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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纯属胡扯】联理奇葩——对仗是修辞学的一个辞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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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9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b>【纯属胡扯】联理奇葩——对仗是修辞学的一个辞格!</b> </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孙逐明</I>在2008-10-9 9:29:47的发言:</B>
<P>词素和词是语法学的基本单元。</P>
<P>可语言的基本单元难道就只有语法学基本单元吗?</P>
<P>语言学有多个分支:词义学、文字学、语法学、语音学、修辞学、语用学……</P>
<P>不同的分支,其基本单元也必然有所区别:</P>
<P>词义学的基本单元是义素</P>
<P>语音学的基本单元是音素</P>
<P>文字学的基本单元的是字</P>
<P>……</P>
<P><FONT color=#ff0066 size=6><b>对仗是修辞学的一个辞格</b></FONT>,它的形式目标是语言文字的对称,它的基本单元必然是语言文字的对称单元;至于对仗的语言文字对称基本单元究竟是什么,我们可以研究探讨,但不可能说修辞学的基本单元非得是语法学的基本单元啊!</P>
<P>对仗是一种修辞格,不属于语法学范畴,这位先生竟然对此一无所知。</P>
<P>在无心弄花香满衣先生眼里,语言学除了语法学,再没有其它的分支了。</P>
<P>我也不想和这位自称学过谁也没见过的“文字汉语语法学”的先生再纠缠不清了。</P>
<p>
<p>
<p>
<p>
<p>
</DIV>
<p>
<P><b><FONT size=6></FONT></b></P>
<P><b><FONT size=6>对仗是修辞学的一个辞格?</FONT></b></P>
<p>
<p>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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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9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P>上联:雨</P><P>下联:风</P><P>---------------</P><P>上联:伊尹</P><P>下联:阮元</P><P>-----------------</P><P>上联:孙行者</P><P>下联:祖冲之</P><P>----------------------</P><P>孙老师,以上对联如何修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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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9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孙逐明</I>在2008-10-6 18:08:59的发言:</B>
<P><FONT size=4>我们可以从更宏观的角度理解,下面是我在《对联学概论》里的一段论述,修改了其中一些不妥当的说法:</FONT></P><P><FONT size=4>  这里我有必要了解系统的逻辑一致性问题。
  一致性逻辑是科学赖以成立的基石,长期以来,西方科学界一直在追求采用一致性逻辑建立完备的理论体系,可是始终不能如愿。1930年德国哲学家数学家库尔特·哥德尔发布了哥德尔不完备定律,大意为“凡是一个完备的系统,其内部必定有矛盾;凡是内部无矛盾的系统,其系统必定不完备”———也即逻辑的一致性和系统的完备性是不可兼得的。从此以后,科学界再也无人作此徒劳无功的追求了。
  哥德尔不完备定律不仅适用于科学体系,也适用于任何体系。
  理想的对联理论,应当把古今所有合律的对联形式囊括无遗;系统的完备性是首要的。而<b><FONT color=#ff0033 size=5>“字类相同”、“词性相同”和“结构相同”</FONT></b>是三种不同法度,三者之间,既有相互交叉的地带,也有相互矛盾的地方。显然,试图单纯采用其中任何一种法度来完备地囊括所有合律的对联,都有不完备的现象出现,需要一些一致性逻辑之外的附加法度予以补充。若用这三种法度相互补充,就更容易能达到目的。</FONT>
</P>
<p><p></DIV><P>您孙老师的三种不同的“法度”,</P><P>请问哪一种是修辞?</P><P>再问:这三种不同的法度,都是修辞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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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3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TABLE fixed; WORD-BREAK: break-all" width="90%" border=0><TR><TD 10.5pt; LINE-HEIGHT: 14pt" width="100%"><img src="http://www.zhgc.com/bbs/Skins/Default01/topicface/face1.gif"> <B></B>
<P><P>   <P>  以下是引用三羊在2008-10-23 15:30:05的发言:</P><P>  <a href="http://www.yyxx.sdu.edu.cn/chinese/index.htm"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00>http://www.yyxx.sdu.edu.cn/chinese/index.htm</FONT></A></P><P>  第七章 修辞\第六节 辞格运用(三)\二、排比\2、排比与对偶的区别
  2、排比与对偶的区别
  排比与对偶是不同的:
  ①排比是三个或三个以上句子的平行排列,对偶只限于两个句子。
  排比的形式不如对偶严格。排比的各个句子字数可以不完全相等。
  ②排比往往运用相同的词语;对偶的两个句子字数必须相等,而且忌用相同的词语。</P><P>  
  当前位置:教学大纲\第七章 修辞 大纲\第六节 辞格运用(三)</P><P>  第六节 辞格运用(三)</P><P>  【学习目标】
  1、掌握对偶、排比、层递、反复、顶真、回环等辞格。
  2、对以上辞格进行辨析。
  【重点】
  对偶、排比、层递、反复、顶真、回环
  【难点】
  排比和对偶、排比和层递、排比和反复、顶真和回环
  【本节教学内容】
  对偶、排比、层递、反复、顶真、回环</P><P>   进入本节的学习
  
  返回 </P><P>  <a href="http://www.yyxx.sdu.edu.cn/chinese/index.htm"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00>http://www.yyxx.sdu.edu.cn/chinese/index.htm</FONT></A> </P><P>  这是对浅薄无知的人的当头一棒!</P></TD></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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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4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三羊</I>在2008-10-24 17:44:56的发言:</B> <P><B><FONT face=黑体 size=6>授课教案</FONT></B></P><P>第六节 辞格(三)</P><P>一、对偶
(一)什么是对偶
对偶又叫对仗、骈丽、丽辞,在民间又称对子,它是把字数相等或大致相等,结构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一对语句,对称地排列在一起,表示相同或相近、相对或相反、相关或相承意思的修辞方法。
对偶语句整齐对称,结构严谨,文字精炼,音律和谐,前后相互补充、相互映衬,凝练集中,概括力强,被广泛应用于诗文之中。例如: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杜甫《春望》)。
昔闻洞庭水,今上岳阳楼。(杜甫《等岳阳楼》)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王维《山居秋瞑》)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李白《夜思》)
荷风送香气,竹露滴清响。(孟浩然《夏夕南亭怀辛大》)》)</P><P>(二)对偶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标准,对偶可以分为不同类型。
1、从结构上,对偶可以分为严对和宽对两种。
(1)严对,又叫工对。即对偶的两个语句,字数相等,结构相同,词性相对,平仄相间,字面不能重复。
在用词方面,甚至同一词类中,还可以分为若干小类,也要分别相对。从前流传的训蒙课本《笠翁对韵》中,曾举例似地说严对应该是:
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山花对海树,赤日对苍穹。雷隐隐,雾蒙蒙,日下对天中。风高秋月白,雨霁晚霞红。牛女二星河左右,参商两曜斗西东。十月塞边,飒飒寒风惊戍旅;三冬江上,漫漫朔雪冷渔翁。
(2)宽对,就是比工对放宽了要求的对偶。构成宽对的两个语句,出了字数相等外,结构可以相似,词性和平仄可以不甚讲究,字面可以重复。
工对的形式虽然好,但是束缚太大。为了把内容表达得更好,对对偶形式的要求可以适当突破,只要在大的方面做到相对就可以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并非工对,但流传千古。
2、从内容上分,对偶可以分为正对、反对、串对三类。</P><P>(1)正对,前后两个语句从两个角度、两个侧面说明同一事理,表示相近相关的意思,在内容上互为补充,相得益彰。
(2)反对,前后两个语句,从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相对照,表示相对相反的意思,在内容上相反相成,对立同一。
(3)串对,前后两个语句从事物发展的过程或事物承接、转折、条件、因果、假设关系方面紧相串联,表示相承相连的意思,在内容上如流水顺承而下,因此,又叫流水对。
3、从语言形式上分,对偶可以分为语对、句对、章对三种。
(1)语对,即短语对偶。例如:
①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陆游《游西山村》)
②三间东倒西歪屋,一个南腔北调人。(绍兴青藤书联)
③鸟啼花落人何在,竹死桐枯凤不来。(唐·崔珏《哭李商隐》)
(2)句对,即句子对偶。上文所举例子中,绝大多数都是句子的对偶。这里不再举例。
(3)章对,即段落或者章节的对偶,即一副对偶,犹如独立的一篇文章或者一首诗歌,而上下句群就犹如文章中的一个段落或者诗歌中的一个章节。例如:
①台榭漫方塘,柳浪莲房,曲曲层层皆入画;</P><P>烟霞笼别墅,莺歌蛙鼓,晴晴雨雨总宜人。(杭州西湖楹联)</P><P>这个对偶,可以看作是一首诗,上联、下联各是诗的一个章节。</P><P>(三)对偶的作用
对偶是我国所特有的传统修辞手法,不仅在古代还是现代,都被广泛运用。对偶的修辞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从形式上看,对偶句式整齐匀称,音韵和谐铿锵,读之琅琅上口,听之悦耳爽心,阅之十分醒目。
2、从内容上看,它把意思相近、相反或相关的事物放在一起,或互为补充,相得益彰(正对),或相互对照,相反相成(反对),或相互串联,如行云流水(串对),能把内容表达得更加集中,把人物事件叙述得更加鲜明,把问题阐述得更加透彻,把感情抒发得更加酣畅。
(四)对偶的运用
运用对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避免合掌
所谓合掌,即上下两句意思雷同。例如:
首都传捷报,北京报佳音。
该对偶在字面上虽然不一样,但是意思却完全一样。它既不能从不同的角度来突出强调同一内容,又没有相互补充作用。所以犯了对偶“合掌”的毛病。
2、避免包孕
所谓包孕是指上下两句,轻重不一致,大笑不相称,其中一句的内容包含在另一句之中。例如:
①师生积极劳动,同学努力挑土。
②稻谷堆成山,粮食积满仓。
以上两句,前例,上一句包含下一句;后例,前一句包含后一句。
3、避免倒置
在串对中,上下两句存在着主从关系,因此,必须注意排列的次序,否则就会杂乱无章。例如:
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管理方法。
该对偶就犯了倒置的毛病。因为只有先“改善管理方法”,才能“提高经济效益”。应该将顺序颠倒过来。
4、避免单纯追求对偶形式
对偶虽好,但也要注意为内容服务,不能片面追求语言形式的整齐对称,而不顾内容的需要,勉强拼凑。就像那个李廷彦所作的“舍弟江南殁,家兄塞北亡”一样,造成因辞害意的后果。当内容和形式冲突时,应该以内容为主,形式要为内容服务。</P></DIV><P>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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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5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P>请问三羊君,你在这一则主贴里咄咄逼人的批评我的“对仗是修辞格”的观点,认为这个观点错了;然而你自己引用的资料却明明白白地论述了对偶〔对仗〕是不折不扣的辞格。</P>
<P>请问,究竟对仗是不是辞格?你怎样解释你自相矛盾的说法?</P>
<P><FONT color=#ff0000 size=4>一年多来,你一直死死缠住我,不断地发出十万个为什么。这个帖子是你向我发难,而且四处粘贴,今天你也应当回答我的反质疑,把对仗是不是辞格仔细说清楚。如果你回避这个问题,不作正面回答,今后你也就再没有资格向我质疑了!</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5 17:49:1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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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9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孙逐明</I>在2008-10-25 10:14:38的发言:</B>

<P>请问三羊君,你在这一则主贴里咄咄逼人的批评我的“对仗是修辞格”的观点,认为这个观点错了;然而你自己引用的资料却明明白白地论述了对偶〔对仗〕是不折不扣的辞格。</P>
<P>请问,究竟对仗是不是辞格?你怎样解释你自相矛盾的说法?</P>
<P><FONT color=#ff0000 size=4>一年多来,你一直死死缠住我,不断地发出十万个为什么。这个帖子是你向我发难,而且四处粘贴,今天你也应当回答我的反质疑,把对仗是不是辞格仔细说清楚。如果你回避这个问题,不作正面回答,今后你也就再没有资格向我质疑了!</FONT>
</P></DIV>
<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孙逐明</I>在2008-10-24 19:16:31的发言:</B>
<b>



<P>请问三羊君,你在这一则主贴里咄咄逼人的批评我的“对仗是修辞格”的观点,认为这个观点错了;然而你自己引用的资料却明明白白地论述了对偶〔对仗〕是不折不扣的辞格。</P>
<P>请问,你怎样解释你自相矛盾的作法?究竟对仗是不是辞格?</P>
<P><FONT color=#ff0000 size=4>一年多来,你象苍蝇一样死死缠住我,不断地发出十万个为什么,今天你也应当回答我的质疑,把对仗是不是辞格仔细说清楚。如果你回避这个问题,不作正面回答,今后你也就再没有资格向我质疑了!</FONT></P></DIV>
<P>“苍蝇”,一个帖子有,一个帖子无。</P>
<P>苍蝇为何又改了?</P>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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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9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孙逐明</I>在2008-10-19 23:16:10的发言:</B>
<P><FONT size=4>我知道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举一个例子说明对仗里面的同义手段的选择吧:</FONT></P><P><FONT color=#3300ff size=5><b>“年老”和“白首”是同义语言材料,当我们要给“红颜弃轩冕”属对时,就不能选择““年老卧松云”,必须选择““白首卧松云”。</b></FONT></P><P><FONT color=#ff0066 size=5><b>这就对仗修辞的同义手段的选择。</b></FONT></P><P><FONT size=4>奉劝你多读一点书,别见到我的文章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喊错,出丑的不是我而是你。</FONT></P><P><FONT size=4>听不听由你。</FONT></P></DIV>
<P><b><FONT color=#3300ff size=5>即便“年老”和“白首”是同义语言材料。</FONT></b></P><P><b><FONT color=#3300ff size=5>对仗的</FONT></b><b><FONT color=#3300ff size=5>是“白首|红颜”;</FONT></b></P><P><b><FONT color=#3300ff size=5>而不是“年老|白首”。</FONT></b></P><p><P><b><FONT color=#3300ff size=5></FONT></b></P><P>
<b><FONT color=#3300ff size=5>“白首|红颜”,是“同义选择”吗?!</FONT></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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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9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P>本帖辩论请看:</P><P><a href="http://china-liandu.com/dispbbs.asp?boardID=107&amp;ID=123908&amp;page=1" target="_blank" >http://china-liandu.com/dispbbs.asp?boardID=107&amp;ID=123908&amp;page=1</A></P><DIV>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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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9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还有:</DIV><DIV> </DIV><DIV><DIV><U><FONT color=#810081><a href="http://www.duilian.cn/bbs/dispbbs.asp?boardid=52&amp;replyid=92695&amp;id=47311&amp;skin=0&amp;page=1&amp;star=1" target="_blank" >http://www.duilian.cn/bbs/dispbbs.asp?boardid=52&amp;replyid=92695&amp;id=47311&amp;skin=0&amp;page=1&amp;star=1</A></FONT></U></DIV><DIV><FONT color=#000000></FONT> </DIV><DIV><FONT color=#000000>三羊曾经自我表白:</FONT></DIV><DIV> </DIV><DIV><DIV 22px; HEIGHT: 22px"><DIV left"><img src="http://www.duilian.cn/bbs/skins/hse/topicface/face1.gif"> </DIV><B></B></DIV><DIV><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三羊</I>在2008-10-26 18:48:40的发言:</B>
<P>你要是真有出息,就应该不回答我的质疑!</P></DIV></DIV></DIV><DIV> </DIV><DIV>我回答他说:</DIV><DIV> </DIV><P>这句话倒是三羊君最老实的一句实在话!</P><P>有什么样的质疑不值得不应当回答?好像只有那些卑劣无聊的、无中生有的、荒诞不经的质疑才不值得不应当回答吧?</P><P>如果不是,三羊君自己解释一下,那些质疑才是属于不值得不应当回答的质疑?</P><P>大家也可以评论评论。</P><P></P></DIV><DIV><DIV>我也在此声明,不是必要,我也懒得理睬三羊的无理纠缠了。正象他自己所说,理睬他才是没出息。</DIV><DIV> </DIV><DIV>
</DIV><DIV> </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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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在国粹论坛和中国楹联论坛发了一则声明,顺便也在这里发一次:</P><P>关于不再理睬三羊的质疑的声明:</P><P>
众所周知,长期来,三羊君对我的所有文章,几乎见贴就批,死活纠缠,无理取闹到了极致,实在不堪其扰。</P><P>最近他在论坛上公开作出了自供状:</P><b><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三羊</I>在2008-10-26 18:48:40的发言:</B>
<P>你要是真有出息,就应该不回答我的质疑!</P></DIV><P>也就是说他自己也承认,他的质疑是值不得理睬的,如果理睬了他,反而是“没出息”的表现。</P><P></b>所以,如果不是非常有必要,我将不再理睬他的所谓质疑。我今后所发的重要新帖,我将在文章开头声明:不希望三羊质疑,以免我回帖反质疑反而会落下“没出息”之讥。三羊君有批评意见,就请三羊君另发专帖批评为妥。</P><P>本帖也不欢迎三羊质疑。</P><P>特此声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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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煎恨晚  纠结到今

举凡网络论坛之争,数月已然冗长,竟有年余不得善终者,令人笑破肚皮,笑掉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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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义选择,这样的表述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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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孙逐明在2010-1-5 6:49:11的发言:
另外,有几部著作把对偶和对仗视为一体,原来我以为是对的,现在看过各位的讨论,明白了它们的区别,谢谢各位的辨析。
把把二者混为一谈,是我的盲从,但不是我的发明。
------------------------------------------------------
三羊问:既然不同为何还拿“对偶”当“对仗”?拿“对仗”当“对偶”?
关于“对偶与对仗”,不知你何时才能“不盲从”的“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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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平心静气争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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