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715|回复: 3

[热点商讨]版权问题

[复制链接]
在线时间
3 小时
主题
114

-105

回帖

0

精华

1万

积分

联都元老

骨灰散尽风犹劲

UID
20
在线时间
3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5-20
发表于 2004-3-14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版权问题是《网络对联选辑》面临的头等难题。

总的征集原则是:不希望湮没和遗留任何一副优秀的作品。
对于现在活跃在各论坛里面的联友之作品征集,我个人的观点是必需要获得作者的首肯,如果作者不同意发表的话,我的观点是:说服、说服、尽量说服。如果在尽了最大努力之后作者依然坚决不同意发表,那么就只有放弃。
鉴于有部分人士认为《网选》的征集工作是强横征集,并且在募编工作开展之前便在声讨这属于侵权行为,大家对于这些言论不必过分担心,《网选》工作会遵照出版条例进行,在操作上绝对不会发生侵权行为的。

在倡议书里面,我提出了要收集整理部分已经离开的联友的优秀作品,对于这部分联友,如何获得其对发表的认同?在无法联系的情况下我们是采取放弃还是采用出版惯例(先征用,在书本中标注请作者与出版社联系)?这些问题希望大家能商讨一下。

有联友认为,应该制定一份协议,让作者与出版双方具有法律保障,这个方法是否有效?实际操作应该如何进行?这些问题也请大家商讨一下。

另外可能还有一些还没有考虑的方面,请大家就此论题在此敞开讨论,以谋求可行的解决方案。
热血但教随我老;文章不肯为谁媚。
在线时间
273 小时
主题
97

359

回帖

0

精华

1万

积分

管理员

东邪

UID
523
在线时间
273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8-23
发表于 2004-3-15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离开的联友的优秀作品,在无法联系的情况下,还是与其所在论坛协商,决定采取放弃还是采用出版惯例(先征用,在书本中标注请作者与出版社联系)。
网络协议没有技术的保障,法律效果不会很大,不过签一个没有坏处。
联无平仄,非关珠玑与泥沙俱下
对任庄谐,有意诡怪和质朴同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4

-3

回帖

0

精华

639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UID
729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10-2
发表于 2004-5-8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也。我们本来在网络中游荡,偶尔留下了点痕迹,这痕迹无论如何在当时不朽,但是时间的流逝这些痕迹也会淡化,何况这些痕迹并不是真正的痕迹呢?
金牙所谓的版权其实对于我们个人来说并不能算得了什么的,只是岁月的流痕罢了。把一些痕迹集合在一起,希望能够在时间中刻划点我们的故事,那么到老了的时候也许有点回忆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282 小时
主题
144

88

回帖

0

精华

2915

积分

联都元老

论坛游民

UID
199
在线时间
282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6-23
发表于 2004-5-11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付印之前张榜公布,如有争议的联就去掉,免得以后起纠纷。网上能找到证据的由自己保全。质疑者须提供证据。
南金东箭一精英 山峙渊渟表率明
主敬存诚严己本 人中骐骥必遥行 ——潇湘游子
____________________
此中有真意 何处是他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联都

GMT+8, 2026-3-3 09:11 , Processed in 0.093626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