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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钓誉何择手段,沽名不耻栽赃----岂能如此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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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7-12
发表于 2004-1-24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0:32 编辑 <br /><br />钓誉何择手段,沽名不耻栽赃
           ------岂能如此编书
    一月前,文友野夫兄来电话戏曰:“不会做联就别做,抄袭可不是你的作风”。顿使我目瞪口呆,询问何出此言?友说:“你没买《新世纪优秀楹联集锦》?上边可有你的大作”。我急问是何联作?回曰:“余德泉编著,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新世纪优秀楹联集锦》725页大作两首,其一:幸启艨艟,潮平两岸阔;欣归港澳,风正一帆悬。好象是古诗化来。”心态尴尬的我说绝无此事!隔日,友带书来访,果真如此!我更目瞪口呆!友对《新世纪优秀楹联集锦》许多手段颇有微词,问我收没收到新世纪杯海内外楹联大奖赛“获奖证书”?他是上此当才购书的。
    我因身忙,好多事过即忘。此事关名誉受损,流传又广,不得不仔细查一查。
    经多日查找,终于在信堆里找到未开封的“湖南省三家村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信件,开信即得印制粗劣的“获奖证书”,内书:“----先生:您的对联作品在‘新世纪杯海内外楹联大奖赛’中荣获-----等奖,获奖作品编入《新世纪优秀楹联集锦》。特颁此证。 湖南省楹联家协会,中南大学楹联研究所,《对联学刊》杂志社,二00三年七月二十九日”并有三家两厘米直径小章和一小纸信件:“-----先生:《中国新世纪楹联精品大典》更名为《新世纪优秀楹联集锦》,已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价格调低为每册196元,需要者,请汇款至《对联学刊》编辑部即可。鉴于‘新世纪杯海内外楹联大奖赛’原承办单位已通知您获了奖,但我们又不清楚是几等奖。为了挽回您的损失,我们特例免费寄发获奖证书于您,请填写。对您受到的名誉伤害,我们再次表达深深的歉意。祝节日快乐!湖南省楹联家协会 中南大学楹联研究所  2003年10月1日”。
    查找自己全部联集,根本就没“幸启艨艟,潮平两岸阔;欣归港澳,风正一帆悬”这一联!在公司向外营业的电脑里终于找到我应征《中国新世纪楹联精品大典》对联:
         世纪中秋
      百代江山现代辉,世人代谢;
      千秋浩月中秋朗,春意秋暄。
        庆入世贸、港澳回归
      船舶幸启,沧海巨澜千浪啸;
      港澳欣归,莽塬悠冢万峰啼。
    此两联本人在好几处网站论坛上发表过,并收入到个人文集《草长莺飞集》里。
    第一联被砍尾倒上下而刊出:
      千秋浩月中秋朗
      百代江山现代辉
    第二联即成
      幸启艨艟,潮平两岸阔;
      欣归港澳,风正一帆悬。
    第一联却不说,第二联虽好也不是我的作品,何况“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乃唐代王湾《次北固山下》里诗句,去此两句,“幸启艨艟,欣归港澳”是创作吗?况“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仅是一种向往和单想思!入世贸,商业船舶幸启,但竞争和商战是激烈和残酷的,“沧海巨澜千浪啸”意在引起人们警觉和须小心应付商战。乱用古诗意境能表达我的创作意图吗?陆游“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勿忘告乃翁”的名句中华后裔尽知。“港澳欣归”之“欣”是“风正一帆悬”能表达了的吗?这“港澳欣归”里隐讳着民族的悲痛,“喜极而泣”却是此心情的最好体现!炎黄子孙能不把此“欣慰”告知为此奋斗不息而悲愤地下的先辈吗?
    不合入选规定之联,可不选。如此强奸人意,篡改栽赃之手段实属罕见!联想“获奖证书”的拙劣表演,无非是引诱人购书。其铜臭味和沽名钓誉之法,请读者自品。本人将通过法律行为请求出书者挽回名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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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8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出版市场乱也不是始于今日……今后恐怕还可以遇到的。
这还打了招呼,如果是没有打招呼的,恐怕自己都不知道呢:))
联无平仄,非关珠玑与泥沙俱下
对任庄谐,有意诡怪和质朴同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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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8
发表于 2004-2-9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0:32 编辑 <br /><br />就此两篇作品来说,改编的效果不错,非高手不能为。古为今用,未尝不可,剽窃之说,不能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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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3-19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0:32 编辑 <br /><br />
以下是引用5304在2004-2-9 18:10:13的发言:
就此两篇作品来说,改编的效果不错,非高手不能为。古为今用,未尝不可,剽窃之说,不能苟同。

就改编的效果之好坏,因视角不同,观点各异,不去理它!“剽窃之说”更无从说起!!
我只想说明两点:一、“幸启艨艟,潮平两岸阔;欣归港澳,风正一帆悬。虽好也不是我的作品”。二、“不合入选规定之联,可不选,岂能如此编书。”
因忙,一时气急,出言过激。我对余教授是尊敬的,细思,此做法余教授尚或不知,是低下人所为,提出来以后在此类问题上慎重从事即可,还打啥官司?那有许多精力去办此类无聊之事!
今年九月中国楹学第五届换届会若能在陕西召开,即想与余教授见面,聆听教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3-19 12:27: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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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3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0:32 编辑 <br /><br />题目:游戏规则
正文:
有一个小孩儿,
聪明伶俐爱动歪脑,
叫嚣着、推搡着胡蹦乱跳,
本来些庄重的事情,
他却胡闹,
并且躺在网络的角落里,
做着鬼脸傻笑。
有一位老头儿,
文风正,文德高,
引经据典,
授人以技给“童蒙”笔削。
不曾想凡事难料,
黑白颠倒,
好人平安一生,
善意却招来恶报。
游戏没了意思,
联花少了妖娆,
看客们挥拳舞臂,
难压抑心中的暴躁。
有的人宰腹撑舟,
任顽童肆意打闹。
且当是邻家大嫂,
寻夫到圣殿狮哮。
有的人忿忿不平,
一声吼欲震山摇。
要知道那苍天在上,
人心里自有公道。
有的人欲罢不能,
蹦出去又找联报,
美其名“借贵报一角”,
让名人把自己炒炒。
唉,
太可笑,
哦,
这样不好。
小孩子你要知道,
游戏规则大家遵守,
他好我也好。
别那样折枝鞭日,
请春天永驻,
让文德长昭。
以后再来游戏时,
最好先学学规则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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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3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0:32 编辑 <br /><br />刘凌云(疏属劲草)言:就改编的效果之好坏,因视角不同,观点各异,不去理它!“剽窃之说”更无从说起!!
我只想说明两点:一、“幸启艨艟,潮平两岸阔;欣归港澳,风正一帆悬。虽好也不是我的作品”。二、“不合入选规定之联,可不选,岂能如此编书。”
因忙,一时气急,出言过激。我对余教授是尊敬的,细思,此做法余教授尚或不知,是低下人所为,提出来以后在此类问题上慎重从事即可,还打啥官司?那有许多精力去办此类无聊之事!
山石帮忙:
尊敬的阁下:
最好把以上内容在最近的《中联报》登出去,方是仁之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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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15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0:32 编辑 <br /><br />
以下是引用山石在2004-4-3 1:07:08的发言:
刘凌云(疏属劲草)言:就改编的效果之好坏,因视角不同,观点各异,不去理它!“剽窃之说”更无从说起!!
我只想说明两点:一、“幸启艨艟,潮平两岸阔;欣归港澳,风正一帆悬。虽好也不是我的作品”。二、“不合入选规定之联,可不选,岂能如此编书。”
因忙,一时气急,出言过激。我对余教授是尊敬的,细思,此做法余教授尚或不知,是低下人所为,提出来以后在此类问题上慎重从事即可,还打啥官司?那有许多精力去办此类无聊之事!
山石帮忙:
尊敬的阁下:
最好把以上内容在最近的《中联报》登出去,方是仁之所为。

山石恐怕是戴了有色眼镜看事了吧?《中联报》所登内容与此并不冲突!删除了过激言语,仅说明事情和说明两点而已。至于你的视角不同,理解有异,我又能和你计较啥么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16 0:17: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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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15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0:32 编辑 <br /><br />以下是引用疏属劲草在2004-4-15 14:30:28的发言
[讨论]钓誉何择手段,沽名不耻栽赃----岂能如此编书
冲突
山石恐怕是戴了有色眼镜看事了吧?《中联报》所登内容与此并不冲突!删除了过激言语,仅说明事情和说明两点而已。至于你的视角不同,理解有异,我又能和你计较啥么呢?!
----------------------------------------------------------------------------------------------------------------------------
山石发言:
讨论也好,
冲突也罢,
眼镜的问题,
暂时放下,
有色没色,
忘戴了撂家。
就事论事,
得分个高下。
钓誉从何说起?
沽名又算啥话?
网络且做虚拟,
联报乱说害怕,
如此“来函照登”,
大家咋辨真假。
尊重君之人格,
也算联之大家,
仰着脖子叫嚣,
难道不是打架?
教授据我所知,
编书也够百打,
引领联海后浪,
功高直上云霞。
拉出来说他“不耻”?
让人觉得你傻。
现在要是后悔,
赶快改正不怕。
一根道走到天黑,
前面许是悬崖。
跟我计较没用,
哎呀,我好怕怕--- ---
跟大家计较没用,
大家种豆锄瓜。
跟教授计较没用,
只能把功课落下。
跟自己计较去吧,
浪子回头,
天下为家。
你不见春天来啦,
劲草也换新茬。
帮你出个主意:
找到联报,
主动谈话,
态度可要端正,
争取处理宽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16 0:04: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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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4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0:32 编辑 <br /><br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疏属劲草</I>在2004-1-24 12:20:00的发言:</B>
钓誉何择手段,沽名不耻栽赃
</DIV>
<P>看到疏属劲草的这个标题,俺不禁喷饭。现在让俺弹起那心爱地土琵琶,讲述一段动人地历史。</P>
  对句: 梅邀素月千寻雪 (无刃歪刀)
  出句: 帘卷青山一片云 (翩然落梅)
  
  “梅邀素月千寻雪”是我2002年11月对落梅的一句对句,7个月后被某论坛管理员盗版。在我提供了原始证据证明对方抄袭之后,忽然冒出那么一个叫做“无地自容”的马甲炮制出了所谓“妙联趣话”,并贴到了至少四个对联论坛,捏造事实试图混淆视听。
  在这篇蹩脚的文字中,我这把没刃破刀随便对的一句竟然与朱熹扯上了关系。这个“无地自容”的仁兄编造的有鼻子有眼煞有介事,声称“此书《妙联趣话》确实,见到者少也是事实,书较珍贵,宣纸、线装、木板印刷”,一时间,俺由版权被侵犯者急转直下成为涉嫌剽窃朱熹书童联句的嫌疑人。
  武穆当年因“莫须有”而死,莫非俺这把歪刀如今也要被不齿之徒栽赃陷害?“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不行,俺是清白的,俺要讨还公道。在俺提出三点要求(一,提供这个故事的相关网址。二,提供谭元春《妙联趣话》的出版社名称地址和书号。三,如果辩解说是孤本,影印本,请对方扫描并上传封面封底序言和相关内容。)并公开发动网友寻找这本所谓谭元春的《妙联趣话》之后,此“无地自容”方寸大乱,不慎露出破绽,原来他就是一直跟帖时而假装好人时而煽风点火的“疏属劲草”。此君被揭穿后无可抵赖,不得不承认“无此《妙联趣话》书”,不得不承认“无地自容和疏属劲草是一个人,编了一个故事欺骗了大家”,其无耻骗局和卑劣表演以失败告终。
  念其也曾出没于诗学论坛,我对他的这种无耻行径并未深究。原以为经历此事后疏属劲草同志其人行事会更为严谨,不说对得起良心,至少也要尊重事实吧?却不料近日于国粹再次看到了此人的拙劣表演。此君明知“梅邀素月千寻雪”是我的原创,却于时隔一年半后再次将这段胡编乱造的文字贴到国粹网,试图向山西的一个杂志《对联·民间对联故事》投稿发表。俺可就纳了闷了,难道谎言重复千遍真的会成为真理吗?难道这么一个胡编乱造的不尊重基本事实的蹩脚故事变成铅字就真的可以洗清疏属劲草同志栽赃陷害造谣污蔑的下作劣迹吗?本人无意揣测疏属劲草的内心世界,只是对所谓的人性与良知是否存在,深表疑惑。
  在此,俺郑重声明:“梅邀素月千寻雪”为本人原创,疏属劲草所编造的“故事”侵犯了本人的著作权,其文如有任何形式的公开出版,请知情网友提供杂志期号或者其它线索证据,本人将追究其侵犯版权和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并追究出版方的相关责任,谢谢。
  
  
  相关网址</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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噩噩浑浑又一年,纷争倦对懒多言。 几行闲淡诗犹在,一枕黄梁梦却残。 刀已锈,笔长闲,书堆榻下伴尘眠。 雄心纵是难平抑,也借炊烟赴忘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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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4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0:32 编辑 <br /><br />无欲则刚,亦无纷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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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茶楼酒馆,不谈道德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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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0:33 编辑 <br /><br /><P>据称,编故事是为了平息“盗版”风波的,用心良苦呀,歪刀不必太计较了吧!那个秋枫该不好意思了,就不要再把火烧到劲草身上了,嘻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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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面生风,悦动好声音入耳;
一盒集韵,长存真境界怡情。(高原汉子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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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5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0:33 编辑 <br /><br /><P>真是为了平息风波,是应该像浪子、妃子那样做调停人而不是在背后用马甲生造故事——这样的故事,说得有鼻子有眼的,然而插入到原情境下给人的感觉却是:无刃歪刀的句子早已有之,哪里是歪刀的原创——你还有脸去打击盗版的?更让人不解的是,马甲一个腔调单方袒护不惜做假侵害,而主ID又一个面孔,这样的“用心良苦”只能怀疑是别有用心了。</P><P>此事本已了,该道歉的已道歉,但再生风波,从何而起?</P><P>白衣之名多日未现联都,今天特意用主ID支持刀兄,顺便把在天涯的跟帖也转过来:</P><P><TABLE cellSpacing=0 width="100%" align=center border=0><TR><TD align=middle><FONT color=#ff0000 size=-1>作者:白衣殷原  回复日期:2005-6-13 21:33:00</FONT></TD><TD align=right width=100></TD></TR></TABLE></P><DIV class=content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支持无刃歪刀兄的行动。
  
  在别人捍卫自己作品的多事之秋紧要关头,用马甲编造煞有介事“真有来历”的“故事”,影射对方抄袭,涉嫌栽赃陷害。最后老老实实承认自己的马甲并做出道歉,应该说已经是及时回头了。
  但过后又拿自己的“故事”去投稿,且还是把别人的作品编入——暂且不论其编造故事和评论水平的高低——联系到这个故事的来由,还如此行为,难道真的不为自己当日的行为追悔么?难道真的可以践踏对方的权利和感受么?是可忍,孰不可忍?
  
  支持打假,支持维权。  
</DIV><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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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color=#000066><B>八音盒</B></FONT><FONT color=#000000>兄:</FONT></P>
<P><FONT color=#000000>我当时还真就没和他计较,却于近日无比惊讶滴发现此君把这段早已证伪的蹩脚故事发在了国粹网,试图向山西的一家对联杂志社投稿以寻求在媒体发表。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位义愤填膺到处控诉着什么“<B>钓誉何择手段,沽名不耻栽赃”的“</B><A><FONT color=#000066><B>疏属劲草</B></FONT></A><B>”</B>先生,行事竟然如此不堪,啊那什么不堪如此。</FONT></P>
<P><FONT color=#0000ff><FONT color=#000000>谢</FONT><B>白衣殷原</B></FONT>兄仗义执言,公道自在人心:)</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16 7:42:03编辑过]

噩噩浑浑又一年,纷争倦对懒多言。 几行闲淡诗犹在,一枕黄梁梦却残。 刀已锈,笔长闲,书堆榻下伴尘眠。 雄心纵是难平抑,也借炊烟赴忘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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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只知道此君征联言而无信,没想到还有这“特长”!</P><P>支持无刃歪刀维权打假的行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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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谢过<FONT color=#0000ff><b>一夫</b></FONT><FONT color=#000000>兄</FONT></P><P>现在敢说真话不怕栽赃陷害的人越来越多了,欣慰ING。</P>
噩噩浑浑又一年,纷争倦对懒多言。 几行闲淡诗犹在,一枕黄梁梦却残。 刀已锈,笔长闲,书堆榻下伴尘眠。 雄心纵是难平抑,也借炊烟赴忘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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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路过</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18 22:23:11编辑过]

云水齐欢 天山共色 风烟俱静 日月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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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6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鄙视楼上的,在国粹看见过你,一边凉快去
一脚踩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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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6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P>回大象牙:</P>
<P>不是“去年事扯到如今”而是“于近日无比惊讶滴发现此君把这段早已证伪的蹩脚故事发在了国粹网,试图向山西的一家对联杂志社投稿以寻求在媒体发表”。</P>
<P>鉴于该同志在联都出没较多,又鉴于该同志“<B>钓誉何择手段,沽名不耻栽赃”</B>滴“慷慨激昂”兼“大义凛然”,俺私下以为在这里小小滴提醒一下该同志<FONT color=#000066><B>莫伸手,伸手必被捉</B></FONT><FONT color=#000000>似乎并无不妥。</FONT></P>
<P>至于大师么,大师在哪里啊,我怎么没看见?偶“一寻不遇,两寻不着,直至千寻。。。。。”汗,怎么想起我家小刀看的动画片《千与千寻》来了。</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16 12:55:08编辑过]

噩噩浑浑又一年,纷争倦对懒多言。 几行闲淡诗犹在,一枕黄梁梦却残。 刀已锈,笔长闲,书堆榻下伴尘眠。 雄心纵是难平抑,也借炊烟赴忘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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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3-15
发表于 2005-6-16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P>无语</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18 22:20:4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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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6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P>在国粹看见过你,说得很无聊,这句话说错了,承认错误.其他的都不改.</P><P>"去年事扯到如今,大象牙真见识了各大师风采!"</P><P>就凭这句话的态度,对其他人极不尊重,就该鄙视.最后还来粗口,继续鄙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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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3-15
发表于 2005-6-16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P>无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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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6-21
发表于 2005-6-17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P>疏属劲草     
  
  
  ----------------------
  等级:国粹贵宾
  文章:79
  积分:155
              第 22 楼 页↑首 页↓尾  

</P><P>以下是引用无刃歪刀在2005-6-12 15:27:00的发言:
疏属劲草的上述文字如果已经发表,请知情网友提供杂志期号或者其它线索证据,我将依法追究作者和出版社的法律责任,谢谢。
----------------------</P><P>    多时日未上网,今又见到了如此文字,我给你提供个证据,下文已出版发表在&lt;盛世诗家文丛&gt;之&lt;劲草博风集&gt;专集之论证,论理,联话篇里,静候你"依法追究作者和出版社的法律责任"!若需相关书证,请汇25元书款和邮寄费至陕西省绥徳县电信局疏属劲草,即邮寄给你.</P><P>
此“梅邀素月千寻雪,竹助清风一路歌”中之“寻”是当动词用。当动词用的“梅邀素月千寻雪,竹助清风一路歌”的原创作者是笔者臆造的古人,其著作权和版权已超过了保护年限,任何人都可自由引用或使用,不必担心版权之争。这个故事或可成为“寻寻辩别”的典故
范例!
----------------------------------------------</P><P>
挖塞!昏迷!竟然竟然。。。。
不要脸!太不要脸了!真乃人间极品啊~~~~</P>
噩噩浑浑又一年,纷争倦对懒多言。 几行闲淡诗犹在,一枕黄梁梦却残。 刀已锈,笔长闲,书堆榻下伴尘眠。 雄心纵是难平抑,也借炊烟赴忘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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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7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P>第一,我已经证明“梅邀素月千寻雪”是本人原创。</P><P>第二,<FONT color=#dc143c>疏属劲草</FONT><FONT color=#000000>的行为属于著作侵权。</FONT></P><P>第三,他明知是我的原创还故意说成古人的,构成诽谤,侵犯了俺滴名誉权。
</P><P>第四,对一个不择手段不顾廉耻的贼,俺表示严重鄙视。</P><P>第五,俺不过被人偷了区区七字,<FONT color=#dc143c>疏属劲草</FONT><FONT color=#000000>损失的是人品和人格,他的损失比我大。(阿Q一个先) </FONT></P><P>鉴于对该同志人品问题发自内心滴同情抑或不屑,鉴于俺英明滴考虑到了诉讼成本问题,俺决定<FONT color=#dc143c>对该同志的该行为予以道德谴责和人格鄙视</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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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7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谁知道那什么什么<FONT color=#0909f7 size=4><b>&lt;盛世诗家文丛&gt;</b><FONT color=#000000>是哪里出版的么?新华书店有卖的么?不会是需要作者自己掏钱印刷然后自己推销的那种吧,暴笑ING。</FONT></FONT>
噩噩浑浑又一年,纷争倦对懒多言。 几行闲淡诗犹在,一枕黄梁梦却残。 刀已锈,笔长闲,书堆榻下伴尘眠。 雄心纵是难平抑,也借炊烟赴忘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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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7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P><b><FONT color=#0909f7 size=4>刘凌云</FONT></b>狠有可能是<FONT color=#dc143c size=3>疏属劲草</FONT>的<b><FONT color=#0909f7 size=4>笔名</FONT></b>而并非<b><FONT color=#0909f7 size=4>真名</FONT></b>。</P><P>现在俺对<b><FONT color=#0909f7 size=4>陕西省绥德县电信局</FONT></b>的<b><FONT color=#0909f7 size=4>电话号码</FONT></b>和<b><FONT color=#0909f7 size=4>详细地址</FONT></b>肥肠感兴趣,请知情朋友提供线索,谢谢。</P>
噩噩浑浑又一年,纷争倦对懒多言。 几行闲淡诗犹在,一枕黄梁梦却残。 刀已锈,笔长闲,书堆榻下伴尘眠。 雄心纵是难平抑,也借炊烟赴忘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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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7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P><a href="http://bbs.lnd.com.cn/dispbbs.asp?boardID=168&amp;ID=82434&amp;star=2&amp;page=1" target="_blank" >http://bbs.lnd.com.cn/dispbbs.asp?boardID=168&amp;ID=82434&amp;star=2&amp;page=1</A>
以下是引用疏属劲草在2005-6-2 1:03:00的发言:</P><P>噢,是对10楼帖误会了?此完全是自我感慨而言,我70年当兵,71年小班长,指正指导员总结报告结怨,遭小鞋穿而与其对抗,中队战士戏称我为超级大国,指导员,中队长为第二世界,提干无望,74年复员,进邮电局工作,指正局长报告错字没注意场合被当面训斥而与其争辩,给董氏局长总结为"三不懂局长",77年全区邮电局文化,技术考核第一名,提地区科长呼声甚高而最后泡汤.仅有小学文化的,写救济申请将"我家人多没人挣钱"写成"我家人多没人争线";"没钱买不回粮"写成"没线买不会娘"的人提为科长,后升为局长!我虽未提升,但历任领导知我傲上性格而宽容避让,故清闲自在,自我学习钻研文学,也乐在其中.</P><P>------------------------------</P><P>意外发现疏属劲草同志的一段坎坷经历,催人泪下啊催人泪下。
70年当兵,那么保守估计,该同志现在年龄介于52--54岁之间。五十而知天命,这么大岁数了,竟然还可以做这样的事,不容易啊不容易,比较难啊比较难。
俺老婆语重心长滴对俺说,鉴于该同志年事已高,就放老人一条生路吧。难得俺家狮子能够如此滴悲天悯人,我一正值壮年的大老爷们儿,就不和该老同志计较了。
各位仁兄看在疏属劲草同志那一大把白花花滴胡子滴面子上,就饶了他好了,谢谢哈。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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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7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无刃歪刀</I>在2005-6-17 13:56:00的发言:</B>

<P>第一,我已经证明“梅邀素月千寻雪”是本人原创。</P>
<P>第二,<FONT color=#dc143c>疏属劲草</FONT><FONT color=#000000>的行为属于著作侵权。</FONT></P>
<P>第三,他明知是我的原创还故意说成古人的,构成诽谤,侵犯了俺滴名誉权。
</P>
<P>第四,对一个不择手段不顾廉耻的贼,俺表示严重鄙视。</P>
<P>第五,俺不过被人偷了区区七字,<FONT color=#dc143c>疏属劲草</FONT><FONT color=#000000>损失的是人品和人格,他的损失比我大。(阿Q一个先) </FONT></P>
<P>鉴于对该同志人品问题发自内心滴同情抑或不屑,鉴于俺英明滴考虑到了诉讼成本问题,俺决定<FONT color=#dc143c>对该同志的该行为予以道德谴责和人格鄙视</FONT>。</P></DIV>
<P><FONT color=#6809f7 size=4>第一,我已经证明“梅邀素月千寻雪”是本人原创。你也</FONT></P>
<P><FONT color=#f73809 size=4>将“寻”做为“量词”用的“梅邀素月千寻雪”的原创是你的!现在还有谁和你争这个原创?我臆造的那个故事仅仅是为证明古人不一定单单将“寻”做为“量词”用!你也没有能力限定古人或今人只能将“寻”做为“量词”用!那个故事我再三说明是"臆造",不受版权保护,你要将“寻”做为“动词”用的“梅邀素月千寻雪”也说成是你原创,我想也没人追究你著作侵权的!但你没有权力阻止我使用我臆造的那个故事做为证明古人不一定单单将“寻”做为“量词”用的权利.</FONT></P>
<P><FONT color=#113dee size=4>第二,疏属劲草的行为属于著作侵权。</FONT></P>
<P><FONT color=#1a1ae6 size=4>第三,他明知是我的原创还故意说成古人的,构成诽谤,侵犯了俺滴名誉权。 </FONT></P>
<P><FONT color=#ee1111 size=4>这个无从说起,你觉得"属于著作侵权",可通过法律行为解决,随时奉陪.</FONT></P>
<P><FONT color=#3809f7 size=4>第四,对一个不择手段不顾廉耻的贼,俺表示严重鄙视。</FONT></P>
<P><FONT color=#3809f7 size=4>第五,俺不过被人偷了区区七字,疏属劲草损失的是人品和人格,他的损失比我大。(阿Q一个先) </FONT></P>
<P><FONT color=#f73809 size=4>这个不愿与你争论!将"寻"限定在"量词"的使用范围内,恐怕比"强盗"还霸道!</FONT></P>
<P><FONT color=#000000 size=4>下文重发以做证据</FONT></P>
<P><B><FONT size=4>因承传精髓而袭旧,</FONT></B><B><FONT size=4>贵得法妙思且翻新</FONT></B><FONT size=3><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FONT></P>
<P><FONT size=3><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FONT>“袭旧”是为了“承传精髓”,切不可一昧袭旧或守旧!学习任何东西,应从根本上去学,原理和道理上去弄懂,知其所以然,才能在创作中自如运用,合理妙思,自由伸缩<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比如,“千寻”在古诗词中确实是“量词”的含意最多,但“寻”有两个意思的事实谁又能否定呢?“寻”的动词的意义在诗词中又为何不能用呢?关键是无论用那个意义,意境完美合理流畅才是根本,而不可首先考虑古人是咋样用的!!就“梅邀素月千寻雪”来说吧,原创者把“千寻”按量词用,就是:梅邀请素月和千寻的雪或梅邀请素月和很多很多的雪。意境是否完美合理流畅,可不可以成句,这些都不考究,毕竟原创者有他的文化素质和使用习惯。为<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了<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印证“寻”的动词的用法的在古诗词中也可使用和可表达完美的意境,笔者臆造了一个歪联故事,并胡乱评说之: </P>


<p>
<P>朱熹自陈铧处饮酒归晚,微醉,书童搀扶。过竹林,清风乍起,竹叶摇动有声,朱熹出口歌曰:竹助清风一路歌,反复数吟。其书童搀扶中脚下一拌,身触道旁梅树,见月光清辉泻地,随口附曰:梅邀素月千寻雪。朱一愣,旋即大呼:好对,好联!
梅邀素月千寻雪
竹助清风一路歌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此联自然流畅,情景交融,想象奇特,不失为一幅佳联。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首先出句(不说上、下联,以出句先后而评)自然流畅,触景生情,情景交融,胸意直抒,声韵和谐,为仄仄平平仄仄平。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踏月而归,路过竹林,清风乍起,竹叶动响。作者触景生情,放喉而歌:竹助清风一路歌。这“一路歌”,既是清风歌,又是竹叶歌,更是作者歌!毫无斧痕,自然流畅,又极富哲理。一幅竹动、风响、人歌的天人合一的美妙境况跃然眼前。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后句是由前句逼出来的,虽美不胜收,然稍有斧痕。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书童搀扶微醉之人,又在放喉高歌中,必有东倒西歪之势。主人歌“竹助清风一路歌”而无下句,书童身触梅树,见月光清辉泻地,稍有文学知识者都知“踏雪寻梅”之故,立意自然而生。
请您欣赏: 古诗词曲名句赏析 名家、专家评析精典名句-------http://www.yl601.com/sc1/leoboard.cgi 喜欢与您交流,请到我的博客来指导:yl601.blog.phoenix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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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8 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吐不快。

<P>
<P>一、主帖本来就觉得不妥。将私信内容在网上讨论,网友如何核对其真伪,全靠发贴人的诚信。既如此,又何讨论?讨论之后,又有何结果?指名道姓直指个人及机构,容易造成网友的联想,不可谓小事,不可不慎。
<P>二、网上侵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作为网友倒是可以讨论一番的。古人云,君子闻过则喜,有错必纠,过应指过失或不足,并不包括主观。主观之错,则非过,可谓之恶矣。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如还在事实面前百般狡辩,则鲜耻矣。后来者不可不戒。
<P>三、呜呼,作联其不亦作人乎,文品不亦人品乎?既然楼主诚信不强,回到主贴,不难怀疑编故事的可能性较大,如此则有中伤之嫌疑,足可谓大事也。谨记。</P>
南金东箭一精英 山峙渊渟表率明
主敬存诚严己本 人中骐骥必遥行 ——潇湘游子
____________________
此中有真意 何处是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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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color=#dc143c size=3><FONT color=#000000 size=4>俺家狮子说:</FONT>疏属劲草<FONT color=#0909f7 size=4><b>(刘凌云)</b><FONT color=#000000>的孩子也该成人了吧?也识字了吧?也会上网了吧?也有是非观羞耻观了吧?<FONT color=#dc143c>疏属劲草</FONT>那么大岁数,真不容易,真可怜。</FONT></FONT></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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