害,灌水的功力却是一般)
http://www.4yt.net/bbs/toplist.asp?orders=1

您看看这里:
排行前五名的除了jxwon最近潜水,没有办法联系之外,
爱分飞和四月的苹果都是圣经的妹妹, 岁寒是爱分飞的马甲,落花微雨是我的td,
要找他们交流的话,我和圣经愿意效劳^_^

这是总数,如果论灌水效率最高的话,圣经灌1000帖用了一下午,怜花灌1000帖用了6个钟头,(我比较没用,用了3天)这些都是熟人,大肠老师就不必我介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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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老阎王在2004-5-2 7:43:00的发言:

1),总分第一名——究竟是指个人总分第一,还是指团体总分第一?
①还是刚才说的,就是基于理解的不同而出现两种意见,最终导致现在的局面的出现
②既是然理解不同造成的(因《规则》表述问题),组委会应该出面解释,个人——不论其名气多大,威望多高。的结实都不能作数,即不论是谁发解释帖,都应该是组委会的集体意见,而且应该由组委会的人员跟帖确认。。。



天亮了,你这还不走,我这个可要走了腻!这个问题看来暂时没法说下去了,“其他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负责解释”吧。

[公告]第14届网络对联擂台联赛题目及竞赛规则

总分第一名为下届擂主,所在论坛获下届擂赛主办权。获得擂主的选手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担任擂主,否则取消所有名次和奖励。


鉴于此项规则在理解上有歧义,强烈要求组委会以组委会的名义发表专帖,对此项规则加以更细致的说明!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2 8:13:1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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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都走,不然水儿又要来打击版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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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老阎王在2004-5-2 8:17:09的发言:
好吧~~都走,不然水儿又要来打击版聊了


水儿专灌老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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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热闹,我也来掺合一下
妃子和散人应该代表组委会进行检讨, 无论如何不应该改变规则
那个骂人的马甲应该受到处罚,最好公布他的ip,让大家都认识一下
佩服推敲论坛的团结精神和集团作战的方式,记得为了月影也曾经有过类似情况,所以如果能让推敲主办下一届比赛,说不定会办得更好,联都缺乏这种精神,组委会一大堆人竟然到现在都哑巴了,连我这个贵宾都脸上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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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刘可是个好同志,我佩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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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都坚持了一个半月,真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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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刘,我想请你去当斑竹,同意不?就喜欢你这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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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老阎王在2004-5-2 5:01:12的发言:
哈哈~~君真我知音也!他天狼,嚎的更是婉转有致,入耳寒心呀!找他去:(突然想起来,他会喷火呀,鬼怕这个555555555555~~~~~~~~~


哈哈哈哈  老鬼~~我来也!!好久不见,又喝酒了?
靠雪月风花岂敢为难老子? 凭胡言乱语也能叱诧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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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_^无论与萝莉理念同与不同的,萝莉在此一并谢过大家.........谢谢大家在骂人问题上给予萝莉支持。
当然,我也会尽量规范自己的言辞.......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2 9:50: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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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承认自己的错误,大肠世家兄长授教得是,小桥当痛改。一觉醒来,还真的惊奇,怎么夜间就发了这么多帖了,首先为那些为了网上联界能够正常发展的人致敬。你们这种废寝的精神,使小子看到了我们网上联界的前途。正如所说,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
      那位有意思的兄长,的确很有涵养,幸好以前你不在联都,看来我们真当亡养补牢了。不小心又来了一头狼。不知道你是一驳一辩,还是别有用心。我对ROLLY姐姐的做法,表示赞同也为你在此受辱而感到抱歉。
      既然是马甲,那么谁都可以穿,逍遥客和刘雪新兄长,为何断定是组委会了,这么早就盖棺定论是不是太武断了?还有不是组委会的不说,而说了又被认为是在解释,在掩饰错误,这种进退两难的事,难道二位兄长在这么长的人生道路上没遇见过,没有因为一些事情而缄默过??  
      我们既然找到了问题的所在,就应该来解决问题。而不应该在这里大作无用文章,我们都是网上联界的一员,都希望网联界它明天会更好。对于网上联界来说,是不是也该是一损具损呢?我们是不是该讨论一下以后联赛的问题??我个人觉得网上联赛真的该大刀改革,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
       其实此帖最实质的问题就是下次联赛将在哪个论坛举行,什么是公平,公证。我想我们何不在各大论坛进行公投来决定,毕竟联赛是大家的,而不是组委会的,组委会要承当责任难道我们参加的人就没有责任了。组委会的同志们,没有任何的报酬,通过一步步的审题,评题。他们叫过苦吗?有时还是费力不讨好。他们耽搁了自己的一些业余时间。这些时间谁来补偿??这些时间可以做很多的事,可以陪家人,可以在工作之余放松,干嘛把担子往自己身上压。因为都是为了网联界以后被大家所认可,网联界以后会更美好。很多人还在说组委会的不是,我作为一个学生真的为一些人可耻,也许就是外国说的而我不太赞成的中国人的劣根性。遇到事情不懂得以心待心,以心易心和将心比心。而看到的总是自己微不足道的利益和推卸一些责任往他人身上找缺点,可不可以客观点。你们阅历比我多,你们并不是看不到这些事,这都是一种心理在作怪,请你把它屏弃!!!
                                                                                      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敬上

这件事可以说和我关系不大,我一不是组委会,二由于学业繁重没有时间参加。我可以什么都不说,自己在网上尽情冲浪可责任和将心比心使我不得不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2 10:08:17编辑过]

中国青年诗词楹联网欢迎您!——“凡持有青春之心者,皆我等所云青年!”

李杜苏黄去今久矣,凭余诗赋足鸣世。来龙仪凤化地奇哉,借此湖山好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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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啸问天在2004-5-2 9:13:37的发言:
哈哈哈哈  痛快!!!!!严重同意!佩服的说~教个朋友吧?QQ号:103090932

向老啸问好了,先握握手!

我还要说两句:
1)总分第一名为下届擂主,所在论坛获下届擂赛主办权。获得擂主的选手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担任擂主,否则取消所有名次和奖励。
——恐怕小学还没毕业的人都能理解,“所在论坛”、“获得擂主的‘选手’”指的应该是“总分个人第一名”;“获得擂主的选手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担任擂主,否则取消所有名次和奖励。”如果不让“我爱F4”当下届擂主,如果剥夺“推敲”下届擂赛主办权,那么……
——如果说是指“论坛总分第一”,那么,话恐怕应该这样说才对:(论坛)总分第一名为下届擂主,该论坛同时获得下届擂赛主办权,而且,如果第一的联都拒绝连任,那么……
——以“第十三届的规则”说辞不是理由,让“清莲社”和“推敲”自己协商也不是好办法,这样更容易蹄皮球,而且,也会为两个论坛种下矛盾的祸根,只有按规则(三、第14届网络联擂台联赛奖励办法)办事才是正理,才能服众,那么,只有“牺牲”清莲社,“成全”推敲
——以上个人观点,欢迎批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2 10:21:5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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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云渡野桥在2004-5-2 10:04:03的发言:
首先承认自己的错误,大肠世家兄长授教得是,小桥当痛改。一觉醒来,还真的惊奇,怎么夜间就发了这么多帖了,首先为那些为了网上联界能够正常发展的人致敬。你们这种废寝的精神,使小子看到了我们网上联界的前途。正如所说,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
       那位有意思的兄长,的确很有涵养,幸好以前你不在联都,看来我们真当亡养补牢了。不小心又来了一头狼。不知道你是一驳一辩,还是别有用心。我对ROLLY姐姐的做法,表示赞同也为你在此受辱而感到抱歉。
       既然是马甲,那么谁都可以穿,逍遥客和刘雪新兄长,为何断定是组委会了,这么早就盖棺定论是不是太武断了?还有不是组委会的不说,而说了又被认为是在解释,在掩饰错误,这种进退两难的事,难道二位兄长在这么长的人生道路上没遇见过,没有因为一些事情而缄默过??  
       我们既然找到了问题的所在,就应该来解决问题。而不应该在这里大作无用文章,我们都是网上联界的一员,都希望网联界它明天会更好。对于网上联界来说,是不是也该是一损具损呢?我们是不是该讨论一下以后联赛的问题??我个人觉得网上联赛真的该大刀改革,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
        其实此帖最实质的问题就是下次联赛将在哪个论坛举行,什么是公平,公证。我想我们何不在各大论坛进行公投来决定,毕竟联赛是大家的,而不是组委会的,组委会要承当责任难道我们参加的人就没有责任了。组委会的同志们,没有任何的报酬,通过一步步的审题,评题。他们叫过苦吗?有时还是费力不讨好。他们耽搁了自己的一些业余时间。这些时间谁来补偿??这些时间可以做很多的事,可以陪家人,可以在工作之余放松,干嘛把担子往自己身上压。因为都是为了网联界以后被大家所认可,网联界以后会更美好。很多人还在说组委会的不是,我作为一个学生真的为一些人可耻,也许就是外国说的而我不太赞成的中国人的劣根性。遇到事情不懂得以心待心,以心易心和将心比心。而看到的总是自己微不足道的利益和推卸一些责任往他人身上找缺点,可不可以客观点。你们阅历比我多,你们并不是看不到这些事,这都是一种心理在作怪,请你把它屏弃!!!
                                                                                       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敬上

这件事可以说和我关系不大,我一不是组委会,二由于学业繁重没有时间参加。我可以什么都不说,自己在网上尽情冲浪可责任和将心比心使我不得不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2 10:08:17编辑过]

小桥啊,重点不是这个.......可能大家争晕了,你也看晕了.........重点有以下几个
1.十四擂组委有否违反十四擂规则?
2.如果违反了,那么该怎样解决
3.推敲现在要的不是擂主,而是一个公道。现在清莲的十五擂准备工作已经开始了,又何必再去打扰他们。清莲本是清静地,当然还是清清静静的好。
4.那个公道是公开的正式的道歉和相应的后续处理,这是十四擂组委没有做的,也是十四擂组委欠推敲的。
5.公开道歉后,我们会接受,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6.至于对以后擂赛的警示作用,我就不想多说了.......
7.从此掀开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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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Rolly在2004-5-2 10:23:23的发言:
  小桥啊,重点不是这个.......可能大家争晕了,你也看晕了.........重点有以下几个
1.十四擂组委有否违反十四擂规则?
2.如果违反了,那么该怎样解决
3.推敲现在要的不是擂主,而是一个公道。现在清莲的十五擂准备工作已经开始了,又何必再去打扰他们。清莲本是清静地,当然还是清清静静的好。
4.那个公道是公开的正式的道歉和相应的后续处理,这是十四擂组委没有做的,也是十四擂组委欠推敲的。
5.公开道歉后,我们会接受,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6.至于对以后擂赛的警示作用,我就不想多说了.......
7.从此掀开新的篇章


支持圣经!强烈谴责脏话骂人者!

关于1、2两点,我理解如下:

总分第一名为下届擂主,获得擂主的选手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担任擂主,否则取消所有名次和奖励。

联都不算违规,联都的确有特殊理由:刚举办过擂赛,一是自己人力消耗过大, 二是历史上大概没有连续举办的先例,三是这个殊荣和义务由各大论坛共同承担比较合理。

关于3、4两点,我理解如下:

由于粗心,联都组委会已经造成错误,造成对推敲的伤害,在这种情况下,组委会应当出面,正式给推敲道歉。很纳闷,从联赛开始到结束,为什么基本只有妃子(前期还有康师傅)出面打点事务,其他组委会成员干什么去了?很纳闷,对这次粗心造成的意外,为什么也只有妃子出面道歉,其他人员却不表态?很纳闷,对于近期出现的许多粗话、脏话,为什么也只有妃子和金牙出面干涉处理,联都其他管理层干什么去了?不可否认,这其实暴露了联都管理的松散,联都发展到今天容易吗?唉,让人痛心!

关于5、6、7三点:

欣赏推敲宽容的态度,在网络,需要这种宽容,需要人与人之间的理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2 11:05:0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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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伴书行在2004-5-2 11:03:58的发言:

支持圣经!强烈谴责脏话骂人者!

关于1、2两点,我理解如下:

总分第一名为下届擂主,获得擂主的选手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担任擂主,否则取消所有名次和奖励。

联都不算违规,联都的确有特殊理由:刚举办过擂赛,一是自己人力消耗过大, 二是历史上大概没有连续举办的先例,三是这个殊荣和义务由各大论坛共同承担比较合理。

关于3、4两点,我理解如下:

由于粗心,联都组委会已经造成错误,造成对推敲的伤害,在这种情况下,组委会应当出面,正式给推敲道歉。很纳闷,从联赛开始到结束,为什么基本只有妃子(前期还有康师傅)出面打点事务,其他组委会成员干什么去了?很纳闷,对这次粗心造成的意外,为什么也只有妃子出面道歉,其他人员却不表态?很纳闷,对于近期出现的许多粗话、脏话,为什么也只有妃子和金牙出面干涉处理,联都其他管理层干什么去了?不可否认,这其实暴露了联都管理的松散,联都发展到今天容易吗?唉,让人痛心!

关于5、6、7三点:

欣赏推敲宽容的态度,在网络,需要这种宽容,需要人与人之间的理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2 11:05:01编辑过]


书生这贴让我有了新的猜想:难道组委会就是某个人穿不同马甲?哈哈哈  猜测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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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鉴于“有意思”联友所发的帖子含有一些不雅的词汇,且对他人有明显的不尊重,为了制止这种不良风气的蔓延,维护联都的形象,特做如下决定:

1、删除“有意思”联友所发的含有不雅词汇及对他人极不尊重的帖子16篇;

2、为了消除不良影响及避免这类帖子继续传播,凡引用“有意思”联友被删帖子的帖子,也一并删除;

3、特此提出警告,如果“有意思”联友再有类似的帖子贴出,将直接封ID。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2 12:08:40编辑过]

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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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句公道话,作为主席,受委屈最多的就是妃子,出现这么多重大失误,妃子当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组委会、评委会其他成员都是干么的?诚然,一些重大决策,并不是妃子一人说了能算的,现在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整个擂赛领导层集体(或者以十四擂组委会、评委会的名义作个检讨,这样,在既成事实面前,给我爱F4和推敲一个台阶下)出面说明情况,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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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
我爱F4关于我在水库找不到北一说法属实,俺去过几次,领教水库美人鱼们的灵牙利齿和团结精神,叹赏!另对水库粉气和节秦不能适应,所以敬而远之~

伴书行兄所言有理,个人支持!
雪,一片一片一片~~ 有一片落进我的手心儿   刚想呵护,它却融了~~~~~冬有冬的来意~ ╭︿︿☆╮  ╭︿︿★╮oο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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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是灌水]我感觉[推敲]人心齐,你看真有“上阵亲兄弟,打仗父子兵”的劲头,在此认识了那么多[推敲]的联友,说明这是个“团结”“战斗”的集体。如果下届擂赛在她们那里办,有这个劲头相信能办好。所以我建议妃子考虑下届擂赛在[推敲]办吧!这次妃子我看够辛苦,在此献苦丁茶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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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5-2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一笑了之在2004-5-2 13:06:43的发言:
[就算是灌水]我感觉[推敲]人心齐,你看真有“上阵亲兄弟,打仗父子兵”的劲头,在此认识了那么多[推敲]的联友,说明这是个“团结”“战斗”的集体。如果下届擂赛在她们那里办,有这个劲头相信能办好。所以我建议妃子考虑下届擂赛在[推敲]办吧!这次妃子我看够辛苦,在此献苦丁茶一杯!


清莲举办十五擂的筹备工作已经展开,推敲更无意与清莲相争,这种情况下,希望不要再提由推敲举办的事。
推敲的人是团结的,但不是好战的,呵呵,更不是战斗的集体。
我开此帖是我个人的意思,如果大家有什么意见和不好的印象,希望都放在我一个人的身上。
楼上的妹妹,我不清楚你是谁,但用马甲讲话,我并不赞成。
推敲窗前月 http://www.4yt.net/bbs/list.asp?boardid=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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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人成市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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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妃子,没有人能打倒你,除非你自己,挺直了别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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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都对着妃子来?又是鄙视,又是践踏,第一罪人了!妃子是第14届擂赛劳苦最功高的人,但偏有一些人抓住一点,不计其余,非要求道歉不可,这些人是真的那么大度吗?我表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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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实在看不过去在2004-5-2 13:48:24的发言:
为什么都对着妃子来?又是鄙视,又是践踏,第一罪人了!妃子是第14届擂赛劳苦最功高的人,但偏有一些人抓住一点,不计其余,非要求道歉不可,这些人是真的那么大度吗?我表示怀疑。

哈哈哈哈.........究竟大度不大度呢?呵呵呵呵.............不知道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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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苦?不就是因为事情办的不利索,引起众愤,才自己找了那么多的苦么,真是的~!刚才还删除了我的帖子,辛苦啦,刚才的帖子是这样的~!

俺引用了金芽老兄的话“问题棘手手机铃声一片答案对头头脑轰鸣三天
早晚得批评一下这种影响极坏的央视征联。”


偶说:金芽大兄弟啊,你要是有这个精神头,还是组织组委会的成员们,把十四擂的烂摊子事解决解决吧,自己个觉得偶的话没过分滴,妃子妹妹就给删除了,555555,联都不让偶们说话了55555555555鼻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2 14:02: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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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总固顶的帖子是央视征联专用贴,金牙的帖子里有对联,否则的话我也会删的
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妃竹无语还摇曳,子规声里雨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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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实在看不过去在2004-5-2 13:48:24的发言:
为什么都对着妃子来?又是鄙视,又是践踏,第一罪人了!妃子是第14届擂赛劳苦最功高的人,但偏有一些人抓住一点,不计其余,非要求道歉不可,这些人是真的那么大度吗?我表示怀疑。


和吵架机器说话是你笨!
有些机器早已把批判别人当成了职业!似乎她天生就是完人!唯一的手法就是表面上装着不怕骂的样子,实际上这也说明她内心是虚弱的!不然何必死皮赖脸的呆在联都骂主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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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看看在2004-5-2 13:59:26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实在看不过去在2004-5-2 13:48:24的发言:
为什么都对着妃子来?又是鄙视,又是践踏,第一罪人了!妃子是第14届擂赛劳苦最功高的人,但偏有一些人抓住一点,不计其余,非要求道歉不可,这些人是真的那么大度吗?我表示怀疑。


和吵架机器说话是你笨!
有些机器早已把批判别人当成了职业!似乎她天生就是完人!唯一的手法就是表面上装着不怕骂的样子,实际上这也说明她内心是虚弱的!不然何必死皮赖脸的呆在联都骂主人呢?
[/quote]
哦,是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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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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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137、138、139意见。组织与管理工作的诸多疏漏,两位贵宾和火树斑竹已经明确指出,白衣是一介布衣,自不必再多言。再加上逍遥客朋友的这个帖子,http://yh2000.com/xnff/dispbbs.asp?boardID=157&ID=10675
比赛的最终结果既然已经公布,失误已成定局,如果轻易变动,势必会引起另一方面的混乱。
那么,谁种下的因,就应该由谁来负责这果。

怎么负责?组委会的一次诚恳的情况说明和正式的歉意应该可以表达吧?
对妃子个人,白衣也很理解辛苦与委屈;但对她作为主席,还是寄希望于能和组委会一起,把这最后的整理工作做好。
毕竟,下一届的组委会不能为这届的疏漏负责(本届同理亦然),如同本届的不对上届孤平联获奖作出解释一样。
同时,本届失误,建议能如实记录进联赛资料库,以做借鉴。

以后擂主如何确立?
个人看法:
1、如果有人代表同一论坛两题同时获奖,从这个人本届比赛所表现的综合实力来讲,应该是当之无愧的擂主吧?下届举办论坛也理所当然的确立了。
2、如果没有人代表同一论坛两题同时获奖,那么再由同一论坛两题的最高分之和来确立下届比赛举办论坛,如何?这种情况下,擂主作为个人荣誉,建议空缺
3、上述第2种情况下,也可能出现有人两题都获奖了,但却是代表两个不同的论坛,那么建议擂主仍然授予他,但举办权却应该由两奖最高分的同一论坛来获得。不考虑个人擂主之位属于不属于这个论坛。
4、这些想法都是个人不很成熟的看法,但还是建议网络联盟制订出常规定例来。某届的组委会在变动时,应该提请联盟各论坛进行民主讨论与协商而不能随意自做主张,以免独断和留下争议。

4、不一定是题外话:
散人先生的帖子,白衣留下的印象是四个字:忍辱负重。
换做是任一人,作为一个挂着的“名誉主席”,你会觉得你手中有多大的权力(尽管是虚拟的权力)?你会怎样说话发帖?你会如何处理这分寸感,不至于影响本届组委会的独立性与主动性?当出现疏漏时候,你会怎样来维护本届的威信来补台?

5,关于如何看待别人:
佛印和东坡一日互问如何看待对方,东坡曰:我见一坨牛屎;佛印曰:我见一佛。东坡大喜,告于小妹。小妹曰:兄误矣!
误在何处,君等自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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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白衣殷原在2004-5-2 14:06:24的发言:
支持137、138、139意见。组织与管理工作的诸多疏漏,两位贵宾和火树斑竹已经明确指出,白衣是一介布衣,自不必再多言。再加上逍遥客朋友的这个帖子,http://yh2000.com/xnff/dispbbs.asp?boardID=157&ID=10675
比赛的最终结果既然已经公布,失误已成定局,如果轻易变动,势必会引起另一方面的混乱。
那么,谁种下的因,就应该由谁来负责这果。

怎么负责?组委会的一次诚恳的情况说明和正式的歉意应该可以表达吧?
对妃子个人,白衣也很理解辛苦与委屈;但对她作为主席,还是寄希望于能和组委会一起,把这最后的整理工作做好。
毕竟,下一届的组委会不能为这届的疏漏负责(本届同理亦然),如同本届的不对上届孤平联获奖作出解释一样。
同时,本届失误,建议能如实记录进联赛资料库,以做借鉴。

以后擂主如何确立?
个人看法:
1、如果有人代表同一论坛两题同时获奖,从这个人本届比赛所表现的综合实力来讲,应该是当之无愧的擂主吧?下届举办论坛也理所当然的确立了。
2、如果没有人代表同一论坛两题同时获奖,那么再由同一论坛两题的最高分之和来确立下届比赛举办论坛,如何?这种情况下,擂主作为个人荣誉,建议空缺
3、上述第2种情况下,也可能出现有人两题都获奖了,但却是代表两个不同的论坛,那么建议擂主仍然授予他,但举办权却应该由两奖最高分的同一论坛来获得。不考虑个人擂主之位属于不属于这个论坛。
4、这些想法都是个人不很成熟的看法,但还是建议网络联盟制订出常规定例来。某届的组委会在变动时,应该提请联盟各论坛进行民主讨论与协商而不能随意自做主张,以免独断和留下争议。

4、不一定是题外话:
散人先生的帖子,白衣留下的印象是四个字:忍辱负重。
换做是任一人,作为一个挂着的“名誉主席”,你会觉得你手中有多大的权力(尽管是虚拟的权力)?你会怎样说话发帖?你会如何处理这分寸感,不至于影响本届组委会的独立性与主动性?当出现疏漏时候,你会怎样来维护本届的威信来补台?

5,关于如何看待别人:
佛印和东坡一日互问如何看待对方,东坡曰:我见一坨牛屎;佛印曰:我见一佛。东坡大喜,告于小妹。小妹曰:兄误矣!
误在何处,君等自参。


先生没有看出吗?此次的错误结果是一步一步在众人的眼睛下发生的,如果当初能做到公平,能做到知错就改,那么今天这样的结果还会出现么?在没有任何一个合理的说法下,清莲社就开始筹备下一届擂台赛了,先生觉得妥当吗?以后这样惨痛的悲剧不会上演了么?我们失去的不是什么得奖不得奖,擂主不擂主,而是人心啊。这是你如何都换不回来的啊。虽然是虚拟到网络,但是怎么能至众人的信任于股掌之间呢,我的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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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老阎王兄鬼驾光临,否则小可自当顶礼焚香以待:)
青椒炒大肠过时啦,四月天懊热难当,小号新近推出小肠苦笋煲,由我家小肠妹妹亲自主厨,效果奇好耶~~~~~~~王兄有空,是必惠顾指点一二~~~~~~~~
某答应了人不再就推敲事发言,改日另择别处设宴款待吧。嘻嘻,八十年后小可下地狱投奔王兄您,善恶簿上千万别漏了言出必行这一笔功劳哦:)))
平生无限事回首望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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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4-28
发表于 2004-5-2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现在正过五一节啊,蓝营和绿营的兄弟姐妹们应该放假三天呀,玩玩“找呀找呀找朋友”的游戏。
    阿斗是局外人,第一次来贵都,就碰上“口水仗”,怪不得没人理睬阿斗了。
    肠子兄,您好啊,嘿嘿。
    妃子斑竹,阿斗向您叩门了。
    莉莉莉斑竹,阿斗向您敬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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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白衣殷原在2004-5-2 14:06:24的发言:


怎么负责?组委会的一次诚恳的情况说明和正式的歉意应该可以表达吧?
对妃子个人,白衣也很理解辛苦与委屈;但对她作为主席,还是寄希望于能和组委会一起,把这最后的整理工作做好。
毕竟,下一届的组委会不能为这届的疏漏负责(本届同理亦然),如同本届的不对上届孤平联获奖作出解释一样。


难!擂台赛的评审结果是评委会和组委会的集体决议,即使要道歉,在评委会和组委会没有就这一问题举行专门会议之前,妃子个人也不便代表组委会道歉。

整个事情的责任应该有评委会和组委会集体承担,而不是由妃子个人承担

然而,这个事件的谁是谁非,组委会到现在还没有个说法。不知道十四届的组委会是个临时机构还是个相对长期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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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大肠世家在2004-5-2 16:28:31的发言:

青椒炒大肠过时啦,四月天懊热难当,小号新近推出小肠苦笋煲,由我家小肠妹妹亲自主厨,效果奇好耶~~~~~~~王兄有空,是必惠顾指点一二~~~~~~~~


青椒炒大肠,我也爱吃,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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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Rolly在2004-5-1 10:47:53的发言:
暮春开赛,初夏鸣金,赛后余波波及我,余心犹悸春。---谁可联我?
予客口舌,掩他耳目,舌中自诳诳欺人,自意还好客。---何为丢人?


这应该是Rolly小姐对"组委会"的观点喽,我的观点如下:

全力筹谋,精心策划,坛中此事事关天,此届最倾力。---自能对天!
半亩方塘谁作主 四时斋壁墨流香 --裴鸣若先生惠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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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半墨斋主在2004-5-3 9:43:23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Rolly在2004-5-1 10:47:53的发言:
暮春开赛,初夏鸣金,赛后余波波及我,余心犹悸春。---谁可联我?
  予客口舌,掩他耳目,舌中自诳诳欺人,自意还好客。---何为丢人?


这应该是Rolly小姐对"组委会"的观点喽,我的观点如下:

全力筹谋,精心策划,坛中此事事关天,此届最倾力。---自能对天!
[/quote]
^_^从现在开始,我什么也不说,只等待处理结果。半墨的这个联不错哦
下花间看美人 身合是绿萝裙 外殷殷盼游子 断痴心 玉无声着碎玉 门有恨掩重门 愁尽奈何石魄化 柳边魂 推敲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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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下出一上联:
自能对天 天上有青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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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4 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刘雪新在2004-4-30 15:32:24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渔歌入芦花在2004-4-30 11:27:32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刘雪新在2004-4-30 10:31:09的发言:
  “青日”可能是“青楼时日”。
  

  部长博学  也不一定非要在这里买弄口舌是不   把你的应对拿出来让大家看看也好呀
[/quote]
在下也是凑了几对.其中有第一批烈士,也有第二批烈士.

下榻长淮觅良女 梦遇秋娘
[秋娘]人名:谢秋娘;杜秋娘。又喻美人。唐白居易《长庆集》十二 《琵琶行》:“曲罢曾教善才伏,妆成每被秋娘妒。”(参考<辞源>,1979年版)
      
下榻长淮访吴女 梦享晚娱
[吴女]吴国美女(参考<辞源>,1979年版)

弃棹长沙访江鸟 喜遇秋鸿

纵镝长空追雁鸟 傲射天鹰

击楫长江怀日月 奋舞晨明

蕩索橫枝棄遷革 戲舞秋韆
寒食秋千,民俗,与流觞曲水同一时期.

——请部长同志把自己的妙联挨个解释一下,要不,大家都会觉得遗憾的!千万不要推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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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4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大肠世家在2004-5-2 2:57:59的发言:
我说小桥新郎,老觉得你蛮有出息的,今天看了竟愚昧至此,唉,老婆管教无方,令我大失所望捏~~~~~[/COLOR]
你懂不懂待客之道呀?人家推敲是友邦,斑竹亲自出马,还有会员穿着鲜亮的衣服,义务到联都灌水,那是给你们面子!是帮你们在水版之外另竖典范!你以为联都是什么呀,是水都吗?没有友邦你们根本不行!从第一轮第二轮灌到现在,人家哪回错了礼数了?人家哪回不是灌得轰轰烈烈正义在握了?哪象其它没用的论坛,加起来都没人家灌得勤快?你这不长进的,怎么就跟那位正义女神一样蠢呀!你还好意思赌气!人家国际主义精神奉献够了,也获得了业内同行的一致好评,要得胜收兵了,你还腆着脸硬留人家下来,你于心何安?
——你还不服!你去看看人家论坛!人家哪怕受尽窦娥她姐那么大的委屈,都能咬紧牙关,在自家一声抱怨都没有,有怨气最多在友坛大度地说说而已!人家是铁军呀,一声令下,谁都不埋怨,哪象你呀!我也爱灌,可是不得要领,傍晚时以为终于找到了灌水事业爱好者心目中的革命圣地,兴冲冲地拎了两桶去学手艺,结果怎么着?人家的版面干净得苍蝇飞上去都能打滑,哪象你们联都,考场里都可以随地那个,我寒心哩!!!

这个是不是叫作无的放矢?小桥的言论,和新郎不新郎有什么关系?和LP管教不管教,有方无方有什么关系?要用这样的方法来争吵,我还能说从大肠出来的都是SHIT!

我对你们所争执的话题不发表意见,我只对你说话的态度表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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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4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并没有说它们是妙联,它们更象是对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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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4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刘部长对自己的联就那么没信心呀,评论别人的时候那么起劲,评论自己的时候就这么吝啬呀,这好象不是刘部长的风格嘛,再推辞可真就太不给大家伙面子啦!

还有,我那个不幸中标的破联刘部长原来批评过,现在,我把我的看法跟帖解释了一下,请部长同志不吝笔墨再给予点评点评,小生这里再次表示衷心地感谢!
[quote]以下是引用wuhuoshu在2004-4-30 12:26:43的发言:
在下的不幸中标,惹很多朋友不高兴,在此深表歉意,然而,能够中标,终究是好事,因此,更要感谢众评委们笔下留情!

本来不想多说,但不说两句,既怕对不起关心贱联的朋友,又怕对不起自己的心脏!

"流觞曲水"为什么要在夜间举行?——朋友聚会为什么不能在夜里举行(不好意思,昨晚我们七、八个联友在一起聊到半夜,忘了先向老兄申请啦),不知道又是哪位高人的规矩?
老婆不让喝酒,白天管得太严.到晚上趁老婆睡觉,偷偷跑出来,解解馋?兰亭三月不可能有晨霜.为了躲老婆,跑“道”(错别字)哪里去了?——人人怕老婆,就是我老婆不怕我,这是我“家里”的私事,先生管的是不是有点宽了;先生又怎么知道,“兰亭三月不可能有晨霜”,先生高寿几何?何况,在下又好象没说诗人聚会一定要在兰亭,北京也有"流觞曲水"亭,我们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呢?难道是先生请客?难道是先生给报销来回机票?再者说,很不巧的是北京前天还下雪呢(详见央视新闻),为什么“三月不可能有晨霜”,说话不要太绝对才好!


流觞曲水写心音,醉临春意
   映日红霞生雨相,笑踏晨霜
    ——接上联句意:诗人聚会,转眼天明,看天边朝霞,知道定会下雨(农谚:晚霞行千里,朝霞不出门),便相约散去,大家一路欢笑踏着早春的晨霜各自回家。

这个悖理联终于还是获奖了.——看得出来,老兄肯定很伤心的!先生以为这是写生、还是纪实呀,老兄,这也是文艺创作!

18(7票)

  流觞曲水写心音,醉临春意
   映日红霞生雨相,笑踏晨霜

   ——接上联句意:诗人聚会,转眼天明,看天边朝霞,知道定会下雨(农谚:晚霞行千里,朝霞不出门),便相约散去,大家一路欢笑踏着早春的晨霜各自回家。

  意见1:流殇习俗实是白天,既是诗人聚会凑趣,放酒吟诗,考虑情趣,也不会选择夜间。其次,既是接上联句意,则为流水,三月上巳时候(既是公历4月),请问可有晨霜?无霜如何踏?——“流殇习俗实是白天”,就算是白天(好象还没有明文规定)好了,可是白天喝不够,没尽兴,晚上接着喝,行不行?“考虑情趣,也不会选择夜间”,更是笑谈,夜间聚会,就没有情趣,作个不恰当的比喻,现在的娱乐场所大都是在晚八点以后才开门营业的!
意见二:从联中看不出是用了何典。这些描写都是想象,并无出处。——假如上联是用典,假如硬要叫我用典,那么,对句的大部分词语也都能找到出处吧!何况,我又没跟先生说我一定要用什么典的!其它的,不用再多说了吧!

欢迎刘部长的大块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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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4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流觞曲水大概是清明时节,清明兰亭无霜属于常识.

霜的形成http://www.sxmb.gov.cn/diqu/tongchuan/qxzs.htm
绍兴气候:http://www.coi.gov.cn/difang/zhejiang/shaoxing.htm

我一直主张应对题出句不是用典,可是评委们硬说写的是兰亭.我批此联的目的是批评委们的评判.在批联时没有删除作者署名是在下的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4 16:19: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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