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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永康首届五金杯海内外大征联评审质
由中国楹联学会和永康市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中国永康首届’五金杯’海内外大征联”结束了,首先得感谢海内外(人美籍和台湾籍)近1300名作者投了4000多幅作品,表达了对永康的关注和赞美!
对于”大征联”的评审结果,在我们市学会内多人的第一反应是震惊!为1300多作者和4000多幅作品及楹联事业负自己应尽之责,我感到对评审中的问题发表以下观点是义不容辞的:
中国楹联学会制订的[联律通则]明示:
“引言” “第二条, 楹联是传统的格律文学,具有格律性、典型性,凡不符合联律基本要求的作品,就不应该成为楹联”
“引言” “第三条, 楹联的基本特征是词语对仗和声律协调。每一幅楹联,由上联、下联两部分构成。上下联从形成到内容,均为相辅相成、对立统一关系”。
“总则”“第二条,词性一致。上下联句法结构的对应位置用词的词类属性相同”。
“总则”“第五条。平仄对立。联文用词缀句按节奏安排平仄交替------”。
可是评审结果也明示:(见附联,其后红字为我的批评)
一、18名一、二、三等将中就有3幅作品的58个词(附联中字词下以红线标出者),是根本不能相对的,准确的违反了“引言”“第二条”、“第二条”和“总则”“第二条”。
二、人们知道“平仄交替”一般要求缀句内不能出现三字以上的连平或连仄,18名一、二、三等奖中就有7处犯忌(作者未申明用老四声者用新四声审,附联中字上以“一”示平声,“\”示仄声),其中一等奖第一名就有1处连平,第二名有2处连平。平仄不对立就更多了。
获奖联如此与《联律通则》的基本要求相悖且如此大量,叫人如何不震惊!
《联律通则》犹如楹联界的“法律法规”,是联作者及作品和评联者无不必需遵循的(“试行”亦然)。所以,目前唯一的结论只能是:此次一、二、三等奖中至少那幅“不符合联律”“词性一致”的“基本要求”,“不应该成为楹联”(与“声律协调”不符的则有5幅)。不是楹联,竟堂而皇之由中国楹联学会专家们评获了全国楹联大奖!
当然,有人会说“这早你孤陋寡闻,殊不知有‘自对变格’耶?”,问得好!退一步,即从这一问讲,“自对变格”确实是历史上出现过的、少数情况下使用的、未形成主流的“几百种属对格式”之一。《联律通则》甚至未把它列入“附则”“第六条,对于历史上形成沿用至今的几百种属对格式”例如之中”。此次评审光18名一、二、三等奖中就多达3幅自对变格(另有优秀奖2幅,4千多幅来稿中自对变格也就只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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