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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疏属劲草

[原创]平平仄平仄句型归入联律的论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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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8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P>说得明了一些:反对此格式入联律。</P>
<P>原因一:任何事物是发展还是倒退,最终要由时间和实践来检验。此格式无论是称为特拗,还是拗就,其基本格式是跑不掉的,此格式于诗为拗救的基本格式之一,于诗律作为一种特殊的变格被认可。就拗体整体而言,到宋以后就很少见了,时间和实践已经作出了选择。</P>
<P>原因二:联律具有普遍约束性。如果只强调某格式特殊性,而避谈其普遍性,那么,白马也只能不是马了。法律之外还有法规条例,但法规条例不能轻易上升为法律,因为法规条例的适用范围与领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此格式就好比法规条例,可在一定的范围内使用,但不可轻易上升为联律,将其适用范围扩大。</P>
<P>原因三:哪个格式可入律,哪个格式不可入律,这个标准一定要科学公正。如果通过强调某一格式的特殊性而主张将其入律,那么每个格式都有其特殊性,最终律将不律。</P>
<P>对此类问题的阐述,我通常不喜欢使用判断句,一来此类问题本就难有定论,二来自己说的本就是一家之言,不见得就是正确的,所以一般也就表明个思想倾向,可能会有让楼主感觉有不清楚的地方。因为我讨厌把交流变成辩论。</P>
<P>楼主的帖子中多有对我的个人论断,而且这些论断又有前后矛盾之处。釜底抽薪是诡辩术中常见的手段之一,就是通过攻击其人来否定其观点,我相信楼主还不至于使用此种手段。如果不赞同我的观点,以楼主之才是不难找到有力的反对的论据的,如果不慎给人造成诡辩的误会,可就得不偿失了,恐怕也是事与愿违的吧。</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8 21:26: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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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8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东北风</I>在2005-4-8 21:24:00的发言:</B>

<P>说得明了一些:反对此格式入联律。</P>
<P>原因一:任何事物是发展还是倒退,最终要由时间和实践来检验。此格式无论是称为特拗,还是拗就,其基本格式是跑不掉的,此格式于诗为拗救的基本格式之一,于诗律作为一种特殊的变格被认可。就拗体整体而言,到宋以后就很少见了,时间和实践已经作出了选择。</P>
<P>原因二:联律具有普遍约束性。如果只强调某格式特殊性,而避谈其普遍性,那么,白马也只能不是马了。法律之外还有法规条例,但法规条例不能轻易上升为法律,因为法规条例的适用范围与领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此格式就好比法规条例,可在一定的范围内使用,但不可轻易上升为联律,将其适用范围扩大。</P>
<P>原因三:哪个格式可入律,哪个格式不可入律,这个标准一定要科学公正。如果通过强调某一格式的特殊性而主张将其入律,那么每个格式都有其特殊性,最终律将不律。</P>
<P>对此类问题的阐述,我通常不喜欢使用判断句,一来此类问题本就难有定论,二来自己说的本就是一家之言,不见得就是正确的,所以一般也就表明个思想倾向,可能会有让楼主感觉有不清楚的地方。因为我讨厌把交流变成辩论。</P>
<P>楼主的帖子中多有对我的个人论断,而且这些论断又有前后矛盾之处。釜底抽薪是诡辩术中常见的手段之一,就是通过攻击其人来否定其观点,我相信楼主还不至于使用此种手段。如果不赞同我的观点,以楼主之才是不难找到有力的反对的论据的,如果不慎给人造成诡辩的误会,可就得不偿失了,恐怕也是事与愿违的吧。</P>
</DIV>
<P>

<P>持如此心态,也就没交流的必要了.我也讨厌把交流变成辩论,更别说"诡辩"了.</P>
请您欣赏: 古诗词曲名句赏析 名家、专家评析精典名句-------http://www.yl601.com/sc1/leoboard.cgi 喜欢与您交流,请到我的博客来指导:yl601.blog.phoenix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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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8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联叶横吹</I>在2005-4-8 20:57:00的发言:</B>

<P><FONT face=黑体 color=#ff0033 size=4>所以(仄仄)平平仄平仄的对句就只能是(平平)仄仄平仄平为正阁和完成了全部交替!</FONT></P>
<P><FONT face=黑体 color=#ff0033 size=4>这那是依据,若是您编的正格联律到也可以。诗词律书我也有几种版本,还没见到(仄仄)平平仄平仄/(平平)仄仄平仄平的</FONT></P><FONT face=黑体 color=#ff0033 size=4>
<P><FONT face=黑体 color=#ff0033 size=4>(仄仄)平平仄平仄</FONT></P>
<P>(平平)仄仄仄平平</P>
<P>是(仄仄)平平平仄仄</P>
<P>   (平平)仄仄仄平平的变格,也称定格</P>
<P>我们做学问一要严谨,二要老实。</FONT></P></DIV>
<P><FONT face=黑体 color=#ff0033 size=4><FONT color=#000000>也许是你太"老实"的原由,才不弄懂律格产生的原理而照搬</FONT><FONT color=#ff0033>诗词律书的律格"严谨"地套用到对联中来,实在老实到愚笨的地步!</FONT></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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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8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的是“原貌”,东北风说的是“何取何存”,这正是联界目前提请的议论焦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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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8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联叶横吹</I>在2005-4-8 22:07:00的发言:</B>
我说的是“原貌”,东北风说的是“何取何存”,这正是联界目前提请的议论焦点之一。</DIV>
<P><FONT face=黑体 color=#ff0033 size=4>老实</FONT>的<FONT face=黑体 size=4>诡辩</FONT>!“何取何存”,这正是联界目前提请的议论焦点之一,与你的<FONT face=黑体 color=#ff0033 size=4>老实严谨到愚笨的地步又何关连?</FONT></P>
<P><FONT face=黑体 color=#ff0033 size=4>仅死啃书本,北大图书馆搬你家又有何用?</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8 22:36:5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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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8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P>本人笔名联愚</P><P>愚笨但不欺事生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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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8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称"联愚"却狂妄到目空一切的地步,恐怕不仅仅是"不欺事生造"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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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8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目空吗,请探讨学术问题,做人您都认为我愚,看来是真的;做学问我是狂,看跟谁了。</P><P>我下线了,不是胆却,是单位要关大门了。</P><P>改日再论,希望不要扯学术以外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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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3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学术讨论上不要夹入对个人的攻击性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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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5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欣赏!
属于文人自己的实用书斋——http://www.4uup.com/bbs/xas.php 汉语言文学在线 === http://www.4uup.com/bbs/ 爱好者的QQ群:16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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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9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P>村夫来凑个热闹:</P><P><B>古今对联中的例子:</B></P><P>新年纳余庆
嘉节号长春(据说是我国最早的春联。节,古仄) </P><P>僧归夜船月
龙出晓堂云(镇江:康熙题文殊殿。出,古仄)</P><P>松间觅云径
石罅眄壶天(南京:乾隆题栖霞山行宫。罅xia4:裂缝,眄mian3:斜视)</P><P>层轩静华月
修竹引薰风(扬州廋西湖。竹,古仄) </P><P>苍山韵风月
奇石吐云烟(昆明世博园。石:古仄) </P><P>四百年来五开府
九龙山下一祠堂(无锡惠山:应敏斋题周忱祠)  </P><P>岱色苍茫众山小
天容惨淡大星沉(纪昀挽刘统勋)</P><P>月似丹光出高岭
鹤因梅树住前山(阮元题杭州葛林禅院) </P><P>千树桃花万年药(第1字换了平声)
半潭秋水一房山(江苏苏州圆妙观七星潭阁联。集唐句。)</P><P>烟雨湖山六朝梦(第1字换了平声)
英雄儿女一枰棋(江苏南京莫愁湖胜棋楼) </P><P>现代春联:</P><P>东风遍天下
春色满人间</P><P>江山万年固
天地一家春</P><P>朝霞映红日
新雨润春蕾</P><P>高歌庆新岁
强音颂早春(对句“平平仄仄平”不常用)</P><P>爆竹声声庆丰岁(竹:古仄)
梅花点点报新春</P><P>盛世欢歌乐十亿
丰年美酒醉长春</P><P>日耀千祥万家乐
雨滋百卉九州春</P><P>(对此句式入联律,村夫持慎重态度。这样说吧:就近年的状况,要在对联中淘汰此句式不太可能,但也不应滥用。)</P>
凡思炼就千秋句;胜地留存万代歌!——中华国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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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2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P>同意楼主的观点。从创作者的角度,多一种格律样式,也就多一种选择,是对创作者的松绑,好事!而且,这种句型是在写作实践中一再遇见的。以上争论者也都承认在实践中遇到过这种句型,权衡再三最后还是取了这种句型,可见这不是一个可以随便回避的句型,所以把这种句型归入联律也不是随意的。</P><P>反对者们一再问,那其它的呢?是不是也可以入律?言下之意,既然这个可以入律,那么其它的也一视仁可以入律,过激者甚至说干脆不要律算了,等等。到此,理性的探讨让位于情绪化的对攻。其实跳出眼前正在讨论的话题,就可以很容易看出反对者逻辑的非理性的一面。这分明是将生活中的攀比心理也引入了学述课题中来了。在生活中,我们常常遇见这样的情况:既然某某怎么样,那我也应该怎么样,谁谁也应该怎么样。这种貌似公允的外表下面,掩盖的是对不同事物之间区别的否认,或者自身认识能力的局限。在谈到具体问题的时候,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起码的科学态度。楼主在这里并不是要在宏观上重构联律,而只是具体地主张将平平仄平仄这种句型纳入联律,并进行证明。同意或者不同意,都应该就这个问题和楼主的举例本身进行讨论,没必要牵扯到其它句型的问题。因为这个句式本身并没有那么重要,并不是有它或没它联律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说到底,这种句型纳入联律与否最多也只是一个量变的问题,只是给写作者多了一种合理的选择而矣,并不关乎联律存亡,也不是联律的根本变化。</P><P>很羡慕一些人在引述前人例证时能够旁征博引,古文史知识之丰富令人敬仰。但同样是这些人,在论证或驳论时又往往令人觉得十分幼稚,概念不清,逻辑混乱,当然也有故意——且不说是恶意的——偷换概念。这样的争论大都最后不欢而散。争论者大都是有学问的,都在某些方面有专业知识,都能为自己的观点找出许多例证,也都为不能说服对方苦恼,甚至恼火。问题的根本就在于思想方法不对。比如眼下这个问题,楼主提出的是平平仄平仄能否入律的问题,而反对者却一再问其它的句型呢?否则就是二重标准。这分明就是两个问题。</P><P>反对者问其它的拗救句式是否也可以纳入联律,这也是可以讨论的,只要能象楼主这样踏踏实实地进行论证。本人就赞成,能够当句拗救的句式都可以入律。但本人没那么大学问举出那么多实例来,也无意在这方面有多大的建树,只是在写作过程中觉得这样更方便,并且前人也有这样的实践。但本人不赞成所谓对句救。因为对联和律诗不一样,诗句之间的承接关系是固定的直接的,而对联句式安排要自由得多,多字联和长联中,上下联对应句之间并不象诗句那样是直接承接的,所以对句救就毫无道理可言了。因为多字联和长联中,一句话承接的是同边的前一句话,而不是上联中的对应句。</P><P>反对者还一再提到拗救句自宋以后已经很少见到。这或许是事实,但他为什么不同时说明,自宋之后,律诗创作日见势微这个明显的事实呢?拗救句的大量出现,正是在律诗创作最为繁盛最有创造力的唐朝,这不是偶然的现象吧?恰恰说明这种句式是创作实践的需要。现在如果对联创作的实践对这种句式也有实际需要的话,为什么不能启用而为联律之一体呢?</P><P>在西方作品中法庭上经常见到一个经典提问句式:是,或者不是?而不让争辩者根据具体的语境进行选择。同样,很多现有格律维护者,把格律本身看得过于神圣,反而令其理论体系在逻辑上又显得过于脆弱,要么全盘接受,要么全盘否定。有的甚至搞恶:有本事你再弄一套格律来!——其实,在是与非之间还有大片可以讨论的空间,在良田与废地之间还有大片的荒地经过改造是可以成为良田的;同样良田本身也不是绝对的,也可能因为条件的变化而成为废弃地。</P><P>联律的好坏,我认为在于它是否丰富和促进了艺术创作实践,而不在于是否把所有创作实践都纳入了自己的严格规范之内。在这方面楼主提出一旦联律确立,就要严肃执法。哈哈,角色幻觉!真正的艺术创作岂是需要裁决的?联律制订和维护者们又怎能充当法官的角色!联律的确立和普及最终还是需要教育和引导才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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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老海</I>在2005-6-12 12:12:00的发言:</B>

<P>同意楼主的观点。从创作者的角度,多一种格律样式,也就多一种选择,是对创作者的松绑,好事!而且,这种句型是在写作实践中一再遇见的。以上争论者也都承认在实践中遇到过这种句型,权衡再三最后还是取了这种句型,可见这不是一个可以随便回避的句型,所以把这种句型归入联律也不是随意的。</P>
<P>反对者们一再问,那其它的呢?是不是也可以入律?言下之意,既然这个可以入律,那么其它的也一视仁可以入律,过激者甚至说干脆不要律算了,等等。到此,理性的探讨让位于情绪化的对攻。其实跳出眼前正在讨论的话题,就可以很容易看出反对者逻辑的非理性的一面。这分明是将生活中的攀比心理也引入了学述课题中来了。在生活中,我们常常遇见这样的情况:既然某某怎么样,那我也应该怎么样,谁谁也应该怎么样。这种貌似公允的外表下面,掩盖的是对不同事物之间区别的否认,或者自身认识能力的局限。在谈到具体问题的时候,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起码的科学态度。楼主在这里并不是要在宏观上重构联律,而只是具体地主张将平平仄平仄这种句型纳入联律,并进行证明。同意或者不同意,都应该就这个问题和楼主的举例本身进行讨论,没必要牵扯到其它句型的问题。因为这个句式本身并没有那么重要,并不是有它或没它联律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说到底,这种句型纳入联律与否最多也只是一个量变的问题,只是给写作者多了一种合理的选择而矣,并不关乎联律存亡,也不是联律的根本变化。</P>
<P>很羡慕一些人在引述前人例证时能够旁征博引,古文史知识之丰富令人敬仰。但同样是这些人,在论证或驳论时又往往令人觉得十分幼稚,概念不清,逻辑混乱,当然也有故意——且不说是恶意的——偷换概念。这样的争论大都最后不欢而散。争论者大都是有学问的,都在某些方面有专业知识,都能为自己的观点找出许多例证,也都为不能说服对方苦恼,甚至恼火。问题的根本就在于思想方法不对。比如眼下这个问题,楼主提出的是平平仄平仄能否入律的问题,而反对者却一再问其它的句型呢?否则就是二重标准。这分明就是两个问题。</P>
<P>反对者问其它的拗救句式是否也可以纳入联律,这也是可以讨论的,只要能象楼主这样踏踏实实地进行论证。本人就赞成,能够当句拗救的句式都可以入律。但本人没那么大学问举出那么多实例来,也无意在这方面有多大的建树,只是在写作过程中觉得这样更方便,并且前人也有这样的实践。但本人不赞成所谓对句救。因为对联和律诗不一样,诗句之间的承接关系是固定的直接的,而对联句式安排要自由得多,多字联和长联中,上下联对应句之间并不象诗句那样是直接承接的,所以对句救就毫无道理可言了。因为多字联和长联中,一句话承接的是同边的前一句话,而不是上联中的对应句。</P>
<P>反对者还一再提到拗救句自宋以后已经很少见到。这或许是事实,但他为什么不同时说明,自宋之后,律诗创作日见势微这个明显的事实呢?拗救句的大量出现,正是在律诗创作最为繁盛最有创造力的唐朝,这不是偶然的现象吧?恰恰说明这种句式是创作实践的需要。现在如果对联创作的实践对这种句式也有实际需要的话,为什么不能启用而为联律之一体呢?</P>
<P>在西方作品中法庭上经常见到一个经典提问句式:是,或者不是?而不让争辩者根据具体的语境进行选择。同样,很多现有格律维护者,把格律本身看得过于神圣,反而令其理论体系在逻辑上又显得过于脆弱,要么全盘接受,要么全盘否定。有的甚至搞恶:有本事你再弄一套格律来!——其实,在是与非之间还有大片可以讨论的空间,在良田与废地之间还有大片的荒地经过改造是可以成为良田的;同样良田本身也不是绝对的,也可能因为条件的变化而成为废弃地。</P>
<P>联律的好坏,我认为在于它是否丰富和促进了艺术创作实践,而不在于是否把所有创作实践都纳入了自己的严格规范之内。在这方面楼主提出一旦联律确立,就要严肃执法。哈哈,角色幻觉!真正的艺术创作岂是需要裁决的?联律制订和维护者们又怎能充当法官的角色!联律的确立和普及最终还是需要教育和引导才行。</P></DIV>
<P>
<P>既然要主张一种句式入律,那就必然要涉及到此句式与其它句式之间的联系,很难凭一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能割断这种个体与整体、特殊性与普遍性之间的联系。至于反问其它拗句是否也可入律,并不是想主张其它拗句也要入律,而是出于对此做法的一种担忧,与所谓的“生活中的攀比心理”更是毫无相关。</P>
<P>我个人是反对楼主的这一主张的,不是对这一句式有什么偏见,而是从其可操作性的角度来考虑的。假设一下,此句式入律了,如果有一天又有人主张另一句式也要入律,又该怎样?再来一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拗体之间的差别总比拗体与正体之间的差别要小,那时候对主张进行论证的难度要比现在小,最终所有拗体都可能入律。也就是说,究竟应该把这道防线设在哪里更科学一些。是设在正拗体之间?是设在本句自救还是对句相救之间?是设在相对常见还是相对少见句式之间?</P>
<P>律诗创作宋以后日渐式微的确是事实,但原因不是宋后的诗人们极少用拗句了,而是因为由于宋词的兴起,使诗丧失了其主流文体的地位,这时的诗已经不能与唐时的诗同日而语了,用一种主流文体和一种非主流文体进行比较,这不是一种科学的比较方法。律诗在唐初才定型,当时的诗人们很难说不受古诗创作影响,在律诗创作中出于一定的需要使用了一些拗体,但即使是在唐代,拗体的使用也是随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减少。</P>
<P>随着词的兴起,人们用律日益趋严,正体与拗体在格律方面的优劣对比凸显,这终导致了拗体在宋后日趋少见,而宋正是汉文学格律美的顶峰。</P>
<P>“在是与非之间还有大片可以讨论的空间”,既然此格式于诗为一种特殊变格,为什么不不能将此格式作为一种特例在对联创作中保存,而非要将其入律?联律不是仅供哪一部分人使用的,而是要供所有写联人使用的,对联在当今做为一种弱势文体,其普及程度并不高,对广大初学者来说,按正体都未必能写好,再引入拗体,不是更难以掌握了?对于一些能够娴熟使用拗体的联友来说当然可以使用,但不一定因为自己能够使用就一定要将其上升为律吧。</P>
<P>我们都不是法官,在讨论问题过程中判断句还是尽是少用的好,在引用一些法庭例证的时候更要慎重,毕竟讨论问题不是法庭审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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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同意东北风的见解。补充一句,提出“别的句式如何处理”正是在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且击中要害,一点也没有豁边。</P>
属于文人自己的实用书斋——http://www.4uup.com/bbs/xas.php 汉语言文学在线 === http://www.4uup.com/bbs/ 爱好者的QQ群:16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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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对平平仄平仄的看法。</P><P>1.这里面一个孤平,一个孤仄,读来不舒服。</P><P>2.声学物理测试结果,不美。</P><P>3.这种争论没有意义,题目发起人肯定是逍遥派。</P><P>4.这不是工对派的观点。</P>
对句原则:能工则工,难工则宽,力求意境完美的工对。 对句技术:意境联:从后往前对。拆字联:先对多笔画的。巧联:从中央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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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9-21
发表于 2005-10-13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P>匆匆一阅,也说两句。</P><P>          其一,联律?二字颇为生疏。“晚节渐于诗律细”,诗律二字倒是习见。律诗有固定程式,且不说声律,就字数而言,增减一字不行!对联则没有固定的字数,可长可短,以律缚之,怎么办得到?</P><P>         其二,对仗作为一种文学技巧,在汉赋就已经成熟了。其后,律诗的定型更使其精致和完善。如果没理解错,上面谈的都是关于五言和七言两种句式的变化。实际上,律诗形成以后,五言、七言的句式就已经固定化了,在对联这种文学样式独立出来之后,关于五言、七言的句式基本就延续了律诗的形式,而没有另外再规范出法则来。所以,我以为这是不成问题的问题,可以不讨论的。五言、七言用律诗的各种变化体,我以为是顺理成章的。</P><P>        其三,在处理不足五言或超过七言的句子时,实际上也有相对为联家所接受的方式,那就是一般连平连仄不会超过三个字。</P><P>       其四,对联笔调灵活,诗词曲赋皆有借鉴。衬字的使用在平仄上并不影响上面说的那几种情况。</P><P>       其五,白话联之所以难,除了欣赏习惯以外,平仄的安排也是很关键的因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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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
发表于 2005-10-13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P>(仄仄)平平仄平仄</P>
<P>(平平)仄仄仄平平</P>
<P>是除去句脚平仄外,避免三连仄,保持平仄数量相当的一种科学的声律变通手段,在联律没有完全规定下来,完全可以运用。需要说明的是,每个位置上的平仄都是固定的,不能以特例以及古代地域汉字发音上差异来否定此特定律格。</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3 14:34: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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