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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规则]考生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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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6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考场只能做题,欲叫好或评联请另贴。否则一概删之。

(2)一人一贴,可以反复修改。题目未做完者试官不予评判。

(3)联语存在明显失误者,试官会先行提示,请随时留意修改。

(4)考生确认答题完毕不再需要修改,请在结尾处注明“OK”字样。

(5)做题要求如下:

词性合,词义合;

上下关联,不可使用无情对,或者流水对;

除非试题允许或附有说明,不得私自拓宽要求或做更深的解释和引申;

古、今韵均可,尽量使用古韵,但不得混用;

每套试题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

谢谢。祝您成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5-26 11:07:1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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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5-29 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考生不能在室内编辑自己贴子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本坛判卷方式为试官直接在答题贴上书写评语和判分,因为试官评语部分自应受到保护,兼之有些联友于作联轻车熟路,于电脑操作就常常手忙脚乱,极易将已帖连同试官评语一并删除。

若大家对自己的答题有修改,可将原贴复制并修改后另贴发出。这意味着,原答题贴作废。试官会删除这些作废的贴子的。请大家放心,也请大家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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