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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祖闳]学 通 则 谈 不 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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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5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学 通 则  谈 不 足</P>
<P> 贵州   唐祖闳
            
  十年前,我曾给中楹报写过一篇短文,题目叫《对联要素刍议》,开篇说:“近观联界报刊,常见‘六要素’之说,即‘字句相等,节奏相称,词性相当,结构相同,平仄相谐,内容相关’,一时颇多援引,以为作联之指针。此说用于初学,似无不可,若作深层思考,则感诸多不足,易生误导”。
  现拿中楹会最近公布的《联律通则》(试行)与上述“六要素”之说比较,总则部分几乎一模一样,没有什么新的内容。当然,如果旧说符合客观规律,以中楹会名义采纳公布,以示规范,未为不可。但问题在于,通则行文似乎还不及“六要素”表述妥贴,且给人一种“旧话重提非创新”的感觉,是令人遗憾的。现就有关内容谈点敷浅看法,以就正于方家,聊供通则“滚动式”修改之用。
  一、总则第二条“词性一致”就不及“词性相当”灵活贴切,因后者包含了附则第五条“异类相对的范围” 。又如第六条“语意相关”也不及“内容相关”宽泛准确,前者容易造成用词合掌及思路面窄的毛病。再如第四条“节律对拍”,第五条“平仄对立”,也不及“节奏相称”“平仄相谐”明朗适用。诗联中的节奏平仄,运用得当,可以产生某种抑扬顿挫、起伏跌宕的韵律美。声韵平仄之间,常有组合协调之妙,而无正反对立之规,故“对拍”“对立”之说缺乏科学性。
  二、通则行文用词生涩难懂之处远不止于此。诸如扶翼,体范、风徽、拼节、语流节律、语意点顿等等,多是字典辞书难于查证的。作为个人撰文,写点创新词,令人含糊会意,粗通大概,尚可容许,而作为全国指导性文件,则宜通俗易懂,准确明朗,便于操作,不要让人妄猜乱解,费时费神,各说各理。
  三、在语法用语上也应规范统一,免生歧义。如总则第五条“平仄对立”的释文,有一句“对于单边两句及两句以上的复句联”,其中的“复句”一词就不准确。复句是与单句相对而言的语法术语,它有并列、递进、转折、选择、假设、条件、因果、目的等形式,一般都有特定的关联词语相配,故这里用“多句式联”才算合理。又如附则第五条第四款的“同义连用字、反义连用字”,也宜用“同义复合词,反义复合词”为好,这是语法上通用术语,而不必字词不分。
  四、通则第五条“平仄对立”释文中已有对联平仄交替相谐的交待,而在附则的第八条又“避忌”三仄尾、三平尾,自相矛盾,多此一举。格律严密的律诗尚无此要求,何必要给楹联另行加码!再说马蹄韵的“仄顶仄,平顶平”的句脚格式,只是作联的一种格式,因联句多少、单双不同,句脚可以有多种格式,只提一种,不及其他,则有以点代面,以偏概全,厚此薄彼之嫌,势必形式单调,也不可取。
  五、通则新声倾向性不明朗,不仅未体现与时俱进的特点,却有脱离时代,泥古不化的疵病。国家推行普通话新四声已达半个世纪,影响深远,各种字典词书,各级学校教科书,各种传媒用语,莫不以之为准绳。旧声韵功不可没,但现在只有少数人爱之不废,此类韵书已成稀缺之物,广大青少年难于得到,即使有也难看懂,难于掌握。故通则应有明确态度倾斜于新四声,以使对联在新形势下继续发展。这个问题不解决好,通则的指导性势必大打折扣。当今联坛掌权者及卓有成绩的联家,多为高龄老者,新旧四声皆精通者为数不多,迫于形势,提出“双轨制”予以过渡,未尝不可。通则提出“旧声、今声在同一联文中不得混用”之说,其实不具普遍性。须知,只有个别新旧声皆粗通者,才会出现这个问题。如果两家各自按规矩作联,怎会有“混用”的现象?站在旧四声角度看新声联,可发现其为混用;站在新声角度看,则不存在混用,因为广大青壮年不知有入声这个概念。反过来说亦是如此。按《诗韵新编》粗略统计,旧仄声中有600余字转为新声平声字,其数量可观,切不可小视新四声的变化。可见新旧四声有相互否定、抵牾的一面,必须清醒认识此点,才能作出恰当的指导。
  电话:020-82598828
  2007年8月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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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9 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P>问题在于,通则行文似乎还不及“六要素”表述妥贴,且给人一种“旧话重提非创新”的感觉,是令人遗憾的。</P><P>——————不是遗憾,而是令人纳罕!一个人,能力有限,可以不作为,可为什么要乱作为呢?你去花大力气研究一个对联家,不是比这更有价值吗?一会开评“国家一级学会”的“最高奖”,一会要大家学习什么“通则”,我们是否想过,历史将来会怎样评价我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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