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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翠拔青松《商榷贴》的系列专帖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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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3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答翠拔青松《商榷贴》的系列专帖的链接
  翠拔青松先生在回答我的《请教联都论坛翠拔青松先生暨诸位版主》时,陆续发布了三篇与我商榷的专帖:《与孙先生商榷》、《联律通则与王力对仗理论》 和《对仗与语法学和修辞学的关系---与孙先生商榷之二》
  我将以一题一议的系列专题形式答复翠拔青松先生的商榷贴,首发在《中国楹联论坛》上,其它网站也可能发布。
  本帖将陆陆续续地把我的系列专题的链接发到本帖里。以方便翠拔青松先生和关注这些商榷意见的朋友前去参阅。
  现在已经发了两篇了,它们是:

答联都论坛翠拔青松先生商榷贴系列专贴的《前言》

“字类”不是“汉字的分类”——答翠拔青松专帖之一
国粹论坛

论《联律通则》与王力对仗理论的异同——答翠拔青松先生专帖之二
见:
国粹论坛
4
余德泉先生在《联律通则别本》表述了与我相同的观点——兼答翠拔青松先生
国粹论坛
5
    翠拔青松先生的尴尬——答翠拔青松专帖之四
6
循环论证的诡辩术——答翠拔青松先生专帖之五
  其他专题贴发布以后,将及时通知各位。
  欢迎朋友们到《中国楹联论坛》来参与理性的讨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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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3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xx给我的短信:高山老师好,有联友反映说,您在跟孙则鸣的讨论贴子言语过激了些,建议删除,我觉得没必要删除,您修改一下过激的言语就可,我们心平气和的讨论也显得我们大度和有涵养。祝您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这是删去的三帖:
思维混乱之后一定是信口开河的胡说,彻底揭开孙则鸣这个伪君子的臆想面目,为王力先生正名,为中国楹联学会理论界洗脸。

人难免有错误,有错误是水平问题。臆想与胡说是故意行为,是学品极端低下的问题。

孙则鸣在《对联文化研究》上的错误一定要清算。
----------
天公地道让人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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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3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duilian.cn/bbs/showtopic-113135.aspx
这个网站是我严正申明过不去讨论问题的网站,也不允许它转登本人文稿的网站。
你孙先生是个软蛋,有本事把帖子发到国粹和联都来。
当然是指讨论学术问题的帖子。
我告诉过你,你认为我的文章伤害了你,你到人民网去跟帖,如果人民网登了你指责我行为东西,我立马向你道歌。
瞎闹有什么用。
任由你说“王力误导”,不允许我指责你“胡说”!也太霸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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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3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孙则鸣先生,如果说你有尊严,你要捍卫你的尊严。
你只有回到学术讨论的立场上来,不就解决了。瞎闹有什么用!
又想挑起管理员与我发生矛盾是不是,你也太幼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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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3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答翠拔青松《商榷贴》的系列专帖的链接

  翠拔青松先生在回答我的《请教联都论坛翠拔青松先生暨诸位版主》时,陆续发布了三篇与我商榷的专帖:《与孙先生商榷》、《联律通则与王力对仗理论》 和《对仗与语法学和 ...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11-13 17:27

要回答我的质询,我的贴发在哪儿就在哪儿答复好了。你发在别处的帖子我不想跑路,也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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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3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孙逐明 于 2011-11-13 21:29 编辑
要回答我的质询,我的贴发在哪儿就在哪儿答复好了。你发在别处的帖子我不想跑路,也不感兴趣。
L翠拨青松 发表于 2011-11-13 21:22


悉听尊便。这个链接是给所有网友看的,除了您,还有其它愿意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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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3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duilian.cn/bbs/showtopic-113135.aspx
这个网站是我严正申明过,不去讨论问题的网站,也不允许它转登本人文稿的网站。
----------------
因为管理员说我骂了人,我说没有,要管理员举证。管理员以千万帖子,无法查。
本人以理据争:本人控制面版可查,而且查出是其它人骂我。
引发我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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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3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讨了个“没趣”!何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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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高山耕棘石 于 2011-11-14 07:11 编辑

孙则鸣,你有本事和我对着讨论,躲到那个网站去议论我。转孙的议论如下:
---------------------
答好人先生。 先生认为字类应当是意义的分类的观点是正确的,看来你我之间的分歧纯属误会而已。是误会,大家说清楚了就好了。 至于先生说到我的行文里没有对字类作出解释,那是不确的,翠拔青松先生引用我的论述里我就在字类后面加括号作了注解:指虚实死活〔可能先生没有注意到〕。 我以为“字类”的概念是对类理论中一个最基础最常见的基本概念,作为研究联律的研究者都应当知道的,作出了关键性的提示就已经足够了。如果人所共知的基本概念都要一一详加解释,那么任何论文都不可能进行下去了。您以为如何? 关于“字类”系统详尽的研究,我在多篇文章里都有详尽的论述,例如三羊先生转贴到联都论坛的“孙逐明老先生《字类系统的词义学诠释》 ”就是其中一篇。还有《古典虚实字类探微》等文章都有详尽的论述。 顺便提一下: 我和翠拔青松先生和胡自立先生的分歧根本不是行文上的差异,而是对于对仗法度有着根本的分歧。他们是唯语法论者,完全排斥古典对类理论。而我认为语法分析法的确可以解释大部分合格的对仗句,但是有以偏概全的不足,唯语法论者将把很大一部分合格的对仗句排斥在外,唯语法论者的极端,将会出现《名联诊所》仅凭一字词性不合就把大量古今优秀的合格对联开除联籍的闹剧,不消除这种片面的极端的理论的误导,对于楹联事业的健康发展是相当有害的。 我个人认为完备的的对仗法度应当采用我所主张的,也是《联律通则》采用了的方法:语法分析法与传统对类理论平权互补的方法,那样才可以相互补充,填缺补漏。您以为如何? 这都是本贴的题外话了,我们以后到其他有关帖子里可以继续作深入的讨论的。 很欢迎先生与我作真正的理性的讨论。谢谢先生的批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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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弄清字同语素、词的关系,是立论的基础。
      (一)《现代汉语》(21世纪高校文科教材,冯志纯主编上册p409)给出的字同语素、词的关系:(胡自立注:以下凡例为普通话)
      一个字就是一个语素,也是一个词,如“人”“走”“学”“好”“红”“吧”等。
      一个字只是一个语素,而不是词。如“语”“肃”“阶”“妇”“童”“牧”等。
      一个字既不是语素,也不是词。如“玻”“葡”“璃”“萄”。“布尔什维克”中的每一个字也都只是字,既不是语素,也不是词。(胡自立注:“布尔什维克”是一个多音节语素,是一个词)
      同一个字有时是词,有时只是一个语素。例如:
      我们学外语。(“学”是一个词)
      小良爱学习。(“学”只是一个语素)
      我们迷了路,不辨东西。(指方向时,“东”和“西”都是词)
      我买了点东西。(指事物时,“东”和“西”就分别只是一个语素)
      有时相同的一个字却是意思不同的几个词,如“开会了”和“学会了”中的“会”,是一个字,却代表了不同的词,它们是读音和写法相同的同音词。前者是名词,后者是动词,词性不同,意义也不一样。     
       由此可见,字只是一种书写符号,是书写单位;语素和词是构成语言的材料,是意义单位。尽管单音节语素、单音词同字在形式上是一致的,但它们却有着本质的区别。
      (二)语法学家认为:“古人所说的字——无论是嘴里说的还是书上写的那一个个的字,就其功用看,在汉语史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就相当于今日的词。”(《汉语词汇结构论》周荐著p44)
      “字在国人心目中无疑是单音节的单位,而词的典型的格式在国人心目中已是双音节的双字格” (《汉语词汇结构论》周荐著p53)
      (三)孙先生推荐《“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一文给对联界,其作者给出的字同语
素、词关系(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2&ID=103368&page=1)如下:
近百年来的汉语研究,特别是其中的语法研究,把“字”逐出语言而代之以词和语素,这在方法论上无异于“张冠李戴”。
      作为语言的结构单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只有“字”,没有“词”;“词”这个字只是指“意内而言外也”(《说文》),既与“字”的意思无关,也与现代语言学的word之类的单位无涉。词是《马氏文通》所开创的汉语语法研究从印欧语中移植进来的一种舶来品,在汉语中没有根基。
    “字”通过结合而构成的字组(特别是其中的固定字组),其作用大体相当于一个“字”。这是汉语在演变中为减少“字”的数量而又要保持和丰富语言的表达能力而进行的一次重大的自我调整,以使保留下来的“字”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编码功能。
    “字”与语素实际上是不能进行类比的两个不同类型的范畴。把语素作为汉语语法的基本结构单位,实际上就是把汉语中不存在的东西作为结构单位,以此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语法体系可能很精致,但不实用,与汉语的实际状况有很大的距离。
     这位作者给出的字同语素、词关系有三大特点:第一、作为语言的结构单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只有“字”没有“词”;第二、字组被认为是一个“字”;第三、“字”与语素实际上是不能进行类比的两个不同类型的范畴。
      语素是否存在汉语中,对比“语法教学系统”,王本华先生在《谈谈中学的汉语知识教学》http://www.pep.com.cn/gzyw/jszx/grzj/zyszj/wbh/myjxyj/200511/t20051128_236696.htm一文中的说法:“《提要》把这一级语言单位称为语素。为什么要增加这个内容。它是语言中的一级语言单位,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学习语素,对于理解词的意义、辨析同义词等都很有帮助”。
     (四)孙先生谈字同语素、词的关系有多种伺机而用说法:
     (1)他赞同《“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的观点,他在《浅论对仗对称的基本单元》(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2&ID=103680&page=1)一文中说:“古代对仗法度里,对仗语言的基本对称单元是‘字’,而在许多现代对仗理论家眼里,对仗的基本结构单元应当是‘词’或者‘语素’决不能是‘字’。”
     (2)他在《论对仗理论中王力语法分析法的失误》一文中称:“‘字类对称比较分析法’的基本语言单元是‘字’。”(大致上等于单音词和语素)
    (3)他在《论对仗理论中王力语法分析法的失误》一文中又说:“字类大多数是单音字。还有三种双音字的字类……”
     (4)他在《再论“字类”与“词类”的区别——对仗理论研究之二》(http://www.china-liandu.com/viewthread.php?tid=102272)一文中说:“古人以及
五四初期,都把‘词’称之为‘字’”。
     (5)他在《古典虚实字类系统探微》(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2&ID=206400&page=1)一文中说:
“字类分类对象则包含了语素、词和词组,甚至还包括了单纯词里的单个音节。”
      录王本华先生《谈谈中学的汉语知识教学》中的一段话,与大家共同学习:“语素,以前叫字,也有叫词素的。字,是从文字角度称呼的,虽然很多语素都表现为一个个汉字,但讲语言而以文字的概念命名,那是不科学的;词素,是基于它是一个构词单位,而实际上,很多语素本身就能独立成词。”
     孙先生的(1)说法,赞同《“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给出的字同语素、词关系的。因为他在同一篇文章中,还说了这样一段话:“当前流行的语法系统,主要是借鉴印欧传统语法系统创立的,在印欧屈折语系统里,语言基本结构单位是‘语素’和‘词’。当今有许多语法学家对此产生质疑,认为它们不符合汉语本身的特点,试图创立“字本位”语法系统,把‘汉字’看成汉语的基本结构单元。不管这种理论最终是否能够成功成熟,至少在对仗修辞中的对称基本单元是‘汉字’而不是词或者语素,却是不争的事实。”
     “不管这种理论最终是否能够成功成熟,至少在对仗修辞中的对称基本单元是‘汉字’而不是词或者语素,却是不争的事实”,这是极不负责的说法!既然是不争的事实,孙先生应大胆坚持自己的观点,并作为自己研究问题的基础。在我和他的讨论中,他申明不应用《“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给出的字同语素、词关系。他为什么申明不应用呢?因为,他提出“能够形成对仗对称的基本方式有三种:一是“字类相同”;二是“词类相同”;三是“语法结构一致”。(这三种方式有交叉现象)他这种“字”与“词”共论的研究方法,是《“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不允许的,其作者主张用“字”取代“词”来研究汉语。
     他是否真的如申明所言不应用《“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给出的字同语素、词关系吗?不是的,待后会说到。
      在这个问题上,孙先生是一个典型两面派。并以此欺骗对基本语法知识不大了解的中华对联文化研究院的同仁们。
      他的(2)说法,对比《“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给出的字同语素、词关系及他自己的(1)说法,截然相反。对比《现代汉语》给出的字同语素、词的关系,他的说法显得残缺。以残缺之理论说是,必然产生谬误。
     他的(3)说法,肯定了字中有“三种双音字”。肯定了字中有“三种双音字”,实质上他否定了自己的申明,把字组看成是“字”,同时与国人的看法相左。
      孙先生的(4)说法:“古人以及五四初期,都把‘词’称之为‘字’”。他没有把话说准确。正确的说法是“古人所说的字----无论是嘴里说的还是书上写的那一个个的字,就其功用看,在汉语史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就相当于今日的词。”把别人的说法“倒过来”作为一种作学问的方法,百害无益。
孙先生提出的:“‘语法成分’不同的对仗,其‘字类结构’却是相同的”。是本人指出的上下联如果同类词相对,与“句法成分”无关的翻板。他就是用这种方法做学问的!
由此可见孙先生的学品!
     孙先生的(5)说法的有二个特点:一是词组是“字”的分类对象。如果这样,词组是“字”无疑。词组是“字”是《“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主张;二是按《“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主张,“字”与语素实际上是不能进行类比的两个不同类型的范畴,孙先生进行了类比。孙先生陷入矛盾与其申明失去诚信之中。
      孙先生在《再论“字类”与“词类”的区别——对仗理论研究之二》一文中承认:“彻底弄清‘字类’的确切含义,是研究基本法度的基础”。实际上,他伺机混用自己精心设计的截然不同的种种说法,而这种种说法是错误的或不准确的。讨论问题,作为大前题的命题的定义只能有一个,他是心知肚明的,为什么违反呢?
      从他承认的“彻底弄清‘字类’的确切含义是研究基本法度的基础”与他在讨论问题时使用同一定义失去“一贯性”的大方向看,孙先生的思维是极其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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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风铃网友的发言:
孙先生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太远了,他已经很难回头了,孙先生现在只能创造新的谬论去掩盖旧的谬论,胡搅蛮缠没完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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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孙先生毋再发类似“到**地方看展销会”一样的纯广告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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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不久见有人发帖说“唐诗三百首”大多数对仗句是“变格”,王力对仗理论是“纯语法论”"大方向错误”“造成误导”,简直是一派胡言!只有用现代语法学和修辞学相结合的方法才是正确的研究方法,得出的结论才有指导性意义。有人企图抛开现代语法学,只搞什么玄之又玄的“字类”研究,搞繁琐哲学,故弄深奥,才是陷入背离科学的唯心主义泥潭,只能造成混乱和误导!你忽悠大家,最后只能使自己陷进去不能自拔!
马凯的“求正容变”也应适应于对联创作。首先要“求正”。比如对仗“首先要求句型一致”和“词性一致”这些基本原则就是“正”,无论你发明什么新学科新理论都是不能颠覆的,同样,王力理论也是颠覆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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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还没完呀?看来,永远也不会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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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说已经在他家里发了2篇“答复”了吗?继续发个十篇百篇吧,当成个事业来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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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风铃网友的发言:
孙先生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太远了,他已经很难回头了,孙先生现在只能创造新的谬论去掩盖旧的谬论,胡搅蛮缠没完没了。
高山耕棘石 发表于 2011-11-14 07:31

这句话说出了我的心声!
对联是语言的艺术,
修辞是语言的技巧,
词语是语言的单位,
离开了词语去谈什么“对仗的单元”根本就是胡闹!
所以除非把“字类”解释成“词语的门类”孙先生的理论根本就没法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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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先生有点急中生乱,答翠拔青松的专帖,发到国粹去了,在这里却不见。真好玩。
---------------
“字类”不是“汉字的分类”——答翠拔青松专帖之一
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2&ID=299337&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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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到余先生说:【9】通常将一个字叫一言,一句有几个字就叫几言。
余先生至少没有认为字是一串串,而认为字是一个个的。
而孙先生认为字是一串串的。
孙、余两位先生对字的理解是完全不同的。
-----------------
孙先生自述“余德泉先生在《联律通则别本》表述了与我相同的观点”
是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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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先生说的字类:一是字类相同者可以相对。古人要求天文类对天文类,时令类对时令类,数目类对数目类……就是从字类上说的。与孙先生的字类也不同。
--------------
孙先生自述“余德泉先生在《联律通则别本》表述了与我相同的观点”
是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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