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莉莉莉

十四擂的组委们,你们在践踏尊严与荣誉

[复制链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77

-173

回帖

0

精华

1642

积分

联都元老

对联学堂副校长(高级班)+学堂

UID
7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5-29
发表于 2004-5-1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钢铁散人兄:此贴旨在指责所有组委会成员,做为组委会成员的一员,我虽未尽到职责,但有义务为组委会和主办单位《联都》说句公道话。可惜在下不善长篇大论,就以一个出句表明自家的观点吧。


观此贴有感,出句求对(都可接联):

暮春开赛,初夏鸣金,赛后余波波及我,余心犹悸春。---谁可联我?

说明:1、“我”--只是一个代词而已,并非真指“我”。2、只代表自己的心声,并非《联都》和组委会授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1 10:06:57编辑过]

半亩方塘谁作主 四时斋壁墨流香 --裴鸣若先生惠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273 小时
主题
97

359

回帖

0

精华

1万

积分

管理员

东邪

UID
523
在线时间
273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8-23
发表于 2004-5-1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潇湘妃子在2004-5-1 2:24:07的发言:
附:[公草堂告]《第十三届擂台联赛》评比揭晓

http://yh2000.com/xnff/dispbbs.asp?boardID=145&ID=8478

附千堆雪、华山老祖两位首席评委的补充公告:

  根据改革后的评选规则:“即从本届开始,擂主只授予两联最高分之和的参赛论坛(及所有论坛两题最高分之和最高,即是新擂主,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两人的得分加总),个人表彰,只公布参赛两联的前三名(即第几届擂台联赛状元、榜眼、探花)”

那么,本届擂主属于《联都》论坛。(总分=“意境联”该坛最高分蜀山剑客998。1分+“命题联”该坛最高分小鸟飞飞1009。3分=2007。4分)

第二名论坛:《时代》论坛。(总分=“意境联”该坛最高分流浪的贝壳987。6分+“命题联”该坛最高分呵手试梅妆990。1分=1977。7分)

第三名论坛:《中华国粹网》论坛。(总分=“意境联”该坛最高分风韵974。2分+“命题联”该坛最高分雪中吟行964。8分=1939分)
《第十三届擂台联赛》千堆雪、华山老祖两位首席评委的补充公告是严重的越权行为,应当予以强烈谴责!
评委只能够对评选对联的规则、结果有决断权,更改比赛举办规则不是他们的职权范围。

如果需要改变比赛举办规则,应当是擂台联赛各个发起论坛共同协商。至少也应当是组织委员会的事情。
《第十三届擂台联赛》千堆雪、华山老祖两位首席评委的补充公告是没有通过组委会的,属于自作主张的个人行为。
联无平仄,非关珠玑与泥沙俱下
对任庄谐,有意诡怪和质朴同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49

-244

回帖

0

精华

1万

积分

联都银牌会员

传绘郎

UID
188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4-9
发表于 2004-5-1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钢铁散人在2004-5-1 9:51:26的发言:
联赛只是为了给广大联友提供一种交流、沟通、切磋的机会
同意,

赛内赛外的交流都热烈。

但离对联似乎越来越远了点。
齐石堂 http://redhill.860.c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57

-54

回帖

0

精华

1251

积分

联都举人

小卖部部长

UID
1121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12-18
发表于 2004-5-1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钢铁散人在2004-5-1 9:51:26的发言:
2)网站是大家的娱乐场所,联赛只是为了给广大联友提供一种交流、沟通、切磋的机会

一点儿没错.
联赛只给了广大联友一种交流、沟通、切磋的机会,却给了组委会滥用职权的机会,却给了评委会枉法裁判的机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1 10:13:24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77

-173

回帖

0

精华

1642

积分

联都元老

对联学堂副校长(高级班)+学堂

UID
7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5-29
发表于 2004-5-1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明庄在2004-5-1 10:05:44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钢铁散人在2004-5-1 9:51:26的发言:
联赛只是为了给广大联友提供一种交流、沟通、切磋的机会
同意,

赛内赛外的交流都热烈。

但离对联似乎越来越远了点。


[/quote]

因为主题贴扯的远了,但在下的出句不变,似乎和对联还相关吧:)

观主题贴有感,出句求对(都可接联):

暮春开赛,初夏鸣金,赛后余波波及我,余心犹悸春。---谁可联我?

说明:1、“我”--只是一个代词而已,并非真指“我”。2、只代表自己的心声,并非《联都》和组委会授意。

半亩方塘谁作主 四时斋壁墨流香 --裴鸣若先生惠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6995

4万

回帖

0

精华

44万

积分

管理员

联都网站荣誉站长

UID
9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26-2-27
发表于 2004-5-1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莉莉莉在2004-5-1 2:55:44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潇湘妃子在2004-5-1 2:38:19的发言:
附:《第14届擂台联赛组织章程和竞赛规则》

  四、参赛纪律

  (1)每个参赛选手在一个论坛的擂台上(固顶专栏内)只许发表一组作品,但可以在规定时间之内,多次修改和补充自己的参赛作品。
  (2)参赛选手一定要服从组委会和所在论坛斑竹的安排,无条件地服从评委的评定,不许恶语伤人,更不许有谩骂等粗俗行为。
  (3)参赛选手如果对比赛有意见,可将意见反映给本论坛斑竹,亦可在特定的专栏内发表看法,但只许讲道理、提意见,不许无理取闹。
  (4)参赛选手如有恶性违反上述纪律者,由所在论坛给予纪律处分。
  (5)总分第一名为下届擂主获得擂主的选手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担任擂主,否则取消所有名次和奖励
  (6)本届组委会、评委会人员原则上不得参赛,以示公平。

  如果清莲社拒绝举办第15届擂台联赛的话,那么根据以上规则,将取消本次比赛中清莲社所有的获奖名次,第14届擂台赛的结果将重新改写。

  为了杜绝以后类似事情的发生,建议下一届组委会在章程中补充加入以下内容,供参考:

  (5)总分第一名为下届擂主,获得擂主的选手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担任擂主,否则取消所有名次和奖励;同时取消在下一届比赛中的参赛资格!

  
  



[公告]第14届网络对联擂台联赛题目及竞赛规则

三、第14届网络对联擂台联赛奖励办法

1)总分第一名为下届擂主,所在论坛获下届擂赛主办权。获得擂主的选手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担任擂主,否则取消所有名次和奖励。
  
其他未尽事宜,随时由组委会另行公布。


              第十四届网络对联擂台联赛组委会
                                                    2004年3月1日


妃子老师,你的这个纪律和你的奖励如何说清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1 4:40:41编辑过]

[/quote]

《第14届擂台联赛组织章程和竞赛规则》除了在奖励制度上增加了前3名推荐加入中国楹联学会以外,其余的均和上一届相同;总分第一名的含义从上届开始已经由原来的个人总分第一改变为论坛总分第一,擂主也由原来的一人两联相加改变为两人两联相加(取分数最高者,也可以是一人,但分数须是最高),两人均为下届擂主,其所属论坛为下届联赛的主办者。

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妃竹无语还摇曳,子规声里雨如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6995

4万

回帖

0

精华

44万

积分

管理员

联都网站荣誉站长

UID
9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26-2-27
发表于 2004-5-1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莉莉莉在2004-5-1 2:57:49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潇湘妃子在2004-4-24 14:15:51  的发言
  《第十四届网络擂台联赛》评比结果公布:

   
  总分第一名:我爱f4《推敲窗前月》最后得分:485+526 =1011
  总分第二名:空
  总分第三名:空


  第十四届网络擂台联赛擂主:我爱f4

  第十五届网络擂台联赛由《推敲窗前月》举办。

  
不要告诉我说,你赛前就是按论坛总分这么认为的。


个人认为和规则是两回事,既然规则已经定出来了,而且上届也没有联友对此提出过异议,那么下届是应该按照既定的规则执行的。
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妃竹无语还摇曳,子规声里雨如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6995

4万

回帖

0

精华

44万

积分

管理员

联都网站荣誉站长

UID
9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26-2-27
发表于 2004-5-1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莉莉莉在2004-5-1 3:04:46的发言:
转贴]第十二届擂台赛评比结果
一、总分成绩
总分第一名:葱姜花月夜《草堂》 总分:637+625.5=1262.5
总分第二名:空
总分第三名:空

第十三届擂台联赛擂主:´葱姜花月夜
由《草堂论坛》举办
====================================================
[转贴]第十一届网络擂台赛结果
一、总分成绩
  总分第一名:天上雪莲《漫天雪文学论坛》总分:665.5+596.5=1262
  总分第二名:迫月凡《中国古典文化论坛》总分:653.5+563=1216.5
  总分第三名:慧人xhr581《听草阁楹联天地》总分:647.5+563.5=1211

第十二届擂台联赛擂主:天上雪莲
  由《漫天雪文学论坛》举办。

======================================================
[转帖]十擂赛结果公布
一、总分成绩
  总分并列第一名:雨里烟村《听草阁--楹联天地》 总分:85.6+89=174.6
  总分并列第一名:大肠世家《中国古典文化论坛》总分:89+85.6=174.6

  总分第三名:(空缺)

第十一届擂台联赛擂主:雨里烟村(意境联)、大肠世家(命题联或机巧联)
  由《听草阁--楹联天地》和《中国古典文化论坛》联手举办。
======================================================

有过先例的规则,如今有影响力的联都再恢复,谁又能多想什么?
联都定的规矩都是可以随便改变的,并且不用向相关人员说明和道歉。



恢复以前的规则,是要经过集体讨论后才可以实施的;作为本次联赛的组委会,没有想过要改变上一届的规则。

联都定的《第十四届网络擂台联赛规则》没有随意改变过,所以道歉之说也无从说起。
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妃竹无语还摇曳,子规声里雨如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81

-181

回帖

0

精华

1045

积分

联都举人

萝荔

UID
117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12-29
发表于 2004-5-1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半墨斋主在2004-5-1 9:41:41的发言:
观此贴有感,出句求对(都可接联):

暮春开赛,初夏鸣金,赛后余波波及我,余心犹悸春。---谁可联我?

说明:1、“我”--只是一个代词而已,并非真指“我”。2、只代表自己的心声,并非《联都》和组委会授意。

暮春开赛,初夏鸣金,赛后余波波及我,余心犹悸春。---谁可联我?
予客口舌,掩他耳目,舌中自诳诳欺人,自意是好客。---何谓丢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1 10:41:20编辑过]

下花间看美人 身合是绿萝裙 外殷殷盼游子 断痴心 玉无声着碎玉 门有恨掩重门 愁尽奈何石魄化 柳边魂 推敲窗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6995

4万

回帖

0

精华

44万

积分

管理员

联都网站荣誉站长

UID
9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26-2-27
发表于 2004-5-1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莉莉莉在2004-5-1 3:06:57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潇湘妃子在2004-5-1 2:38:19的发言:
附:《第14届擂台联赛组织章程和竞赛规则》

  四、参赛纪律

  (1)每个参赛选手在一个论坛的擂台上(固顶专栏内)只许发表一组作品,但可以在规定时间之内,多次修改和补充自己的参赛作品。
  (2)参赛选手一定要服从组委会和所在论坛斑竹的安排,无条件地服从评委的评定,不许恶语伤人,更不许有谩骂等粗俗行为。
  (3)参赛选手如果对比赛有意见,可将意见反映给本论坛斑竹,亦可在特定的专栏内发表看法,但只许讲道理、提意见,不许无理取闹。
  (4)参赛选手如有恶性违反上述纪律者,由所在论坛给予纪律处分。
  (5)总分第一名为下届擂主,获得擂主的选手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担任擂主,否则取消所有名次和奖励。
  (6)本届组委会、评委会人员原则上不得参赛,以示公平。

  如果清莲社拒绝举办第15届擂台联赛的话,那么根据以上规则,将取消本次比赛中清莲社所有的获奖名次,第14届擂台赛的结果将重新改写。
  为了杜绝以后类似事情的发生,建议下一届组委会在章程中补充加入以下内容,供参考:

  (5)总分第一名为下届擂主,获得擂主的选手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担任擂主,否则取消所有名次和奖励;同时取消在下一届比赛中的参赛资格!

  
  


妃子老师,你这是在威胁人吗?
下一步你又想威胁谁?
[/quote]

这不是威胁,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条纪律是在赛前就公开公布过的,如果不遵守的话,那么这个章程也就失去了它的意义,也就会成为废纸一张。

试想,第5条纪律可以不遵守,那么第一条、第二条呢?任何一个主办方将如何面对出现的这些问题?
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妃竹无语还摇曳,子规声里雨如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81

-181

回帖

0

精华

1045

积分

联都举人

萝荔

UID
117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12-29
发表于 2004-5-1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潇湘妃子在2004-5-1 10:40:40的发言:
这不是威胁,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条纪律是在赛前就公开公布过的,如果不遵守的话,那么这个章程也就失去了它的意义,也就会成为废纸一张。

试想,第5条纪律可以不遵守,那么第一条、第二条呢?任何一个主办方将如何面对出现的这些问题?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好!!!我完全赞同,但请问14擂的规矩最初明明白白摆在那里的,是谁最后要改那个规矩呢?
下花间看美人 身合是绿萝裙 外殷殷盼游子 断痴心 玉无声着碎玉 门有恨掩重门 愁尽奈何石魄化 柳边魂 推敲窗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6995

4万

回帖

0

精华

44万

积分

管理员

联都网站荣誉站长

UID
9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26-2-27
发表于 2004-5-1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莉莉莉在2004-5-1 3:10:25的发言:
我对妃子老师还是很尊佩的,你那么有耐心,在此次擂上忍辱负重。
但我对你们这样的做法不能苟同。
你们不觉得自己高高在上已经太久了吗,而不再会与人平视。


为了维持擂台赛的秩序,我不得不这么做。擂台赛的主办权是要靠论坛的实力来争取的,按照规则,哪个论坛的总分第一,才能获得下届联赛的主办权。

关于是个人总分还是论坛总分,上一届已经作出了认定,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14擂沿袭13擂的规则,我个人认为不应该受到这样的指责。

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妃竹无语还摇曳,子规声里雨如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81

-181

回帖

0

精华

1045

积分

联都举人

萝荔

UID
117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12-29
发表于 2004-5-1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暮春开赛,初夏鸣金,赛后余波波及我,余心犹悸春。---谁可联我?
予客口舌,掩他耳目,舌中自诳诳欺人,自意还好客。---何为丢人?
下花间看美人 身合是绿萝裙 外殷殷盼游子 断痴心 玉无声着碎玉 门有恨掩重门 愁尽奈何石魄化 柳边魂 推敲窗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6995

4万

回帖

0

精华

44万

积分

管理员

联都网站荣誉站长

UID
9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26-2-27
发表于 2004-5-1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莉莉莉在2004-5-1 3:47:13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潇湘妃子在2004-5-1 2:19:35的发言:
按以前的老办法计算,推敲的我爱F4是个人总分第一,这个是毫无疑问的。

  但在13届擂台赛的计算方法中,已经对此做了修改,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沿袭上一届的做法应该是合理的。

  作为组委会,随便改变上一届定下的规则,我想也一定会引来非议的。

  第一次计算,我因为没有看前一届的资料,所以是按印象中的方法计算的,结果之所以没有立即宣布,就是让大家再帮着看看,如果没有异议,才可以正式宣布。

  对于沿袭上届的规则,大家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1 2:48:25编辑过]



现在不只是沿袭上界大赛的规定这么简单
是不随便改变上界大赛规定了,
却在“事后”随便改变此次大赛的规定。
怕引起非议 ?可以发个声明道歉呀
没有,也可以和推敲论坛私下商量呀?
也没有,而是牺牲了推敲这个没有影响力论坛的荣誉和尊严。
牺牲了我爱F4的荣誉和尊严。
成全了谁的?哪个论坛的尊严和荣誉呢?

如果是古典,秋雁,还是清莲得了个人总分第一,是否也不知会一声就几个人在内部就把规定改了呢?联友们和其他论坛会怎么看推敲?怎么看我爱F4?
我亲爱的组委们,你们怕引起非议,就不考虑别人也要承受非议吗?
[/quote]

此次大赛,沿袭上一届规则的核心基本没有改变(改变的是奖励的制度,即前3名推荐加入中国楹联学会),可以对照一下13擂和14擂的规则,指出您所认为改变的地方。
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妃竹无语还摇曳,子规声里雨如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81

-181

回帖

0

精华

1045

积分

联都举人

萝荔

UID
117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12-29
发表于 2004-5-1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1)总分第一名为下届擂主,所在论坛获下届擂赛主办权。获得擂主的选手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担任擂主, 否则取消所有名次和奖励。

其他未尽事宜,随时由组委会另行公布。

  第十四届网络对联擂台联赛组委会
                                                   2004年3月1日

妃子,我中文学的不好,“总分第一名为下届擂主,所在论坛获下届擂赛主办权”是什么意思?
所在论坛四字的主语是“总分第一名的论坛”,还是“总分第一名的人”,如果是论坛,请为要所在论坛四字干什么用?
下花间看美人 身合是绿萝裙 外殷殷盼游子 断痴心 玉无声着碎玉 门有恨掩重门 愁尽奈何石魄化 柳边魂 推敲窗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57

-54

回帖

0

精华

1251

积分

联都举人

小卖部部长

UID
1121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12-18
发表于 2004-5-1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总分第一名为下届擂主,所在论坛获下届擂赛主办权。"

惹祸的惹完祸不出声了,苦了我们的妃子主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106 小时
主题
4

21

回帖

0

精华

8086

积分

联都铜牌会员

UID
925
在线时间
1106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11-13
发表于 2004-5-1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半墨斋主在2004-5-1 10:13:11的发言:
出句求对(都可接联):

暮春开赛,初夏鸣金,赛后余波波及我,余心犹悸春。---谁可联我?

说明:1、“我”--只是一个代词而已,并非真指“我”。2、只代表自己的心声,并非《联都》和组委会授意。


暮春开赛,初夏鸣金,赛后余波波及我,余心犹悸春。---谁可联我?
向晚收兵,明天再战,事前充电电掣人,充耳不闻晚。---辄能对人!

宽能待人!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6995

4万

回帖

0

精华

44万

积分

管理员

联都网站荣誉站长

UID
9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26-2-27
发表于 2004-5-1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我爱f4在2004-5-1 8:27:56的发言:
本来不想再说什么了,
但是看到莉莉为我出头,为推敲出头,
总觉得我还是该站出来表明一下我的意思

在此,
首先要说的是:
我要向大肠世家评委郑重的道歉
虽然大肠先生脾气有些大了
可是还是真正带着公正之心来担任评委的工作
之前曾经对他产生过一些误会,
后来才知道
但是最后他还是为我据理力争过
并不因为我和他产生过不愉快的争执而暗中压低我的分数
虽然他也说我的确很讨厌(笑)。

接下来是对我td说的话
(如果莉莉还认为我这个sf没有丢他的脸的话,我就还是叫她一声td)
莉莉,
谢谢你为我仗义执言,
你不必为了怕对我爱F4和推敲产生恶劣影响而就此和我爱F4和推敲论坛划清界限,
只要你愿意
你还是推敲的一分子,
我想我还是有资格代表推敲说这句话的,
自从推敲参加十四擂以来,
所遭受的非议就一直没有停止过,
也不在乎多此一点了。
不过,
我认为确实没有必要再争下去了。
因为我认为我的联实在是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
能够得到总分第一,
实在有很大的侥幸成分在内。


说实话,
在第三轮量化打分的结果刚出来不久
有一位评委曾经私下跟推敲通过气
说推敲有希望担任下一届擂主
结果,
推敲极为倚重的三位版主都向我提出辞职的请求
还有要潜水的,
(大概和你最开始的心态一样把)
我一度极为苦恼
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结果出来此后,
我们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这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而且,
如果说我前天还能以一个平和的心态来看待擂台赛的结果的话,
昨天在联都所看到的一件事情,
却让我对联都失去了所有的好印象,
恕我不客气的说:
为了让清莲能够接手擂台赛
个别人士的做法已经接近了厚颜无耻
把所有联友的尊严踩在了地下
原来我对于这位人士尚能保持一份礼貌上的尊敬
可是现在我想说
从现在开始
我彻彻底底的鄙视你

所以
我已经没有兴趣去争了
(哀大莫过于心死?)


罗嗦了一大堆,
最后
代表推敲的全体成员向各个联坛的朋友提取邀请
也许,推敲没有你们想象的那样差
希望有空的时候来推敲做做客
我们翘首以待


在本次大赛中,您的实力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同时也被广大联友所认可;你的个人总分第一名是当之无愧,我本人也深为敬佩!

鉴于比赛的规则,不是在14擂赛的过程中改变的,希望斑竹能看清这一点,客观地评价这次结果的计算方法。

“为了让清莲能够接手擂台赛”,擂台赛的主办权不管是“元宝”也好,“烫手的山芋”也罢,它是要靠论坛的整体实力来争取的。
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妃竹无语还摇曳,子规声里雨如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6995

4万

回帖

0

精华

44万

积分

管理员

联都网站荣誉站长

UID
9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26-2-27
发表于 2004-5-1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Rolly在2004-5-1 10:54:15的发言:
1)总分第一名为下届擂主,所在论坛获下届擂赛主办权。获得擂主的选手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担任擂主, 否则取消所有名次和奖励。
  
其他未尽事宜,随时由组委会另行公布。

   第十四届网络对联擂台联赛组委会
                                                    2004年3月1日

妃子,我中文学的不好,“总分第一名为下届擂主,所在论坛获下届擂赛主办权”是什么意思?
所在论坛四字的主语是“总分第一名的论坛”,还是“总分第一名的人”,如果是论坛,请为要所在论坛四字干什么用?


再贴一次

附:[公草堂告]《第十三届擂台联赛》评比揭晓

http://yh2000.com/xnff/dispbbs.asp?boardID=145&ID=8478

附千堆雪、华山老祖两位首席评委的补充公告:

根据改革后的评选规则:“即从本届开始,擂主只授予两联最高分之和的参赛论坛(及所有论坛两题最高分之和最高,即是新擂主,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两人的得分加总),个人表彰,只公布参赛两联的前三名(即第几届擂台联赛状元、榜眼、探花)”

那么,本届擂主属于《联都》论坛。(总分=“意境联”该坛最高分蜀山剑客998。1分+“命题联”该坛最高分小鸟飞飞1009。3分=2007。4分)

第二名论坛:《时代》论坛。(总分=“意境联”该坛最高分流浪的贝壳987。6分+“命题联”该坛最高分呵手试梅妆990。1分=1977。7分)

第三名论坛:《中华国粹网》论坛。(总分=“意境联”该坛最高分风韵974。2分+“命题联”该坛最高分雪中吟行964。8分=1939分)

*****************************************************************

上届结束后,没有联友对此竞赛规则提出过异议,因此,沿袭13擂的规则个人认为不应该受到这样的指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1 11:07:59编辑过]

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妃竹无语还摇曳,子规声里雨如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57

-54

回帖

0

精华

1251

积分

联都举人

小卖部部长

UID
1121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12-18
发表于 2004-5-1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让清莲能够接手擂台赛”,擂台赛的主办权不管是“元宝”也好,“烫手的山芋”也罢,它是要靠论坛的整体实力来争取的。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1 11:08:07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联都

GMT+8, 2026-3-2 02:04 , Processed in 0.173139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