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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字类”与“词类”的区别——对仗理论研究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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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DIV>
<DIV>
<P><FONT size=4></FONT></P>
<P><FONT size=4></FONT></P>
<P><FONT size=4>古人对对子的最基本法度就是“同门类相对”,这种相同的门类,被称之为“字类”〔按:古人以及五四初期,都把“词”称之为“字”〕。彻底弄清“字类”的确切含义,是研究基本法度的基础。</FONT></P>
<P><FONT size=4>我在《 论对仗理论中王力语法分析法的失误》一文论证了对仗学里字类不等同于语法学里的词类,并引用了王力先生的一段检讨文字为证,它们是:“我说在对对子的时候,名词对名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动词对动词,虚词对虚词。其实这是不对的。“对对子”实际上是概念对概念,而不是同类的词相对。概念和词性虽然是密切联系的,并不是同一的东西。我那样混为一谈,仍然是不对的。”〔王力《关于汉语有无词类的问题》,《北京大学学报》1955年第2期〕</FONT></P>
<P><FONT size=4>究竟“概念对概念”里的“概念”何所指?概念和词性有何联系?有何区别?王力的论述和我的观点是否一致?</FONT></P>
<P><FONT size=4>只要全面研究《关于汉语有无词类的问题》一文〔注〕的完整论述,就会得出明确的结论。</FONT></P>
<P><FONT size=4>《关于汉语有无词类的问题》第一部分“词类的定义问题”开头三段有如下论述:“要判断汉语有没有词类,必须先肯定什么是词类。//按说,如果词类就是词的分类的话,有词就该有词类。从逻辑上讲,一般概念总是可以分类的。词是用来表达个别概念的言语单位,既然概念可以分类,似乎词也可以分类。但是,语法上所谓‘词类’不是这个意思;它不应该是逻辑上的分类,而应该是语法上的分类。//……所谓词类,基本上是语法的事情,……单纯从概念范畴去分别词类是错误的。”</FONT></P>
<P><FONT size=4>第二部分“词义和词类的关系”里写到:“词义和词类的关系就是概念和词类的关系,因为词是表示概念的。”这一部分的倒数第三段,王力作出了“对对子实际上是概念对概念,而不是同类的词相对。概念和词性虽然是密切联系的,并不是同一的东西。”的检讨。</FONT></P>
<P><FONT size=4>全文还讨论了语法学的词类的分类方法,概括来说,区分词类有三种标准:1、词义标准;2、形态标准〔如果有的话〕;3、语法标准〔王力表述为“句法标准包括词的组合能力”〕。王力指出:1、单纯从概念范畴去分别词类是错误的;2、所谓词类,基本上是语法的事情;3、不是根据三个标准来分类,而是要求同时适合这三个标准。——这一观点为当今各个流派的语法学家所公认。</FONT></P>
<P><FONT size=4>由此可以看出:</FONT></P>
<P><FONT size=4>1、词是用来表达个别概念的言语单位;“概念对概念”的“概念”就是指“词义”;</FONT></P>
<P><FONT size=4>2根据“概念”〔即词义〕分的类不等于语法学里的词类;</FONT></P>
<P><FONT size=4>3、词的分类有两种方法:
① 单纯根据词义进行逻辑分类。对仗的“字类”,就是根据这种方法分的类;
② 综合采用词义、形态和语法功能分类三结合的方法分类。语法学中的“词类”就是按照这种方法分的类。</FONT></P>
<P><FONT size=4>由此可见,对仗的“字类”绝非语法学里的“词类”。字类是为对仗服务的,对仗属于修辞学,故“字类”属于修辞学的分类。所谓“概念对概念”就是“词义相对”,亦即“同门类相对”,亦即“字类相同”,绝非“词类相同”。</FONT></P><FONT size=4></FONT></DIV>
<DIV><FONT size=4>
<P>
王力在1979年出版的《诗词格律概要》里论述对仗时的第一句话也是这么写的: “對仗指的是出句和對句的詞義成為對偶,如“天”對“地”,“風”對“雨”,“長”對“短”,“來”對“去”,等等。”〔王 力《詩詞格律概要·增訂本》,2006年12月,世界圖書〕可与此文互参。</FONT></P>
<P><FONT size=4>这句话是正确的,可惜下文接着的论述又违背了本文的观点,说什么“拿今天的語法術語來說,就是名詞對名詞,代詞對代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動詞對動詞(註:有時候,動詞{特別是不及物動詞}可以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又回到错误的老路了。</FONT></P>
<P><FONT size=4>如果王力先生在自己的每一部格律著作里对此都作出正确的更正,当今联律界的对仗理论,也许就不会这么紊乱了吧?</FONT></P>
<P><FONT size=4></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21 20:46: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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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1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4>这是我查到的有王力诗词格律的著作发表的年表:</FONT>
<P><FONT size=4>1、关于汉语有无词类的问题(王力)  中国科学院  1955  
2 、汉语诗律学(王力著)  新知识出版社  1958
3 、诗词格律(王力著)  中华书局  1962  
4、诗词格律十讲(王力著)  北京出版社  1964  
5、古代汉语(王力著)  中华书局  1964  
6 、诗词格律(王力著)  中华书局  1977  
7、诗词格律十讲(王力著)  北京出版社  1978  
8、诗词格律概要(王力著)  北京出版社  1979  
9、汉语诗律学(王力著)  上海教育出版社  1979  
10、古代汉语(王力著)  中华书局  1981  
11、王力诗论(张谷编)  广西人民出版社  1988  
12、诗词格律(王力著)  中华书局  2000  
13、古代汉语(王力主编)  中华书局  1999  </FONT></P>
<P><FONT size=4>按:王力早在1955年发表在北京大学学报上的《关于汉语有无词类的问题》一文里,就检讨说:“我在‘对联文学’〔对对子〕上看词类的客观存在,我说在对对子的时候,名词对名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动词对动词,虚词对虚词。其实这是不对的。“对对子”实际上是概念对概念,而不是同类的词相对。概念和词性虽然是密切联系的,并不是同一的东西。我那样混为一谈,仍然是不对的。”</FONT></P>
<P><FONT size=4></FONT> </P>
<P><FONT size=4>可在以后的著作中再也不提这一说法了,一律都是“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21 20:45: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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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2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4>    <b><EM>孙逐明:“王力的论述和我的观点是否一致?”</EM></b></FONT></P><P><FONT size=4>    这句话似乎有点问题。“王力的论述”在先。还是“你的观点”在先?</FONT></P><P><FONT size=4>   <FONT color=#ff0033> 一个观点要先具有权威性及相对真理性,获得普遍的认可后,接受了其他论述观点的比拟、比较。然后才能出现“是否一致”的结论。所以先出现的理论是被比较者,后出现的观点是比较者</FONT>。那么,<EM><b>孙逐明</b></EM>应该说:“<EM><b>我的观点与王力的论述不一致</b></EM>”。原因是孙逐明的观点还不具权威性,还不为人认可。</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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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2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4>芭莎君说得很对,我的观点的确不具备权威性,要是具备权威性,就不会费这么多的口舌了。</FONT></P><P><FONT size=4>不过芭莎君似乎没有理解我的这句话的含义。<b><EM>“王力的论述和我的观点是否一致?”</EM></b>是一个反问句,意思是<b><EM>:“王力的论述和我的观是一致的。”</EM></b>指的是王力先生在《关于汉语有无词类的问题》一文里面所说的“‘对对子’实际上是概念对概念,而不是同类的词相对。概念和词性虽然是密切联系的,并不是同一的东西。我那样混为一谈,仍然是不对的。”与我的“对仗里的字类不同于语法学里的词类”的观点,含义是一样的,我是用王力先生的观点来作为我的观点的证据。芭莎君和大家可以仔细看我的原文,看是不是这个意思。</FONT></P><P><FONT size=4>不知道用王力先生的权威论述作为我的论据,是否允许?</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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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2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4>---“对对子”实际上是概念对概念,而不是同类的词相对。---准确地讲,应是对对子的精髓在于概念对概念,其他是则是枝节。</FONT></P><P><FONT size=4>不要企图对枝节做简单的字面论述,因为有时侯枝节也是精髓,一个例子的证实“正”不等于在其他例子中也是“正”。</FONT></P><P><FONT size=4>至于论证,唯真理是唯一的标准。</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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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2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P>补充:</P><P>至于真理,也有其相对性,过去是真理不完全等于现在也是,此为绝对真理。</P><P>偶在复习中学的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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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2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P><b><EM><FONT size=4>王力的论述和我的观点是否一致?</FONT></EM></b></P><P><b><EM><FONT size=4>应该是设问句吧</FONT></EM></b></P><P><b><EM><FONT size=4>我的观点和王力的论述难道不一致?</FONT></EM></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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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2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里有个前后的问题。</P><P>如果你的看法是独立于他人,即未看到别人的论述,那么或可说是自己的观点与别人的观点一致。</P><P>如果你的观点来源于他人,然后换一种表达方式,那么原则上还是人家的观点,这里你也许扩展了原意的解释,对于理解某个观点来说这么做也是需要的。</P><P>专业上有一类文章叫“综述”,很多人只是简单地把别人得出的概念或论断汇总起来而成自己的文章。真正的综述文章不单是汇总,更需要从中提出自己的推测或观点,而这些推测或观点将有待于他人的具体证实。高级杂志的综述文章都是领域权威人士写的,这些高级杂志的综述文章的分量并不比研究文章低,因为其中有新的有价值的观点。</P><P>偶乃泛泛而言,并非针对楼主的文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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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2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楚留香的扇子</I>在2008-2-22 19:44:46的发言:</B>

<P><B><EM><FONT size=4>王力的论述和我的观点是否一致?</FONT></EM></B></P>
<P><B><EM><FONT size=4>应该是设问句吧</FONT></EM></B></P>
<P><B><EM><FONT size=4>我的观点和王力的论述难道不一致?</FONT></EM></B></P></DIV>
<P>
<P>是设问句,但是其目的在于引出“王力的论述和我的观点是一致的”。之所以把王力的论述放在前面,是强调他的权威性而已〔汉语总是把被强调的一方放在主语位置的〕。</P>
<P>这种细节的差异,对于原文的主旨没有妨碍吧?</P>
<P>采用设问句没有喧宾夺主以至于犯了芭莎君所指责的错误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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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2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只是对那句话感兴趣..对于楼主的研究,这当然是积极的好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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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2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偶晕</I>在2008-2-22 20:46:11的发言:</B>
<P>这里有个前后的问题。</P>
<P>如果你的看法是独立于他人,即未看到别人的论述,那么或可说是自己的观点与别人的观点一致。</P>
<P>如果你的观点来源于他人,然后换一种表达方式,那么原则上还是人家的观点,这里你也许扩展了原意的解释,对于理解某个观点来说这么做也是需要的。</P>
<P>专业上有一类文章叫“综述”,很多人只是简单地把别人得出的概念或论断汇总起来而成自己的文章。真正的综述文章不单是汇总,更需要从中提出自己的推测或观点,而这些推测或观点将有待于他人的具体证实。高级杂志的综述文章都是领域权威人士写的,这些高级杂志的综述文章的分量并不比研究文章低,因为其中有新的有价值的观点。</P>
<P>偶乃泛泛而言,并非针对楼主的文章。</P></DIV>
<P>
<P><FONT size=4>我的“字类”不同于“词类”的观点,是去年在看到王力的著作之前形成的,当时在国粹论坛发表后,引起了几位版主的强烈的反对,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后来香曼君摘录了王力的检讨发布在网上〔<a href="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2&amp;ID=72355&amp;page=2" target="_blank" >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2&amp;ID=72355&amp;page=2</A>〕,当时网上一片哗然,站长都市村夫先生还怀疑该言论的真实性,希望香曼君传真给他看。我当时当然马上响应,认为这段文章是对我的观点的一个有力佐证。马上遭到了几位版主的嘲笑。我发帖请求香曼君把原文图片上传,未果。后来我再邮购了“王力语言学论文集”,摘引了更多的原文发到网上。今年是应网友的要求才把整篇文章照相登载在网上的。</FONT></P>
<P><FONT size=4>诸位对此经过若有怀疑,可以到国粹论坛上面查看有关帖子。上面有日期和论辩的详细过程。</FONT></P>
<P><FONT size=4>另外,这个事件的始末,这个论坛上面经常来的香曼君以及中华楹联学会网的站长都市村夫都是当事人,大家可以询问他们二位的。</FONT></P>
<P><FONT size=4>我不理解,为什么大家不对于我的这篇文章的理论和论证过程进行批评,却对一句设问句的说法是不是恰当如此感兴趣?</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22 21:06: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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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2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偶晕</I>在2008-2-22 20:46:11的发言:</B>

<P>这里有个前后的问题。</P>
<P><FONT color=#000000>如果你的看法是独立于他人,即未看到别人的论述,那么或可说是自己的观点与别人的观点一致。</FONT></P>
<P>如果<FONT color=#ff0033 size=3>你的观点来源于他人,然后换一种表达方式,那么原则上还是人家的观点,<FONT color=#000000 size=2>这里你也许扩展了原意的解释,</FONT></FONT>对于理解某个观点来说这么做也是需要的。</P>
<P>专业上有一类文章叫“综述”,很多人只是简单地把别人得出的概念或论断汇总起来而成自己的文章。真正的综述文章不单是汇总,更需要从中提出自己的推测或观点,而这些推测或观点将有待于他人的具体证实。高级杂志的综述文章都是领域权威人士写的,这些高级杂志的综述文章的分量并不比研究文章低,因为其中有新的有价值的观点。</P>
<P>偶乃泛泛而言,并非针对楼主的文章。</P></DIV>

的确如此!!<FONT color=#ff0033 size=3>你的观点来源于他人,然后换一种表达方式,那么原则上还是人家的观点,</FONT>应该你跟他人一致,而不是他人跟你一致。从而推断出你没有新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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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2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芭莎</I>在2008-2-22 21:05:11的发言:</B>


的确如此!!<FONT color=#ff0033 size=3>你的观点来源于他人,然后换一种表达方式,那么原则上还是人家的观点,</FONT>应该你跟他人一致,而不是他人跟你一致。从而推断出你没有新的观点。</DIV>

请看上帖。如果有需要,我可以把国粹论坛上的论辩过程转贴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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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2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芭莎</I>在2008-2-22 21:05:11的发言:</B>


的确如此!!<FONT color=#ff0033 size=3>你的观点来源于他人,然后换一种表达方式,那么原则上还是人家的观点,</FONT>应该你跟他人一致,而不是他人跟你一致。从而推断出你没有新的观点。</DIV>
<P>是的确如此吗?
<P>呵呵,版主如此武断,难道可以想当然地抹杀事实吗?
<P>很有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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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2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哈哈!呵呵哈哈!呵呵哈哈!呵呵哈哈!呵呵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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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2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4>“对对子”实际上是概念对概念,而不是同类的词相对。概念和词性虽然是密切联系的,并不是同一的东西。我那样混为一谈,仍然是不对的。”</FONT></P>
<P><FONT size=4>-------------刚才有些忙,没看楼主原文,只瞅见那个设问句了,随便说了一句.</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22 21:29: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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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2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4>我在对仗理论的研究过程中,一些观点遭到反对时,香曼君屡次摘引了一些资料作为我的观点的佐证〔王力的检讨只是其中之一〕,为此我对香曼君致以深深的感谢。</FONT></P><P><FONT size=4>香曼君大概在大学念书吧,是研究生吧?又采用繁体字,莫非不在大陆?</FONT></P><P><FONT size=4>再一次对香曼君的帮助致以深深的谢意!</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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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楼主请不要激动,偶并不关心这类文章,也没细看,发言也比较草率。别人什么意思我不清楚,偶并无怀疑你什么的意思。</P><P>文章写出来就得经得起别人质问,有不周全是正常,也不是坏事,否则的话,后人都没法继续写了。</P><P>偶只注意到你列了很多王力的文章,是不是以此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我还不是很清楚。巴莎最先就提出来了,王力在先你在后,所以习惯上应该是“我的观点与王力的观点一致”。</P><P>要想法总比没想法好,至于你论述的东西其实偶不懂也不关心,瞎说而已,请息怒。</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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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偶晕</I>在2008-2-22 21:45:27的发言:</B>

<P>楼主请不要激动,偶并不关心这类文章,也没细看,发言也比较草率。别人什么意思我不清楚,偶并无怀疑你什么的意思。</P>
<P>文章写出来就得经得起别人质问,有不周全是正常,也不是坏事,否则的话,后人都没法继续写了。</P>
<P>偶只注意到你列了很多王力的文章,是不是以此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我还不是很清楚。巴莎最先就提出来了,王力在先你在后,所以习惯上应该是“我的观点与王力的观点一致”。</P>
<P>要想法总比没想法好,至于你论述的东西其实偶不懂也不关心,瞎说而已,请息怒。</P></DIV>
<P>
<P>芭莎君可是断言我采用了王力教授的观点的。</P>
<P>我没有发怒,只是好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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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还得说明一下,偶不是好学生,不爱学习,看到置顶的帖子都表明让大家学习,偶很生气,所以乱说。</P><P>刚知道原来偶是在雅士会所说话,晕,俺老土,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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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巴莎的发言来看,他是个很严谨的人,楼主还是少笑人家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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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2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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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5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P><B>城谿先生八见:</B></P><P>1.古人更强调在联句整体上的语法<FONT color=#d52b6f>结构相当</FONT>,这没错.</P><P>2.今人强调在联句整体上的<FONT color=#cc3370>词性相当</FONT>,这也没错.</P><P>3.古人之见,为<FONT color=#d52b6f>开拓对联视野</FONT>有巨大贡献.但其某些联句词性过多违背相当处,是其粗陋,即使属古名家败笔,今人亦不必泥古.</P><P>4.今人之见,为<FONT color=#d52b6f>使对联更加规范和精妙</FONT>有巨大贡献,但词汇意义上的词类与联句整体语法意义上的词性未必等价,这一点应认清,否则古哲今贤一些似非而是的作品可能被埋没或否定.</P><P>5.通鉴今古,我以为:应<FONT color=#d52b6f>坚持<FONT color=#5233cc>在联句整体上的</FONT>语法结构相当和词性相当.</FONT></P><P>6.<FONT color=#d52b6f>词性有活用,基于联句整体的要求,细嚼慢咽时应始终注意胸怀大局,对于联句整体有过硬的语法分析.</FONT></P><P>7.<FONT color=#c43c72>古人所谓"字类",即今人联句整体语法意义上的"词性",</FONT>而非词汇意义上的"词类".再在此钻牛角尖,似无必要.</P><P>8.无论今古,名家亦有败笔,<FONT color=#c43c72>切忌轻信或盲从</FONT>.学不勤思无卓识,书能深究自精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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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P>个“八见”,在些雅士版,已粘贴第三回咯,除了蟑螂应楼上的邀请,说过句实话而外,好象依然没人理睬。唉~,论坛的资源是不用先生花钱的,理解~~</P>
<P>贴罢,再继结贴,谎言重复一万遍,也许真地会变成真理,“也许”而已:))</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29 12:08:35编辑过]

解尽虚华虫不病由他霍乱等闲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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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23楼是文学贴,24楼迹近谩骂,的确对比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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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P>是不是漫骂,不是由先生说了算的,联友们都带着眼睛哩~~</P>
<P>被打在实处,恼羞成怒于先生已是常态,多表演几回,俺可以多笑几回,开心死~~</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29 13:48:2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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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误入溷厕</I>在2008-5-29 13:48:00的发言:</B>

<P>是不是漫骂,不是由先生说了算的,联友们都带着眼睛哩~~</P>
<P>被打在实处,恼羞成怒于先生已是常态,多表演几回,俺可以多笑几回,开心死~~</P>
</DIV>

此贴全系废话,与文学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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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P>你哪“八见”,贴了一回又一回,始终没人理睬,你贴上个文学贴的标签自家意淫,很得意哟?</P><P>蟑螂早就说咯,你哪“八见”,就一堆废话,果然贴来贴去也没人当回事,唉。你真辛苦,也真可怜,这里的人乍地不会敬老涅,再乍地,也不能不理不睬不是,这让老人家乍地下台涅?</P><P>先生再多贴几回,贴到人于心不忍,非得回你一贴为止。支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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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误入溷厕</I>在2008-5-29 13:58:36的发言:</B>

<P>你哪“八见”,贴了一回又一回,始终没人理睬,你贴上个文学贴的标签自家意淫,很得意哟?</P>
<P>蟑螂早就说咯,你哪“八见”,就一堆废话,果然贴来贴去也没人当回事,唉。你真辛苦,也真可怜,这里的人乍地不会敬老涅,再乍地,也不能不理不睬不是,这让老人家乍地下台涅?</P>
<P>先生再多贴几回,贴到人于心不忍,非得回你一贴为止。支持!</P></DIV>

又是一堆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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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P>先生如不先乱贴废话,乍地会有这些废话涅?照镜子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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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误入溷厕</I>在2008-5-29 14:13:09的发言:</B>

<P>先生如不先乱贴废话,乍地会有这些废话涅?照镜子去!</P></DIV>

此贴还是废话,你再照也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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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P>人自家都说是废话咯,还用你多说。只不过这些废话是由先生的废话引出来的罢咯。</P><P>跟屁虫子真好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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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0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儿语无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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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0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城谿先生</I>在2008-5-30 8:04:54的发言:</B>
小儿语无伦次</DIV>
<P>
<P>老白痴,奉劝你莫口无摭拦。</P>
<P>黄土都埋脖子咯,也不问问自己还能活几天,居然不怕折寿,放此臭屁!</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30 18:20:4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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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1 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误入溷厕</I>在2008-5-30 18:17:38的发言:</B>


<P>
<P>老白痴,奉劝你莫口无摭拦。</P>
<P>黄土都埋脖子咯,也不问问自己还能活几天,居然不怕折寿,放此臭屁!</P>
</DIV>

小儿又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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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1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城谿先生</I>在2008-5-31 6:58:46的发言:</B>


小儿又放屁</DIV>
<P>
<P><FONT size=3>楼上的必定已是绝子绝孙,所以神经病一发,到处胡攀乱认~~</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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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误入溷厕</I>在2008-5-29 14:22:05的发言:</B>

<P>人自家都说是废话咯,还用你多说。只不过这些废话是由先生的废话引出来的罢咯。</P>
<P>跟屁虫子真好玩~~</P></DIV>

你这类贴子纯属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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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1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贴子很有聊,有聊到会让版主删贴的地步,祝贺你咯~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31 13:41:1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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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联都06殿试榜眼叶落无痕<FONT color=#cc3370>临终</FONT>绝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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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城谿先生</I>在2008-6-1 10:53:31的发言:</B>
<FONT size=3>联都06殿试榜眼叶落无痕<FONT color=#cc3370>临终</FONT>绝笔?
</FONT></DIV>
<P><FONT size=7>然!</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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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网上发帖,切忌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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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0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论“字类”与“词类”的区别——对仗理论研究之二

古人对对子的最基本法度就是“同门类相对”,这种相同的门类,被称之为“字类”〔按:古人以及五四初期,都把“词”称之为“字”〕。彻底弄清“字类”的确切含义,是研究基本法度的基础。
我在《 论对仗理论中王力语法分析法的失误》一文论证了对仗学里字类不等同于语法学里的词类,并引用了王力先生的一段检讨文字为证,它们是:“我说在对对子的时候,名词对名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动词对动词,虚词对虚词。其实这是不对的。“对对子”实际上是概念对概念,而不是同类的词相对。概念和词性虽然是密切联系的,并不是同一的东西。我那样混为一谈,仍然是不对的。”〔王力《关于汉语有无词类的问题》,《北京大学学报》1955年第2期〕
究竟“概念对概念”里的“概念”何所指?概念和词性有何联系?有何区别?王力的论述和我的观点是否一致?
只要全面研究《关于汉语有无词类的问题》一文〔注〕的完整论述,就会得出明确的结论。
《关于汉语有无词类的问题》第一部分“词类的定义问题”开头三段有如下论述:“要判断汉语有没有词类,必须先肯定什么是词类。//按说,如果词类就是词的分类的话,有词就该有词类。从逻辑上讲,一般概念总是可以分类的。词是用来表达个别概念的言语单位,既然概念可以分类,似乎词也可以分类。但是,语法上所谓‘词类’不是这个意思;它不应该是逻辑上的分类,而应该是语法上的分类。//……所谓词类,基本上是语法的事情,……单纯从概念范畴去分别词类是错误的。”
第二部分“词义和词类的关系”里写到:“词义和词类的关系就是概念和词类的关系,因为词是表示概念的。”这一部分的倒数第三段,王力作出了“对对子实际上是概念对概念,而不是同类的词相对。概念和词性虽然是密切联系的,并不是同一的东西。”的检讨。
全文还讨论了语法学的词类的分类方法,概括来说,区分词类有三种标准:1、词义标准;2、形态标准〔如果有的话〕;3、语法标准〔王力表述为“句法标准包括词的组合能力”〕。王力指出:1、单纯从概念范畴去分别词类是错误的;2、所谓词类,基本上是语法的事情;3、不是根据三个标准来分类,而是要求同时适合这三个标准。——这一观点为当今各个流派的语法学家所公认。
由此可以看出:
1、词是用来表达个别概念的言语单位;“概念对概念”的“概念”就是指“词义”;
2根据“概念”〔即词义〕分的类不等于语法学里的词类;
3、词的分类有两种方法: ① 单纯根据词义进行逻辑分类。对仗的“字类”,就是根据这种方法分的类; ② 综合采用词义、形态和语法功能分类三结合的方法分类。语法学中的“词类”就是按照这种方法分的类。
由此可见,对仗的“字类”绝非语法学里的“词类”。字类是为对仗服务的,对仗属于修辞学,故“字类”属于修辞学的分类。所谓“概念对概念”就是“词义相对”,亦即“同门类相对”,亦即“字类相同”,绝非“词类相同”。

王力在1979年出版的《诗词格律概要》里论述对仗时的第一句话也是这么写的: “對仗指的是出句和對句的詞義成為對偶,如“天”對“地”,“風”對“雨”,“長”對“短”,“來”對“去”,等等。”〔王 力《詩詞格律概要·增訂本》,2006年12月,世界圖書〕可与此文互参。
这句话是正确的,可惜下文接着的论述又违背了本文的观点,说什么“拿今天的語法術語來說,就是名詞對名詞,代詞對代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動詞對動詞(註:有時候,動詞{特別是不及物動詞}可以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又回到错误的老路了。
如果王力先生在自己的每一部格律著作里对此都作出正确的更正,当今联律界的对仗理论,也许就不会这么紊乱了吧?

注解:全文见http://www.duilian.cn/bbs/dispbbs.asp?boardID=52&ID=35308&page=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21 20:46:39编辑过]
孙逐明 发表于 2008-2-21 20:41


“字类”不等于“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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