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豆青虫在2009-5-24 22:21:43的发言:
因为喜欢你的诗,斗胆胡言两句,希勿怪。1‘.给秋月’的‘给’字,改为‘与’字,看看是不是更有诗味些。 2.《其四》最后两句犯大韵了。是一时粗心的吧。
你的诗比较有诗味。在当代诗人中,我最喜欢广东凌世祥的诗,你有兴趣的话,可上网查看。
就是不知当代诗作是不是有对忌八病的要求,故我也从来不注意这个,可能屡犯自己也不知。还有那个三仄脚问题,我是避的,有人却说没关系,只要不三平脚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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