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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 读《联律通则》(试行)随笔 王自成 2007年夏,中国楹联学会公布了《联律通则》,规定自6月1日起试行(见《联苑》总第78期)。这是一件深受联界和广大楹联爱好者欢迎的大好事。它结束了长期以来楹联没有自己独立法则的历史;尽管是“试行”,有待完善,就它产生的意义而言,不能不说是中国楹联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还有效地澄清了当前对待楹联的一些混乱思想。 为守其则,故摘录于此。 第一章 引言 第一条 楹联作为一千多年历史的独立文体,根植于中华民族悠久传统文化的沃土这中。 第二条 楹联是传统的格律文学,具有格律性、典型性。凡不符合联律基本要求的作品就不应称其为楹联。 第三条 楹联的基本特征是词语对仗和声律。每一副楹联,由上联、下联两部分构成。上下联从形式到内容均为相辅相成、对立统一的关系。 第四条 楹联文体质的规定性、适应性,要求创作与赏评坚持创新而不离传统体范,重律而尤见时代风徽的原则。 第二章 总则 第一条 字句对等。上下联的字句数及其句数要相等。 第二条 词性一致。上下联句法结构的对应位置用词的词类属性要相同。 第三条 结构对应。联文用词的构成、词义的配合、修辞的运用,上下联要对应平衡。 第四条 节律对拍。联文语句的语流节拍,上下联要一致。 第五条 平仄对立。联文用词缀句按节奏安排平仄交替;上下联对应节奏点位置的用字平仄要相反。对于单边两句及两句以上的复句联,每句句脚之平仄按音步递换,句脚拼节形成“仄顶仄,平顶平”的格局。上联收于仄声、下联收于平声。 第六条 语意相关。上下联所表达的内容相关联,统一于主题。 第三章 附则 第一条 用字的平仄声调遵循汉语声韵学的成规。判别声调平仄遵循“双轨制”,但旧声、今声在同一联文中不得混用。 第四条 使用领字,在上下联相应位置要一致,词性要相同,允许不拘平仄相反律,且不与被领词语一起计节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