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224|回复: 32

关于十六擂评卷工作问题答有关联友

[复制链接]
在线时间
3 小时
主题
114

-105

回帖

0

精华

1万

积分

联都元老

骨灰散尽风犹劲

UID
20
在线时间
3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5-20
发表于 2005-2-21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36 编辑 <br /><br /><P>我过年出去玩了几天,昨天才回家,现在才看到这些帖子,首先向大家赔个不是。</P>
<P>目前的抗议声音,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点:</P>
<P>1、大家对燕东文苑获得众多奖项颇有微词,甚至认为是评委们故意而为的;</P>
<P>2、对于某些应对联中存在繁简混用、异体字的情况表示不满;</P>
<P>3、对于命题联的部分得奖作品有不同意见。</P>
<P>下面我逐一回答这些问题。</P>
<P>一、</P>
<P>燕东文苑用“燕、东、文、苑、欢、迎、光、临”八个字分别注册八个马甲参赛,并且获得的部分奖项,我个人觉得,这当中有其共同创作的成分在内,这点在应对联方面可以有所体现,他们可能是共同创作并且共同修订了参赛联句,把他们最优秀的作品呈献到比赛里面,这点是比赛规则没有禁止的,而且于我个人认为,这种方法有利于论坛自身的团结和学习的相互促进,互补互助,在一定范围内是值得赞赏的,也正是其他论坛所欠缺的,此为一。</P>
<P>在整个评判过程里面,评委们没有权利去翻阅原始资料,至少我个人没有收到,也没有人敢向我提出什么徇私的要求。本次比赛评委团完全没有受到任何不良因素的影响。我可以大言不惭地说一句:如果在我御赐金牙主持的评判过程里面,谁认为会存在暗箱操作的,那么这个网络对联界就没有公平公正可言了。我希望那些认为我主持这场评判有内定行为的人士自己把说出的话吞到肚子里面去。</P>
<P>北国楹联频道、中华国粹网历来都是擂台赛的重要支柱,这次比赛原来邀请了北国的一天见先生作为评委,但一天见先生临时有要事缺席,我还几经周折邀请北国网老台柱陆君云先生参加评委工作,目的就是希望尽量平衡。北国网的这次比赛成绩不尽人意,我希望某些北国的在任版主发表言论时要持负责的态度,不应因参赛成绩的不如意而将原因随意归咎到评委身上,这些言论是不负责的,对于论坛之间的交流也全无好处,也违背了参加比赛的宗旨。</P>
<P>二、 </P>
<P>对于某些应对联中出现部分繁简体混排的情况答复如下:原定的计划,是一旦发现繁简体混排,即不予评分,这不是故意刁难,而是希望尽量做到统一化,这并不是比赛的主要目的所在,所以后来发现有为数不少的联友都有所疏忽,便稍为放宽了限制,比如“画”(畫)、“年”(秊)。</P>
<P>对于异体字的情况,我个人是很不提倡的,特别是使用生僻的异体字,这不但与出句的简明易辩造成不协调,也影响广大读者和爱好者的阅读。原来我在比赛前便正在整理一份常用玻璃字集,但苦于个人时间关系,到公布之日尚未完成,妃子将未经删减的玻璃字集作为连接,结果就造成了参赛作品与评委之间的少许尴尬了,但对于大量使用异体字的情况,还是作出了适当的处理,如对句154号“靈禽閙亗,吉艸宣峕,壹兲婯日兆豐秊”便采取了不予入选的处理,在此之前亦遭受到作者的抗议,顺便就在此作答了。</P>
<P>三、</P>
<P>对于命题联的得奖作品有不同意见的情况,基本上属于学术讨论范围的辩论,这点是有益的,同时也使我吸收到不少新知识,首先衷心感谢各位联友,下面大致分几点回答一些主要的意见。</P>
<P>1、有位联友以“啼岁有君、争春看我”作为前句作了好几副相近的联作并提交到比赛里面来,其他联友也有类似的重复创作或重复提交的情况,若严格按照比赛章程,是要取消比赛资格的,但这位联友又在答卷后备注“若只取其一请选第一副”的字样,评判过程里面我发现了有这种重复提交的情况,上报给组委会并要求解决,后来在商讨之后按照入选作品只选序列先者的方案进行选录,具体细节情况可查看十六擂专区我发布的“针对目前的情况提交几点亟待处理的要求”一帖。</P>
<P>2、有位联友多次指责本次评判水平太差,所列的例子是:<FONT size=2><B><FONT color=#ff0000>金</FONT><FONT color=#1111ee>烏</FONT><FONT color=#0000ff>出峀,</FONT><FONT color=#ff0000>青</FONT></B><FONT color=#0000ff><B>竹生岚</B></FONT><FONT color=#000000>的所谓异位重字情况,</FONT><FONT color=#0000ff><B>春风化雪,借几朵梅花贺岁;岁月更新,呼一声燕语迎春。</B></FONT><FONT color=#000000>的所谓异位重字情况,以及<B><FONT color=#0000ff>一山“</FONT><FONT color=#ff0000>雪</FONT><FONT color=#0000ff>”“</FONT><FONT color=#ff3300>色</FONT><FONT color=#0000ff>”兆丰年</FONT></B><FONT color=#000000>的非玻璃字情况</FONT>。这一类的联友属于<FONT color=#ff0033 size=3><B>无理取闹</B></FONT>型,非玻璃字的使用在题目里面有明确说明,麻烦自己去看看,作者既然能充分运用规则,看客就没有理由横加指责。以所谓的异位重字来质疑评委水平,也就只能暴露出自己对联水平的极为有限而已。</FONT></FONT></P>
<P><FONT size=2>3、有不少联友附议无为而为联友的意见,觉得“兹于始”解释不通,并且与“好及春”应对不上。这个问题我曾作过慎重的考虑,这的确是存在瑕疵,但是该联句的主体部分不在于此,无论是“兹于”还是“好及”,都是虚词的性质。对联对于虚词部分的处理并不要求很严格,这是其一;第二,与其他前十的作品相比,该联除了这方面的瑕疵之外,无论在气氛营造、艺术效果构筑方面都略胜一筹,而其他联作或是适用面片面,或是存在各种瑕疵,或是艺术效果、感染力不理想,再三衡量,也同意其作为命题联第一名。在此多谢各位联友提出的宝贵意见,同时亦希望组委会能与前几名的作者进行沟通,尽量完善作品以便提交到楹联学会备案为盼。</FONT></P>
<P><FONT size=2>4、在天联友在这次比赛结果公布后显得极为兴奋,不过我在这里给您一个忠告:阁下的评联自然是别树一帜的,但阁下的联评并不适用于这类比赛,阁下经常歪曲作者意图,博引旁征到胡扯乱评的境界业内尽知。我还是奉劝老兄要脚踏实地,至少不要沦为象天涯某些人一样上蹿下跳的滋事生端。</FONT></P>
<P><FONT size=2></FONT></P>
<P><FONT size=2>最后在此向大家拜个晚年!</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2 8:17:40编辑过]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ˇ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ˇ提现即时到账SO.CC
热血但教随我老;文章不肯为谁媚。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

-2

回帖

0

精华

959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UID
3702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1-24
发表于 2005-2-21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36 编辑 <br /><br /><P>开阶立极始于此</P><P>掩耳盗铃好及它</P><P><FONT color=#ff0000 size=6>难道有瑕疵的都比没瑕疵的好?</FONT></P><P><FONT color=#ff0000 size=6>难道跑题的都比没跑题的好?</FONT></P><P><FONT color=#ff0000 size=6>难道规则可以随便更改?</FONT></P>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m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m提现即时到账SO.C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0

0

回帖

0

精华

417

积分

联都初级会员

UID
3912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2-17
发表于 2005-2-22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color=#3d11ee size=6>谁能把没有瑕疵的联子举一例出来?</FONT></P><P><FONT color=#3d11ee size=6>誰能说对联就是八股文?</FONT></P><P><FONT color=#3d11ee size=6>誰能保证没有意外的发生?</FONT></P><P><FONT size=2>偶现在相信此次比赛主观上的公证~</FONT></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4

-1

回帖

0

精华

3852

积分

联都高级会员

UID
3622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1-15
发表于 2005-2-22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个人认为,诗词对联类的作品,其社会影响力是极为有限的。所以说,充其量它只能算是一种闲雅的文字游戏。</P><P>既然是一种游戏,就不可避免要人为操控它的规则与流程。</P><P>心不同法,莫求一致!因为审判、修养及阅历的不尽相同,个人推崇的上作未必就是绝璧,这也无可厚非的。</P><P>别人对句,是一个人行为。好也罢,歹也罢,不足以牵心动魂,平常人当以平常心态处之。也没必要上升到所谓的学术高度,去和别人争执得面红耳赤!</P><P>网络提供给大家的是一个休闲娱乐场所,何不一笑适之?!</P>
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 门前六七树,八九十枝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7 小时
主题
19

-12

回帖

0

精华

9796

积分

联都贡士

UID
1279
在线时间
7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1-19
发表于 2005-2-22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36 编辑 <br /><br />同意楼上!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卍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卍提现即时到账SO.C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7

-17

回帖

0

精华

3563

积分

联都高级会员

光明自在天

UID
731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10-2
发表于 2005-2-22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P>回来得晚了,看得眼晕。还是留几句话吧:</P><P>1,不管怎么说,组织者和评委还是很辛苦的,毕竟,他们的劳动并无实际报酬。</P><P>2,对于联赛组织方面和评选上出现的不符合规则之处,广大联友提出的批评之处,值得有关人等深思。尤其是对联赛的继续正常的发展和健康的前进上,请热心人和喜欢对联的朋友慎重对待。</P><P>并非场面话,留待后话。</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 小时
主题
100

-98

回帖

0

精华

2704

积分

联都贵宾

UID
2715
在线时间
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9-20
发表于 2005-2-22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御赐金牙</I>在2005-2-21 21:03:00的发言:</B>
<P>我过年出去玩了几天,昨天才回家,现在才看到这些帖子,首先向大家赔个不是。</P>
<P>目前的抗议声音,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点:</P>
<P>1、大家对燕东文苑获得众多奖项颇有微词,甚至认为是评委们故意而为的;</P>
<P>2、对于某些应对联中存在繁简混用、异体字的情况表示不满;</P>
<P>3、对于命题联的部分得奖作品有不同意见。</P>
<P>下面我逐一回答这些问题。</P>
<P>一、</P>
<P>燕东文苑用“燕、东、文、苑、欢、迎、光、临”八个字分别注册八个马甲参赛,并且获得的部分奖项,我个人觉得,这当中有其共同创作的成分在内,这点在应对联方面可以有所体现,他们可能是共同创作并且共同修订了参赛联句,把他们最优秀的作品呈献到比赛里面,这点是比赛规则没有禁止的,而且于我个人认为,这种方法有利于论坛自身的团结和学习的相互促进,互补互助,在一定范围内是值得赞赏的,也正是其他论坛所欠缺的,此为一。</P>
<P>在整个评判过程里面,评委们没有权利去翻阅原始资料,至少我个人没有收到,也没有人敢向我提出什么徇私的要求。本次比赛评委团完全没有受到任何不良因素的影响。我可以大言不惭地说一句:如果在我御赐金牙主持的评判过程里面,谁认为会存在暗箱操作的,那么这个网络对联界就没有公平公正可言了。我希望那些认为我主持这场评判有内定行为的人士自己把说出的话吞到肚子里面去。</P>
<P>北国楹联频道、中华国粹网历来都是擂台赛的重要支柱,这次比赛原来邀请了北国的一天见先生作为评委,但一天见先生临时有要事缺席,我还几经周折邀请北国网老台柱陆君云先生参加评委工作,目的就是希望尽量平衡。北国网的这次比赛成绩不尽人意,我希望某些北国的在任版主发表言论时要持负责的态度,不应因参赛成绩的不如意而将原因随意归咎到评委身上,这些言论是不负责的,对于论坛之间的交流也全无好处,也违背了参加比赛的宗旨。</P>
<P>二、 </P>
<P>对于某些应对联中出现部分繁简体混排的情况答复如下:原定的计划,是一旦发现繁简体混排,即不予评分,这不是故意刁难,而是希望尽量做到统一化,这并不是比赛的主要目的所在,所以后来发现有为数不少的<FONT color=#ee1111>联友都有所疏忽,</FONT><FONT color=#f70909>便稍为放宽了限制</FONT>,比如“画”(畫)、“年”(秊)。</P>
<P><FONT color=#0938f7 size=5>在天按:</FONT></P>
<P><FONT color=#0938f7 size=5>金牙评委擅自更改评联规则,既未事前公告,也未事后补充说明。于理不通,于事无补。</FONT></P>
<P>对于异体字的情况,我个人是很不提倡的,特别是使用生僻的异体字,这不但与出句的简明易辩造成不协调,也影响广大读者和爱好者的阅读。原来我在比赛前便正在整理一份常用玻璃字集,但苦于个人时间关系,到公布之日尚未完成,妃子将未经删减的玻璃字集作为连接,结果就造成了参赛作品与评委之间的少许尴尬了,但对于大量使用异体字的情况,还是作出了适当的处理,如对句154号“靈禽閙亗,吉艸宣峕,壹兲婯日兆豐秊”便采取了不予入选的处理,在此之前亦遭受到作者的抗议,顺便就在此作答了。</P>
<P><FONT color=#0938f7 size=5>在天按:</FONT></P>
<P><FONT color=#0938f7 size=5>评联规则并未规定异体字使用属于犯规,金牙自作主张杀了这一个,却放过了好几个。</FONT></P>
<P>三、</P>
<P>对于命题联的得奖作品有不同意见的情况,基本上属于学术讨论范围的辩论,这点是有益的,同时也使我吸收到不少新知识,首先衷心感谢各位联友,下面大致分几点回答一些主要的意见。</P>
<P>1、有位联友以“啼岁有君、争春看我”作为前句作了好几副相近的联作并提交到比赛里面来,其他联友也有类似的重复创作或重复提交的情况,若严格按照比赛章程,是要取消比赛资格的,但这位联友又在答卷后备注“若只取其一请选第一副”的字样,评判过程里面我发现了有这种重复提交的情况,上报给组委会并要求解决,后来在商讨之后按照入选作品只选序列先者的方案进行选录,具体细节情况可查看十六擂专区我发布的“针对目前的情况提交几点亟待处理的要求”一帖。</P>
<P>2、有位联友多次指责本次评判水平太差,所列的例子是:<FONT size=2><B><FONT color=#ff0000>金</FONT><FONT color=#1111ee>烏</FONT><FONT color=#0000ff>出峀,</FONT><FONT color=#ff0000>青</FONT></B><FONT color=#0000ff><B>竹生岚</B></FONT><FONT color=#000000>的所谓异位重字情况,</FONT><FONT color=#0000ff><B>春风化雪,借几朵梅花贺岁;岁月更新,呼一声燕语迎春。</B></FONT><FONT color=#000000>的所谓异位重字情况,以及<B><FONT color=#0000ff>一山“</FONT><FONT color=#ff0000>雪</FONT><FONT color=#0000ff>”“</FONT><FONT color=#ff3300>色</FONT><FONT color=#0000ff>”兆丰年</FONT></B><FONT color=#000000>的非玻璃字情况</FONT>。这一类的联友属于<FONT color=#ff0033 size=3><B>无理取闹</B></FONT>型,非玻璃字的使用在题目里面有明确说明,麻烦自己去看看,作者既然能充分运用规则,看客就没有理由横加指责。以所谓的异位重字来质疑评委水平,也就只能暴露出自己对联水平的极为有限而已。</FONT></FONT></P>
<P><FONT size=2>3、有不少联友附议无为而为联友的意见,觉得“兹于始”解释不通,并且与“好及春”应对不上。这个问题我曾作过慎重的考虑,这的确是存在瑕疵,但是该联句的主体部分不在于此,无论是“兹于”还是“好及”,都是虚词的性质。对联对于虚词部分的处理并不要求很严格,这是其一;第二,与其他前十的作品相比,该联除了这方面的瑕疵之外,无论在气氛营造、艺术效果构筑方面都略胜一筹,而其他联作或是适用面片面,或是存在各种瑕疵,或是艺术效果、感染力不理想,再三衡量,也同意其作为命题联第一名。在此多谢各位联友提出的宝贵意见,同时亦希望组委会能与前几名的作者进行沟通,尽量完善作品以便提交到楹联学会备案为盼。</FONT></P>
<P><FONT color=#0938f7 size=5>在天按:</FONT></P>
<P><FONT color=#0938f7 size=5>该联败笔为下联的一个“湖”字。“兹于始”并非主要问题。</FONT></P>
<P><FONT size=2>4、在天联友在这次比赛结果公布后显得极为兴奋,不过我在这里给您一个忠告:阁下的评联自然是别树一帜的,但阁下的联评并不适用于这类比赛,阁下经常歪曲作者意图,博引旁征到胡扯乱评的境界业内尽知。我还是奉劝老兄要脚踏实地,至少不要沦为象天涯某些人一样上蹿下跳的滋事生端。</FONT></P>
<P><FONT color=#0938f7 size=5>在天按:</FONT></P>
<P><FONT color=#0938f7 size=5></FONT></P>
<P><FONT color=#0938f7 size=5>1.首先谢谢金牙对[在天联评]“别树一帜”之美言。</FONT></P>
<P><FONT color=#0938f7 size=5>2.金牙评委用词失当,在天对此次联赛及其联评结果一点也兴奋不起来。</FONT></P>
<P><FONT color=#0938f7 size=5>3.金牙喜好口诛笔伐,当三省而后行,善恶自持,自作自受。治学之道,做人要厚道。</FONT></P>
<P><FONT color=#0938f7 size=5>4.新的一年,[在天联评]秉承“将审美进行到底”的一贯宗旨,继续竭尽全心、脚踏实地为各位联友服务。</FONT></P>
<P><FONT size=2>最后在此向大家拜个晚年!</FONT></P>
<P><FONT color=#1a1ae6 size=5>在天结语:</FONT></P>
<P><FONT color=#931bb1 size=5>16擂并无实际利益冲突,在天发表的有关一切言论,并不针对任何联友个人或论坛,而纯属针对联句所发表的个人意见。</FONT></P>
<P><FONT color=#931bb1 size=5>在天对联都、妃子、金牙和其他所有16擂评委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谢意!</FONT></P>
<P><FONT color=#931bb1 size=5>顺祝各位联友:</FONT></P>
<P><FONT color=#e61a1a size=6><B>新年新气象,身体更健康~!</B></FONT></P>
<P><FONT color=#931bb1 size=5></FONT></P>
<P><FONT color=#931bb1 size=3>在天</FONT></P>
<P><FONT color=#931bb1 size=3>2005年2月22日于广州</FONT></P>
<P><FONT color=#0938f7 size=5></FONT></P></DIV>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2 10:45:29编辑过]
在天微信号:Hi-MyTe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7

-7

回帖

0

精华

682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UID
3798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2-4
发表于 2005-2-22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36 编辑 <br /><br /><P>其他,我不评论。</P><P>只说两点,</P><P>第一,在天评联,是他个人自由,金牙无权干涉。</P><P>第二,金牙指出的第一点,大家对燕东文苑获得众多奖项颇有微词,甚至认为是评委们故意而为的;</P><P>燕东文苑用“燕、东、文、苑、欢、迎、光、临”八个字分别注册八个马甲参赛,这个,我可以作证,</P><P>燕东文苑得奖,完全没有暗箱操作,我个人,也基本同意金牙的观点。</P>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亽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亽提现即时到账SO.C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3 小时
主题
114

-105

回帖

0

精华

1万

积分

联都元老

骨灰散尽风犹劲

UID
20
在线时间
3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5-20
 楼主| 发表于 2005-2-22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36 编辑 <br /><br /><P><FONT size=2>回在天:</FONT></P><P><FONT size=2>什么叫自作主张杀了这一个?你有没有调查研究?这个评委提交的增补侯选对句,本不属于拥有足够票数进入下一轮的作品。其增补的目的是为了避免遗珠,“特别是使用生僻的异体字,这不但与出句的简明易辩造成不协调,也影响广大读者和爱好者的阅读。”这个理由还不够充分说明为什么不准予其增补么?</FONT></P><P><FONT color=#0938f7 size=2>在天按:</FONT></P><P><FONT color=#0938f7 size=2>金牙评委擅自更改评联规则,既未事前公告,也未事后补充说明。于理不通,于事无补。</FONT></P><P><FONT color=#000000 size=2>主评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评判操作进行调整,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评判标准,有权对得奖作品名次进行适当的调整,这就是主评委的部分基本权力。我在合理地行使我的权力,请问有什么不通?要补什么?反而是阁下倒有干涉评委主权的嫌疑了。</FONT></P><P><FONT color=#0938f7 size=2>在天按:</FONT></P><P><FONT color=#0938f7 size=2>该联败笔为下联的一个“湖”字。“兹于始”并非主要问题。</FONT></P><P><FONT color=#000000 size=2>对不起,阁下对于“湖”字的败笔问题亦非赛后争论的主要问题,我要答的大多数联友的“主要问题”而非阁下个人的质疑。</FONT></P><P><FONT size=2>另:我喜欢口诛笔伐这是众所周知的事了,不过我倒不至于无的放矢,阁下一面附议认同暗箱操作,一面提出各种质疑,一面搬出国家法令(不过却自打嘴巴),这就不得不让我想到“极其兴奋”这个词来了。</FONT></P><P><FONT size=2></FONT> </P><P><FONT size=2></FONT> </P>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2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2提现即时到账SO.CC
热血但教随我老;文章不肯为谁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 小时
主题
100

-98

回帖

0

精华

2704

积分

联都贵宾

UID
2715
在线时间
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9-20
发表于 2005-2-22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36 编辑 <br /><br /><P><FONT color=#113dee size=5>回金牙:</FONT></P>
<P><FONT color=#113dee size=5>你所选的根本不是什么“遗珠”,而是包含国家明文规定已废弃的异体字的不合法联句。</FONT></P>
<P><FONT color=#1111ee size=5>此为16擂联评之最大失误。建议予以更正。</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2 11:36:37编辑过]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κ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κ提现即时到账SO.CC
在天微信号:Hi-MyTe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 小时
主题
100

-98

回帖

0

精华

2704

积分

联都贵宾

UID
2715
在线时间
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9-20
发表于 2005-2-22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36 编辑 <br /><br />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提现即时到账SO.CC
在天微信号:Hi-MyTe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3 小时
主题
114

-105

回帖

0

精华

1万

积分

联都元老

骨灰散尽风犹劲

UID
20
在线时间
3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5-20
 楼主| 发表于 2005-2-22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36 编辑 <br /><br /><P><FONT size=2>回琉璃公子联友:</FONT></P>
<P><FONT size=2>他在天评联,是他的个人自由,我当然无权干涉,但如果因为他在行使其个人权利的同时损害了我的个人权利,那就情况不同了,请看看以下这段资料:</FONT></P>
<P>
<TABLE cellSpacing=0 width="100%" align=center border=0>
<TR>
<TD align=right width=100></TD></TR></TABLE></P>
<DIV class=content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在天联评]编号20041213-0034
[在天联评]“御赐金牙”联对选评
  
  试评:在天(轩辕论坛特约联评员、漫天雪特约联评员、月光论坛特约联评员)
  联对来源:御赐金牙
  联对时间:
  试评时间:2004年12月13日
【题七夕】
  1.1尽知月老宜牵线(御赐金牙)
  1.2可恨天公不作媒(御赐金牙)
  
  在天试评:★★★★
  
  (1)意境上:陈情、谐戏。
  
  上联,本联句陈情,即陈述自己的想法:尽人皆知,月老应当牵线! 三生缘定,珠联璧合,月老牵线锁姻缘。“宜”为本联句的联眼,助动词,意为“应当”;联作者用“宜”字把牵线描述为月老理所当然要做的事情。线:红绳子。
  
  关于月老的典故:神话传说唐朝时候,有一个名叫韦固的人在宋城巧遇月光下的一位老人,月下老人牵线成就了韦固的美好姻缘。月下老人有两样宝贝:一本记载天下男女婚姻的书;一个装满了红色绳子的大布袋。红绳子是用来系夫妻的脚,不管男女双方境况如何,只要月下老人把红绳子系在一对男女的脚上,他们就一定会和好,并且结成夫妻。 后人就把媒人叫做“月下老人”,简称“月老”。
  美感指数:★★★★☆
  意境指数:★★★☆☆
  气韵指数:★★★★☆
  
  下联,谐戏:用很幽默有趣的话开玩笑。本联句谐戏兼陈情:天公不作媒人,怎忍看牛郎织女,隔断天河,令人愤恨! “可恨”:令人愤恨,表现了联作者的谐趣,诙谐生趣。“天公”:指神话传说中的自然界的主宰者,即玉皇,神话传说中的天帝;喻地位、权势极大的人物。“媒”:本义为婚姻介绍人、媒人。“恨”为本联句的联眼。联作者以谐戏的笔触,表达出对天公所寄予的莫大希望与失望后的愤恨之情,着实有趣。
  
  本联句内容扣题“七夕”。七夕:即农历七月初七的晚上。神话传说天上的牛郎星和织女星私自恋爱(不知道是否需要月老牵线,但肯定违反天条了),牛郎被贬下凡尘,织女被罚织云锦。不久,织女偷下凡尘与牛郎结为夫妻(月老是否牵线,无法考证),生儿育女。王母娘娘气恼,抓回织女,牛郎披了金牛星的牛皮挑着一对儿女追赶织女,而王母娘娘拔下金簪,划出一道天河隔断了夫妻情路(天公怎么就不管管王母,或者天公也是典型的“妻管严”)。但终究王母娘娘感于牛郎织女情深,特许二人携儿女每年七月初七晚上鹊桥相会。
  美感指数:★★★★☆
  意境指数:★★★☆☆
  气韵指数:★★★★☆
  
  上联陈情,合乎常理。下联谐戏兼陈情,合乎人间常理,但并不合乎“天道”:所谓“天上一日,人间数年。”如此推断,牛郎织女在天上每日都能够约会,且约会数次,人间的夫妻不知道该如何感想!据《佛说斋经》载:“天上广远不可称说,当今人间五十岁为第一天上一日一夜”。如此说来,牛郎织女每天(一昼夜)要约会50次!每天幸福约会50次的牛郎织女难道会愤恨王母娘娘、月老或天公吗?看来,由于人类未能设身处地,表错了情,错怪了神仙啊!莫羡天公偏眷顾,由来人意未通灵。总评:★★★★
  
  (2)气韵直陈、幽默。
</DIV>
<DIV class=content style="WORD-WRAP: break-word"></DIV>
<DIV class=content style="WORD-WRAP: break-word">以上是在天联友对本人作品的肆意歪曲的证据。</DIV>
<DIV class=content style="WORD-WRAP: break-word"></DIV>
<DIV class=content style="WORD-WRAP: break-word">另:在本人提出对联评表示抗议后,再有以下资料:</DIV>
<DIV class=content style="WORD-WRAP: break-word"></DIV>
<DIV class=content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TABLE cellSpacing=0 width="100%" align=center border=0>
<TR>
<TD align=right width=100></TD></TR></TABLE>
<DIV class=content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在天联评]编号20041213-0034  
    [在天联评]“御赐金牙”联对选评
  ----------------
  本期联评昨日已由中华国粹网 丁山 先生
  提交给《对联》杂志予以刊载。</DIV>
<DIV class=content style="WORD-WRAP: break-word"></DIV>
<DIV class=content style="WORD-WRAP: break-word"></DIV>
<DIV class=content style="WORD-WRAP: break-word">有兴趣的联友不妨自己去看看,在天联友是怎样进行评联的。
</DIV>
<DIV class=content style="WORD-WRAP: break-word"></DIV></DIV>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2 11:35:43编辑过]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提现即时到账SO.CC
热血但教随我老;文章不肯为谁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 小时
主题
100

-98

回帖

0

精华

2704

积分

联都贵宾

UID
2715
在线时间
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9-20
发表于 2005-2-22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36 编辑 <br /><br /><P><FONT color=#1a42e6 size=4>金牙,第11楼的帖子,你自个对着仔细看,看看是你拿国家法规开玩笑,或是你是这方面的法盲?还是在天果真自打嘴巴?</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2 11:35:46编辑过]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d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d提现即时到账SO.CC
在天微信号:Hi-MyTe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3 小时
主题
114

-105

回帖

0

精华

1万

积分

联都元老

骨灰散尽风犹劲

UID
20
在线时间
3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5-20
 楼主| 发表于 2005-2-22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36 编辑 <br /><br /><P><B><FONT color=#ff0000 size=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FONT><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P><FONT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130%"></FONT></B><FONT size=3><P><B></B></P></FONT><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TR><TD><FONT size=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二000年十月三十一日
 
<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22" color=#ff0000 size=4>  </FONT><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22" color=#ff0000 size=4>第十七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FONT>
</FONT></TD></TR></TABLE><P>孙英联友指出:<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 color=#ff0066 size=3>楹联</FONT>本身是与<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22" color=#ff0000 size=4>书法、篆刻等并列的艺术作品!</FONT></P><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22" color=#ff0000 size=4></FONT> </P><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 color=#000000 size=2>呵呵,请在天联友仔细看看,到底是谁在自打嘴巴?</FONT></P><P><FONT size=2>一时说我自作主张删了一个异体字多的,一时说我违反国家规定让对句可以使用异体字,这帽子够大的了。不过阁下的思维逻辑也真够混乱的。</FONT></P>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提现即时到账SO.CC
热血但教随我老;文章不肯为谁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 小时
主题
100

-98

回帖

0

精华

2704

积分

联都贵宾

UID
2715
在线时间
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9-20
发表于 2005-2-22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36 编辑 <br /><br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御赐金牙</I>在2005-2-22 11:34:00的发言:</B>
<P><FONT size=2>回琉璃公子联友:</FONT></P>
<P><FONT size=2>他在天评联,是他的个人自由,我当然无权干涉,但如果因为他在行使其个人权利的<FONT color=#e82929>同时损害了我的个人权利</FONT>,那就情况不同了,请看看以下这段资料:</FONT></P>
</DIV>
<P>     <FONT color=#0938f7 size=5>损害金牙个人权利之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FONT>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ワ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ワ提现即时到账SO.CC
在天微信号:Hi-MyTe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 小时
主题
100

-98

回帖

0

精华

2704

积分

联都贵宾

UID
2715
在线时间
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9-20
发表于 2005-2-22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御赐金牙</I>在2005-2-22 11:41:00的发言:</B>
<P><B><FONT color=#ff0000 size=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FONT><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P><FONT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130%"></FONT></B><FONT size=3>
<P><B></B></P></FONT>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

<TR>
<TD><FONT size=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二000年十月三十一日

 

<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22" color=#ff0000 size=4>  </FONT><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22" color=#ff0000 size=4>第十七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FONT>

</FONT></TD></TR></TABLE>
<P>孙英联友指出:<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 color=#ff0066 size=3>楹联</FONT>本身是与<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22" color=#ff0000 size=4>书法、篆刻等并列的艺术作品!</FONT></P>
<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22" color=#ff0000 size=4></FONT></P>
<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 color=#000000 size=2>呵呵,请在天联友仔细看看,到底是谁在自打嘴巴?</FONT></P>
<P><FONT size=2>一时说我自作主张删了一个异体字多的,一时说我违反国家规定让对句可以使用异体字,这帽子够大的了。不过阁下的思维逻辑也真够混乱的。</FONT></P></DIV>
<P>
<P>    <FONT color=#0938f7 size=4>  金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没有“对联”这个词。孙英联友表达的只不过是一种个人观点,在天个人表示赞同其观点。但是这样的观点于法无据。</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2 11:46:59编辑过]
在天微信号:Hi-MyTe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4130 小时
主题
133

106

回帖

0

精华

1万

积分

管理员

2007年度甲科殿试第四名进士

UID
2021
在线时间
413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5-6
发表于 2005-2-22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P>建议大家心平气和地讨论问题,避免发生人身攻击之憾事!!!!</P><P>有矛盾时大家退一步海阔天空。</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6758 小时
主题
1974

2368

回帖

0

精华

23万

积分

联都顾问

联都试部主持

UID
1624
在线时间
6758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3-3
发表于 2005-2-22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P>打个圆场吧:在天联友:你的观点已经很明确了,这次用玻璃字应对,本身含有文字游戏的因素在里面,不必太过认真了吧.难道还能把使用废弃异体字的联友告上法庭吗?讨论归讨论,别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为好.有空到工部评评联去?</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2 小时
主题
206

-199

回帖

0

精华

3291

积分

联都贵宾

UID
1214
在线时间
2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1-7
发表于 2005-2-22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签名被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 小时
主题
100

-98

回帖

0

精华

2704

积分

联都贵宾

UID
2715
在线时间
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9-20
发表于 2005-2-22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签名被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 小时
主题
100

-98

回帖

0

精华

2704

积分

联都贵宾

UID
2715
在线时间
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9-20
发表于 2005-2-22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签名被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 小时
主题
100

-98

回帖

0

精华

2704

积分

联都贵宾

UID
2715
在线时间
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9-20
发表于 2005-2-22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color=#1111ee size=3>异体字问题就此打住,各位有心的联友自个对照一下法律条文。</FONT></P><P><FONT color=#1111ee size=3>在天去联评了,祝各位玩得愉快~!</FONT></P>
在天微信号:Hi-MyTe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2 小时
主题
206

-199

回帖

0

精华

3291

积分

联都贵宾

UID
1214
在线时间
2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1-7
发表于 2005-2-22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签名被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 小时
主题
100

-98

回帖

0

精华

2704

积分

联都贵宾

UID
2715
在线时间
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9-20
发表于 2005-2-22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签名被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3112 小时
主题
7001

4万

回帖

0

精华

44万

积分

管理员

联都网站创始人

UID
9
在线时间
13112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5-19
发表于 2005-2-22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P>本贴是为解答联友提问而设的专贴,某些偏激的言辞请勿发表,大家共同保持一个良好的交流环境吧,先谢谢了!</P>
<P>前面几贴就先删了,各位海涵!</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2 13:41:38编辑过]
潇洒吟怀看楚天,湘江水逝忆华年。
妃竹无语还摇曳,子规声里雨如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0

0

回帖

0

精华

417

积分

联都初级会员

UID
3912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2-17
发表于 2005-2-22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嗯,祝贺在天,成长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102 小时
主题
103

-95

回帖

0

精华

1万

积分

荣誉版主

21擂总名次11名

UID
1259
在线时间
102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1-17
发表于 2005-2-22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骂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21 小时
主题
4

7

回帖

0

精华

367

积分

联都贵宾

UID
1697
在线时间
2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3-12
发表于 2005-2-22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P>  金牙老师好!其实在下要表达的是以下的几点意见,也只是与您老讨论,并非什么指责或诘难,万望勿怪。</P><P>  一、关于擂赛规则的理解
本次擂赛公布的出句要求:
(1)须用玻璃字制对;
(2)简、繁体均可,但不可混用;
(3)对句如果超出了3个非玻璃字,不予评分。
我认为不管谁的作品,用字只要是从玻璃字库中挑出来的,且做到简、繁规则不混用,非玻璃字不超出3个,就符合规则,就应一视同仁地予以公正、公平、合理评判。
规则中并无说不能用异体字,您在评判时才把用异体字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并作为一条执法标准予以生杀取舍,显然不太好,有修改或突然补充比赛规则的味道,肯定是难以服众的。人们的感觉好比规定必须穿运动服参加百米赛跑,当所有选手都到达终点时,评委突然说其中某些选手的运动服没有袖子,“影响视觉效果”,取消比赛成绩一样让人不可理解。
  如果真要把用异体字作为一条执法标准,也应该在公布规则时就提出来,不应在“所有选手都到达终点时”才突然执行,让人顿感措手不及,死得冤枉。
另外,就是把用异体字作为一条标准执行,也应不论用得多少,一律平等看待。用得少的,不予追究,还可进入前十甚至三甲;“但对于大量使用异体字的情况,还是作出了适当的处理,如对句154号“靈禽閙亗,吉艸宣峕,壹兲婯日兆豐秊”便采取了不予入选的处理,在此之前亦遭受到作者的抗议”,仍不予理睬,直到比赛结果出来了,才“顺便就在此作答了”。这样的风格满有小布什的味道啊(开句玩笑:))
使用异体字尽管您不喜欢,但一点也不违背本次擂台赛制定并公布的规则呀:)))
关于严格执行规则的问题,我之所以如此郑重提出来,是有感于我们网络联界出现的现象,并不是针对您个人,这一点我要特别向您老说明。
  网络联界发展到现在已蔚为壮观,网络联友队伍也十分庞大,网络联界的各项活动其影响也已非常巨大。这就需要网络联界的每一个人包括组织者、评审者和一般联友的一举一动都必须十分严谨和谨慎,才不会影响到网络联界这个中国楹联界的新生力量、中楹会十分关注的楹联界重要组成部分的健康成长。
然而,近一年多来,有些论坛(原谅我不点出论坛名和活动名)在组织活动时随意性有余,严谨程度不足,特别是随意更改有关规则的问题尤其突出。这就造成了一些参加活动的联友在活动结束时感到好象掉下陷阱,上当受骗了,但结果已经无法更改,投诉也觉无门,因此一怒之下说出过激语言、作出过激行为。这就是我们在一些论坛上经常看到的出现纠纷甚至互相攻击、死缠烂打现象的根本原因,落入了人们常说的文人相轻、抑人扬己这种非常有害的俗套。
  作为网络联界的先行者,或者说各论坛的精英及骨干力量,理所当然应该严防这种现象的出现,要充当网络联界的卫道士,以宽广的胸怀来面对个人的对错得失,维护网络联界的秩序,我们网络联界才能留住各路英雄好汉,才有明天,才能发展壮大,才不会被现实联界瞧不起,才不会使中楹会在关注中从重视变为“另眼相待”。这就是我讨论这个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P>
人到万难须放胆;事逢两可莫粗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21 小时
主题
4

7

回帖

0

精华

367

积分

联都贵宾

UID
1697
在线时间
2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3-12
发表于 2005-2-22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P>  二、关于楹联使用异体字的问题
  国家出台规范汉字使用的法规,在其征求意见阶段,对使用异体字问题作了严格规定,一味要予以杜绝。后来征求意见稿发至国家各部位、各省市,遭到了一些老同志和文艺界特别是书法界的强烈反对,就有了最终定稿公布、实施执行时,把书法界作为一个“特区”,准予使用异体字的结果。现在国家和各地书法界在组织书法大赛或者办书法展览时,作者使用异体字的现象屡见不鲜。
  也许有人要说,书法是书法,楹联是楹联,不一样。我也知道楹联与书法不同门类,但是,楹联与书法的关系特别其渊源极其密切却是不争的事实。楹联通过书法来表达几乎是最好的表现形式,这种形式不说是其源流使然,即便是今天的联界甚至中楹会的楹联大家,都是十分推崇和追求的。
有鉴于此,楹联创作在使用玻璃字这个前提下,用到一些异体字,并不象在天联友引以为证的那样违背了国家有关法规,也不象他引证的网络上的那篇什么东东说的那样一无是处。相反,楹联作品假如请个书法家书写、悬挂、欣赏,可以肯定,大部分的书法家还是喜欢写繁体字乃至异体字的。他们喜欢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字的笔划越少,越难写得好。相反,繁体字、异体字写起来,因为笔划多,布局上更容易安排,写起来的美感也更好,丝毫也不会“影响视角效果”。
  因此,我认为楹联创作在特定条件下使用异体字,虽不应提倡,也不应简单对待。毕竟用什么样的字都只是楹联的外形式,品评一副楹联的优劣,还是要回到其内涵即联意的好坏上来。这就是文艺批评中的“取意乎上,取形乎次”,从这个角度看,也就不难理解现实征联中为什么有个别作品明显违背联律,但仍能获得好的名次;古今有些名家名作明显违背联律,但仍能获得广泛的赞同甚至推崇!
</P>
人到万难须放胆;事逢两可莫粗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21

-19

回帖

0

精华

1110

积分

联都贵宾

无执照的流氓

UID
3041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11-8
发表于 2005-2-22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争不议,无我无人
爱上茶楼酒馆,不谈道德文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

-1

回帖

0

精华

1

积分

联都贡士

UID
1738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3-15
发表于 2005-2-22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御赐金牙</I>在2005-2-21 21:03:00的发言:</B>

<P>但对于大量使用异体字的情况,还是作出了适当的处理,如对句154号“靈禽閙亗,吉艸宣峕,壹兲婯日兆豐秊”便采取了不予入选的处理,在此之前亦遭受到作者的抗议,顺便就在此作答了。</P></DIV>
<P>千钧毫载重</P>
<P>一碗水端平</P>
<P>金牙老师及诸位评委辛苦!学生先给您们请安了。</P>
<P>俺有些情况在此说明:</P>
<P>一、本人在十六擂除了参赛外,于前的确发过一贴,但绝未就本人之句“抗议”,只是就比赛的组织谈了一些看法,而且是为擂赛之长远而谋。前贴发出后即不能编辑,亦不能删除,又值年关事多,后即作罢。如若因此对比赛的组织产生不良影响,俺愿意说声对不起。</P>
<P>二、犁云兄是俺未曾谋面的好友,此番以俺之句出发而“论”擂赛之长远,俺十分感动。在此表示感谢!</P>
<P>三、比赛重在参与。俺于对联爱好也。唯求做到自己首先满意,而后为多数人接受即喜矣,至于能否获奖,俺坚信那是水到渠成之事,水平到了就不怕入不了围。大可不必为结果而争,重在参与、重在过程。</P>
<P>四、尽管评委们很辛苦,但在比赛收尾阶段还是显得仓促了些。单就应对联而言,个人觉得,并未把“意境”放在第一位(这是老师们经常教导我们的啊),而是技巧第一,此为一。其二,同是技巧,非玻璃字的使用与异体字的使用,在评判上存在疑问,前者是规定要扣分,后者是默认许可,世上事没有十全十美,规则可以完善,但应在下界,而不是在作者们全部提交之后予以补充。</P>
<P>五、本人发此贴仅作交流,不想争什么,唯愿我们网络联赛一天比一天完善。至少我觉得目前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尽如人意之处,但较之现实中的征联,俺觉得还是要公平得多。我们可以看到整个的评判过程;可以在这里就组织、评判发表个人看法,实为幸事也!</P>
<P>六、个人建议,对最终的获奖联配之以联评,引导联友们去体会、去学习、去提高,这样可能就会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挑毛病”。我们比赛的初衷是为了提高广大联友的水平、楹联界的“联评”仍然是个弱项,我们应有所为。</P>
<P>俺能感受到比赛的组织者、评委们所承受的压力,也十分理解您们的难处,以上有感而发,不到处请海涵。</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

-1

回帖

0

精华

438

积分

联都初级会员

联都诸男女房事总管

UID
1883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4-10
发表于 2005-2-22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时间
0 小时
主题
14

-14

回帖

0

精华

1723

积分

联都中级会员

病人

UID
83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6-2
发表于 2005-2-24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御赐金牙</I>在2005-2-21 21:03:00的发言:</B>


<P>我过年出去玩了几天,昨天才回家,现在才看到这些帖子,首先向大家赔个不是。</P>
<P>目前的抗议声音,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点:</P>
<P>1、大家对燕东文苑获得众多奖项颇有微词,甚至认为是评委们故意而为的;</P>
<P>2、对于某些应对联中存在繁简混用、异体字的情况表示不满;</P>
<P>3、对于命题联的部分得奖作品有不同意见。</P>
<P>下面我逐一回答这些问题。</P>
<P>一、</P>
<P>燕东文苑用“燕、东、文、苑、欢、迎、光、临”八个字分别注册八个马甲参赛,并且获得的部分奖项,我个人觉得,这当中有其共同创作的成分在内,这点在应对联方面可以有所体现,他们可能是共同创作并且共同修订了参赛联句,把他们最优秀的作品呈献到比赛里面,这点是比赛规则没有禁止的,而且于我个人认为,这种方法有利于论坛自身的团结和学习的相互促进,互补互助,在一定范围内是值得赞赏的,也正是其他论坛所欠缺的,此为一。</P>
<P>在整个评判过程里面,评委们没有权利去翻阅原始资料,至少我个人没有收到,也没有人敢向我提出什么徇私的要求。本次比赛评委团完全没有受到任何不良因素的影响。我可以大言不惭地说一句:如果在我御赐金牙主持的评判过程里面,谁认为会存在暗箱操作的,那么这个网络对联界就没有公平公正可言了。我希望那些认为我主持这场评判有内定行为的人士自己把说出的话吞到肚子里面去。</P>
<P>北国楹联频道、中华国粹网历来都是擂台赛的重要支柱,这次比赛原来邀请了北国的一天见先生作为评委,但一天见先生临时有要事缺席,我还几经周折邀请北国网老台柱陆君云先生参加评委工作,目的就是希望尽量平衡。北国网的这次比赛成绩不尽人意,我希望某些北国的在任版主发表言论时要持负责的态度,不应因参赛成绩的不如意而将原因随意归咎到评委身上,这些言论是不负责的,对于论坛之间的交流也全无好处,也违背了参加比赛的宗旨。</P></DIV>
<P>  



<P>本来我已不想再就16擂的有关问题再发帖了,但是御赐金牙的这篇答复我刚刚看到,既然多少与我有点牵连,那就少不得再白活两句了



<P>1、对于燕东文苑了解的不多,但是对它获得的名次仍然存疑。这个我不想再争,就算是保留个人意见好了。假使哪天心血来潮,也许会整理出一篇文字出来。不过是否一定成文就难说了,要看到时是否有兴趣</P>
<P>2、大多数怀疑存在暗箱操作的网友都是从评定结果上来思考的。。。。。。这其实应该对争论双方都有一定的启发作用</P>
<P>3、逍遥关于16擂所发的全部言论都只与逍遥自己有关!</P>
<P>网络上的所有头衔、职务对逍遥而言顶多算是个摆设,我根本不会去理会那些东西!这一点从我在各论坛的发帖量和关心程度完全可以看得出来。再说在网络上还没有什么人、什么东西能够驱令逍遥去为它当枪杆的。所以<FONT color=#ff0000>“北国网的这次比赛成绩不尽人意,我希望某些北国的在任版主发表言论时要持负责的态度,不应因参赛成绩的不如意而将原因随意归咎到评委身上,这些言论是不负责的,对于论坛之间的交流也全无好处,也违背了参加比赛的宗旨。”</FONT>这段话中如果有涉逍遥,请勿与北国网挂钩!因为当我说那番话时,我头脑中甚至连北国网三个字都没想到过,我不喜欢为别人说话!北国是北国,逍遥是逍遥,斑竹只是一种纯义务性的工作,没有什么连带的必然联系!换句话说,即使我不是北国网的斑竹,我仍然会说那些我自己想说的话!</P>
<P>4、我个人感觉本次联赛前期组织工作做得还是很不错的,但是其最终结果留在联友头脑中的印象及其可能产生的结果仍需要时间来揭示,来验证!</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4 14:03:59编辑过]
《沁园春·雪》逍遥手稿1999/10/06 出句:疏影影推,推窗容月小[逍遥女侠] 对句:淡香香赋,赋笔驻春长[秋月笼纱][/COLOR]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联都

GMT+8, 2026-4-17 04:23 , Processed in 0.128216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