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墨缘真人 于 2016-6-17 14:01 编辑 <br /><br /><P><FONT size=4></FONT></P>
<P><FONT color=#d52b2b size=4><B>网络联界联盟擂台联赛的组织章程与竞赛规则</B></FONT></P>
<P align=center><FONT size=4><FONT size=1>(第五次修订稿)</FONT></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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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000000><FONT color=#ff0000>说明:第十八届网络联界联盟擂台赛将由联都承办,为提高联赛水平,保证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综合第十七届擂赛的经验、教训,剑客在第四稿的基础上综合征求联友意见,对联赛组织章程与竞赛规则进行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章程和规则予以发布。文中红色字为在第四稿基础上所做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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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擂台联赛的宗旨和定位</FONT></P>
<P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FONT color=#f70909>1)根据中国楹联学会五代会关于“楹联文化走向媒体、走向网络,开辟中国楹联文化传播的新渠道”的要求,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楹联文化,为楹联的网络化和发现、培养网络楹联家发挥作用,积极促成中国楹联学会网络分会的成立。</FONT></FONT></P>
<P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FONT color=#f70909>2)</FONT>擂台联赛旨在进行论坛之间相互沟通、相互学习,旨在为广大联友创造一种相互切磋、相互交流的机会。</FONT></P>
<P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FONT color=#f70909>3)</FONT>擂台联赛定位为“群众性、<FONT color=#ff0000>网络化</FONT>的普及、提高活动”。也就是说,擂台联赛是一种广大联友普遍有条件参加的并带有一定娱乐性的网络对联普及提高活动,所以擂台联赛应该尽量吸引广大联友积极参与,以便加强交流和共同提高。</FONT></P>
<P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FONT color=#f70909>4)擂赛应促进网络联赛应积极与现实楹联的接轨,寻找结合点,以期提高联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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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擂台联赛的组织
1)擂台联赛无固定的的组织单位(主办论坛) 。在一般情况下,每届擂台联赛的组织单位为当届擂主所在论坛,而每届擂台联赛的擂主应该是上届擂台联赛的个人总分第一名并且至少有一个单联获奖名次位列前三名者,但是在没有擂主产生及其他特殊情况下可由主办论坛组委会与有关论坛协商决定下一届擂台联赛的组织单位。
2)擂台联赛主办论坛必须成立专门负责擂台联赛的组织委员会,组委会负责该届擂台联赛的筹备、协调、联系、公告、聘请首席评委、对参赛作品统一秘密整理编号、维持评判现场纪律等项工作,直至产生下一届擂台联赛主办论坛并妥善移交为止。
三、擂台联赛的比赛题目
1)比赛题目先由擂台联赛主办论坛征集或由擂主首先提供,征集到的或由擂主提供的比赛题目及应对要求,需由主办论坛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讨论后,才可确定为正式比赛题目。
2)比赛题目及要求,一经正式公布,不得修改,也不得以组委会名义作出任何解释,对于联友以个人名义所作的分析也不予支持或反对,而由参赛者自行参考。
3)比赛题目是直接关系到比赛质量的问题,对于含有机巧要求的比赛题目,不要过于攀比求难。对于难度较大的擂句,主办论坛在确定赛题的时候必须备有质量过关的对句存底备案,以防在出现“绝对”现象时,由主办论坛向大家出示对句。</FONT></P>
<P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FONT color=#f70909>4)为体现网络楹联的特点,擂赛赛题宜定为三题:意境联、机巧联、命题联,总分50分,各题分值可根据出题的难度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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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擂台联赛的比赛与加密
1)擂台联赛在各参赛联坛同时进行,并各自固顶20天征对(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2)参赛选手可按章程在各自联坛上参赛,且最多只许参赛两组作品,多余的发帖应自行删除。
3)<FONT color=#dd2222>一个参赛者ID只能代表一个论坛参赛,在一个论坛的擂台上(固顶专栏内)允许发表两组作品,<FONT color=#ee1111>同一组参赛作品只能在一个联坛发表,</FONT>在规定时间之内,可多次用“编辑”的方法修改、完善、补充自己的参赛作品。同一ID在不同论坛提交作品或不同ID在不同论坛提交相同作品,经确认为同一作者的,取消参评资格。</FONT></FONT></P>
<P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4)各论坛在征联过程中,必须根据本论坛的特点,对参赛作品进行加密(例如屏蔽)处理,并且要到比赛的结果公告发出后才准解除加密。
5)征联结束后,由各联坛指定专人将合格作品编号(匿名)送交主办联坛备审。
6)评判决定名次时,各参赛论坛再将编号的实名报告给主办论坛,以便公布评判结果。
五、擂台联赛的评审
1)擂台联赛的评审由评委会完成,组委会对于评审中的技术性工作不得干预,以免产生主办论坛以主欺客的事情,但对于评审的进度具有监督权和紧急情况处理权(含根据多数观察员和评委意见,中途更换首席评委) 。
2)评委会设首席评委一人,评委若干人<FONT color=#f70909>(评委七人以上取单数),</FONT>首席评委及其他评委均不得参赛。首席评委由主办论坛聘请,<FONT color=#f70909>可邀请现实社会的楹联家担任,以提高擂赛水平和层次;</FONT>其他评委由首席评委和主办论坛联合协商聘请。首席评委和其他评委在接受聘请前必须认真阅读本章程,并在评判过程中严格执行。
3)首席评委承担评审过程中的主要责任,并在评审结束之后,负责对广大联友的强烈要求和意见进行解释。
4)在评审过程中,首席评委根据擂句要求负责提出每个阶段的的评判(或打分)细则,并在征得其他评委同意后共同严格遵守,首席评委对细则具有解释权。
5)当对某评委的评判有争议时, 首席评委有权要求重审, 该评委经过再度审查, 或改变打分,或提出抗辩理由交由全体评委讨论。
6)在整个评判过程中,当评委之间发生严重意见分歧时,首席评委具有最后裁定权。
7)建议评判工作最好分三步(三轮)进行: (另附示例,以供参考)
(1)第一轮为入围评选,由评委们对所有参赛作品根据首席评委制定的入围评选标准进行推荐选拔,然后根据推荐票数产生入围作品(约为总参赛作品的1/3)。
(2)第二轮为优秀作品评选,由评委们根据首席评委制定的第二轮入选标准对第一轮入围作品进行推荐选拔,确定该届擂台联赛的优秀作品(每题三十名左右)。
(3)第三轮为量化打分评判,评委根据首席评委确定的打分标准,对优秀作品进行打分并最后决定名次。<FONT color=#f70909>为保证公平、公正,第三轮打分采用起评分制度,由首席评委确定起评分,各评委在起评分的基础上进行打分;各联分数统计时应去除一个最高分、去除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保证评委评分不互相干扰,每位评委评判打分贴请加擂赛区规定最高密级(只有首席评委和主评人看得到)。</FONT>在决定名次过程中,首席评委和评委会有权对于得分接近而优劣明显有差距的作品名次进行适当调整。</FONT></P>
<P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FONT color=#ff0000>8)擂主的确定:个人三联须同时进入第三轮且至少有一联须入围前十名;擂主所在论坛为第十八届网络擂台联赛的主办论坛。如果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下届主办方则以下列方式确定:从入围前10名的全部作者(三题共30名),以参赛论坛为单位,分别累计总分,分数最高的论坛将夺得举办第十八届网络擂台联赛的主办权。</FONT></FONT></P>
<P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FONT color=#ff0000>9)</FONT><FONT color=#ff0000>本着共同繁荣网络对联的原则,主办论坛一般不宜连办,可按分数的高低依次类推。</FONT></P>
<P align=left><FONT color=#f70909>10)</FONT>在成绩公布的同时,将各评委打分情况一并在各联坛公布,公开听取广大联友的意见。
六、擂台联赛评审过程的监督机制
1)为了确保擂台联赛评审的公平、公正,整个评审过程必须建立监督机制加以保证。具体监督机制的形式,建议采取由主办论坛聘请各参赛论坛的有关人士作为观察员的办法。
2)观察员有权进入评判现场,但观察员必须遵守由主办论坛制定的评判现场纪律,以免干扰评委的评判。对于破坏评判现场纪律的观察员,主办论坛有权对其进行处分,直至取消其观察员资格。
3)首席评委必须指定专人或亲自解答观察员的意见和建议,但不包括学术性的讨论内容。
4)在每个评判阶段结束后,必须把结果向广大联友公示,以取得更大范围内的监督和听取更多联友的意见。但是,联友在公示处不得恶性灌水和对评委进行恶意攻击,否则主办论坛有权予以处理。
5)所有到公示处发言的联友必须首先说明自己属于哪个论坛(在多个论坛注册的联友只需说出一个论坛即可),并由该论坛的观察员确认后,发言才有效。否则主办论坛有权删除其发言,甚至封其ID。
6)评委会可以不解答公示处的意见,这些意见需由提意见联友所代表的论坛观察员向评委会提出后,评委会才予解答。
7)对于在评判过程中违反纪律和无故不履行职责的评委,首席评委有权酌情给予处分,对于情节严重者,主办论坛还可以建议下一届擂台联赛组委会不再聘其为评委。
七、参赛纪律
1)<FONT color=#dd2222>一个参赛者ID只能代表一个论坛参赛,在一个论坛的擂台上(固顶专栏内)允许发表两组作品,在规定时间之内,可多次用“编辑”的方法修改、完善、补充自己的参赛作品。同一ID在不同论坛提交作品或不同ID在不同论坛提交相同作品,经确认为同一作者的,取消参评资格。</FONT></P>
<P align=left>2)参赛选手一定要服从组织委员会的安排,尊重评委的评定,不许恶语伤人,更不许有谩骂等粗俗行为。
3)参赛选手如果对组织委员会或评委会有意见,可在本论坛反映给斑竹或本论坛的观察员,亦可到主办论坛公示处直接提出。但只许讲道理、提意见,不得在主办论坛公示处讨论与擂台联赛无关的内容。
4)参赛选手如有违反上述纪律者,主办论坛组委会有权对其提出警告,甚至取消其参赛资格,封其ID号。
5)获得擂主的选手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担任擂主,否则取消其所有名次。
八、擂台联赛的奖励
1)对个人和团体总分前三名和单项(意境联或机巧联)个人前两名进行荣誉性奖励:个人总分第一名获一等奖,总分第二名和单项第一名获二等奖,总分第三名和单项第二名获三等奖。但不重复授奖。团体总分前三名则仅公示嘉奖,并记录在擂台联赛历史资料中。
2)擂主在网络联届联盟的各个论坛上,允许要求特殊予以标示:“第X届擂台联赛擂主”。
3)获奖联友的实质性奖励(加分、加星、加封号、发奖金等)由各论坛自行决定。
九、本章程为广大联友经过多次讨论共同制定,因此各主办论坛组委会在无特殊情况下应严格按照执行。但在特殊情况下,主办论坛可结合实际情况事先对个别条款进行必要修改并需提前公示和仅限于当界擂台联赛中有效。另外,其他未尽事宜,也由每届擂台联赛的论坛组织委员会另行决定。 但是,每届擂台联赛的主办论坛在开赛之后不得再对已经公布的章程和比赛题目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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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8 12:01: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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