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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廉政诗、词、楹联、书画作品的启事
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网站编辑 阅读:136 更新:2013年12月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广元市纪检监察学会和广元市诗词楹联学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廉政诗、词、楹联、书画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以反腐倡廉建设为主题的原创作品:1、近体诗、词、曲;2、楹联;3、赋文(标题自拟);4、书法;5、绘画。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2月20日止。
三、作品征集及使用
征集活动结束后,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优秀作品将结集出书,所有入围作品均付一定稿酬。主办方享有入围作品的发表、复制、发行、展览、网络传播等权利。
四、注意事项
1、每人所投原创诗、词、曲、楹联作品数量不限,来稿的近体诗(律、绝)要求严格遵守律、绝的规范(平仄,押韵,对仗,粘对),其用韵须遵守《佩文诗韵》,最多放宽至词韵,使用中华新韵的,请加以注明;词必须标明词谱,曲标明曲牌,照谱填词、曲;词用《词林正韵》,曲用《中原音韵》;楹联按《联律通则》规定要求对仗工整、平仄协调,符合联律;作品要用标准简化字,力避生僻字。正文文字请认真校对,严防错别字和键误,一经发稿,不得修改。
2、每人可投原创书法、绘画作品各二幅(横幅、竖幅或斗方不超过四尺,宣纸,不裱)谢绝与征集内容无关的作品。
3、所有来稿作品要突出反腐倡廉主题,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4、来稿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文责自负。来稿不退,不得重复投稿,请自留底稿。谢绝与征集内容无关的作品。
5、来稿格式:律、绝、古风两句一行,长排、词、曲连排,开头退两字,词过片空两字。邮寄稿件要求用A4纸打印,请写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地址、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一百字以内的个人简历。领取报酬时以本人身份证为凭证,填写不全者视为无效稿件。评选期间,所有应征稿件统一登记、编号、隐名。
来稿邮寄地址:利州区人民路北段7号市纪委宣教调研室(广元市纪检监察学会)
邮 编:628017
电子邮箱:ljgybjb@sohu.com
联系人:宋立千 黄芝龙 联系电话:13628128121 13183553688。
广元市纪检监察学会
广元市诗词楹联学会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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